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姑娘悄悄地走了,秋姑娘唱着歌儿飞来了。她伴着秋雨,给劳碌的人们带来了丝丝凉意。
秋天是一个忙碌的季节。稻子黄了苹果红了鱼儿肥了……。蜜蜂和蚂蚁也开始忙着储藏过冬的食物。到处都是丰收的景象,到处都是忙碌的身影。
秋天是一个美丽的季节。天空更蓝了,蔚蓝的天空中一丝云也没有。天空中南飞的大雁,好像在对我说:“小朋友,再见!我们要到温暖的南方去了,明年春天再回来跟你们玩耍。”
美丽的秋菊五颜六色千姿百态,在凉爽的秋风中竞相开放。令人啧啧称奇。
我们也背着书包,迈着轻快的脚步,呼吸着好像被过滤过的新鲜空气到学校去报名,准备迎接一个新的学期。
啊!美丽的秋天,我爱你!
秋天来了,天气慢慢变凉了,小朋友们脱了夏装,穿上了长袖衬衣。
秋天是个丰收的季节。金黄的稻田,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芒。农民伯伯们在金色的海洋里来回穿梭,用锄子把稻子割下来了。“咯咯”声不断。秋风吹来,掀起层层金浪,飘来阵阵的芳香。农民伯伯们不时地擦着汗珠。他们把收割的稻子一桶桶挑到晒谷场。瞧!晒谷场一堆堆金黄的谷子堆成小金山,真令人心旷神怡。伯伯们站在田边,望着用劳动换回了的稻子,心里别说多甜蜜呀!
我喜欢秋天,还因为菊花开得旺盛。
菊花的色彩有很多,为秋天增添了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至今,有一种菊花在我心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它的花瓣是粉红色,花蕾像被芝麻点过似的,有一粒粒小黑籽。黄色的花蕾上有一丝丝粉红的,细细的丝。我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跳舞的菊小姐”。它的花瓣仿佛是它的迷你裙。花蕾是它的腰带。菊花与秋天相衬相映,平添了几分色调。
我爱秋天,不仅是它的美丽打动了我,更因为我是秋天生的。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自传体小影,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长篇小说,也可视作她的代表作。它描写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一家。《城南旧事》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八十年代还被拍成电影,获得了“中国电影金鸡奖”等多项大奖。
半个多世纪前,小女孩林英子跟随着爸爸妈妈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会馆门前的疯女子、小伙伴妞儿、出没在草丛中的小偷、乳母宋妈、沉疴染身而终眠地下的慈父……他们都曾和英子玩过、谈笑过、一同生活过。《城南旧事》描写的是平民百姓间的寻常故事,是部具有极强的平民意识的纯美的散文式小说。
书一共六个章节,分别代表着六个跌宕起伏的小故事,其中“惠安馆”让我印象十分深刻。故事讲的是英子在惠安馆中遇到了一个被大家称为“疯子”的一个女人,而那个女人对英子却十分关心体贴,英子也不惧怕她。
在多次的交流之后,才知道这个女人在她年轻的时候,曾与一个知青生下了一个孩子,而她的婆婆不愿接受这个被她看作丑陋的现实,便将那个孩子扔掉了,于是这个女人便疯狂地寻找她的女儿,甚至有一次迷迷糊糊地把英子当成了她的女儿。
直到有一次,英子带着她的朋友妞儿去看望这个“疯子”时,通过一个胎记,才破了一个多年的真相,妞儿就是那个被遗弃的孩子。于是神智不清的女人便连夜带着孩子出城。但据说,她们俩乘坐的车从城墙上摔了下去,再也没有见到这对母女的身影,而“惠安馆”的“疯子”的故事在英子大病一场之后,成为了英子搬家后的回忆。
城南旧事相信大家都读过这本书,从题目就可以看出地点是北京城南这个地方,是有著名女作家林海英写的,最具影响力的成名作。
半个多世纪前,小女孩林英子跟随爸爸妈妈来到北京城南,一切事物都让英子感到新鲜,出奇。“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实的地一个朋友。后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后来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了。宋妈也被他丈夫用小毛驴接走了。英子随家人乘上远行的马车,带着失望告别了童年。带领人们重温了当年那笼罩着愁云惨雾的生活。
其中记忆最深的是英子的的善良、聪明、大胆、富有同情心的女孩。爸爸的去世,使小英子长大了,变得更加懂事;宋妈在英子家工作多年,任劳任怨,待人和善。;英子爸爸热情善良、有学问的人;秀贞别人眼中的疯子,英子的好朋友。,
《城南旧事》故事中的主角都已英子建立起深厚的感情,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人一个一个离去,甚至是永别。《城南旧事》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八十年代还被搬上银幕,还获得了“中国电影金鸡奖”等多项大奖,感动了一代人。
读玩这个以后我懂得了:童年就像一只透明的玻璃碗,盛满了美好的回忆,可望,却难以在触及;童年是一首婉转悠扬的短笛,奏出了我纯洁美好的幻想;童年,是一束绚丽的茉莉,儿时的欢笑像茉莉散发出醉人的芳香,朵朵洁白的花瓣就仿佛是一件件回忆。珍惜现在的每一分每一秒童年的时光,不要留下遗憾,必须跟上时代的节奏,一步也不能慢,否则只会被时代遗忘,被人群淹没。
那一缕淡淡的哀愁,那一抹沉沉的思念,深深地印在英子童稚的记忆里,永不消退,也深深地打动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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