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一幕,永远也无法忘记他冲向终点后激动倒地时的笑容。那一幕,让我难以忘怀。
10点02分,发令枪响起。也许是因为奥运会的阴影,他的起步不是很快。一年前,因赛前退赛,他从人人仰慕的民族英雄,一下子成为众人指责的对象。他一瘸一拐的背影,让人记忆犹新。13个月,398天,刘翔回来了。所有的人都睁大眼睛,看着他踏在跑道上的每一步。压力,又一次重重地砸在了刘翔的肩膀上。我很难想象,他是怎么坚持挺过伤病的这一年,重新出现在公众面前。
前四个栏,他并没有放开跑。我觉得他也会怕,毕竟,他也只是个平凡的人,也会害怕自己的成绩不理想。害怕所有的人都去指责他。他的脚伤并没有完全好,可以看出还是强忍着伤痛。他可以放弃,但是他自己说:“这是我的工作,这是我必须做的。”
是的`,他必须要参加比赛,因为他的身上背负了太多的使命。一个栏,两个栏,三个栏,四个栏……他如伤前一贯的表现,突然在后半程迅速发力,渐渐赶上身旁原本领先很多的老对手特拉梅尔,最后两人几乎同时撞线。在场所有人都欢呼着,尖叫着,甚至有人激动得跳了起来。13秒15,亚军,这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已经够让人震撼了。他双手捶胸躺在比赛的跑道上,随后起身接过了看台上抛下来的一面红旗。但是,他没有像打在雅典、大阪、洛桑比赛时那样,把国旗披在肩上奔跑,只是把它紧紧地握在手里,会心地笑着。这一幕,我久久不能忘怀。
他是好胜的,踏上红色跑道,听到发令枪响声便会不由自主地往前冲。在赛前,教练孙海平曾表示,即使他能够跑快,也不能跑快,得收着跑,不然又会牵动脚伤。然而,他并没有收住,而是由着心的力量。一如他在2008年奥运后的誓言:“我不考虑退役……实在是喜欢跨栏,很难舍弃……大概一直要跑到自己跑不动吧……”其实,就在那一刻,刘翔今天的“王者归来”已经预定。因为,他的内心深处,自己从来就没有失败过。
刘翔复出冲向终点的这一幕画面,会永远铭记在我的内心深处,同时激励着我的成长,让我更加明白责任的含义。也让我知道,在面对所有人的质疑时,要相信自己,不要被眼前的困难所打倒,拿出最好的成绩让人们了解自己。那一幕,我难以忘怀。
有些脚印早已被时间抹平,但在另一个时间,它又会清晰地还原、显现。历史的长卷翻到三千多年前,再现了那一个动乱的战国时代,再现了那一次惊天动地的刺***。
黄昏,燕国,城门口,人头攒动。间隙中,我看到了黄金台诚招天下勇士的布告。恍惚中,我发现了一个冷酷的眼神,这眼神像是一双有力的手,紧紧扼住对方的咽喉;又像是一把锋利的剑,能瞬间刺破敌人的心脏。这眼神,令人心惊胆颤。
燕国宫殿,金碧辉煌中,我看到了坐在一角的默默的他。万亩良田,美貌姬妾,山珍海味,这些并没有使他忘却自己的使命。他闭门谢客,起早贪黑,苦练剑法,只为实现与燕太子丹的约定,只为天下人民免遭秦国铁骑的践踏。他的眼神依旧是那么冷酷,还透露这一份坚定,透露着他的惊天抱负。
日复一日,约期已至。
易水河畔,高渐离伤悲的筑声飘向远方,北风卷地,波涛如怒。他则屹立高处,眼神仍然是那么冷酷坚定。太子丹及其随从站在一边,人人素衣白冠,面色凄切,俨然一支送葬的队伍。筑声戛然而止,众人眼中尽是悲凉。他举觞端酒,一饮而尽。别过众人,登上征马,扬鞭而去。尘烟漫漫,凄恻的鞭声与马的嘶鸣响彻天地。寒风萧萧,江水滔滔,无限悲凉,尽上心头。
咸阳大殿,他手提樊於期人头和督亢地图向那个人走去。那个人头戴黑色平天冠,身着黑袍,相貌阴鸷,不怒而威。秦王——嬴政。
随着逐渐展开的地图,一柄精光耀目的匕首赫然呈现——图穷匕见!他快速抓住匕首,向秦王猛刺。怎料秦王竟接二连三躲过攻击,秦王腰间长剑出鞘,犹如一束光。瞬间,剑已划过血肉之躯。血,滴在地板上,如稚嫩的花朵露芽绽放,鲜艳美丽。秦王手中的长剑再次挥舞,壮士的热血喷洒出世上最绚丽的花。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题记
你是一名老师,但在学的心目中,你是我们最铁的朋友。
初次见面,你就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为你那特殊的名字,胖胖的身体,幽默的教学方式,邋遢的性格以及强烈的责任心。
根据你的名字,我们给你起了个外号叫做“雪花泥”(谐音,每次当有些调皮的同学大声的这样叫你的名字时,你也只不过是微微一笑,对我们说:“你们这样叫我,说明你们喜欢我,我很高兴,但我希望你们能够尊重我,尊重我就是尊重你们自己。”自此以后,就很少有同学当面那样叫你了。我们的师生关系更融洽了。
见到你第一面,你的身体就不得不让人惊叹,全校的女教师里,就你最胖了,但圆圆胖胖的脸蛋更显得你可爱十分了。同学们经常劝你减减肥,你却一如既往的.大吃大喝,还笑着对我们说﹕“心宽体胖嘛,胖人自有胖人福。”我么心里便想﹕看来她就是传说中的杨贵妃吧。
你最令我们敬佩的是你那幽默的教学方式。学校的其他英语老师总是向你指教,你就告诉他们,上课就是要注重课堂气氛,活跃第一,传授知识第二。尽管我们班常常是在笑声中学习的,但我们班的英语成绩依然名列前茅,还记得你说过﹕“我身为一名英语老师,其他学科都学得不好,只有英语是我的强项,我的任务就是让英语也成为你的乐趣,你的强项,”老师,你不仅说到了,也做到了,你用你的实力证明了这是事实。
但人总不是十全十美的,你唯一的缺点就是邋遢,比如,上课期间经常空手而来,原因是把书落在了另一个班上。学校布置的,你也不写,原因是因为你忘了。课代表给你交的小纸条到你手中一会儿,就离奇失踪了,原因是不知道把小纸条放哪了……
强烈的责任心正好弥补了你这个千古难觅的缺点。我们班主任不在的那段时间,你尽职尽责的代管我们班,甚至比对你们班还上心,目的是就让我们班别散了军心。皇天不负有心人,我们班依然是红旗班。
谢谢你,老师。你让我们拥有了快乐,拥有了上进心,拥有了丰富的知识。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你的至理:“输的坦然,赢的自然。”永远都不会忘记我的英语老师。
事情发生在一个晴朗的周末。我和我的'好伙伴——周一诺,夏小溪还有吴天讯以及我们的爸爸妈妈在“水上乐园”吃饭,玩沙子的时候,我们竟然吵了起来,吵着吵着,索性直接去洗手,不玩儿了,我洗啊洗,一只脚脚底的沙子突然松了,我的一只脚掉进了川流不息的河里,我使劲想把脚拉上来,可是水流太急了,我的力气又很小,拉着拉直,竟把整个人都带下水去,我高呼救命,爸爸听见后赶了过来,看见是我掉进了水里,便奋不顾身地跳进水里,他紧紧地抱着我,生怕我滑进水中,我们漂了一会儿,就被救起来了,爸爸怕我感冒了,竟穿着湿漉漉的衣服骑着摩托车回家给我拿换洗的衣服。回到家后,爸爸得了感冒,我心疼极了,爸爸是为了救我才得了感冒的呀!
这件事让我印象深刻,不仅仅因为我掉进了河里,在生死关头走了一遭,更因为不会游泳的爸爸不顾生命危险跳下水去救我,使我感受到了爸爸对我浓浓的父爱!
尊严是一个人的灵魂,是无价的。可一些流浪者把它变成了有价的。先前我非常瞧不起他们、甚至讨厌他们,但平凡的一幕却改变了我对他们的看法。流逝的时光冲不淡往日的记忆,那一幕在我的心湖激起一圈圈的涟漪,使我难以忘怀……
一个深秋的下午,我独自在步行街上散步。突然,我看到了一幅奇特的画面:一个双腿截肢的中年人在地上爬着,穿着破烂不堪的衣衫,脸上显得苍白而愁苦。他左手抱着一打报纸,脖子上挂着一个破旧的书包,沿着广场上的花坛,不停地喊着“晚报,晚报”。一边喊,一边在人们脚前爬行。有许多好心人都忍不住地可怜他,这个给他五角,那个给他一元。给钱的人都把他当成了乞丐,并没有注意到他左臂上的报纸。他接过钱,放进那个破旧的书包里,把一份份的晚报递了上去。那些好心人都吃了一惊,这才看见他左手上的报纸,可是谁也没有去接。这时,他那拿着一份报纸的手一直举着,脸上露出坚韧而执着的表情,不停地说:“这是您买的报纸,请拿着。”好心人不解地望着他,直到接过那份硬塞过来的记纸,他这才继续向前爬。
眼前的一切,仿佛是晴空中的一道霹雳在我的脑海中炸开,我一遍一遍地重复着刚才中年人那执着的神情。这个用劳动换来生存的人,把我对流浪者的态度改变了。我错了,我不应瞧不起他们,他们之中有好样的,应该挑起大拇指称赞!
都是来外地谋生的流浪者,另一种人,乞丐,多么“聪明”。一人给一元钱,一天下来只要坐着给人磕个头就能赚几十几百元。而看看他,每天在地上爬来爬去,还不知饿多少次肚子,是多么“笨”。
不!靠乞讨得来的钱虽多,但那是用自己的尊严换来的。也许你要说那趴在地上爬来爬去就不失尊严吗?对,那并不失尊严,因为他是用自己的劳动换饭吃。他也向别人伸手要钱,可那是他用自己的辛勤汗水挣来的,他是身残志坚,活得有骨气,我佩服他!
虽然这件事已过去了好久,但中年人那扞卫自己尊严的执着让我深深折服,那艰难爬行卖报的一幕更让我难以忘怀。
人说:乌鸦乃带哀声衰气之鸟。自古以来,乌鸦就被人们视为不祥之物。遇则灾难降临,逢则祸不单行。可是,有谁知道“乌鸦嘴”的真面目呢?
一日,我和奶奶外出游玩,天空万里无云。只见有三只黑色的小鸟从远处飞来,渐渐近了,我发现那是三只小乌鸦,嘴里还不时地发出“呱呱呱”的叫声。奶奶听见了,立刻皱起眉头骂道:“乌鸦嘴,不吉利!”我听了觉得十分奇怪,便问奶奶:“乌鸦有什么不吉利的呢?”奶奶答道:“当然了,古人云:‘听了乌鸦叫,祸从天上掉!’”我仍无法领会其中的意思。
于是,我顺着乌鸦飞过的路线跑去。只见它们落在了一棵不高的`树上。树枝上有它们的巢,巢里有一只奄奄一息的老乌鸦,我推测那是它们生病的妈妈。小乌鸦们对妈妈亲切地“呱呱”叫——我想,那被认为是不祥预兆的叫声,或许是小乌鸦们对妈妈最亲切的呼唤声吧!——这时,出人意料的一幕让我惊呆了:只见一只小乌鸦用自己的小嘴精心地给妈妈梳理着已经不再有从前那样光泽的羽毛,——或许当初妈妈也是这样给它梳理羽毛的——另两只小乌鸦则把嘴里衔着的毛毛虫喂给妈妈吃。
把妈妈安顿好后,三只小乌鸦又“呱呱呱”地告别妈妈,飞向远方。我注视着乌鸦渐渐淡去的身影,消失在天的尽头。
每当我看见天空中飞过“呱呱”叫的乌鸦,那一幕画面总浮现在我的眼前,难以忘怀。
那是发生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和我最好的朋友,可以说是“知己”。也曾被老师说过我们俩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可是,在那一个天空还下着雨,寒风时不时吹来的中午,我们俩个人那美好的友谊分裂了。原因是她不让我理另一个和我玩的差不多的'女孩,那个在学习上,生活上都帮助我的女孩。我很奇怪,我们明明在一起玩的很好,为什么不让我理她呢?这个问题在五年级下学期的时候也出现过,也是同一个人。那时候我没有和她们玩的熟,就心不在焉地说了一声“好吧!”。可是,为什么现在还要这样呢?我就说:“为什么啊?我们不是玩的好好的吗?如果你不想让我和她玩,那么,我在和你玩不和她玩,在和她玩时不让你看见,行不行?”她就很生气的说“不行”!
就这样,我们俩渐渐地疏远了,可是我不想结束这段友谊,几次想和她和好,可她就不理我,我很难过。有一次,看见妈妈来接弟弟,我就在妈妈面前哭了,妈妈连忙问怎么了,我把事情告诉了妈妈。妈妈说:“朋友之间是需要彼此尊重的,你回去告诉她。没事的,你们俩个很快会和好的,没事,别哭了。”就这样我回到宿舍,看见有一个人端着一杯白开水走过来,而她背着走,两人都没看见,而我就和她几步之远。看见那开水马上要洒上去,我连忙跑过去,把她推开,那开水就洒在我手上,马上就起了几个泡,整个手很红,很疼很疼,我马上就哭了。她看见,就发呆了一会儿,就马上找凉水给我冲,给老师说了一声,就陪我去医务室,在去的路上,她哭了,对我说:“你真傻,我有衣服,不会那么烫,你呢?就有一层皮,你看你现在。”
经过这件事,我们俩的友谊又和好了,我们俩又在一起学习、玩,一起挽着胳膊,说悄悄话地去吃饭。那一幕,我难以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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