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一只大灰狼出没在一片森林里……”小时候睡觉前,妈妈总会给我讲一个故事,就比如小红帽。我想,大家都是听着这故事长大的吧!故事中体现出了狼的狡猾,阴险,恶毒。使我们对狼产生了错误的认识。
下面,就请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重返狼群》吧!里面讲的是作者李微漪跟一只狼生活了八个多月的经历。怎么样?很期待吧!
让我想想:书中写得是作者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于是,作者便把小狼带回家喂养,并给小狼起名叫“格林”。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小狼格林便开始学会狼嗥了!这让作者惶恐不安,最后决定,要把格林带到草原上,陪它重返狼群。他们在草原呆了将近半年的时间,一起找狼的踪迹。食物一天比一天紧迫,李微漪的食物差不多都是格林捕回来的肉食。最后,在朋友亦风的帮助下,终于让格林重返狼群。
让我最感动的,就是书上写作者李微漪在草原上得了重病的那一部分,每当小狼格林听到李微漪的咳嗽声时,便关切的趴在窗口往里探望着。可当李微漪下床走到窗口时,格林却正在不远处挖掘着什么东西,果然,不到一分钟,格林就叼着个东西来到了窗前,作者定睛一看,才发现是兔肉。小狼格林不忍心看李微漪在草原上被饥饿折磨着,便把自己仅有的存粮,也就是被格林只吃了一般的兔肉,全给了李微漪。
我认为,狼身上有许多我们人身上没有的优点,他们团结一致,还很聪明。或许你们会问我,《小红帽》这个故事中就出现过狼,而里面的狼恶毒,阴险,这又怎么解释呢?我可以很明确的回答你,小红帽它只是人们编的一个故事,并不是真正发生过,而且,小红帽里的狼形容的是我们人,形容的是我们人的阴险,敲诈。
啊!狼,令人畏惧,又令人敬佩。最后,我希望大家看一看《重返狼群》这本书,或者看看视频,改变一下对狼的认识!
“你现在是毕业班了,不能光想着玩儿,你现在最大的任务就是努力学习,争取上一个好一点的初中,最好能进快班,成绩好一点,这样就能上一所好高中,再努力三年,你考上了好大学就……”听,爸爸那足以和唐僧的紧箍咒媲美的“豪言壮志”又开始了。
升入六年级,我耳边听得最多的就是这段话了,爸爸想了无数个法子让我多看一点书,多背几个概念。春游那一天,放学比较早,作业也很小,吃过晚饭后,我早早地钻在被窝里,准备和周公约会。爸爸走过来看见我还没睡着,说:“睡不着的话就把书再看看,在学会后看和在没学之前看感觉是不一样的,你每天看两道题,一年就能看……”
爸爸对我的\'成绩十分在意,有一次数学测验,我由于太粗心,才考了88分,最高分98分,爸爸知道后又开始了他的长篇大论:“最高分98呢!你们差10分呢!毕业考的时候,别说是10分了,就是0.5分,也有几百个人超过你了……”
“你知不知道……”爸爸,我知道您望女成凤心切,也知道我的成绩差让您心急,可我不是机器,我是人,我是有血有肉的,我有我自己的思想,我想要自由,我……爸爸,您可不可以别把您认为对的、正确的事情强行加在我身上?我也很累的。
书中的主人公不按下那个按钮是因为她觉得六年里值得回忆的事太多了,不舍得。我想按下按钮是因为我想再过一次小时候无忧无虑的生活。
冬天的若尔盖大草原,干净,纯洁无暇,如同初生婴儿般的眼眸。而在这里,将是格林与狼群回合的唯一时机,也是作家李微漪与格林相处的最后时刻。
这部电影的最初,从李微漪收养出生年仅5天的\'幼狼格林开始,到最终的分离可以说是格林成长的奋斗史,也可以说是李微漪与格林的情感史,李微漪不仅将格林养育长大,还教会他如何去捕猎,如何保持狼的野性,甚至为了能让格林像正常狼一样生活,和他一起来到若尔盖大草原其中的艰辛,我们常人无法感悟得到,只能通过银频,感受他们在一起时的欣喜,捕猎时的虔诚,和离别时的感伤。
整部电影,最能撩拨我的情思是李微漪与格林最后的分别,与分别20天后的再次重逢,再次分别。也许,很多人会认为,李微漪与格林感情如此深厚,一生都生活在一起,彼此相依,不是很好吗?外面如此险恶,格林永远会面临失去生命的危险,在一起,不是很好吗?可是,正如李微漪所说:“谁都不能为谁铺一辈子的路,格林是自由的,剩下的路该自己走了……”是啊,格林他是自由的,他是狼。是狼,就该属于广袤的草原,就要有野性,就要有自由,不然,他就废了。
格林像是李微漪的孩子,从出生到长大,他们彼此相依,但再深的感情终将面临分离,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我们只能养育自己的孩子长大,却无法阻止他走出自己的怀抱,去到更加广阔的天地,去寻找属于他们的人生。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人说狼若不是为了哺育小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吧,公狼为了养活自己的妻儿甘愿如此,这才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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