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云:“於戏!前王不忘。”君子贤其贤而亲其亲,小人乐其乐而利其利,以此没世不忘也。”
“於戏!前王不忘”源自《诗经。周颂。烈文》,是周成王祭祀时赞颂先王并诫勉助祭之句。也就是说先王建立如此显赫之伟业,吾等后人不能忘记这样的伟业传承。具体又指什么呢?
也就是“君子贤其贤而亲其亲,小人乐其乐而利其利”。君子仰慕古贤圣人之德行,见贤思齐,见圣渴仰;而小人也乐得借用先贤之名来以此获得自利。
在东方另一个国家印度文明传承也与此有异曲同工之妙。通过瑜伽这样结合、联通、合一和相应来表述。与内心心性合一而明身乃心性之化身;与天上神灵合一,如阿凡达;与古贤先圣合一而智慧似我。以至于佛教盛行而演绎到无比殊盛而繁复,君子探求无限,小人用其无限。可见正信和迷信混杂一起,难以清晰。
而儒家直探龙珠,直揭精辟,仅此一句,使真意灵魂大白与世,简单平实,仁心直露,使人深省,言下大悟。
《大学》总在不断引用先人智慧说当下实际,没有半点拖泥带水,也无修饰,更是中立直接,真实华族智慧之精要,深读其乐无穷。也由此成全了《大学》的历史地位。
生活中,我们总在道理中纠缠不清,与其说道理无非就是自我认知的一面之词,放在阳光下暴晒,还能有多少客观。一切道理皆废话,不中立,所以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中,说什么才是最根本的呢?那就“贤其贤而亲其亲”,其贤其亲变成自然之道,用在社会中就是合真之道,明辨是非之道。至此,心性洞开,与天地合一。
鲁迅的散文诗集《野草》我读几遍了,头脑仍然一片空白。要是说非得找几个词来概括它给我的印象的话,那就是:旷野,荒原,燃烧。我甚至已经记不清楚《野草》里是否有这几个词,也不想翻书去求证。我想有时候读书不求甚解也好,起码留给自己一个想象的空间。所以我想极力避开人们对《野草》的解读,虽然那会是一个很好的参考,并且会让我了解到诸多关于革命、荒诞、存在、本体等等之类的伟大意义。我并非不承认或者不赞同人们的看法,只是这些东西看多了产生审美疲劳,甚至产生深恶痛绝之感。因为是读后感,因此就减去了学术上的种种规范,说话可以相对放肆坦诚,所以下面我将张口胡言乱语了,请诸君做好心理准备。
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总会产生一些莫名其妙的想法,从而做出一些不同寻常的举动来,这样事情就变得有趣了。我很喜欢《野草》,也很尊敬鲁迅先生,他文中所显示出来的荒原意识让我的神经异常活跃和兴奋,以至于在阅读时我完全沉浸在里面的场景里了。不过这个场景仅仅是我自己想象的而已,并非是鲁迅先生在写作时头脑所浮现的场景。但我觉得这并不妨碍我对它的理解,我总是相信有那么一个世界我们从未抵达。这个世界它不应该属于任何一个时代,或者局限在任何一个意义,它因为具有无限的扩张力而无法用言语表达,只能感受。我也相信《野草》除了具有它所该具有的时代和现实意义外,还有一个世界它从未展示,那就是荒原。
虽然我们可以根据鲁迅先生的文字进行荒原的场景想象,然而真正的荒原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我们所看到的荒原只是被鲁迅先生物象化的.荒原,每个人心中的荒原都是独一无二的。所以,我们没必要极力去挖掘或者吹捧别人心中的荒原世界,我们应该花更多的时间去认识自己心中的荒原。在这里我并不是说人们对鲁迅先生《野草》的挖掘是一种吹捧,我也相信人们对它的解读在一定程度上与先生所想的是相符的。我只是想告诉自己,人们对《野草》的无限度挖掘只是《野草》荒原世界中一个小小的角落。问题在于,人们都想极力让别人去认同自己所看到的角落。这种想法将归结于严密逻辑的胜利呢,还是思维空间过于狭小的悲哀?也许根本就无法回答。
上面的说法或许过于武断。人们会不禁要问:究竟什么是荒原?什么是旷野?这些词从哪儿来?具有什么样的实际意义?不得而知。太过于抽象了,我们压根无法触摸,又何来的理解?不具有实际意义的东西我们把它摆在那又有何用?如果大家非得这样刨根问底,我就只好沉默了。不过我仍然在想,“燃烧的荒原”是否更具有震撼力和吸引力?且不管别人如何想,我先第一个赞同。确切来说这是一种梦境,或者说这种梦境与我心灵深处的梦境是相通的,所以我特别有感觉。觉得特别的兴奋和有意义。说到这里连意义也是抽象的了。我无法解释这种奇怪的念头。这也许就是《野草》在我这里所产生价值,一个抽象的价值,一个抛开了时代和现实意义的价值。我相信这个世界允许这种价值的存在。
看到这里估计大家要么目瞪口呆,要么厌烦透顶了,但我还是要把话说完。《野草》留给我的印象只有三个词:旷野,荒原,燃烧。这个印象不仅仅属于我,它具有更加普遍的意义,它让我相信——有一个世界我们从未抵达。
《野草》是鲁迅先生的代表作。出版收散文二十三篇。作于1924至1926年间,有《秋夜》《影的告别》《雪》《风筝》等著名的篇目,列为作者所编的《乌合丛书》之一。
鲁迅先生以独特的视角诠释生活的真谛和生命的意义。野草,根本不深,花叶不美,然而吸取露,吸取水,吸取陈死人的血和肉,各个夺去他的生存。当生存时还是会遭践踏,将遭到删刈,直至与死亡而腐朽。我爱我的野草,但我憎恶这以野草作装饰的地面。为我自己,为友报仇,人与兽,爱者与不爱者,我希望这野草的死亡与腐朽,火速到来。要不然,我就未曾生存,这实在比死亡和腐朽更不幸。
《秋夜》是我喜欢的篇目之一。枣树,他们简直落尽了叶子,先前,还有一两个孩子打他们别人打剩下的枣子,现在一个也不剩了,连叶子也落尽了。他知道小红粉花的梦,秋后要有春;他也知道落叶的梦,春后还是秋。他简直落尽叶子,单剩干子,然而脱落了的当初满是果实和叶子时候的弧形,欠身的很舒服,但是,有几株还低亚着,弧顶他曾打造的竿子所得的皮伤,而最直最长的几株,却也默默地铁似的直刺着奇怪而高空的天空,十天闪闪的鬼魅眼;直刺着天空中圆满的圆月,使月亮窘得发白。作者笔下的秋从枣树写起,写秋后早熟的形态,又写月亮的窘白,给人一种凄清冷寂之感。
鲁迅先生文笔细腻而又不失大气。豪迈的情感他于一九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写的《腊叶》就有很好的表现。但今夜他却黄蜡似的叶躺在我的眼前,那眸子也不复是去年一般灼灼。假如再过几年,旧时的颜色在我记忆中消去,怕我也不知道他何以夹在书里面的原因了。将坠的落叶的斑斓,似乎也只能在极短时中相对,更何况是葱郁的呢?看看窗外,很能耐寒的植物也也已经秃尽了,枫枫树的更何消说得。当深秋时,想来也许有和这去年的模样相似的病叶罢。但今年我竟没有赏玩秋树的余闲。作者在灯下翻看《雁门集》,翻出一片落叶,勾起了作者的回想。作者由这片小小的残叶联想到了人生,将坠的落叶的斑斓,似乎也只能在极短时间里相对,人生苦短啊!
《野草》中书写了作者鲁迅先生对生活的感悟和对生命的追求,只能细细品味其中韵味,对提高个人修养和对人生意义有极大的作用。
童年是欢乐的,然而对这个人而言,童年是寂寞的;世界是美好的,然而对她而言,一切都是荒谬的……她就是萧红,在那时被世人扭曲了的三观下,三十年代的文学洛神写出了带着淡淡苦涩的《呼兰河传》。
《呼兰河传》讲述了呼兰河这座小城里,呼兰河人的生活日常以及那个年代落后的思想。我觉得这本书可以分为三个部分:一、热闹的呼兰河。庙会、街上的药铺、扎彩铺、放河灯、跳大绳、野台子戏等,以及那北方的独特风景,都给人留下了热闹非凡的印象。二、萧红和她的祖父在园子里、在家里的美好时光。三、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穷苦人民的真实生活以及迷信、落后的封建思想。估计很多人读着小团圆媳妇那一段时是愤愤不平的,读到二爷那一段是一边笑一边揉发酸的鼻子,看到冯歪嘴子的故事则是完全哭了。确实,哪一篇文章不能打动你的心呢?
萧红不只一次在书中说过:“我家的院子是很荒凉的”。刚读时很奇怪,这么大一个院子,又有那么多房客,哪儿荒凉?后来,继续往下读时,从书中看到一句挺揪心的话:磨房里那打梆子的,夜里常常是越打越响,他越打得激烈,人们越说那声音凄凉。因为他单单的响音,没有同调。我想萧红对我们的答复就是这个,她就是一个寂寞的旅者,她看着美丽的风景——祖父、萧军、鲁迅、端木蕻良一个个消失不见,只剩下她一个独自在灰暗中徘徊。第一个风景(祖父的消失导致了她寂寞的童年。风景逐渐消失则是她对世界慢慢冷陌的原因之一。
寂寞的童年,是因为第一个风景的消失。世界的荒谬,是因为没有足够了解自己,为自己把握良机。世界很美好,却很荒谬。
坚强起来吧,最美的风景只有自己。
这本书实际上读起来有些艰难,一方面是年代的原因(本书写成于1940年代),另一方面这本就不是一个所有人都能读懂的书。
最近一直在思考近期读过的一本本书,大部分都应该归为畅销书之列,这些书读起来很轻松,就像看一部肥皂剧或是综艺节目一样,有收获吗?一定有。但确实有限。而被本书所推崇的以及认真研读的一定不是这些书。是需要花时间花精力,全神贯注细细研究的书,是经典中的经典,是可以给人启示和提高的。
说到这里需要提一下读书的意义到底在哪里?是娱乐,消遣?排解空虚,填满自己?学习知识?还是解决困境迷惑?如果是前者,可以不需要阅读如此无趣的书,但如果是后者,就需要有本书这样的一本实用书籍做指引,因为你是有追求的。
这本书读下来真的需要些勇气和坚持,因为有些地方实在很无趣。但如果你需要藉由书籍提高自己,让自己不困过,更多的了解这个世界,那样的书籍可能都是这么无趣的,但知识有时候就是这么无趣。还是看我们需要的是什么。
本书最后提供的书单以及一些实用的方法非常好。
最后借用本书的一句话作为结尾,“如果我像一般人一样读那么多书,我就跟他们一样愚蠢了。”所以量的积累需要质的保证,需要让自己不因读书读的少而焦虑,这一点很重要。
中华民族是一个拥有五千年历史的民族。“读史可以明鉴”,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从书中找到解决现状的方法。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在巨大的压力下成长与生活,逐渐变得浮躁,急于成功,把最基本的东西抛之脑后。
人要不断的学习并确立目标,然后为之奋斗,一步一步的实现自己的理想。没有理想的人是可怜之人,因为漫无目的的生活着,是在消磨时光,没有真正的价值。在当今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几乎每个人都想成功,都想实现自己的理想。但是有很多人由于各种原因将自己的理想搁置,而在忙着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通过阅读《大学》,我懂得“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止于至善。”只有拥有光明正大的品德,弃旧从新才能达到最完善的境界。在文章中,我找到了解决自己浮躁的方法,即“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只有确定目标,志向坚定,才能镇静浮躁的心,进而有所收获。
子曰:“于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鸟乎”我相信,每个人在努力之后,都会实现自己的理想。
一个人总会在她、他一个人的时候想起曾经经历的事,曾经爱过人,或许他不是那么的在意曾经发生了什么,但他在意的总会是那些人,那些曾经陪他一起欢笑一起傲娇一起浪的人。
有人想一个人是孤独的,有人想一个人是诗意的,有人想一个人是自由的,有人想一个人,想一个人看书,一个人玩游戏,一个人看电影,总之一切一个人都想做的事他都会去做。
有一个朋友他说我喜欢一个人,我却在他的话语中看到了另外一种孤寂,不同于常人,是一种喜爱一个人却又想逃避一个人的.感觉,他孤傲,有才,让人忍不住去接近,可是却又给人一种生人勿近的感觉,我不知道他的内心是怎样的,但我知道这样的孩子总是需要被爱的,这种爱要能使他不在一个人,对吧。
我不喜欢一个人,我喜欢和几个朋友一起坐在图书感看看书,写写作业,有着自己的空间,却总能看到彼此在那,从未离去,那样心里至少会有一份安全感,知道有人陪。一个人总会有些寂寞,一个人总会有些孤单,但是要知道一个人总还是有些棒棒哒的地方,这些个优点只能让那些喜欢一个人的人去解答,而我这种群居动物总会有所漏洞,不便去说。
如果有人喜欢一个人,并能说出一个人的优点,请告诉我,也让我能了解那个人的一些感受,至少不会再盲目碰壁,如无头苍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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