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刚刚学会走路的时候,站地还不是很稳,所以经常摔倒.更何况妈妈经常拖地板,所以我摔倒的次数不计其数,还有,我摔倒时不会自我保护,手每次都在旁边幸灾乐祸,让头伤痕累累、鼻青脸肿,并且还流下了一对“人头角”,所以我的眉头上就有两个如同“肉包子”的肿骨。我就如同白垩纪时期的食草恐龙“龙头肿”。就如有一次吧,妈妈刚拖过地板,而我则穿着鞋在家里跑来跑去,全然不知危险在向我一步步靠近。突然,我摔了一跤,“啪”刚刚好我左边的太阳穴撞在一块木椅的扶把上面,顿时头的左上方鲜血直流,我号啕大哭,唉!我怎么这么的笨拙、淘气啊!
在我的辉煌道路上,不仅拿下了洪小的“应推”杯迎奥运歌唱比赛一等奖的名额;而且在泉州市“刺桐花书城”杯中小学生征文比赛,荣获小学组的一等奖,我的学习成绩也进步了许多,获得了三等瑞基奖学金。
从现在起,我一定要做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学生,让爸爸妈妈没有烦恼。(^_^
我来到这个繁华而美丽的世界已经整整十个春秋了。
在这个温暖的世界里,我慢慢地、快乐地、健康地成长。听妈妈说,我小的时候浓眉大眼,长着一个小小的鼻子,很可爱。妈妈说我小时候很聪明,十四个月就能走路了。走得歪歪斜斜的,还不时摔几跤,但是我仍不放弃,信心百倍地向前。学会走路的第二天,我也会讲话了。当我说出还不是特别清楚的两个字:妈妈时,只见妈妈的眼睛里充满了晶莹的.泪花。当时我看见站在旁边的爸爸在会心地笑,我也咯咯一笑便走出去玩了。有时候,妈妈带我去照相馆照相时,总是给我的头上点一个豆子般大小的红圆点儿,在红点的映衬下,我显得格外可爱。到了我该上幼儿园的年龄时,妈妈告诫我要听老师的话,不要捣乱让老师操心。可没上几天幼儿园,我就哭闹着不去了,也不知是听了一句妈妈说的上幼儿园就给我买糖吃,我才去上幼儿园,还是觉得自己没有什么知识才去的。上了幼儿园过得第一个母亲节,老师教我们做小红花,还告诉我们要送给妈妈。放学了,我把小红花递给了妈妈,妈妈看了一眼,热泪盈眶。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上小学了,我被音乐老师的歌声迷住了,被班主任老师读课文的美妙语言迷住了,被小同学们好玩的游戏迷住了。一年级时,我被校园那宽阔的操场迷住了。二年级,我觉得我已经不再是小孩子了,我长大了。
六年了,我的爱好广泛起来。我学会了游泳、打排球等各种体育技能。我知道了珍惜时间,时间就是生命。和小时候相比,我一直都在进步,有步伐小的时候,也有步伐大的地方。我想: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只要肯用功,万事能成功!
正当我们一家人在船上闲聊和幻想着哲尔赛岛的美貌时,眼前走来了一位穿着西装革履、风度翩翩、具有绅士风范的中年人,父母的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中年人看。父亲似乎开始了他的白日梦:要是我这么有钱,那该多好啊!那么,我就可以拥有属于自己的车、别墅如果他是于勒也好啊!母亲似乎也在想着:我当初要是嫁给了一个富翁该有多好啊,我现在就不用穿如此寒酸的衣服了;我就不用每天干这些粗活;我就不用母亲的美梦被一声尖叫声给打破了,原来是父亲:克拉丽丝,我怎么觉得这位富翁好面熟啊!他好像是好象是是我那好心的弟弟──于勒啊!是啊!我也是这么觉得,他是那好心的于勒。你快去问问啊!快去啊!我我我这就去问。上帝保佑,上帝保佑,保佑他就是那好心的于勒
请问你是于勒先生吗?父亲即胆怯又兴奋地问道是啊,你是?于勒,于勒!我的.好弟弟,你终于回来了。我是你的哥哥──菲利普啊!哥哥,我亲爱的哥哥,我回来了。克拉丽丝,是于勒,于勒回来了,孩子们,快,快过来,快过来啊。你们那好心的叔叔回来了!父亲连蹦带跳地喊着。于勒,嫂子终于盼到你回来了母亲的眼里出现了泪花。
两年前,我再次去了南美洲旅游。在途中,我做了些买卖,他们给我带来了220万美元的利益。再后来的日子中我又挣了450万美元。我原来以为这些钱够我花一辈子了,所以我整天无所事事,只顾着吃喝玩乐。直到有一天,一群土匪冲到我家里,把我所有的钱财都给抢光了,现在的我只剩下身上这套衣服了,这次回来只是想向你们借点钱的叔叔一口气把他那悲惨的经历全说了。好啊!你这个流氓,我就知道你是个败家子,只会吃我们家的财产,你是个流氓,诬赖母亲破口大骂。
在离开哲尔赛岛时,父母把叔叔留在了岛上,是为了避免他回来再吃我们家的。为此,姐姐的男友也离他们而去。
我叫张雯雯,属马年3月6日,,伴随着一阵阵哭声,我从医院诞生了。刚刚呱呱落地的我,胖乎乎的,显得十分可爱,嫩滑的脸蛋上,有着一对小酒窝。可弹指12年,我却早已成了一个皮肤黝黑,鼻梁上架着一副两百度眼镜的女孩儿了!
小时候,当我跨进了幼儿园的大门,因为怕生,所以每到幼儿园的大门时,我总是拉着妈妈的衣角大哭,不想进去,老师总是安慰我,说:“乖,这里好多小朋友和你玩呢,别哭了,好不好?”可我还是哭,而且越来越哭的厉害。妈妈和老师可没有办法了,于是老师只好不顾我的个人感受,硬把我抱到班上。渐渐的,我熟悉幼儿园里的生活。而且由于我的聪明伶俐,还得到了老师的好评和宠爱。
一眨眼的功夫,时间老人已经把幼儿时期带走了。幼儿园毕业后,我进入了实验小学读书,我现在都已经六年级了呢!在这所优美的校园里,我对学习有有了较大的变化,表现的比较积极。现在我还是学校大队部的播音员,班级里的中队长、英语课代表呢!
从三年级开始,书就已经成了我的命。故事书、作文书、小说……不管什么书,我都会一股脑儿拿起来就读。不管作业有多少,事情有多忙,我都会挤出一点时间来看书。也正是因为这样,在我的脑海里积累了许多好词好句,而且我也坚持每个星期写一篇日记,因此,我对作文有很大的兴趣,语文成绩也比较理想。
我不仅喜欢读书,还喜欢交朋友。可能是我人缘好吧,结交了许多朋友,他们也十分乐意和我交往,使我从交往中得到了许许多多的`快乐。我对朋友十分的诚实守信,从来不说恶意的谎言,答应别人的事情我也绝对做到。因此,他们也很乐意和我谈心、和我玩儿。有了这样知心朋友,我的生活充满了朝气,充满了快乐。
上了六年级,十二岁的我已经学会承担了。十二岁的我,理解了鲁迅先生那句“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我学会挤海绵似的挤时间了;十二岁的我,会自己面对困难了;十二岁的我,已经长大了,自己的事自己已经会应付了。十二岁的我,好像成熟了许多。虽然我还是有点迷糊,但比起以前,我已经进步了许多。对于我来说,未来就像一条坎坷不平的岔路,我一定要选择一条正确的道路,一直努力认真的向前走。
整整十二年过去了,我从一个淘气的小姑娘,变成了有志气的女孩。虽然我已比小时候进步了许多,可人生的道路是曲折而漫长的。“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还有许多不懂的事情。不过我想:只要我有远大的理想,带着顽强拼搏的意志和勇气走下去,就一定能够迈进成功的殿堂!加油吧!
我是一名六年级的学生,今年12岁。你想更多了解我的吗?请听我给你介绍吧!
看着镜中的自己,浓浓的眉毛,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一个不大不小的鼻子镶在鹅蛋似的脸上,红润的嘴唇。我性格开朗、乐观,做事有时马虎,摸不着头脑,喜欢的东西总是变来变去……
我是一个十足的“书虫”。记得有一次,爸爸出差回来,给我买了一套《笑猫》,我高兴地一蹦三尺高。连忙跟我的好爸爸说了几句谢谢,便冲上前把装书的箱子抱在怀里,跑回了房间。我马上翻开了其中的一本,开始如饥似渴地读起来。我读书的时候会忘记周围的一切,所以妈妈来我房间了,我也没有丝毫察觉。直到妈妈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我才从书的海洋中醒来。“女儿,你瞧瞧几点啦!”妈妈眯着眼睛,笑眯眯的对我说。我低头看了戴在手上的手表,呀,六点半钟啦!不知不觉我已经看了整整四小时的书。望着妈妈那亲切的目光,我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我也有一个毛病――爱玩。为了能多挤点时间去玩,我经常是匆匆忙忙地把作业写完,结果却是错误连篇,会的也都做错了。我还有一个毛病――马虎。记得一次数学测验,我急急忙忙地做完,而且自我感觉良好,心想没有碰到棘手的题目,这回一定能考95分以上。可一发试卷,我傻眼了,85分,那一次我难过了许久。也是从那一次后,我才下定决心要改掉马虎的毛病。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爱玩、马虎的女孩。
我出生在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甚至我们家的生活过得有些拮据,爸爸妈妈的工作并不稳定,常常加夜班,把我一个人扔在家里,因此我的自理能力也非常的强,不过,虽然如此,我的童年也过得非常快乐。
两岁那年,我进入了校园生活。但现在我对那是的记忆已经非常模糊了,只记得操场上有一棵很大很大的银杏树,秋天银杏树叶被赶下了枝头,在空中打着旋儿,而后便掉到了地上。老师会在这个时候带着我们去捡树叶,看谁捡得最多,到最后我见得最少,便去抢别人的,最后偷鸡不成倒蚀一把米,我手中的树叶全部掉光了。
五岁那年,我进入了小学,开始了我一生的学习旅途。小学的时候,生活犹如笼罩在我身边的一团金色雾霭。冥冥之中,我是懵懂而迟疑的揭开生活的迷帐的。从那时起我学会了怎样交朋友,怎样与人相处,以及一些人生的道理……虽说是小学六年的时光。但是,我对它也没有太多的留恋。时间像是不肯停下脚步,匆匆而去,一晃眼,我迈入了初中的`门槛,在我的脑海里,总是觉得初中的生活比小学生活跟丰富多彩一些,学校组织了一系列的活动,比如说:歌咏比赛、篮球比赛、跑操比赛……因为这样我感受到了团结的力量。时间对我很好,冥冥之中我多了许多知心的朋友,我的一切烦恼、苦楚都会向他们倾诉,当然他们也会安慰我,理解我。
我不是一个很好的记录者,但我比任何人都喜欢回首自己来时的路,我不住的回首,伫足。然而,时间扔下我轰轰烈烈的向前奔去。时间将我引进了高中,这是公元2010年。进入高中的我,少了几分幼稚,多了一些成熟与稳重。我知道困难正在前面等着向我发起挑战,但是,现在的我不会再畏畏缩缩停止不前了,我会接下他的战书。大声地说:That’s ea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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