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在凛冽的寒风中摇曳,如丝般的春雨滋润了它,它屹立在酷日当头的盛夏中,它沉默在落叶纷飞的愁秋中。这是一棵树,一棵象征友谊的'树,每当看见它我便想起了你。
每当沉浸在李白“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赠我情”的感叹中,追忆苏轼“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愁思中,我总会到那棵树旁走走,抚摸着那棵树的枝丫,喃喃地说道:“朋友,还记得这棵树吗?”
十年前,我随父母来到徐州。一日,我聚精会神地趴在一株小树苗前,欣赏它那枝头的绿色和青铜色般的枝干。最令我惊奇的是它的根深深地扎进了石头缝中,没有雨露的滋润,土壤的呵护,弱小的它好像弱不禁风。
这时,不知何处来了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小孩,他也为这株小树而感到诧异:“这是怎么回事?”他那一脸茫然却又用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注视着我,而我也显出无奈和无知的表情。
“我们让它搬个家吧!这样的环境太恶劣了,它过不了几日便会死去的!”我也有同感,忙附和道:“好,我去拿工具来!”我乐颠颠地跑开了。
正当我匆匆赶来时,他已用手抓的不可开交了。我怔住了,连忙丢掉工具,和他一起开挖。我俩忙了一阵子,力量与汗水最终战胜了顽石。“我们胜利了!”这时,我们看看对方沾满泥污的脸庞,都傻兮兮地笑了。
小树被我们移到雨水光照充足的地方了,看到它茁壮成长,我俩喜不自禁。小树现在长高了,而我却高兴不起来了。朝夕相处五年的朋友你转走了。分别时,我的泪水浸湿了衣领,内心的留恋之情难于言表。
今日,我再次来到这棵树前,看到它已长得枝繁叶茂。这棵树是友谊的结晶,看见这棵树,我就会想起你——我难忘的朋友。
许多事情做过,就淡忘了,唯独这一件事,久久不能在我的脑海中抹去。
我的.家和新华书店离得非常近,所以,我从小就熟悉书店的一切。许多人都知道书店楼上有一块地方是卖文具的,那儿经常有好看的小饰品卖。七八岁时的我,也常常爱去看一看,就算不买,饱饱眼福也好。那时我没有零花钱,一切都由妈妈亲自确认后再付钱。很多情况下,妈妈总是不同意,我在万般请求无效的情况下,动起了“歪脑筋”。
那天,我一个人来到书店里,在看了会书后,觉得这是个好机会,便走向了文具卖点,不知怎的,我的心跳开如加速,突然变得飞快,步子也踏不好,像个不会走路的小孩子一样,脸不知不觉热了起来,我想一定有两块红晕吧?我独自走在人群中,怎么都觉得许多人在看我,盯着我,已经知道了我那个“不可告人”的计划——行窃!
我心怀鬼胎地走了进去,装模作样地转了一圈,选好了目标后,一把将一盒很好看的印着米妮图案的橡皮抓在手中,望了望四周,确定没有看见工作人员后,迅速地放进口袋里。正当我准备像个没事人一样溜走时,突然看到一个非常隐蔽的摄像头!我的脑袋中嗡地一声响,完了完了!我的行为全被拍下来了,工作人员也一定看到了!我该怎么办,以后还有脸见人吗?现在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放下“战利品”走出这里。算了,万分火急,顾不了那么多,死马当做活马医吧!我掏出橡皮放回原处,战战兢兢地走了出去,竟没有人指责!我打心眼里感谢这些好心眼的阿姨们!
虽然,事隔三四年了,但这件事非但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淡化,反而变得十分清晰。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形形色色的人们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这宽广又沉重的话题压抑得欲哭无泪。是的,它太沉重,害怕它刺痛我的心。是的,它太宽广,凝聚了太多责任和使命。
还太年轻,尚未丰满的羽翼还未曾感受过天空的宽广。年轻的心还未曾思考过生存的意义却被绝情地卷入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紧接着,当那个贯穿全文的线索让我扪心自问时,我无从以答。然后,那颗年轻的心渐渐平复躁动,开始思考,人为什么要活着?
余华用一种近乎冰冷的语调带我们走进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然后绝情地否定了那些年少的轻狂岁月。
余华对每个走进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的人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是否现实生活的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宽广,总是承受再多苦痛,依然要坚忍,这是否便是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想要告诉我们的?所以在黑暗的故事里,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那个人儿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最后终于捋清,萦绕在心头久久无法散去的那种思绪,走出这个叫做或者的故事而堆积在心里的那抹思绪,是震撼,是感动,是对生存意义的顿悟,正如当你两鬓雪白时,再忆起那些年少轻狂、玩世不恭,才会明白他们终将臣服在宿命脚下。
还太年轻,尚未丰满的羽翼正感受着天空的宽广,年轻的心正思考着生存的意义咀嚼着那个叫做活着的故事。紧接着,当那个贯穿全文的线索再次让我扪心自问时,我淡笑不语。然后,那颗年轻的心终于不再躁动,开始明白,开始面对那个叫做活着的故事外的叫做活着的,现实。
你在雨中静静地走了,但你却在陪伴我,看着我成长。
——题记
你的一生并未做过惊天动地的事情,但在平淡的生活中,却给予了我不可抹去的记忆……
“爷爷,你不要走……”我猛地从床上坐起,却不见爷爷慈祥的笑脸,身上的寒意提醒着我,这不过是一场梦。
雨淅淅沥沥地下着,我的心烦闷极了,思绪沉浸在那段以往的事情。
“小凡,你慢点跑,小心路上的车。”“爷爷,快点走,今天是我第一天上学,可不能迟到了啊!”我拉着爷爷兴奋地向学校冲去。
不一会儿,一座高大的建筑物出现在了我的面前。按捺住心中的激动,回头看着爷爷。
“爷爷,快进去吧,我都等不及了。”“爷爷老喽,跑不动了。”爷爷喘着粗气跟了过来。“爷爷才不老呢,爷爷能活几百岁呢!”“几百岁?”那时从爷爷眼中看出了对未来的一种向往。“呵呵,希望如此,来,把书包背上,今天要好好听老师的话,铅笔、书给你放……”我拿过书包,便兴奋地跑进学校。
一天的时间很快过去了。放学了,我背着书包,轻快地向外面走去。只见天空阴沉沉的,乌云压得很低。压得我好似喘不过气来。一丝不安在我心中蔓延。这时,只听“轰——”,天空下起了大雨。我心想:这怎么办啊,爷爷还会来接我吗?我四处寻找着爷爷的身影。
“小凡,我在这!”我往人群中望去,便看见了不断挥着手的爷爷。我兴奋地跑过去。“跑这么急干什么,把书包给我,走,回家去。”爷爷为我擦去脸上的雨水,拉着我的手从人群中走出。
雨越下越大,眼前似乎蒙了一层纱,前面的路都模糊不清了。我心中不安的感觉越来越重。忽然,一阵刺耳的刹车声打破了这个宁静。我的身体在不断颤抖着。我睁开眼睛,只看见爷爷躺在我的身边,脸上挂着慈祥的微笑,缓缓地闭上了双眼。
“爷爷,你怎么了?你醒醒啊,我们快回家吧!”我抱着爷爷冰冷的身躯不停喊着,脸上的雨珠、泪水与爷爷温热的血混在了一起。顺着脸颊流下。“爷爷,小凡不想要你走,你快醒来啊!”我悲恸地大喊……
我蜷缩作一团窝在被子中,脑海中浮起爷爷最后的笑容。
雨渐渐地停了,我拭去不知何时又涌出的泪水。
下雨天,关于爷爷的回忆,我永生难忘。
“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干得好,苦根也行啊。”小说一开始是以“我”——一个旁人的视觉来看、来倾听福贵的一生,而后在讲述福贵的命运时又转换为第一人称,虽然故事情节并未改变,但却给人一种更强烈的感触。
在我看来,福贵的一生是个巨大的悲剧。家境败落,被强行征兵、身边亲人一个个的逝去……命运似乎有意与他作对,总是在他对生活有那么一点期望,想努力争取他的幸福时将这一切毫不犹豫地打破。命运给了他幸福的机会,却又让他眼睁睁地看着至亲至爱的人离去,只剩他孤身一人。
“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地,家珍、凤霞也耕了有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是要羞你……”对于小说的结局我既觉得意外,又觉得在情理之中。福贵被一个个噩耗打击着,受的苦也仿佛已经麻木,但却能强撑下去,没有轻易地结束自己,结束所受的痛苦与折磨,让我意外;但是,换个角度想,福贵在这些灾难中感受过幸福,尽管越来越小,但他曾经有过快乐,那么对他来说,或者也算是值得的,毕竟他经历过。又或者,福贵在与命运的抗争中练就了坚韧、忍耐:在亲人逝去时,他虽悲痛,但也会强忍着为了身边其他的人,坚持着;到最后只剩他一个时,他似乎什么都看开了,随着命运,好好活着……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即使现在我并不能完全理解这句话,但我想,人来到这个世界上必然有存在的意义。
我来人间必有缘由。
《活着》翻阅起来尤感滞重,总有那么一些细节,不经意间就会打动你,人的一生都不会风平浪静,会经历无数坎坷风雨,但人就是要默默得为了活着而忍受。这个看似荒唐的理由却充满了对生命价值的肯定和人文价值的关怀,任何理由都不是人放弃生命的理由和借口,这个简单却又充满思辩色彩的道理被余华用小说的形式进行了活生生地诠释。!福贵虽然历经苦难,但是他是在讲述自己的故事,一个人一生的故事。旁人眼中福贵的苦难一生,而对于自己感受一生的福贵,也许更多感受到的是归于平静的幸福。
命运,让灾难与痛苦代表了他的一生,让他的至亲至爱,一个个记忆中鲜活的生命,相继在他毫无防备中离开,命运,也赋予了他一种沉重的责任,让他在失去至亲的巨大悲痛中,放弃了随之而去的解脱,而选择了留在这个悲伤的世界,去照顾健在的亲人,去尽自己活着的责任。
命运,也恩赐了他一路相伴的幸福,他三生有幸,修来一个贤惠能***好妻子,无怨无悔,倾尽一世温柔,陪他终老一生,以至于,他可以在她最后的日子里,背着她,在落日余晖的田野中,静静地走着,怀旧地诉说着,欣慰地笑着,悄悄地哭着,陪她走完人生的旅程。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在苦难中忍耐,在忍耐中坚强,在坚强中重生,在重生中幸福,在幸福中再次迎接新的苦难。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读自己,就好象是读一篇叙事散文。我喜欢常用“人贵有自知之明”来警示自己,可我认为并没有好好地读懂自己。我觉得每个人都有自以为是的一面,包括我自己。无论说话或做事,只要自己作了,总认为自己是对的,即使是说错了或者做错了,总能找出理由原谅自己,认为在当时的环境下应该这样或那样做。
人要能够跳出自己的躯体与心理之外来看自己读自己,冷静明智地解剖分析自己,那才是一个真正的高人!但人往往是“不识庐山真面目”,不能够正确地读懂自己,所以常常做出糊涂事来。事后再回想,头脑会清醒一些,有的还可以吸取教训,下不为例,可有的却后诲也迟了,来不及了!一生不犯错的人是没有的,只不过有大错与小错之分,谁能保证自己一生行为都是最好的?不可能!正是因为这样,所以作为一个人,一个有头脑有思维的人,就必须时常读一读自己。自己有多聪明,有几多知识,有多大能耐,即使是跳起脚来摘桃子,又能跳得多高••••••自我认识是做好一个人的基本点,自己能正确估价自己,就能为自己找到并放在一个适合于自己的位置,在交结朋友上,就会有适合于自己的朋友圈子;在处理问题上就会恰如其分、恰到好处;在工作、生活设想上就不会好高骛远,规划就会切实可行。能正确认识自己的人,就不会做出太糊涂的事来,即使是不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而做错了事,也不会出大错。正确认识自己,也不能悲观地去认识,要站在一种积极向上的角度去认识,自己的缺点要冷静在看到,要用人生修养去覆盖它;自己的优点要清醒地认识,要在为人处世中发挥它。要做到这一点,也需要用一种积极的心态去读自己,把“自我”当作歌词中的“你”,同样也适合“读你的感觉象春天”!只有这样,你才是一个明智的人。一个明智的人的一生是不会出大错的。不出大错的人,就不会背大的思想包袱,生活就顺心快乐,就会拥有快乐的人生!
读人生,就要读朋友、读爱人、读自己。这三个“读”实际上指的是认识了解。真正要学本领、学知识,当然还要读书,要努力涉猎古今中外的文化宝库。从我国文化历史上看文人学者,我最崇拜孔子与庄子。他们是古人中能把人生读得最好最深刻的人。但是不是完全读懂了人生呢?我以为还不能下这个定论。孔子是儒学鼻祖,他读人生有睿智,但他的睿智中还是带有一点“迂”;庄子是道学宗师,他读人生也有睿智,但他的睿智中还带有一点“透”。所以他们自己的人生也还是有不尽人意的地方。人生有谁能完全尽善尽美呢?回答是否定的,即使是过去的封建皇帝也一样!所以说谁也不敢吹牛读懂了人生!我认为这恐怕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人能把其中的一部书读懂就很不错了,可以称得上是奇人了!我觉得人生本身就是一部无字天书,可以凭你的想象与感觉去读去理解,人生这部书的篇幅十分有限,每天翻一页就会少一页,而且你还不可能去重复读。想要一次完全把它读懂,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我相信古人所说的“人无完人”,这话是富有人生哲理的。
可是我们回过头来想:人生有必要完全读懂吗?完全读懂了又能怎么样呢?!我觉得没有这个必要!但有一点特别重要┈┈就是你应该如何去读!我认为“读”的心态很重要,感觉很重要!什么样的心态最好?那就是用积极的心态去读为最好!什么样的感觉最好?我认为就是《读你》中的这句歌词“读你的感觉象春天”,这种状态最好!这是美妙的状态,和谐的状态,蓬勃向上的状态!但愿人与人之间相处,每一个人为人处事都有这种心态——读你的感觉象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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