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弟弟今年三岁了,他身穿蓝衣服,蓝袜子,眼睛圆溜溜的,像黑宝石一般,红润润的脸蛋滑溜溜的,薄嘴唇,矮鼻子。
记得有一次,弟弟想吃冰激凌,就跟我要,我不答应,可是弟弟一二再再二三地请求我,我忍不住便答应了,看到弟弟那活蹦乱跳的样子,我的心里很开心。买到了冰激凌,弟弟狼吞虎咽地吃着冰激凌,那嘴巴边全是白花花的,像个小花猫,那贪吃的样子可别提有多可爱了。
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在楼下玩沙子,弟弟说:“咦,我有个好玩的方法,就是拿沙子来当雪玩嘛!哈哈,我太聪明了。”结果他一把沙子往天上扬,忽然刮来一阵风,风就把沙子吹到了眼睛,他号啕大哭地跑来找我:“姐,我的眼睛好疼呀……”我立刻帮他吹吹眼睛里的沙子,对他说:“你呀,这回好了吧,这是骄傲自大,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看,这就是我贪吃,贪玩的小弟弟,你不觉得他可爱吗?
我有一个可爱的弟弟叫洋洋,他就快满一岁了。弟弟个儿很高,皮肤粉嫩粉嫩的。他长着圆圆的脑袋,眼睛不大但很有神,黑漆漆的眼珠像两颗黑珍珠。高高的鼻梁下面有一张樱桃似的小嘴。
别看弟弟还没一岁,他可聪明了。要是他口渴了,他会用他那胖乎乎的小手指着放水壶的地方,眼睛看看奶奶,再看看水壶,如果奶奶还没反映过来,他会用小小的哼声来吸引奶奶的注意力。
记得弟弟还只有七个多月的时候,就已经能清楚的表达他自己的意愿了,比如半夜弟弟饿醒了,会爬着坐起来,看着床头柜上放的牛奶,如果奶奶没理他,他就会抗议性的大哭,要是奶奶起床给他冲牛奶,他就不哭了,目不转睛的看着奶奶给他冲牛奶。
弟弟很喜欢小朋友,但他最喜欢的人应该是我,因为每次弟弟看到我,都会露出他那甜甜的笑脸,好像在逗我笑似的。有一次放学,我和两个同学一起去和弟弟玩,我们三人都站在弟弟面前,我故意站在她俩的后面,弟弟见我站在后面,着急了,便伸出双手使劲地想把她俩推到一边去,我们瞧他这样,都哈哈的大笑起来。弟弟当时还只有八个多月大。
弟弟现在能站稳了,还能扶着东西走几步了,我真希望弟弟快快长大,能陪我一起玩耍,一起学习。
那个肉嘟嘟的小可爱是谁呢?他傻傻的笑着,脸蛋胖乎乎的,导致我每时每刻就想把他的脸蛋掐一掐,捏一捏。这个时候那可爱的模样变得哇的一声哭了起来,我慌了。怕爸妈说我,这么大了老捏孩子的脸干什么。但我就是忍不住呀!这么可爱的弟弟。比玩具都好玩。
我老弟可是个很细心的乖宝宝,比我细心多了。每当下雨天,他并不是急着回来躲雨,那小小的身影比我忙多了,赶紧把外面的'板凳抱回来。怕把它们淋湿,而自己却淋湿了那稀疏的头发。老弟喜欢笑,他的嘴巴有点大,每次一笑,总是恨不得把他的牙齿都露出来。他喜欢在院子里瞎跑,估计是刚学会走路吧。把孩子激动的四处跑,让全家人都开心的小可爱弟弟。
可是我这老弟喜欢生病,每次妈妈要带他去医院,他发烧是平常事情。估计是孩子小的原因吧!每次给老弟扎针,护士都扎几次不能扎好,老弟哭着,哭着累了,因为他的手比较胖,所以只好去头上找血管。这个时候老弟是最乖巧的时候,静静的睡着,闪动着他那长长的睫毛,有丝怜惜但很是可爱。等老弟的病好了后,他的单眼皮也变成双眼皮了呢,哇,这可爱的孩子。又开始笑着,四处跑。
我的小可爱老弟是我家的宠儿,他的带动着全家人,只希望他以后不要再生病了。这是最好的祝愿。
书收到了,错过了一刷,心里悔恨万分。看到二刷就毫不犹豫的拍了。还十分荣幸的得到了太太清纯不做作的签名,也是圆了我入耽美以来的一个梦。太太营造氛围的能力很棒,读的时候让我不止一次的回想起了小时候买五毛辣条的时光。全文文字场景描写的十分细腻,一字一句都能感受到有情感的体现,值得一遍遍细读。
《弟弟》这部小说更像是在写生活,然而敲开生活的外壳之后发现里面是更加美好更加纯粹的陪伴。是的.,我更喜欢把许正和许平的情感称为“陪伴”是一种超越了爱情的存在。全文充满了一种让人窒息的疼痛感,在读《弟弟》的时候我不止一次的想起了白先勇先生的《孽子》,但是和《孽子》表达的全文压抑的黑暗不同,《弟弟》是有光的,它的光就是许正对许平毫无杂质的情感……也正是这篇文让我关注到了以前从来没有关注过的一个群体,自闭症患者。
在这篇文自闭症不是作者写文的一个噱头,人体骨架太太是在认真的写他们,在尊重他们。刚刚收到书,太激动,碎碎念说了很多。有时间我一定会好好写一篇。我要再去读一遍《弟弟》去了。最后感谢太太,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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