有一本书,从温情到仇怨,从高雅到回归,一切融入其中。这是一个发生在血脉与温情之间的感人故事,一部在阿拉斯加荒原上驰骋的不朽传奇。它就是《野性的呼唤》。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
它是米勤庄园最有地位的狗。他深信,所有的人都是善意的,它错了。1897年的秋天,它的命运注定在此改变。它被一位叫曼纽尔的庄园园丁助手给骗了,曼纽尔以散步的名义把巴克给拐卖了。巴克从国王变成了雪橇犬。在适者生存的环境中,他明白了自然的法则,经过几次轮换主人,他和最后一任有着救命之恩的主人结下了深厚的情谊。那个人叫约翰·索顿。
在主人被印第安人***死后,它的仇也报好后,它投奔了狼群,并成为了头狼。这本书让我深刻地理解了述言的意思。在阳光下奔跑,无拘无束,才是真正的自由。而人类使用了火器想要征服大自然,拘束每个生命的自由。自由,是每个生命的向往,没有人能拘束任何生命的自由。这是一部为自由而写的精神之书,是自然的感叹。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一辈子不可能舒舒服服地活下去。
当我们的情况有所逆转时,我们一定要用坚定的意志去面对,毫不退缩,用意念使自己顽强地活下去。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落红都有情,更何况我们人呢?
我相信在我们身边正演绎着一幕幕充满情的故事。不妨直说,我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从小我就一直很听话,可到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变了。也许是因为社会太乱,也许是因为我那不管用的自觉性。我开始变的经不起种种诱惑:早恋、打架、顶撞老师。这类的事情在我身上出现已不属于“惊天动地”了。小升初考试完后,我的成绩并不差,可父母担心我自觉性差,决定把我送进当地的一所郊区中学去读初中。到那所学校后,老师对我同样是帮助,是鼓励,是支持,是信任。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的血液开始“凝固”,我成了一个“冷血人”。老师、父母给我的一切关怀和爱我都当作不存在。我每天过着那乏味的生活,直到那次,父亲的泪,唤醒了我那麻木的神经,麻木的灵魂。
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是我十三岁生日。爸爸一早赶到学校,带着为我准备的生日蛋糕,带着全家人的祝福与希望来到学校。那天,天灰蒙蒙的。班主任和爸爸谈了一节课,把我早恋的事情告诉了他。下课了,我提心吊胆去见爸爸。他看见我时,手中的蛋糕“啪”地一声掉在了地上。那一刻我仿佛听到了爸爸心碎的声音,爸爸他哭了。那是一个男子汉的泪,那是恨铁不成钢的泪,那是一个父亲对孩子失望的泪啊!
爸爸语重心长的对我说:“孩子啊,你已是十几岁的人,爸、妈现在是能管教你,能保护你,但你有没有想过你的未来,有没有想过爸爸、妈妈的感受啊。”说到这爸爸已是泣不成声了。父亲的泪像钢针一样刺着我的心,他那滴滴泪珠清洗着我的灵魂。我跪在爸爸面前,一声声喊着:“爸爸我求您了,您别这样,别哭。我改,我一定会改的。您就再相信您的女儿一次,再给我最后一次机会,好吗?爸爸!”
爸爸突然伸出双臂,一把将我抱在他的怀里,他的泪一滴滴落在我的脸上,融进了我心里。
从那以后,我重新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天。我就像春天的小草一样开始苏醒。小草被大地母亲的雨水唤醒,我被父亲的泪水唤醒。我不断的对自己说:我要更懂事了。
泪与笑,苦与乐,只有尝试了,经历了,才能懂得它们其中蕴含的真谛。今后的学习、生活还得我们自己努力!
初入职场,不要被老员工友善的目光,热烈的欢迎,慈爱的微笑所迷惑,他们都是你的竞争对手,想尽办法把你吞噬。
当然,你可以不认可这一点,但你以后会同意。
巴克最开始被卖到拉斯维加斯,在雪地里帮邮差拖雪橇,运输信件。
在工作之前,它需要一些训练,和其他狗一起训练。看看其他狗是怎么对待它的。
他脸上露出友情,但却暗藏着阴险,他一边冲着你的脸笑边在琢磨着鬼点子,例如在第一顿饭时他就偷吃巴克的食物。
不过,同事已经算是好人了。他们可能只是损害你的利益,并不让你丢掉饭碗(有时候可能会)。
外部的竞争对手,那可是会要你的工作的命的。
巴克在野外留下了一个难以忘怀的教训,一次借鉴他人(狗)的遭遇而获得的间接经验,否则它不会活着从中受益。
受害者是它的同伴,一只名叫卷毛的狗。
当时卷毛在外面,它很友好地朝一只体型比它小很多的爱斯基摩犬走去。这只爱斯基摩犬没有半点警告,就像闪光那样扑过来,然后快速跳开,卷毛的脸上,从眼睛到下巴都被撕裂了。
接着,跑来三四十只爱斯基摩犬,它们热切地、一声不响地将两只厮打中的狗团团围住。不到两分钟,卷毛就被撕成碎片。
巴克被这一幕所震撼,经常作梦想起这个场景,使它不得安宁。提醒它,生存就是那个样儿:
无公正可言。一旦倒下,你就完蛋。所以说,它要万分小心,决不能倒下。
适应环境,是一种重要的技能。
巴克原本吃饭很讲究,可是却发现它的那些先吃好的伙伴抢吃了它没有吃完的定量。它没法防范。
要弥补这点,他就得与他们吃得一样迅速;并且饥饿强烈逼迫着它,它不得不去谋取不属于它的东西。
它偷盗,并不是偷盗给它带来快乐,而是因为它的肚子饿得咕咕地叫。
它没有明目张胆地偷,而是暗中巧妙地偷窃,是因为它想到了棍棒和尖牙法则,不能违反规则。
它只所以做它所做的,是因为做比不做活得更容易。
当清晨的鸟儿跃动在枝头,它是在呼唤新晖的到来;当飞舞的柳枝冒出绿芽,它是在呼唤春天的到来;当雄鹰划过天空,它是在呼唤自己高远的未来。
巴克遇到了邮差是个懂狗的人,他可以公正的处理狗儿之间的纠纷,也知道巴克是只不可多得的雪橇狗,并不时的给予指导让巴克很快的适应北方的生活,但命运乖桀并不会因此停止,它再度换主人,这次是无知的二男一女完全不懂狗,让狗儿吃了很多苦,在生死交关之际,巴克遇上了桑顿,他用爱心照顾巴克,狗儿巴克感受到新主人的爱,也积极的回报自己的爱,这是人与狗之间惺惺相惜的情谊,让巴克在回归大自然时有了牵挂,但巴克终究会去寻找它野性本能中的归处。
又回曾经生活过的小学一次,我记得,好像很长时间没去了。但这次去,给我留下的,却是一种凄异悲凉的感觉。
——还是那个老样子。诺大个操场,覆盖着白茫茫的大雪,呵,是如此的深,似乎好长时间没有人清理过了!雪地里一个脚印也没有,一片白色,像自然形成的土地一样平整。
大风呼呼的挂着,很凉,像刀子一样,划过我的脸庞,而伴随着的,还有刺耳的声音。
看看后面我走过的路,啊,一串冗长的脚印镶在那一望无际的雪中。我坚持向前走着,好像路很长,阳光却很昏暗灰白的,没有光彩。
那根孤独的旗杆还在凛冽的寒风中屹立着,很潇洒——我们还要仰头去看他。呵呵,我自己无趣的笑了一下。不知为什么,心情很沉重。
操场的这一头,还是那两排房子,只是主人变了——据说,这里已经变成了工厂。
无奈。
那圆圆的花坛还在,只是上面已经不是花了,是层层的积雪,那么厚。偶尔露出几根杂草,黄黄的,很脆弱,仿佛一折就会断的样子,不过,他却还在那儿立着。唉!只能无奈的叹口气,我又能做些什么呢?
还记得那里的墙根,小时候淘气的我曾和同学们在那里玩,很有意思哦!甚至说毕业的那一天,我还在那里不亦乐乎!
可惜,一阵风把浮着的雪和记忆吹走了,还剩下什么?
把头一转,心不禁一缩,当年的那棵大树如今只剩下树根在那里,而再四处探寻他,只见他已被砍成小块,放在一边。
几个鸟儿“哗啦啦”的飞走了,仍粘在其他树上的几片叶子也掉了下来,都黄了,但还那么硬,扎在雪堆里。
同时,我去我小学所呆的班级门口看了看,屋里已冷冷清清,桌子什么的都撤掉了,但黑板还在,上面还有那几个大字还砸上面,被灰尘覆着,已看不清了,中间,依然是那面五星红旗。
不忍心,真的很不忍心再多看一眼。
我按原路返回,风,依然那样强烈,那样冷,但我仿佛听清她再说什么。
不能说,这是一个历经风雨的苍老的校园所倾诉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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