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的灵魂摆渡人?”
很久没有一本书能让我兴趣盎然地拿起,意犹未尽地放下,然后还能让我陷入深深的思考,但是《摆渡人》做到了,起码对我来说是这样的.。
网上把这本书定义为心灵治愈小说,我觉得不够准确,因为它更像是一本励志小说,它告诉你什么是生活,教你如何去生活,更重要的是,它教你如何勇敢、坚强地去生活。
在小说里,人死了之后,灵魂摆渡人就会带着你穿越一个个荒原,护送你到另一个世界的边界。在穿越过程中,你会遇到无数的恶魔,如果被恶魔抓住了,你就会灰飞烟灭。到达另一个世界后你将过上你心像中理想的生活,还可以找到先逝的亲人团聚、等待后逝亲人的到来,而灵魂摆渡人完成护送任务后,又将接受命运的安排继续护送下一个灵魂。
如此定义的世界,除去灵魂摆渡人本身,倒也算圆满,可是偏偏主人公迪伦死后与灵魂摆渡人崔斯坦在一同穿越荒原抗击恶魔的过程中产生了义无反顾的情愫。故事的矛盾就在于:迪伦无法与崔斯坦在荒原里永远停留,而崔斯坦也无法改变上天对自己命运的设定。到达另一个世界后,迪伦无法抑制内心浓浓的爱意,在另一个世界里绞尽脑汁希望能够找到返回荒原重遇崔斯坦并最终回到现实世界的方法。虽然面对的是无法改变的既成规则,但凭着内心对一线希望的渴望,迪伦带着自己的勇敢和决心,带着对崔斯坦的爱,重新返回到恶魔当道的荒原。此时,她的灵魂摆渡人已经不再是崔斯坦,而是内心执着的信念和爱的阳光。历经恶魔围猎后的迪伦变得更加坚强和勇敢,在遇到崔斯坦后,她说服了犹豫不定的崔斯坦,共同跋山涉水,历经磨难,最终到达了迪伦死亡的事故点。当迪伦苏醒的时候,已经被救援人员发现,那一刻,崔斯坦坐在出口的左侧,他们再次相逢在新的世界。彼此打招呼“嗨,原来你在这里。”
人生恰如一段段荒原之行,所到之处必定充满困难和挑战,还有无数的诱惑,总有人会在荒原中迷失方向,被困难和挑战击倒,被诱惑侵蚀。每个人都在行色匆匆地赶路,从一个安全屋赶到下一个安全屋,并不断刻上年轮的记号,最终达到另一个世界。也许有些旅途,你身边会有摆渡的先知和导师引领你前进,但更多的时候,尤其是在重大的抉择面前,你往往都是一个人。这时,你的信念和勇敢就是自己灵魂的摆渡人,如果信念不坚定,左顾右盼,犹豫不决,就算穿过荒原,你也无法看到彼岸的花开。
人生旅途漫漫,若有灵魂摆渡人则心存感激;若无,亦无妨,只需坚守内心,执着前行即可。
有魅力的文字像跳跃的音符,是有灵魂的,但也是朴实、深刻的。它能让一个故事变成能赋予人无限想象力的载体,引人深思,备受启发。无论你经历了多少起落,看过了多少冷暖,它都能在日落黄昏、曲终人散时让你心中浮现感动。
《摆渡人》就是这样一本书。
所以她实现了梦想。不经细想: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上,我们一路走来,是否有一个梦想激励,鼓舞着我们,敢于去实现梦想的呢?
慢慢长大,社会传递的信息更多的是告诉我们不可能,简直是开玩笑,随着时间的流逝,消磨着心中的激情,对生活选择了妥协。
而我想说的是,我们需要在自己的人生舞台上绽放光芒,需要对自我的肯定,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让我们放弃梦想,放弃前行的路。
迪伦并没有因为恐惧,害怕,而停下脚步,正是因为她对于爱情理想的执着,给予了她力量,并没有因为摆渡人的不确定,而放弃,妥协。没有因为长者的经验忠告:“那样不可能”,为了你好,你放弃吧!而失去追逐心中理想的勇气。
她对爱的执着,两人突破千难万险,实现爱情理想,可以说是运气,亿万分之一!但是,运气里更多的还是必然。好运气都是伴随热爱奋斗,敢于梦想的人。因为梦想,可以汇聚无数的能量,好运气,来帮助我们。
这个故事同时也告诉我们:梦想的路上,一定不是单打独斗,而是志同道合的人陪伴一路同行。在迪伦实在不想走,走不动的时候,是小男孩帮助她一起实现了共同理想。每一个人都有奋斗到疲倦的时候,偶尔会懈怠,这时伙伴会告诉我们,追逐梦想的脚步不能停下,给予我们力量。
因为梦想,战斗一场,才不枉青春,岁月与我们相伴,擦出的,是每个人生命里独一无二的最精彩绝伦的花火。
我们都是世界的幸运儿!!
迪伦在火车事故中死亡,摆渡人崔斯坦引导她的灵魂通过两个世界间的荒原,荒原当中会有恶魔,摆渡人保护灵魂免遭恶魔毒手,送他们到要去的地方。崔斯坦和迪伦相伴一路并产生感情,在迪伦到达要去的地方后,又决定要返回找到崔斯坦,在询问如何能回到荒原的时候,了解到当你返回到最初的起点时,人会死而复生,但是因为要重新经过一次荒原,非常危险。
迪伦凭借自己的勇敢让崔斯坦与自己返回到了火车事故的现场,迪伦死而复生了,而崔斯坦也变为人身。最后在火车事故的出口相遇。
小说当中描述到荒原的时候,摆渡人说荒原就是灵魂内心的投射,比如你想荒原会有山坡就有山坡,比如摆渡人的相貌也是如此。这一点跟《遇见未知的自己》表述的有些相似,外面没有别人,只有你自己。大概也是因为如此,所以迪伦才做出了勇敢的决定。
摆渡人,崔斯坦是迪伦的摆渡人,迪伦也是催斯坦的摆渡人,而爱和勇敢成就了他们。
放学了,我背上书包就往桥边走,想去桥的另一头买些零食、文具。桥对面都是些小摊、小店,连成了一条街。那儿很热闹,给人一种温馨的感觉。
桥头是一个冰淇淋小摊——九山冰淇淋。我与同学到那儿时,总是不会忘记去买一个吃。虽然只有一种味口,但那种味口让你尝不出是什么味,反正就是好吃,让人回味无穷。那儿的冰淇淋,晚上6:00不到就已经买完了。
冰淇淋的旁边,是一个叫韩国铁板烧的小摊。那儿有好多的东西摆在前面。我几次经过那儿,那个小摊贩都在烤肉串,那味儿可真香啊!害得我直流口水,于是我只好买一串给我那犯馋的.肚子尝尝。真是“不尝不知道,一尝才知道”啊!原来这个这么好吃?
再走几步就是工艺摊了,工艺摊是我最爱去的地方。那里摆了许多彩色塑料管,你可以买了回家自己做。还有些铁丝,可以带彩线回家编。那里还有许多已经编好的工艺品,色彩缤纷。摊主经常在我们同学面前表演他的拿手绝活——编工艺品。几条普通的彩线在他的手中,顿时变成了一个完美手机挂件。同学们赞叹他的手巧,有些同学就会把他刚刚编的手机挂件买下来,还有些同学会买下材料,自己回家编。一传十,十传百,大家都知道有这么一个小摊,好多人都来买工艺品的材料。
虽然那条街有许多文具店,但我们都只喜欢到缘缘文具店。因为那个店家很幽默。是一个女店家,剪短头发。她经常与我们开玩笑,还会装幼稚,让我们笑。那儿的生意很火,店里经常挤满了人,所以难免会出些差错:一次我去那里买文具,只拿了文具忘了付钱,后来我走了一半才想起来。
那条街我一放学就会去逛一下,如果不去,就总会觉得缺少了些什么。
这是一个史诗般的动人故事,它令人激愤、恐惧、温暖、回归人性,引人深思。
这本书既像是悬疑小说,也像言情小说,像充满趣味剧情小说,又像引人深思的哲理小说,这本书到底讲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迪伦,一个十五岁的正值青春期的单亲小女孩,比同龄人都更加成熟、独立,却也常常被学校的同学欺负。有一天,她联系了他的生父并且买了车票踏上了去寻找父亲的征途,不料火车突发交通事故。死后的她进入了荒原——一个通往寄放灵魂的地方,这其中有摆渡人为每一个死去的人度过荒原。迪伦和他的摆渡人崔斯坦在荒原中相爱了,两个人在路途中战胜了恶魔,最后到了寄放灵魂的大门,崔坦斯在十分不舍中还是把迪伦推向了灵魂的住所。迪伦深爱着崔坦斯,于是用自己强大的意念离开了那个地方重返荒原找到了崔坦斯。神奇的是他们找到了人类世界和荒原之间的漏洞,两个人重新拥有了生命并且住进了迪伦的家里。从此他们一起在学校生活学习,过上了平静安逸的生活。
迪伦从一开始不美满的生活,经历过恐怖的恶魔,遇见了崔坦斯,和自己心理艰难的斗争,终于故事换来了美满的结局。很显然,这不是一本能让你轻易放下的书。每一个情节都会让你印象深刻,每一处描写的每一帧画面都十分真实完整。
我写这一篇推荐书目时已经是我看完《摆渡人》一周以后了,但每当我回忆起一些情节时依然仿佛是亲眼见证了一样。迪伦的故事引起我的共鸣,每一个人物设定和我身边的人也总有相似之处,每一次共鸣都给我的思想注入了某种力量。
那时似乎还没有城管,学校外面的各色小摊是那么欢快地存活着,以学校的大门为出发点,各式小食摊两边一字排开。最近处是一个卖鸡腿面包的摊子,摊主是一对年轻夫妇,那些金灿灿的面包鼓鼓囊囊,“面容”姣好,还刷着一层亮油,在阳光下,散发着一股让人惊喜的焦香味,女人戴着一副油腻的透明手套,用小刀将五毛钱一根的香肠微微划开一道口子,然后就是“哗”的一下,露出了粉嫩嫩的肉体,然后很工整地切成三段。不过,谁也不知道那截香肠是怎么放进面包里去的,所以也就成了江湖一谜。
一对中年夫妇经营着他们的'五香豆腐干摊,一只翻腾着的酱汁锅,五香豆腐干在锅里发出汩汩的声音,吸足了酱汁,鼓鼓的。案板上搁着一个大碗,绿白相间的葱花满溢,还有一个甜面酱罐,食客总是很努力地用大刷子在不多的酱罐里努力搅动几下,给自己手里的那串五香豆腐干刷上厚厚一层酱,然后畅快淋漓地吃起来,边走边吃,任酱汁“滴答”掉落在地。
卖炸臭豆腐的老妇人,拿着一双极长的筷子在油锅里搅动着臭豆腐,炸好的金色的臭豆腐放到锅边的竹架上,滤油。很多人喜欢吃臭豆腐——这种闻起来臭吃起香的民间美食,所以要排队等候。老妇人一边手不停歇,一边看着食客的万千吃相,问:“饱了吗?要不再加几块儿?”臭豆腐的臭和五香豆腐***香混合在一起,风一吹,此消彼长,食客和路人都呼吸着这独特的人间烟火味。
卖蜂蜜小蛋糕的摊子有如蜂巢般的模具,里面是一个个奶黄色的小物什,氤氲着潮潮的热气,奶香在近处的空气里升腾、盘旋。我记得小胖在自己的里面写过这样的话:“如果我长大了,我想要两个做小蛋糕的摊子,我从一个摊子上拿一袋1元的蛋糕,然后在另一个摊子上拿一袋2元的蛋糕,全部吃掉,留下一个给小朵(小胖的同桌)吃。”
所以,在这种氛围下,在孩子们的心里,小吃摊的摊主就是江湖老大——孩子们,想象中最传奇的英雄。孩子们总能用撒娇或撒泼征服奶奶辈的人,实在不行就坐在地上不走了,老太太招架不住,只得掏钱。于是,几乎所有的孩子都手持一根串食物的竹签,一脸骄傲的样子。谁会在拥有了一个鸡腿面包后去想更多呢?
后来,我们换了班主任——一个很清爽的女孩,她规定:不许到小食摊上买东西吃,违者罚抄生字100遍。可是,全班同学攻守同盟,顶风作案,顽强地吃着小摊货。
后来,上了中学,我竟然自发形成了一种可憎的观念——小摊货吃不得。于是,我总是侧目而视学校门前的小摊,总觉得眼前是一片死猪肉、死鱼肉,还有漫天的扬尘,就这样我到了“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的年纪,从此小摊变成了市井,但不是市井的传奇,仿佛是一个和城市阴沟密切相关的概念。
近来,在一位行者的博文中读到了这样的一番景象:台湾的小吃摊业主很喜欢让自己念大学回家的子女帮助打理小吃摊,并且希望自己的子女能把小吃摊作为一项祖传的家业继续下去。想象中,我仿佛凭此看到了在林荫道边,那一代代人对于那一个小摊位的坚守,食物冒着亘古的热气,专属于那一座城市的民间传奇。
或许,在数十年的恍惚间,我们终究触及了一种叫做“小摊范儿”的前世与今生。那些生于斯,长于斯的方寸流动空间。全然的草根人物,不变的坚守,不变的南腔北调,喧哗着专属于城市的惊喜,那些在岁月深处的潜流冒着泡泡,像是城市安静的密语。
一城,一英雄。一摊,一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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