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又没讲过!”我说。“我老爸每次带我去玩,我都会知道很多东西呢!”
还有一次,我又让爸爸带我去玩,可是玩什么呢?我沉思了一会儿,说:“我们去捉蚂蚱吧!”爸爸说:“去捉蚂蚱可以,但是,要从中学到知识。”我说:“没问题。”我们一边捉,爸爸一边给我讲,蚂蚱是农业的大敌,能把庄稼吃的一干二净。蚂蚱的嘴是咀嚼试的,在上鄂有尖利的牙齿,适宜于咬嚼固体的食物。它不但咬食植物种子,而且连梗杆都能咬碎,尤其是还能咬食树树木。它前翅狭窄而坚韧,后翅宽大而柔软,善于飞行,后肢很发达,善于跳跃。它的学名叫蝗虫。
我是多么喜欢玩啊!比如上次去某地我……当然,我又得花上好多时间,告诉他们我的许多知识都是在玩中知道的。
玩是孩子的天性,我要高呼一声:“我爱玩!”。
我喜欢的动物有很多,但我最喜欢动物就是我家的小猫了。
这是一只母猫,它睫毛非常大,眼珠也特别大,一身棕色的毛,胡子大约有一分米长。
它的性格非常温柔,记很我第一次抚摸它的时候,它“喵”地一声叫了起来,下了我一大跳,不过,它也没有对我发动攻击,我又抚摸它了几下之后,它就一个劲地用身上的毛蹭我,还一个劲地用舌头舔我的手或脸。
它和我的'关系非常密切,记得我开学的时候,上第一节语文课,老师让我学猫叫,于是,我叫一声,忽然有一只小猫跑到我面前,我马上认出这就是我家的小猫。原来,这小猫一直跟着我呀,我顾不得老师和同学是怎么看我,就赶紧把小猫抱在怀里,吻着它,老师、同学们的目光不止是羡慕,还有好奇。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了,哦,我忘了告诉你们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翠翠。
翠翠,我喜欢你,你永远是我生活中的一部分!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要多读书,才能增长知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苦儿流浪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雷米,本是一个贵族家庭的长子,6个月大的时候,因为叔父想拥有这个贵族家庭的全部财产,他就在夜晚偷偷将雷米扔在巴黎街头。一天,一个叫巴伯兰的人经过此地,把雷米抱回了家。养到8岁时,巴伯兰就把他卖给了维泰利斯。
从此,雷米就跟维泰利斯开始了浪迹天崖的生活。他们在途中遇到了很多困难。有一次,他们和卡比走的太累了,所以倒在了一家花农的家门口。第二天早上,维泰利斯就被冻死了。此后,雷米就开始了自己的生活,直到找到生母。
这本书让我喜欢的原因是: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感动了我,我们要学习雷米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重重困难,直到找到生母,一家团聚。
首先上场的是我和老师。比赛还没开始,大家就议论纷纷,有的同学说:“老师棋艺很好,绝对会赢”;还有的同学说:“但优垚和爸爸在家练过的`,不一定会输”。裁判下令开始,两个回合后,我赢了。
自称“五子棋大王”的陈卓义见我赢了老师,很不服气,便向我挑战。裁判一声令下,比赛又开始了,我努力思考、精心布局、运筹帷幄,像《三国》里的诸葛亮。陈卓义瞪大眼睛,生怕自己下错一步棋。由于我的局势更胜一筹,最后赢了陈卓义。
“真没想到,优垚能赢陈卓义,太不可思议了!”同学们说。我听了,心里感到无比的甜蜜。
多有意思的比赛啊!
我最喜欢看的是《冒险小虎队》系列丛书。
这本书主要讲得是三个智慧少年,坚毅如虎的碧吉,精明如虎的路克,勇猛如虎的帕克里克。他们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组成了“冒险小虎队”。他们知难而进,无所畏惧,闯入了一个又一个的危险地带,留下了一个个精彩的故事。
这套系列丛书记叙的情节紧张、精彩、生动、逼真。当我看到小虎们遇到危险的时候,我为他们捏了一把汗;当我看到他们为了看清事情的真相而奋不顾身时,我被他们的勇敢,不畏惧而感动。看完后,好像自己也成了故事中的一员,就像小虎队的好帮手一样,帮他们分析案情,为他们出谋划策。我最喜欢路克,因为他有一个百宝箱,在关键时刻总能派上用场。在超级成长版冒险小虎队的书中,还附着魔镜、小虎解密卡、暗语破译卡和定位搜索卡。每次遇到紧急关头,他们总能帮助解难。使我感到了全新的体验,好奇心得到了满足。
这套书使我的观察力、想象力和判断力得到了提高。既是我放松心情的'好伙伴,又能从中学到知识。我喜欢《冒险小虎队》这本书。
我的邻居家里有一只调皮而可爱的小狗,叫盼盼。
盼盼长着一身棕色发白的容貌,它的眼睛大大的,亮亮的,看起来挺精神。它的尾巴又松又软,高高地卷起来,它高兴的时候,尾巴左右摇摆,像一朵绽开的鲜花。它的腿毛绒绒的,一天到晚跑来跑去,好像它对什么事情都很好奇。
经过一天的紧张的学习,我很疲劳。我一放学回家,小狗就迎面扑来,在我的身上舔来舔去,不时地把前爪搭在我的腿上,叫我抱一抱它。看见了它我放松了很多。
我很喜欢吹竖笛,每次我到邻居家吹竖笛时,盼盼就仰起头,随着我的笛声一声声吼叫着,好像在给我做伴奏。
我非常喜欢我邻居家的小狗盼盼,因为它不时地给我带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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