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事物的.产生、变化和发展,都有其内在或外在的原因。因此,阅读分析材料的因果联系,从原因切入立意,是行之有效的方法。如:《盲子过涸溪》:有盲子过涸溪,失坠,两手攀木盾,兢兢握固,自分必坠深渊。过者告曰:“无怖,只要放下即实地也。”盲子不信,握木盾长号。久之,手惫,失手坠地。乃自哂曰:“嘻,蚤知是实地,何久自苦耶?”
译文:有个瞎子经过一条干涸的小溪,在桥上(突然)失手坠落。(他)两手攀住桥栏,胆战心惊地抓得紧紧的,自认为(一旦)失手,一定会坠入深渊。过路的人告诉他说:“别害怕,只管放手,(下面)就是实地了。”瞎子不相信,握紧桥栏大声呼号。过了很久,力气(渐渐)消失了,失手坠落在地上。于是(他)嘲笑自己说:“嘻!早知道(下面)就是实地,何必(让)自己辛苦这么久呢?”
本文的主要对象是盲子,作者对他的态度是讽刺,盲子“久自苦”的原因是不信忠告,兢兢握固,死不放手。在这样理解的基础上就可以得出“放下即实地”、“学会放手”、“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等立意及命题了。
一要帮助学生审清题目是要求写人的还是记事的。写人必记事,记事必写人。写人尽管必记事,但叙述的重点是通过具体事件,表现人物的语文、行为等,来刻划人物的性格,揭示人物的精神风貌。写事尽管必写人,但写人是为写事服务的,叙述的重点不在表现人物的语文行动,刻划人物的性格上,而是通过事件因果过程生动具体的叙述来表现主题。
何谓写人,何谓记事,小学生往往分不清楚,因此必须首先在指导学生的过程中,反上面这些简单的分辨标准教给学生。在此基础上,让学生依据题目,判断文章应该是写人的还是记事的。一般来说,我们给小学生命的作文题都有明显的,利于学生审题的文字标志。审题时应该提示学生注意。例如,《我们的老师》《我心目中的妈妈》、《助人为乐的红领巾》等文题中有"老师"、"妈妈"、"红领巾"表示人物信号标志的中心词,因此这类文章是写人的。《印象深刻的一件事》《放学路上的奇遇》《在回家的公共汽车上》、《难忘的星期天》等文章中有表示事件、场所、时间信号标志的中心词,因此这类文章一般是词的。学生掌握了这些,就会避免由于审题不清,写人写事发生错位的现象。
二是帮助学生审清题目规定的题材范围。题材除了受思想内容制约以外,还要受人称、时间、场所和人物、事件数量的限制如《我的妈妈》、《我的辅导员》等题目受叙事述人称的限制,只能用第一人称来写,用别的人称就不合要求;《他们都是我的`好老师》、《我的同桌》、《一件小事》、《假日新事二则》等题目受人物、事件数量的限制;《难忘的时刻》、《电影放映之前》等题目受时间的限制:《放学路上的奇遇》、《赛场见闻》等题目受场所的限制。在审题中,一定要帮助学生弄清题目中规定的题材范围。这样才不会在取材范围上偏离题目。
三要帮助学生审清题目所要表现的主题思想。小学阶段命题作文题目一般对主题思想也作了规定和提示,审题时应该引导学生仔细分、辩别、推敲,找出"题眼"。题眼总是在中心词的修饰成份里,去掉表示人称、场所、时间、数量等修饰成分外,剩下的就是"题眼"如《假日趣事》的"题眼"就是"趣";《一件小事》的"题眼"就是"小"。题眼找出来了,要认真辨别它的内涵与外延,然后依据它去立意、取材。如《一件小事》的题眼"小"字,要启发学生理解事件虽小,但它的意义是大的。通过一件小事的叙述来反映一个崇高的品质,反映一种社会风貌,说明一个深刻的道理。只有这样写出来的"小事"才算切题,才能启发人、教育人。有些文题看不出题眼,如《我的爸爸》、《在回家的公共汽车上》等等,这类文章的主题思想可以引导学生自己来确定,但必须鲜明、健康。找到并抓住了题眼,学生写出来的文章,在思想内容上才不会离题,才会生动感人。
帮助学生审题是老师工作的一个方面。另外,在针对小学生的特点以及大纲、教材的要求,拟重庆市题时应该尽量避免太含蓄,杜绝不切实际地将小学阶段记叙文题目论文化、化、散文化。文题中记人记事种类、题材范围题眼等内涵宜直露为好。到了小学高年级,文题的内涵可以有目的、有计划地缩小。逐步提高要求,有步骤地培养小学生审题和自己确定文章中心思想的能力。
有的材料在叙述、说明或评论某个事物时,明显地流露出作者的情感倾向,这样我们可从材料的情感倾向入手来审题立意。
当断臂的维纳斯展示在人们面前时,吸引了无数好事之徒趋之若鹜。他们提出种种接上断臂的奇思妙想。维纳斯失去的手臂就如同一个充满诱惑力的圈套。但迄今为止仍未有任何设计能取得普遍的赞赏。
材料中的情感倾向十分明显。“好事之徒”、“趋之若鹜”等词贬斥之情溢于言表。对想接上断臂的做法持否定态度,对断臂维纳斯持赞赏态度。据此可立意为:应顺其自然,不能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如果不注意分析情感倾向,立意为:坚持就是胜利或攻书莫畏难就明显偏离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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