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子是一个纯真善良、天真率性的小孩,不管对待谁都是诚诚恳恳的。
小王子独自生活在一个星球上。这个星球上,只有三座活山,一株玫瑰。它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花儿,虽然它是独一无二的,但它很傲慢。小王子时时刻刻都思念着它。
小王子去过很多星球,他在不同的星球认识了不同的人,有自以为是的国王、斤斤计较的商人、只做自己分内之事的地理学家、还有辛勤的车夫,其中,小王子最欣赏车夫了,因为车夫做事持之以恒,恪尽职守的态度风格让小王子感动、钦佩。
小王子最后还去了美丽的地球,他遇见了蛇和狐狸,还和狐狸成为了朋友,狐狸教会他如何学会交朋友,不仅如此,小王子还懂得了自己与小花之间的关系。
《小王子》这本书告诉我很多道理,我也领悟了很多,我们要像车夫那样做事有始有终,也要像小王子那样对待友谊情真意切。
人这一生错过的太多,曾经拥有时不曾珍惜,失去后才痛恨没有珍惜。
班级里最好脾气的男生,其实也曾是个抽烟喝酒经常打架的混混;留着利落短发的课代表,也曾染着头发徘徊夜店酒吧;校园里那个低着头留着短发对校园里的大哥叫哥的人,曾经比你还牛逼;最讨人喜欢的女生,曾被同学甩过巴掌;每天化妆一放学就穿高跟鞋的女婊,起初是个害羞内向的女孩子;总是和不同的男生厮混的女公车,她死心塌地追了一个人三年。你永远不知道我过去是个什么样子,你见到我的时候我就已经是这个样子了,岁月是个神奇的东西它会让你迷茫也会让你成长。
其实我们错怪了很多人,但是我们不能错怪我们自己,有些事情就只能让它一错再错下去了。
不管你曾经对我多好,有多值得我爱,在你放弃我的那一瞬间,就不再值得我为你做任何。这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人都有难堪的过去也总会变得美好,还是那句话接受不了最差的我,你也不配拥有最好的我。把陪我成长的机会让给别人,那最后拥有优秀的我的机会你觉得你配有吗?你要离开我,我不会挽留你,每个人只给一次回头的机会,我不想用失去来教会你珍惜现在!我还在你身边,是珍惜还是挥霍?由你决定。我对你的感情不只爱情友情也一样。
请珍惜现在的我吧!也许明天你所面对的我,也是一个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表里不一,会玩心计的女子。到时候后悔,可来不及哦!
麦子,是我们日常生活当中最普通,最常见的一种植物之一。它作为世界上总产量第二,仅次于玉米,是人类的主食之一的作物。但,人们见过小麦开花吗?
小麦作为一种植物,也是有花的。但是,它却是一种实而不华的植物,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小麦花开放的时间只有五分钟,是世界上寿命最短的花。而后小麦花就匆匆凋谢,孕育麦种,最后就是满陇金黄的麦田,等待着农民们的收割。就这样,小麦就结束了它的一生。相比之下,牡丹、荷花之类4-5个月,甚至6-10个月的花期就显得过于张扬了。
小麦的这种精神令我们赞赏、钦佩。而我们的生活之中也有许许多多的人就像这小麦一样,从不张扬、从不炫耀自己的成绩。而是坚守自己的岗位,默默无闻的奉献着自己。也许,就在此时此刻,中国海域内的……不!全球海域内的某个孤岛上,一个或一小队的军人们正坚守着海岛,日复一日,纵使海岛的`风景再美,人也总会厌倦的吧?但他们一直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从不炫耀、从不张扬、从不放松。也许某个节日,人们想起了他们,赞扬他们的行为。但节日一过,生活回到日常,他们一如既往地坚守海岛。这不久和小麦花一样吗?他们所具有的精神和小麦不一样吗?没有军人们的默默付出,就没有人们的和平与安宁;没有小麦们的默默付出,就没有人们的健康与温饱。
小麦没有绚烂的花季,但它们却养活了全球那么多的人,它,是伟大的。军人们没有整日光鲜亮丽地成为人们的焦点,但他们却守护了全球的和平,他们,也是伟大的。
是啊!他们共有的伟大的精神和同样平凡的外表都令我敬佩。为麦子放歌,感谢它们的哺育,为军人放歌,感谢他们的坚守。
古人云:“梅花香自苦寒来,宝剑锋从磨砺出。”宋代诗人王安石也曾经说过:“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而元朝诗人王冕又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梅花:“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是啊,从古到今,有多少诗人、作家赞美梅花。冬天到,雪花飞舞、北风呼啸,为汽车盖上棉被,让小草穿上新装……那些想和梅花看冬天景色的花儿再也忍不住严寒,钻到大地妈妈的怀抱。
我欣赏梅花,但是我更欣赏梅花的精神。
那天,下着鹅毛大雪。我穿着棉衣在家里,突然想起来屋后的梅花:这么冷的天,他会不会冻死,我拿一件旧棉衣想为他遮挡严寒,却不料那只梅花在雪中傲然挺立,明亮夺目那鲜红的花苞是那么的美,那么的灿烂。晚上我久久不能入睡,那雪中的梅花缠绕在我的脑海里。早上我急不可耐的打开窗户,不禁大吃一惊,那些花苞是那么的鲜红,那么的耀眼。我的心砰然一动:坚强,不就是一个人成功的秘诀吗!
小溪
我的家乡有一条蜿蜒曲折的小溪,它四季美如画。
春天,小溪旁的竹林刚刚吐出嫩芽,看上去小小的,好像轻轻一掐就会流出汁来,嫩得我不敢去碰。小溪的水冰冰凉凉的,把手泡在里面,似乎可以闻到春天的气息,十分舒服。
夏天,小溪旁的野花引人注目,像磁铁一般,将我的目光吸引过去,花儿有的开得很大很圆,颜色单一,有的开得较小,但颜色十分艳丽;有的花儿茎比较短,便使劲伸长脖子,想让自己更高,有的茎较长,便高傲地举着头,想办法吸收到更多的阳光。
一旁的蝴蝶们看着娇媚可爱的野花,也不甘落后,飞到花儿的上面迈起了轻盈的舞姿,似乎要花儿看见它们蝴蝶那彩霞般的颜色和那青花瓷般的花纹;可爱的小蜜蜂们看见了,便找到了自己的“舞台”,跳起了八字舞,嘴中还不时地发出“嗡嗡”的叫声,似乎在说:“怎么样?我们的八字物比你们的舞蹈更美吧!”“哗啦哗啦”小溪看着精彩的演出欢乐地鼓起着掌,水中的鱼儿也不闲着,不时地发出“嘟噜嘟噜”的响声为“演员”们伴奏。
秋天,田野的麦穗成熟了。小溪波光粼粼,金黄的麦穗映照在小溪中,美丽的小溪顿时变成了金黄色的,乍一看,像金子做的,仔细一看,犹如金黄的水晶印上鹅卵石似的,让人陶醉。而那股秋天的气息也被小溪吸了进去,-掬一捧,品一口,那清凉可口的溪水就盛满了我们心灵的酒杯,使人们沉浸在秋天的梦幻世界中。
冬天,苍翠的松树显得格外显眼,它们为即将“冬眠”的小溪盖上了一床绿色的大棉被,让小溪的冬天更加温暖。
我爱家乡小溪的一草一木,我爱家乡小溪的春夏秋冬!
奶奶家在东郊,房子带着一个小院子。院子的中央是一棵石榴树,我是极喜欢在树下玩耍的。树下是一个充满乐趣的冒险岛。蝈蝈、蚂蚱、蚯蚓,是土地馈赠给我的礼物。还有可恶的蛤蟆,亦是土地给我的惊喜。
它的叫声曾令我心惊,于是我“鞭其数十,驱之别院”。骑着大白鹅冲锋陷阵,是我的拿手好戏,我玩得不亦乐乎。有土地宽厚柔软的胸膛,我不怕摔倒,反而乐意四脚朝天,名正言顺地躺在它的怀里。
这座小院子背后,是几块庄稼地。土地是魔术师,一年四季,花样翻新的表演,让你眼花缭乱。栅栏外面的庄稼地春夏长稻米,稻米收割前套种玉米,有时又种茄子,还不时地出现西红柿。田头地垄里,你会惊喜地看见绿豆、红豆、四季豆、芝麻,倭瓜、南瓜、丝瓜也会不
期而遇,如果“刨根问底”,还会有落花生和土豆宝藏。
在我的记忆里,土地永远不会失去颜色土地的颜色就是庄稼的颜色。
春天,奶奶插下秧苗,土地就穿上了绿衣,是那种“草色遥看近却无”的绿,绿得神秘;夏天,因为西红柿的加入,土地变得热情,炽烈地燃烧;秋天,我最爱的就是秋天,秋天的土地是盛装登场,衣着不再单调,南瓜、玉米的黄,红豆、西红柿的红,茄子、芥菜的紫,绿豆、丝瓜的绿……土地被装点得如彩虹般绚丽,一个光鲜亮丽的舞娘在硕硕果实的簇拥下,粉墨登场;冬天,土地本色亮相,暗黄的色彩,昭示着沉稳的性格,也预示着来年的丰收,看似平静的表面下,一切蛰伏在土地内部,来年的生命在孕育。
我行走在田间地头,看到的总是庄稼的事,听到的总是庄稼的私语。
稻米抽穗,茄子、西红柿挂满枝干,绿豆、红豆的苗棵发蔓拖长,芝麻开花节节高,粉色白色的花一簇一簇的。倭瓜开了一朵花,结了一个瓜扭,玉米溢满篓子,稻米灌鼓了麻袋,人心抹了蜜般的甜。那棵石榴树更是开得火红,红色在枝头流动,红得让我忍不住猜想,那灰色的麻雀一头扎进石榴树中,再出现时就应当是红色。庄稼的丰收,石榴花的怒放,空气里热烈蒸腾的气息,炙烤着我,让我着迷;植物动物的密语,让我倾心。蒲公英说,它要远行,做风的孩子;毛毛虫说,它要蜕变,做美丽的蝴蝶;杨树说,它要生长,做笔直的标杆……
庄稼、土地,就这么静静地待着,阳光照遍,月光洒满,星星看过,风儿拂过,雨儿洗过,蝴蝶飘过,虫儿叫过……
我亲近庄稼,融入它们的生长、繁衍,也悸动于生命的腾跃、奔跑和飞翔。我爱土地,看一眼这土地,内心就有了春色,是那种生的底色,也是心的底色。可是啊,曾经环抱过我的这片土地,随着城市的发展建设,早已淹没在林立的高楼之下,不可复识其面目。城市这个浑身长满水泥钢筋和玻璃碎片的庞大怪物,不断吞噬、咀嚼它触手可及的土地,它把冰冷强硬的机器手伸向了奶奶的庄稼、土地,伸向了我的乐园,伸
向了我心灵的绿地!庄稼地周围插上了刺眼的五彩旗帜,钢铁战士伫立成军,马踏黄土,浩荡而来。庄稼像一个弱女子遇到残忍的强盗,马上溃不成军,支离破碎。土地的肌肤被划开,钢铁的.骨骼强行植入,柔软的臂膀变得冷硬,不再温和,不再纯净。几只挥动的机器手,就这样将冰清玉洁的土地蹂躏。
巨资搭建的高楼最终在这里安营扎寨,野蛮殖民。面容冷漠的人们匆匆进出于丛立的高楼,为虚无的金钱、名利奔走于一个个封闭的空间,源源不断、前赴后继地奉献上自己迷失在金光涣散的时代里的灵魂和肉体。耸立的玻璃幕墙借着太阳的光芒耀武扬威,射向那一张张冰冷生硬的脸庞;道路两旁的绿化树憔悴低眉,原本鲜活的绿色,因城市的囚困而黯然消逝;汽车往来游走,土地失去了原来庄稼具有的纯净的植物气息,到处弥漫着失序放荡的金属味道。
美好的记忆只存在于最后伫立的玉米秆。土地失去了庄稼,农民失去了根,心灵的绿地也荡然无存。一块地,失去了庄稼,它的本性就泯灭了;一个人,失去了心灵,他的灵魂就消散了。肥沃的土地堆满沙砾,满眼的庄稼再无踪影,到处是钢筋混凝土的世界,到处是坚硬的地面与迷失的人心,土地、庄稼在现代的物欲面前痛苦而绝望地挣扎,道德、人性有的在罪恶的金钱诱惑下理所当然地消泯。
我不知道受伤的地什么时候可以疗愈伤痕,我不知道心灵的绿地何时可以复归还原。即使复归还原,迷失的心还可以纯净无瑕吗?
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书中讲的是一个从B612号小行星来的王子,去了7个星球旅行,在旅行中他遇到了各种不同的人:要别人服从自己命令的国王;要别人崇拜自己的爱虚荣的人;为忘记自己难为情而喝酒的酒鬼;为占有星星而毫不停息的商人;还有个奇怪的点灯人和一位地理学家,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在地球上他先遇到了一条蛇,蛇告诉小王子,它会帮助他回到他的星球,然后他遇到了狐狸,并且驯养了它,之后小王子又在沙漠中遇到了因飞机发生事故而落在沙漠里的飞行员,他与飞行员一起在沙漠里生存,最后小王子想回家了,就让毒蛇咬死自己,就这样小王子回到了自己的星球。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道理:人只能用心灵去观察,去感受。要知道,光靠肉眼是不可能看到本质的东西的,而且要懂得做人不能只想自己,要做个负责任的人。举个例子,世界上的中华龟很多,但只有我的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只有它是我驯养成过的,所以,我的是独一无二的。记住,凡是你培植过,驯养过的一切,你对它们是负有责任的。你为你的东西花费了时间,它才会变得重要。 我喜欢《小王子》这本书,更喜欢小王子这个人,因为他是个善良、快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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