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学校特意为我们组织了一节法制教育课。对于我们来说真可谓是意义重大。
这堂法制教育课里面讲了很多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真实案例,围绕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各方面原因展开论述,使同学们更好地认识青少年的犯罪心理。
家,是青少年第一个影响最深的地方,有的父母忙于工作,疏忽了对子女的照顾。因此,他们胡乱结识朋友,到处留连,自甘堕落;甚至为了引起父母的注意,希望父母能关心自己,不惜一切,又偷又抢,坏事做尽……
学校,是第二个影响青少年的地方。例如,一些青少年因为和同学一时怄气,就影响了彼此之间的友谊,还很容易导致心灵或肉体上受伤。又例如某某同学被老师批评了一顿,如果接受不了,就会怀恨在心,便处心积累想谋害老师。罪恶,往往是在不知不觉中,一些不经意的事情中造成的,缺少了胸襟,那么,你就会成为罪恶的“猎物”。
第三,便是自身原因。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就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做任何事都要按规则去做。国家制定相关的法律,目的就是为了公民能更好的实现自己的权利与自由,同时也对破坏和妨碍他人权利与自由的人也起惩治作用。在法制社会里,每个人时时处处都离不开法律。作为一个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就应该遵守法纪。
如果我们不小心违反触犯了法律,应该勇于承担责任按照规定进行补救,千万不要耍小聪明,结果反而会害了自己。我们不但要遵守有明文规定的法纪,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还要警惕那些有可能导致违法的不良诱惑。
总之,作为一名中学生,要让犯罪远离我们,要付出的努力还很多,很多。要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斗争。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武器来武装自己,保护自己,才能让自己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今天,我们六年级的学生在三点到四点这段时间听了次讲座,内容是“远离犯罪,保护自己”。这次讲座,让我明白了许多。
提到“法”,我们首先想到的肯定是“方法、办法、法律”但是,你真的了解法律吗?提到法律,立刻给人严肃的感觉。有了法律,社会和谐;有了法律,才能控制犯罪。关于年龄方面的法律知识:若你满十六周岁,犯罪的话,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因为,你已不是个小孩子了。若你满了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犯罪的'话,统一从轻发落。但你如果不满十四周岁,犯罪的话,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因为你还年少,无知不能让你判断是非。
这次讲座举了许多罪。例如:抢劫罪。所谓抢劫,就是一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犯了数额较小的罪行的话,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较大的,一般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火无期徒刑/死刑。并处罚金火没收财产。
还有盗窃罪,盗窃罪,顾名思义,就是指一非法占有为目的,盗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值得其实就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也许是为了报仇,又有可能是泄愤。但是,就这样,毁了自己的前途,不值得。
还有就是故意毁坏财物罪。以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就是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法律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一般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的这四条罪只是皮毛。法律还有许多是值得再去研究的。但是我们应该如何预防呢?要学习文化知识,法律知识。这样,才能让我们分清青红皂白,不去做坏事。还要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习惯。做到交好朋友,不与坏人打交道,不进网吧。以免误入歧途。
这次讲座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让我明白了如何防止罪案的发生。让我学会如何保护自己,不去做坏事,不犯罪。我明白了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的;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不帮助坏人做坏事。做一个知法懂法讲法的人。
这次讲座让我明白了许多法律知识,让我受益匪浅,一生受用。
星期一下午第二节课,同学们端着椅子来到操场上听夏科长的法制讲座。
在我们的一生中会面临很多选择,当你正在为他而不知道怎么办时,你会怎么做?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因为不能判断是非而选错了路。
首先,夏科长给我们讲了举行“法制讲座”的原因是最近几年未成年儿童犯法的人数正在不断增多,导致这些人犯法的原因是他们还不知道那些事是犯法的,其他人看见了也不制止他们。
接着,夏科长开始讲述一些案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案例是这样的:有一个人因为摔了一跤,脑子出了点毛病,到了十六岁便不去上学,也不出门,整天呆在家里看电视。有一次,他从电视上看见了消防车灭火,他非常喜欢消防车,但是电视里又不经常放,他就想要亲眼看见消防车。这个念头越来越强烈。有一天,他终于忍不住了,就走出家门,那时候每户人家门前都堆着很多干草,他就点燃了那些干草,但是村里的人自己把火扑灭了,他没能看见消防车。第二次,他把火放的更大了,还烧爆炸了一台洗衣机,他如愿以偿地看见了消防车。警察来抓了他,其中的一位就问他:“你为什么不跟父母说你想看消防车呢?或许他们会带你去消防大队看的。”他说:“我平时从来不和父母沟通,所以不会跟他们说。”听完了这个案例,我想:我们一定要多和父母交流、沟通,有什么事不能埋藏在心里,要跟父母说,或许父母能够帮助你解决。
最后,夏警长又讲了未成年人要做到的十点要求和三要、三不要,便结束了“法制讲座”。听完了这次法制讲座,我思绪万千,俗话说的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我们不能从小就养成小偷小摸的习惯,那样长大了便改不了了,遇到什么事情要跟父母商量,不能用偷抢等犯法的事情解决。看到有人做犯法的事情要及时制止并告诉他们那样做的后果,做事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来。不能进入非法经营的场所,多宣传法律知识,使我们的社会更和谐。
今天,我观看了法制图片,这次法制教育的主题是:“学法律·知权利·会防范·懂礼节。”有“防诈骗”、“防诱骗”、“交通安全”、“用电安全”等13张图片,每张都是图文并茂。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防诈骗”这张法制图片。
近几年,诈骗在犯罪大家族中辰逐年上升的趋势,他们以排山倒海只是进攻我们中小学生,有些抵挡不住这个冷酷“***手”,结果上当受骗。这些冷酷“***手”的诈骗手段有很多,他们主要针对中小学生有颗天真幼稚和善良的心,利用花言巧语骗得中小学生信任然后作案。
最近,我也听说过这样一件事,李某,性别女,年龄18岁,上网时交了一个网友,她和这个网友交谈了差不多半年了,两人都挺有默契,有许多共同话题。于是网友提出在某个地方会见会见,李某觉得这个网友人挺好的,出来会个面,可以加深两人的'友谊,于是便答应了。结果,会见那天,李某就出事了,那个网友把李某拐到某事的一间夜总会从事卖yin活动。原来那个网友是拐卖少女的诈骗团伙之一,他们利用上网与少女交谈,之后约她们出来,进行拐卖。
看了这些《法制图片》,我受益匪浅。我学会了:1在公共场所上,不要贪图便宜,就算看见地上有钱,也不要随意去时捡拾。如果遇到向你推介商品的陌生人,要学会回避,不要随便搭讪。2不要看陌生人给你看的物品,如果陌生人对着你吹一口烟过来时,你要学会回避,因为这有可能是迷晕药。3不要听陌生人格你讲的故事,这是他们博取你们的同情。4不要沉迷于网吧,上网时,要慎交友,远离网上的不良信息,不要被那些看不见的陷阱所迷惑。
同学们,请勿贪小便宜,贪吃贪玩往往会吃大亏哦!我们要对不了解的人提高警惕,要学会防范,这样才能保护自己。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法制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树林是水,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小学生,是走到的殿堂的梯子。法制教育是不可忽视的。所以,学好法制教育就是学会做人,它教会我们遵守守则;它教会我们不要迷恋电子游戏机;它教会我们不吸烟;它教会我们不喝酒;它教会我们不打人;它教会我们不小偷小摸。
今天下午第二节课,学校组织了法制讲座活动,我受益匪浅。
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5种罪的:***人、放火、抢劫、吸毒、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也不要满不在乎地说:“我一定不会做这些事情。”
犯罪嫌疑人刘某(男,16岁,湖北省仙桃人),xxxx年10月20日凌晨2时许,伙同夏某、陈某、黄某等人经过事先预谋,由陈某携带一把西瓜刀,四人窜至厦门湖里某处的路面,寻找作案目标,准备实施抢劫时,被治安巡逻队发现,当场抓获。刘某锒铛入狱。
听了这次讲座,我深刻地明白了不能冲动、不能不懂法、更不能不守法。我国每年有15万左右18岁以下的少年犯罪,不知把多少花季少年送进了少管所、工读学校,或许有人认为,反正未成年人犯了法会从轻处罚而无所谓,但是可曾想到这会使多少父母悲痛欲绝,给多少家庭蒙上了阴影,有的简直是对家庭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呀!我们这个年龄段是最危险的年龄段,易违纪、易上当受骗、易掉以轻心等,若不严格要求自己,学会保护自己,则易造成违法甚至终身遗憾的犯罪行为现在青少年犯罪率明显升高,就是由于我们遇事不冷静,心灵不成熟,判断能力弱,防范意识不强,纪律观念淡薄等造成的。
我们要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由学校组织的一年一度的法制讲座如期而至,其主题是“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中国人都知道,从1840年开始,英国向清朝引进大量鸦片,吸食过大量鸦片的中国人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直至清朝灭亡,这种毒害仍在继续,甚至逐渐向全世界蔓延。由此可见毒品的危害一斑。
”如今,吸毒的人不只是中学生,就连小学生也加入了这个行列。“这句话是杨顺德警官的演说词。当时,我着实被这句话吓了一跳。冰心奶奶说得好:”游人不解春何在,只拣儿童多处行。“小学生正值朝气蓬勃、清纯可爱的一代,他们仿佛是清晨的朝阳,充满希望;他们是祖国的期盼,拥有大好光明的前途。可是,如今却被”黑暗“慢慢侵蚀,如不及时制止,岂不是出现亡国的危机,怎能”任性“下去……
记得,在接下来的演讲中,杨顺德警官诉说了一件亲身经历的故事。顷刻间,轰动全场。讲的是:一个吸毒者想戒除毒瘾,于是寻求家人帮助。一次家人出去工作前将吸毒者的双手绑在床角的柱子上,没想到,吸毒者犯毒瘾时,脑袋神志不清,像发了疯的疯牛,卖力的挣脱束缚,竟然拖着床,找了把刀,却不小心砍掉了自己的手,又疯疯癫癫冲去阳台,坠落,当场身亡……
只是一件惨痛的血的案例啊!只是赤裸裸的告诫:毒品,不是什么好东西。它只是在一点一点掠夺你人类的理性,使你成为野蛮的猛兽;它只会夺走你的大好前途和你感受人生的机会。都说”父母是家里的顶梁柱。“”孩子是父母的希望。“对于一个家庭,无论是哪位家庭成员走上吸毒的道路,都是对那个家庭沉重的打击,而且吸毒不仅加重了社会负担,还败坏社会风气。总的来说,吸毒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都是百害而不一利的。
所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希望我们共同努力,洁身自好,遵纪守法,出门在外处处留心。希望我们能健康快乐的在祖国的蓝天下成长,并在不久的将来成为国家之栋梁,社会之人才,老师、父母之骄傲!
通过近一段时间在市局春训期间集中学习法制教育讲座过程中,我对坚持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理念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认识,特别是税务机关干部正确用法的不可或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近一段时间的学习讨论,本人深深感到,学习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管理,特别是对税务干部执法人员运用法制理念指导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听取法制教育讲座的过程中,我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推进各项事业顺利健康发展。在今后各项活动中我个人认为,我们应该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符合法。在法制教育学习中,使我从中学到了许多关于法的知识,使我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不断与我的工作结合起来,使我在学法的同时也在用法不断我的法律知识,更好为以后的工作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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