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的时候,我们回老家过节。我发现了一大片玉米,便开始观察起来。
玉米像一个个守护田地的卫士,挺拔而高大,十分强壮。
由于有农民在拔玉米,所以我看到了玉米根。那根和玉米杆一样硬、粗。旁边有一些软软的小根,上面有土块,如果把土块去掉,软根和头发差不多。
玉米的茎有点像竹子的茎。一节一节的,十分坚硬。当拐杖还挺好呢!如果你不费一些劲,休想把它折断。它不仅坚硬,里面还怪好吃呢!妈妈说,她小时候常把玉米杆当甘蔗吃。哈哈!
玉米的叶也很有趣。在下面的叶子大部分已经枯黄了,但上面的叶子依旧是绿的。好玩吧?玉米叶较窄却很厚。如果它再宽一点,就很像扇子了。
玉米的果实俗称“棒子”。“棒子”金灿灿、黄橙橙的。当然随着科技的发展有了不同的玉米品种。各种颜色:紫的.、半紫半黄的……都有。但是我还是觉得普通玉米好。玉米果实真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躲躲藏藏的。但是玉米须暴露了“棒子”的所在地。玉米须还真调皮呢!
玉米不仅样子好看,味道也很好:口感滑腻。玉米粒皮的筋道、玉米粒汁的香、玉米粒渣的脆等等简直是“舌尖上的中国”。口感的冲击太强了。还有玉米做的各种菜肴:蒸玉米、烤玉米、煮玉米、排骨炖玉米,都让人垂涎三尺。啊,不说了,我的口水快滴到纸上了。玉米真是色、香、味俱全。
在一个村子里,有许多人种了玉米,过了几年,玉米都成熟了。
玉米地旁边有一口井。
有一天,玉米、蚯蚓、井水,在比谁的本领最大。骄傲的玉米先开口了:“我的本领最大!我的本领最大!如果不是我,人们就吃不了东西了。这样就会死去,所以我的本领最大。”蚯蚓不服气地说:“如果不是我给土地松土,你现在根本就不存在,所以我的本领也不比你差。”井水说:“蚯蚓说得对,要不是我们,你也不可能存在。”玉米又骄傲地说:“那你们就像服务员一样,哈哈哈……”蚯蚓和井水火了,再也不理玉米了。玉米说:“无话可说了吧,你们就是服务员。哈哈哈……”
有一天,老奶奶要给玉米浇水了,井水说:“我才不给它喝水呢!”老奶奶只好不给玉米浇水了,老奶奶让蚯蚓松松土,但蚯蚓却说:“我才不给松土呢!”老奶奶也没办法,只能这样了。
日子一天一天的这样过去了,玉米开始枯了,因为,它没有水喝。有一次玉米来到蚯蚓和井水的面前说:“对不起,我不应该嘲笑你们,你们的本领都不比我差。”蚯蚓说:“你知道错了,就好。”井水说:“让我们变成像从前那样好的朋友,好吗?”“好!好!”蚯蚓和玉米异口同声地说。
从此以后,它们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去年寒假,我跟着外婆到地里掰玉米。
刚走到田边,就看见青翠的玉米杆站在地里,好像一队队士兵在守卫自己的家园。最有趣的是玉米棒子好像遇到了什么大喜事,一个个都笑破了肚皮,露出黄橙橙的玉米粒。
我想,露着肚子多难看啊,我赶快把他们收回家吧!
虽然外婆已经50多岁了,但她掰玉米的动作还是非常灵活的。只见她左手抓住玉米杆,右手抓住玉米棒子,使劲往下一压”啪”一声,一个胖胖的玉米棒就到了外婆的手中。外婆迅速将玉米棒扔进背篓里,同时又抓住一颗玉米杆,随着“啪啪”的声音,玉米棒就像跳舞一样的蹦进了外婆的背篓里。
看见外婆熟练作文的动作,我马上跃跃欲试,也学着外婆的样子掰了起来。谁知,一声声低低的声响之后,玉米棒只是怂拉着脑袋,却赖在玉米杆上不下来,我使劲加了把力气,最终还是没有掰下来。最后,我只好气嘟嘟地向外婆去请教。外婆耐心地告诉我要用巧劲,“掰玉米一是要“紧”,左手紧抓住玉米杆和玉米棒的连接处;二是要“快”,右手要迅速,这样才能把玉米棒掰下来。
真想不到,掰玉米还有这么多的窍门呢!我按照外婆教的方法,左手抓紧,右手突然向下用力,随着“啪“的一声脆响,胖胖的玉米就稳稳落在我的手中。
我终于学会掰玉米啦!以后也可以帮外婆一起做农活了。我开心极了!
在一条河边住着一户人家,家中有一名叫“张大夸”的人,此人温厚老实,靠打鱼为生。家中还有一位老母亲,常年病重,又没钱医治。
一天,大夸拿了工具又下河捕鱼。忙碌一整天却只捕到几条小猫鱼儿,大夸并没叹气,自言自语地说道:“这些鱼可以给母亲补补身子了……”大拿带着一身疲惫将鱼拿回家,放进一口破锅里慢慢的煮着,因为母亲牙不好,只能把肉炖烂,母亲接过碗,看见碗里依稀的几根鱼刺,眼里落下几颗晶莹的泪花。
大夸走出小屋来到河边,又陷入沉思。这时水中的鱼不停地往岸上跳,大夸见状不对劲,就往家里跑,关上门,熄了灯。
母亲瞧见儿子这般惊慌就问:“怎么了?”
大夸答道:“河里不对劲,鱼儿们不停地往岸上跳。”
母亲笑着说:“傻儿子,这是河里要退潮了,鱼儿来不及逃走,就跳到了岸边。”
大夸摸了摸头,赶紧拿了大竹筐,飞奔到河边去捡鱼,不一会儿功夫,便拾到了满满一箩筐。
第二天,大夸起个大早,背着满满一大筐鱼便往集市上赶。大夸自知方圆几十里也没个人家,疾步行军得走也得两天的`脚程。背上母亲连夜赶做的十张大饼,大夸就启程了。
背着沉沉的鱼筐一路兼程,天渐渐黑了下来。大夸走进一间破庙。这间破庙实在太过破落,至于哪年建造的也已无法考证,几乎已经被人们忘却了。
大夸看天已黑了,就准备在这里过一夜。顺手拾出一块空地儿,伴着鼾声便进入了梦乡。半夜醒来,觉着有点口渴,拿着空空的水壶四处寻水喝。无意间他发现灰突突的佛像前有一物金光闪闪特别刺眼。走近一看是个香炉,拂袖擦拭后才看清,这个香炉及其美观。此炉纯金打造,边上镶嵌着各色宝石。炉身上雕刻着龙凤起舞辉煌图纹。
大夸喜出望外,伸手便去拿,结果让她始料未及的是香炉根本取不动。仔细琢磨半天才发现香炉只能转动,于是转动香炉,这时佛像开始抖动,渐渐移开,佛像下面出现一正八边形井口。好奇心战胜了恐惧,大夸摸摸索索下到了井里,井底很宽敞,却是灯火辉煌。大夸推开一扇门,顺着一条通道来到一间密室。密室里整整齐齐摆放着一百口大木箱,打开一看里面全是金银珠宝。大夸喜出望外!
大夸用了整整3个月时间搬走了这里的所有财宝,找来了工人为母亲修建了一座豪华的巨型宫殿!从此以后,大夸不再打渔,专做救济穷人的事情。
一天,大夸到山上里的一户穷人家去送钱,路上遭土匪劫财,结果被人救出。逃命到一户人家,这户人家家里有两个人,一个老头和一位少女,大夸对那位少女一见钟情,于是便娶了少女。那位少女就是“玉米姑娘”。那个老头就是他的父亲“玉皇大帝”。
今天,我趁着写完作业没事干,外公说咱们一起去掰玉米,所以我和外公、妈妈一起去“开心农场”里掰玉米。一路上,鸟儿欢呼雀跃,好像在为我加油。
当我走进“开心农场”时,看见玉米杆就像一个个哨兵似的,精神抖擞地站在地上,身上还背着“手榴弹”,保卫着外公的“开心农场”。
“开心农场”里翠绿的玉米叶像仙女的绿飘带,随风舞动。有的玉米像小宝宝一样,裹在嫩绿的衣服里;有的玉米它们笑破了肚皮,露出了晶莹剔透的玉米粒;还有的玉米像小姑娘一样,害羞地躲到了叶子哥哥的`后面。
外公说要摘有胡子的玉米,而且胡子的颜色越深越好,因为胡子颜色越深玉米就越老,就可以吃了。
我直奔一个胡子颜色深的玉米,刚伸出手想摘,就看见一只小虫子趴在玉米上休息,我吓得大喊:“救命啊!”说完,就以比百米冲刺更快的速度跑到安全的地方。这时,我看见外公和妈妈嘴里正哼着小调,仿佛什么都没有看到,什么都没有听到,迈着轻盈的步子在摘玉米。我终于鼓起勇气,再次走向那个玉米,只听“咔”一声,玉米就被我掰下来了。“耶,我战胜小虫子了!”我冲着蓝蓝的天空大喊。
俗话说:一分辛劳,一分收获。果真如此,劳动是辛苦的,收获却是甜蜜的,这使我不由地想到了学习。我想:我们要想成为一个有出息的人,要想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就要不怕困难,努力学习。
大家好,我就是又香又甜又物美价廉的玉米,大家一定想了解一些关于我的资料吧,别急,我这就告诉你。
首先介绍我的名字吧,我的正名叫做“玉蜀黍”,别名有许多呢,比如:“包谷”、“玉茭”、“棒子”、“苞米”、“珍珠米”、“大芦粟”等等。我一般生长在秋季,叶片扁扁的,长长的,像一把锋利的剑。果实像葡萄一样呈颗粒状,成熟时呈金黄色,看起来就让人食欲大发。
我在全世界都是广泛流传的美食,那你们知道我是什么时候被发现的吗?我起源于美洲大陆,原产地是墨西哥和中美洲,是千本科草本植物玉蜀黍种子种出来的。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后把种子带到了西班牙和中美洲,随着世界海业的发展,我逐渐流传到世界各地,成为了最重要的粮食之一。进来还有国家把我奉为“国宝”呢!
我还是世界上分布最广泛的农作物之一,从北美洲到拉丁美洲,均有大量栽培。从栽培面积合总产量来看,我可仅次于小麦和水稻呢,暂居第三。
我不仅可以当人们餐桌上的一道美味,还有药用价值哪!可以把我煎汤喝或者是磨成细粉做成玉米饼,还可以蒸炒烹炸……样样美味又营养。我具有利尿消肿、食欲重振、小便疏通的功效。
我比土豆好吃,比西红柿好看,又比青菜便宜,还说什么,快来选购吧!
金秋十月,是丰收的季节,安静的村庄一下子热闹起来了。而我,在老家帮爷爷奶奶剥玉米呢!
这一天,我们来到玉米地里摘玉米,姐姐为我们分工作。姐姐说:“陈天(我弟弟)和子琦(我)留在外面剥玉米,小兴(我二哥)和我(我姐姐)去里面摘玉米,陈浩(我大哥)运送玉米。”
接下来,我们开始工作了,二哥先进玉米地里摘了一些玉米,让我和弟弟来剥。接着,二哥便和姐姐一个人拿着一个篮子进去摘玉米了。而大哥没事干就来帮我和弟弟来剥玉米。
我剥玉米的时候,不是太用力把手弄疼了,就是太轻了剥不下来。后来,大哥帮我找了一个铁条,我一开始还不知道怎么用。可后来,我慢慢地掌握了方法:先用铁条划一条缝,再用手把它剥下来。而弟弟呢?他早已经跑去和小朋友们玩耍了。
过了一会儿,二哥和姐姐从玉米地里出来了。他们说太累了,出来休息会儿,于是便坐下了,我们边聊天边剥玉米。
到了傍晚,我们五个人高高兴兴地回了家。到家后,爷爷把玉米粒做了一些处理,奶奶把玉米粒做成了香喷喷的玉米粥。
品尝着由自己的劳动换来的果实,我感到心里甜丝丝的。
生我养我的故乡,给我留下了许多梦幻般五彩缤纷的记忆:那清澈见底、白如玉带的白河,那灿若繁星、许多叫不出名的美丽的花朵,那望去像铺撒着一方方碎金似的油菜花……都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尤其令我永远不能忘怀的是故乡的玉米。玉米不喜欢单个儿独处,总是成片成片地生长,它们团结成一个绿的集体,哪怕连狂风也不能把它们刮倒。
你看,那高高的玉米秆碧生生、绿油油的,迎着夏日的阳光茁壮成长。玉米的生长期是一百天,到秋天就能收成,是大众喜爱的食品。瞧,被叶包裹着的如金豆般的玉米籽吃起来香美可口,是故乡最好吃的玉米。
玉米的秆很长,有的比大人还高。玉米的叶子又细又长,玉米的根像鹰爪般紧紧地抓着土地。黄澄澄的玉米棒外面包裹着几层绿皮,上面长着黄色的“头发”,像一个胖胖的小娃娃。
爷爷说:别看玉米朴实无华,但它全身都是宝。
全身是宝的玉米叶子可以做成纸,还可以包出又香又美味的粽子,也可以卷起来当成哨子,吹出悠扬动听的乐曲。有的玉米上面还没有结籽,妈妈说那叫“哑巴”,“哑巴”的秆可以当甘蔗吃,秆上的汁特别甜,吃了能清热去火。
故乡的玉米是这样令人喜爱,令人难以忘怀,一想起那美如画的故乡,就会想起故乡的玉米。
我爱故乡,也爱故乡的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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