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乐事数不清,想一想理一理,第一要数烤玉米!”唱着自已编的歌,我又回到了爷爷奶奶的家。
那天,刚吃过午饭,爸爸又勾起了我肚子里的“小馋虫”。“现在可是烤玉米的好时候!”“烤玉米?我也要尝尝!”“看你那鼓鼓的肚皮,你还吃得下吗?”我和爸爸展开了一番唇枪舌剑之后,我们就带上嫩玉米来到了院子后面的空地上。我们找来大把大把的稻草、枯树枝,烤玉米正式开始啦!
我抓起一个玉米棒,三下五除二就脱下了它的“衣服,”再把它穿在小棍子上。接着,我点着了一大把稻草,把玉米棒伸到火上烤。过了一小会儿作文,鲜嫩的玉米粒就变了颜色,一定是熟了!我赶紧尝了一口,“呸呸,”玉米还是生的,我连忙吐了出来。
我看了看爸爸,只见他把玉米裹得严严实实的,再用一根小棍穿好,再把棍子插进土里,周围拢上稻草和枯枝。
稻草和枯枝慢慢烧尽了,玉米棒变得伤痕累累。爸爸扒开它焦黑的“衣服”一股浓香直往我鼻子里钻,我赶紧尝了一口玉米,好香啊!
爸爸突然哈哈大笑,我莫名其妙地跑进屋里照镜子,哇哈哈,我成了一只小花猫:我的脸上不仅有好多灰,还沾着几颗玉米粒呢!
这是我暑假最开心的事,真期待下一次烤玉米。
去年秋天,我给爸爸妈妈打工掰玉米,彻底到了“劳动最有滋味”这几个字的含义。
我的家住在农村,农村大多数人家都会种玉米,每到金秋时节,爸爸妈妈总是忙得不可开交,累得筋疲力尽,我决定要给爸爸妈妈“打工”,以减轻一下他们的劳动负担。
我一进玉米地,里面好闷好热呀!半绿半黄的玉米叶子的锯齿边缘剌地人胳膊、手、脸生疼,蜘蛛和蜘蛛网不小心就粘在身上。还不时有很多小飞虫撞到我头上、脸上、身上来“作客”。真讨厌呀!这时,爸爸走了过来,一见我,便拿我逗乐了:“呦!小乔来了呀!这可真是‘稀客’呀!”。我朝爸爸做了个鬼脸,说出了我在心里“酿”了一星期的“蜜”:“爸爸,你们不是忙不过来吗?我要来给你们‘打工’,工钱一天两元,不满一天也两元,怎么样?”爸爸听了,乐呵呵的对我说:“好啊!也让你锻炼锻炼,吃吃苦,体会体会这两元钱好挣不好挣。”我一听爸爸答应了,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接着,我便开始了我的打工生活。一些看似简单的活,真正干起来并不容易。就拿掰玉米来说吧!那些小个的玉米,喀嚓一下就掰下来了,可是那些大个的玉米就像粘在玉米秸上一样,怎么掰也掰不下来,手拧着玉米不停地转圈,简直是气急败坏。我想:“这可真是一穗‘倔脾气’的玉米呀!唉……还是不理你了。”接着我又去寻找下一个玉米了。所以每看到大个的玉米,我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落下了许多玉米,害得妈妈说了我好几次。
初秋的骄阳炙烤着大地,晒得我的脸上、胳膊上火辣辣的疼,加上妈妈的唠叨,我心里越来越烦,真想不干了。但我转念一想:不可以的呀,这可是我主动要求***,干这么一点就不干了,多丢脸呀!我只好耐着性子干下去。
一天下来,我的手指打颤,手指肚上也磨了好几个水泡,连拿筷子都有点力不从心了,碗也端不住了,但我毕竟坚持了下来。爸爸为了鼓励我,破例给了我十元钱,我只觉得沉甸甸的,真舍不得花。
第二天,我掌握了一点窍门,碰到大个的玉米,不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见到它们,一要狠,二要急,要使出全身力气一下去就掰下来了,同时学会了防止被划破手,因为玉米席篾有时非常的锋利。妈妈见我长进不少,一直夸我,我心里美滋滋的。
这几天,我挣了好多钱,假期结束后,我将钱全部退给了爸爸妈妈。这次“打工”得到的收获是金钱无法衡量的。
今天,我趁着写完作业没事干,外公说咱们一起去掰玉米,所以我和外公、妈妈一起去“开心农场”里掰玉米。一路上,鸟儿欢呼雀跃,好像在为我加油。
当我走进“开心农场”时,看见玉米杆就像一个个哨兵似的,精神抖擞地站在地上,身上还背着“手榴弹”,保卫着外公的“开心农场”。
“开心农场”里翠绿的玉米叶像仙女的绿飘带,随风舞动。有的玉米像小宝宝一样,裹在嫩绿的衣服里;有的玉米它们笑破了肚皮,露出了晶莹剔透的玉米粒;还有的玉米像小姑娘一样,害羞地躲到了叶子哥哥的`后面。
外公说要摘有胡子的玉米,而且胡子的颜色越深越好,因为胡子颜色越深玉米就越老,就可以吃了。
我直奔一个胡子颜色深的玉米,刚伸出手想摘,就看见一只小虫子趴在玉米上休息,我吓得大喊:“救命啊!”说完,就以比百米冲刺更快的速度跑到安全的地方。这时,我看见外公和妈妈嘴里正哼着小调,仿佛什么都没有看到,什么都没有听到,迈着轻盈的步子在摘玉米。我终于鼓起勇气,再次走向那个玉米,只听“咔”一声,玉米就被我掰下来了。“耶,我战胜小虫子了!”我冲着蓝蓝的天空大喊。
俗话说:一分辛劳,一分收获。果真如此,劳动是辛苦的,收获却是甜蜜的,这使我不由地想到了学习。我想:我们要想成为一个有出息的人,要想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就要不怕困难,努力学习。
中午回家的时候,一眼便瞧见庄头的水泥柱子上挂满了层层的玉米。心中不由的一凛:已经很久没有见到如此层层叠叠的玉米了!
还记得小的时候,父母把地里的玉米收割完毕,推到家里来。晚上,吃完饭以后,一家人就围坐在玉米旁,开始掰玉米。那时,伴着天上明亮的月光,一家人就围在玉米堆周围。先把玉米的外衣剥掉一层,剩下几片叶子,拧在一块,两个一起,系在一起。顺次叠放在地上,慢慢的,由低到高,会堆积成一座小塔形状的玉米山。玉米多的时候,邻家的小伙伴回来帮忙,一起完成这个有意义的任务。那时,收获玉米多的人,家中的人会把玉米放在平房的顶上,或者挂在家里的树上,形成了一个个的“树挂”。远远的从路边走过,就能作文看到这家人的收成有多少。
再到后来,随着上学的时间紧迫,正是在秋忙的季节,却常常是在学校里上学,回家干活的机会少了。而玉米的价格一直不高,生姜的价格一路走高,致使家乡的人们,纷纷舍弃了玉米,改种生姜。每次回家,再也看不到路两旁满是金黄的玉米的情景了。
然而,对玉米的那种依依不舍的情结,却始终没有散去,尤其是看到那闪闪的金黄色。对玉米的依恋,似乎隐藏着对土地的依恋。本是农民,土地是养育农民的根本。只有土地,才能让农民生存,才能让农民生活的富裕。这累累的玉米,像一座小小的宝塔,矗立在村头,昭示着收获的累累硕果。在迎接辛辛苦苦回家的人们;好似站岗的士兵,守护着人们辛勤的劳动成果。
大家好,我就是又香又甜又物美价廉的玉米,大家一定想了解一些关于我的资料吧,别急,我这就告诉你。
首先介绍我的名字吧,我的正名叫做“玉蜀黍”,别名有许多呢,比如:“包谷”、“玉茭”、“棒子”、“苞米”、“珍珠米”、“大芦粟”等等。我一般生长在秋季,叶片扁扁的,长长的,像一把锋利的剑。果实像葡萄一样呈颗粒状,成熟时呈金黄色,看起来就让人食欲大发。
我在全世界都是广泛流传的美食,那你们知道我是什么时候被发现的吗?我起源于美洲大陆,原产地是墨西哥和中美洲,是千本科草本植物玉蜀黍种子种出来的。哥伦布发现新作文大陆后把种子带到了西班牙和中美洲,随着世界海业的发展,我逐渐流传到世界各地,成为了最重要的粮食之一。进来还有国家把我奉为“国宝”呢!
我还是世界上分布最广泛的农作物之一,从北美洲到拉丁美洲,均有大量栽培。从栽培面积合总产量来看,我可仅次于小麦和水稻呢,暂居第三。
我不仅可以当人们餐桌上的一道美味,还有药用价值哪!可以把我煎汤喝或者是磨成细粉做成玉米饼,还可以蒸炒烹炸……样样美味又营养。我具有利尿消肿、食欲重振、小便疏通的功效。
我比土豆好吃,比西红柿好看,又比青菜便宜,还说什么,快来选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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