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庆龄自1913年开始追随孙中山,致力于中国革命事业,谋求中华民族的独立解放。在近70年的漫长岁月里,经过护法运动(1917年)、国民大革命(1924—1927年)、国共对立十年(1927—1937年)、抗日战争(1937—1945年)、解放战争(1945—1949年),她始终忠贞不渝地坚持孙中山的革命主张,坚定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为祖国的繁荣富强和人民生活的美满幸福而殚精竭虑,英勇奋斗,在中国现代历史上,谱写了光辉的篇章。宋庆龄因此被誉为20世纪最伟大的女性之一。
分析:没有一颗热忱的爱国之心,宋庆龄能七十年如一日为祖国的解放和富强而殚精竭虑吗?
话题:“忠贞”“持之以恒”
1、荆柯却不明智,他不能清楚地认识自己。他在卫、在榆次、在邯郸之时,人们对他的期待很低,卫元君不用他,盖聂“怒而目之”,鲁勾践“怒而比之”,这些人都看不起他,而他自己却认为自己不是平凡之人,整日与高渐离饮于市,歌于市,旁若无人,最后还真被太子丹看中,担负起刺秦的重任。结果,秦王没死,自己这方先死了田光、樊於期,最后自己死了不算,还加速了燕的灭亡。太子丹开始说他能刺秦时,荆柯还说“恐不足任便”,没想到,经不住太子的“固请”,荆柯竟不顾此“国之大事”而接了这个活,俗话说:“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他荆柯就被别人的期待弄昏了头。结果,在他死后,鲁勾践笑话他说:“惜哉其不讲于刺剑之术也!囊者吾叱之,彼以为我非人也。”
2、感情,似乎是一种十分缥缈的东西,但它却时时刻刻都存在着,时时刻刻都围绕着我们。亲情、友情、爱情……而我们正是有了感情,生活才更加精彩,我们正是有感情,才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人。
3、我常常怀念远古,那是一个充满人格魅力的时代。那些君子翩翩风度的背后,是一个用诚实、信用、执著的信念支撑的人的结构。那别萧萧易水而去的壮士,难道他不留恋自己的家园故国?难道他不知道深入虎穴的险恶与危难?他义无反顾地去了,去得那样坚定,带着一腔对国君的忠诚和满怀对誓言的忠贞。那手执和氏璧在秦王殿上慷慨陈词的蔺相如,难道不知秦王的阴险与贪婪?他在出发前已经许下完璧归赵的诺言!他正是循着一条实践诺言的艰难道路在英勇地捍卫国家的利益和个人心灵深处那份不朽的契约。
人在做事时总会受到感情影响。感情是促进人正确认知事物的催化剂,正是有了感情,人对事物的认知欲更强,更能加深对事物的认知。易水河边那位高唱着“风萧萧今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荆柯,正是因为对燕国的感情,使他认知了为国牺牲的意义和人的价值。在抗击“非典”那场没有硝烟的战役中,我们多少可爱的白衣天使付出了他们宝贵的生命,其中一个就是邓练贤。他说过“选择当医生就选择了奉献”,从中我们看到了他对人民、对病人的那一份真挚的感情。正是这一份真挚的感情,促使他勇敢地战斗在“抗非”第一线;在病房里,正是这一份真挚的感情,使他不畏被感染的危险,坚守一线抢救照顾病人,最终不幸因感染病毒而去世。
4、古时,荆轲因勇刺秦正为人称颂。的确,荆轲的勇气是非同一般的,然而,我总觉得荆轲死得糊涂。记得《三国演义》开篇第一句话是“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纵观历史,此话可算得至理了。战国后期,七个诸侯国再加上七零八碎的许多小国,中国被分得支离破碎,多年战事,弄得民不聊生。这时候,建立一个强大统一的帝国是民心所向,可惜,荆轲不知这个理,他一心一意要***秦王,促成那一批势单力薄的小国。不过,荆柯毕竟只是一介书生,战国以前的历史也不很长,他不明白分久必合的道理是不足为怪的。荆轲死了不算,秦王恼羞成怒,下令立刻攻打燕,救燕不成反加速了燕的灭亡,荆轲实在太失算。所以,荆轲不但没救燕,还加速了燕的灭亡,真是太糊涂了。
5、荆轲刺秦王是一个在中国民间流传极广的故事。“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用今人的眼光去看,荆轲乃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职业***手,说不定还可能被扣上“恐怖分子”的罪名呢。依笔者看来,燕太子丹雇佣荆轲去刺***秦王,以为刺***了秦王就可以阻拦住秦军的东进步伐,真是把问题看得太简单了,是一种太幼稚的想法,根本解决不了当年的政治问题。事实上燕国很快就灭亡了,这与荆轲刺秦失败不无关系。但是荆轲绝不是一个我们所想象的普通简单的“恐怖分子”,更不是一个寄人篱下的亡命之徒,看《史记•刺客列传》,似乎又很难界定其身份:表面上看确为一个***手,但是却与聂政这样目不识丁只有匹夫之勇的粗人不同,他“好读书击剑”,称其为知识分子也不无道理。在那个分裂割据战争迭起的年代,荆轲的出现,实为罕见和奇缺,遗憾的是能文能武的荆轲未能实现白己的目标,人们就更对其怀有无限的同情和哀怜。
6、据《史记》所载,燕太子丹嘱咐荆柯:“得劫秦王,使悉反诸侯之地……则大善矣。则不可,因而刺***之。"这就是说,至少燕太子丹起初是想生擒秦王赢政,胁迫他退还己侵占的诸侯国领土,如果这一步能取得成功,他们未必想害赢政的性命,倘若赢政不肯,他们才准备***掉他。荆轲刺秦体现了一种阻挡秦国继续攻打其他小国的企图。无论是退兵之计也好,或仅仅是缓兵之计也罢,这应尚是荆轲为解燕国之困,更是为所有诸侯国所做的最后一次努力、
7、有人说,荆轲仅仅为了一个承诺,为了一种方式,为了燕太子丹设置的情感和信义的罗网而无法自拔,在身不由己地异化为一把刺秦的匕首中完成了个人的悲剧。也有人说,荆轲为了去兑现那个时代所崇尚的“士为知己者死”的信条而用生命拥抱信仰,这就注定了其完成的必定是个时代悲剧。其实,在那个大悲大歌风起云涌的时代,荆轲也犹如一颗没有决定输赢勇气与权利的棋子,在那个时代,荆轲的选择是二元对立的,同时,他的选择也是步履维艰的。无论哪个时代,生命与生活都充满了悖论,面对扑面而来的机遇与挑战,我们也常常走出了一个陷阱,却又陷人了另一个困境。人总是处于一定的时代,我们从一个时代去反观另一个时代的局限时,往往忽略了自己所处时代的局限。我们不能用白己所处时代的价值作为标准去衡量荆轲那个时代的信仰价值。因而,荆轲的选择是那个时代的必然,也是那个时代的无奈。其信仰的成功度己体现在其悲剧行为过程的执著中。
8、有一种观点认为,秦王固然该刺,但荆轲的人品行为并不足取,他也不是一个称职的刺客或侠士。唐代文豪柳宗元就写诗责备荆轲“愚蠢”,与东晋诗人陶渊明对荆柯的盛赞形成鲜明对照。就在今天,很多人对荆柯也有不同看法,甚至同一个人对他的印象也是一波三折……
有人认为:面对因剑长拔不出的秦王和皆没有武器的群臣,荆柯竟然没有能刺伤秦王,他被秦王的淫威慑服了,固有的不学无术,整日与高渐离击筑唱歌的消极一面都在这一刻显露得淋漓尽致……
两千年弹指而逝,荆柯到底是侠士还是刺客其实已不重要。客观地说,他既是崇尚节义的侠士,也是冷血无情的刺客。历史上多少英雄人物仔细分析起来都具有两面性……
以下是一个人一生的简历:5岁时,他父亲就去世了;14岁时,他从学校辍学,开始了流浪生活;16岁时,他谎报年龄参了军,而军旅生活也是处处不顺心;18岁时,他娶了个媳妇,可只过了几个月,媳妇就变卖了他所有的财产逃回了娘家;他曾通过函授学习法律,可不久又放弃了;后来,他卖过保险,卖过轮胎,还经营过一条渡船,开过一家加油站,但都失败了。
人到中年,他成了一家餐馆的主厨和洗瓶师,可因政府修公路而拆了那家餐馆,他又失业了;时光飞逝,眼看一辈子就这样过去了,而他仍一无所有。65岁那年,邮递员给他送来了他的第一份社会保险支票,他用这105美元保险金创办了自己的一份崭新的事业;88岁高龄时,他的事业终于大获成功。
他,就是窗体顶端窗体底端肯德基创始人——哈伦德·山德士!
分析:一辈子都在追求中,只要一次机会,你就会成功;如果你放弃追求,再多的机会,你都不会成功。
话题:“挫折是一笔财富”“困境与成功”
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40年如一日,为中国的独立富强而耗尽了毕生的精力。他自己别无家产,仅有书籍、衣服、一所华侨捐献给他的小住宅。他革命一生的原动力是什么?就是“适乎世界之潮流,合乎人群之需要”的崇高信仰。
分析:孙中山执著无悔于革命,在于他有崇高的信仰,即“人群之需要”。信仰如山,仰之弥高。
话题:“成功与信仰”“成功的动力”“可贵的信仰”
人有意气,才能有豁达的胸襟。“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苏子有意气,虽遭官场与文场一齐泼来的污水,但他仍意气风发,“侣鱼虾而友麋鹿”,心胸豁达可见一斑。“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遭人诽谤的李白,被玄宗赐金放还,虽有昭昭若明星之德,日月齐辉之才,终化为泡影,但他仍意气风发,“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酒入愁肠三分酿成月亮,七分化为剑气,秀口一吐便是半个盛唐。若无意气,他怎会有如此豁达的胸襟?
人有意气,才能有千古留名,流芳百世,才能在国家危难之时挺身而出。几百年的风风雨雨,早已涤荡了风波亭的点点残血;几百年的潮起潮落,早已淹没了零丁洋里的声声叹息;几百年的猎猎西风,早已拂走了牧羊的老者;几百年的漫漫黄沙,早已淹没了西域路上的声声驼铃……然而,岳武穆的'满腔热血,文天祥的一颗丹心,苏武的一根竹杖,张骞的十几年牢狱之苦,早已映入史册,成为民族的精神瑰宝。若无意气,他们怎会有如此壮行?(2006年湖南省高考满分作文《谈意气》
【所用话题】谈意气(2006年湖南高考作文试题
【素材点拨】 除了在上一例中提到的苏轼之外,这则材料中还用排比的手法写到了丹心谱就《正气歌》的南宋名将文天祥,忠心染出《满江红》的民族英雄岳飞,史称凿通西域,开拓丝绸之路第一人,中国第一位外交家,世界上第一位探险家张骞和“十年持汉节, 白雁上林飞”的中国历史上第一刚烈节义之士苏武。选择相似的事例运用排比的手法把他们组合在一起,既充沛了论证的气势,又充实了文章的内容,是近年来常见的也是很出色的用例之法,值得借鉴。在运用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选例的得当和语言的对称,不恰当的例子会混淆论点、影响论证的力度,而一旦为了形式而瞎拼硬凑,就走入了创作的误区,弄巧成拙了。
1911年的“三二九”广州起义,是一次极其悲壮的起义。起义部署工作时遇到了意想不到的困难,原计划一千多人兵分十路的起义军,到了起义的当天只剩下了黄兴带领的一百多人,势单力薄的黄兴毅然打响了起义的枪声。这是一场明知道要失败而为之的起义,黄兴率领着这一百多人与百倍于他们的清军展开了破釜沉舟的决死斗争,起义勇士几乎全部遇难。黄兴何以要飞蛾扑火?因为他要给为此次起义捐款的华侨一个答复,他不能让起义流产,他更要给全国沉睡的人民敲响警世钟,唤醒人民推翻满清。“誓身先士卒,努力***贼,书以此当绝笔。”这就是黄兴当年写下的遗书,一封寄给了孙中山,一封寄给了为此次起义募捐的南洋华侨。
分析:“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有时是任性,偏执,但有时却是一份不知前途却要义无反顾的执著。它折射出一种壮怀激烈的悲剧精神和美学原则。
话题:“诚信”“执着”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