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帚,有各种各样的啊,有用树枝编的,五花八门,花样百出。
扫帚是一种很普通的东西,就是一根把子,一些毛须组成的,几乎每家每户都有。它相貌普通,作用也就是扫扫地,扫扫灰,扫扫垃圾罢了。当然,我不得不说,虽然扫帚很普通,但只要他走过的地方都会很干净。
可就是这小小的扫把竟让我悟出了很多道理——扫帚就像一个人,整天都生活在灰尘中,但他走过的路却是光明洁净的。他很少为自己着想,从来都是为别人想。他牺牲了自己生活的环境,不顾一切的投入到了灰尘中,这为的是什么呢?是为了给人们洁净舒服整齐的环境。它其貌不扬。甚至有些丑陋。当忙碌的时候,他就默默的清扫这地上的灰尘,当他完成自己的工作后又会悄悄的躲到角落里,一声不吭。
扫帚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总是踏踏实实的辛勤劳动着,灰尘,垃圾都因为他一扫而过。曾经又乱又脏的厕所、教室、校园变得整齐洁净,他终生的`心愿就是为人民服务,将环境打扫干净。没有扫帚,就没有整洁的城市;没有扫帚,就没有我们美好的地球。
突然,妈妈的声音将我的思绪拉回了现实,是啊,扫帚那样的平凡,又那样的伟大,它默默无闻,不求名利,使我深受感动。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做像扫帚一样脚踏实地,朴实无华的人。
大地,经过春雨的洗礼,变得格外精神。看过小草从肥沃的土壤里冒出头来;看过冰河的融化;看过燕子的舞姿的;唯独中意冒出嫩芽的大树。一点绿,染大地。春天的它是一个小婴儿。
一季之过,夏天。那绿家伙已经长成大树,浓密的绿头发。不再是嫩绿,而是深绿的大绿叶。树下,老人们有说有笑的谈心,而大树而为他们遮太阳。与烈日作斗争,却从未抱怨过。
秋,一片金黄,似好似坏。这既是绿叶结束生命的季节。绿色的大叶子变成金黄的叶子。稀稀拉拉地脱离大树母亲,慢慢地在空中翩翩起舞。不是英勇飒资,则是做最后的舞蹈葬送自己。不怨,不恨,只是默默把自己的身躯赠与大地为回报。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落叶是最无私的,它从来都是默不吭声,无私奉献。好比生活中的我们,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有多少人像落叶一般感恩?有多少人像落叶一样无私奉献?
大树还在飘落金叶,站在旁边,我嗅到了落叶未邂逅的气息,那么清新,那么淡雅。拾起一片落叶,放在心手心,我感受到了落叶的无私精神在我手中徘徊。苍生,落叶虽渺小,但却是一本人生导师,教会奉献,教会感恩。愿金色的秋天是你最美的时光。
世界如此丰富多彩,我愿与落叶相伴。
老屋不老,只因其外形而称为老,八十四个春秋不仅使得她白发苍苍,也在她的心头刻上了历史的沧桑。
女人老了,开始自责自己再也不能劳动,自己成了累赘,可女人似乎忘了,就是在这老屋里,她曾养育了一个又一个儿女。
在这老屋里,曾有五个小儿女呱呱坠地。而这几个小生命都是在女人的爱抚下成长的。那时的女人很很忙,奔前跑后,可她不知疲倦,她快乐于这种工作。
儿女长大了,外出了,成家了,房子空了,女人也老了,女人认为自己不中用了,直到小儿子把这两个宝贝孩子送到老屋。
老屋又热闹了,孙子、孙女的欢声笑语一度填满了老屋的空虚,也年轻了女人的心。可是,在女人疲倦之前,孙子、孙女又要外出求学了。女人虽然不舍得,可还是乐呵呵地将要用的瓶瓶罐罐装进孩子的包里。之后,女人有些落寞了。
也许是岁月捉弄人,也许命运根本就是这样,离去的孩子带走了老人的欢欣,寂寞的心灵开始像孩子一样期盼着被关爱,女人终于开始承认自己老了,她的心只有在孩子回家看望她时才会苏醒。
老屋要拆迁,可女人不准,她说要它陪伴自己走完一生,她不接受儿女的请求,她不愿离开老屋,因为老屋曾陪伴她走过大半辈子。
可后来,女人同意搬家了,原因是孙女的话。
女人一直都在埋怨自己一辈子毫无功绩,除了拉扯大几个孩子,其余的都不沾边。可孙女却说: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作用。女人的一生都在为孩子奔波,这是女人的功绩,这是她的价值,女人做到了。一生的忙碌让自己的孩子在社会上占有一席之地。她的梦想实现了,现在是她安享晚年的时候了。
也许我的故事还没有讲完,老屋并没有拆,女人则有儿女相伴。女人是我的奶奶,这个劳碌一生的人现在可以安详地欢度晚年了。她总是对我说:“人活一次不容易,要不断努力拼搏,适当的休息也只是为了更好的努力。”
别让心跳乱了节奏,而让生活变得不自由,愿所有人努力生活,一起去解开萦绕心头的寂寞。有始有终奋斗拼搏,准备就绪进入下一个世纪。
生无所息,创造生活;生有所息,只为更好地生活。我会努力,实现老屋里那个女人的梦。
眼前开门的女人,虽一头凌乱不堪的头发,不加修饰的面容,宽大的居家服上还沾着污渍,看起来普通到了极点,但她却一直是我心中最了不起的女人。
她,曾经是一个肤白貌美、行走于村子时尚前沿的女子。裙子尚未风行在乡村时,她就穿上了众多女孩儿羡慕的第一条裙子。染发风潮飘来时,她又成了这个素朴村庄里的一抹亮色。在庄稼地里,可以看见她劳作的样子;在进城的拖拉机上,亦可寻着她雀跃的身影。八、九十年代沉寂的乡村里,竟然跳跃着这样一个精灵般的女子,她张扬着青春的气息,行走在田埂村间。
她,曾经是一个个性洒脱、追求自由恋爱的女子。一双洁净无尘的白球鞋,一身无烟酒气的着装,一个工作于省城的男子,那双发白的球鞋,竟是她迷恋的缘由。为着这个,仅仅1900元的彩礼,她心甘情愿地嫁给了爱情,成为了人妻。
她,一直是一个坚韧不拔、吃苦耐劳的女子。青春的激荡回归平静的日常,洗衣做饭耕地顾家,她都能做到有条不紊;家庭锁细各种苦楚,她也会默默忍受。为了我们姐弟的吃穿用度,她干过小卖部,放过流行的录像带,为了照顾读高中的我周末省却奔波的路程,吃上一口家里的饭菜,她进城开过小饭馆,卖过麻辣烫……生活将她带进柴米油盐,渐渐抹拭了她的青春浪漫,却锻造了一个刚毅的母亲。
二十一世纪风卷云涌。在这个时代的浪潮中,她是一个看不见身影的中年妇女,但在生活下她又格外显眼。随着小外孙的出生,为了减轻女儿的负担,她成了看护大军的一员。精致的烫发凌乱了,做护理的时间几乎被遗忘了,洗衣做饭,看护喂养,事事她都安置得妥妥当当。新生,满月,一岁,两岁,三岁……三年之间,一双手,两个家,上上下下,忙里忙外,一切井然有序。
她还是她,但又不是从前的她。岁月在她身上烙下了印痕,她不似往昔那样神采奕奕,面上有了倦容,身上也有了些毛病,但依旧用不甚宽阔的臂膀,给予子女最厚实的依靠!
半世间,一个普通的女人,从少女到母亲,演绎各种角色,穿梭于生活间,无怨无悔!
她,只是万千平凡母亲中的一人,却是带给我生命、为我奉献了一生的最了不起的女人!
我国有五千年的文化积淀,单说孔门之学,是重视言必行,行必果,知行合一的,是朴实而温暖的,不仅可读性强,政治、里皆尽可用。其它,尽孝有《孝经》、做人有《中庸》、行事有《礼记》、治国有《孟子》、修身有《大学》等等,当然,我国封建社会女子能有机会的很少
如今,大多数已经把读书作为生活方式和生命的要素,读书已成为大多数女人获取知识,增长见识和才干,拓宽就业渠道的一种途径,有的女人注重读些有思想深度、有哲理的书,使自己提高了人生境界,在工作和生活中勤于思考、庄重大方、充满自信、勇于决断,这样的女人本身就如一本哲学书。有的女人喜欢钻研专业书籍,使之提高工作质量和社会竞争能力力,使自己有为有位,这样的女人本身就是一本实用精典的专业指导书籍,一本值得研究的好书。喜欢浏览杂志的女人悠闲、恬然,如微型小说般隽永秀丽。有的女人,喜欢读唐诗宋词、古今中外优美的散文,陶冶了情操、练就了平和淡泊的人生态度,她们本身就如一本诗集,红袖添香,细腻雅致,清新可人。有的女人喜欢读小说,体验生活中的酸甜苦辣,渲泻生活中的喜怒哀乐,与书中的人物内心世界零距离碰撞,感悟生命的回归,使得到升华,释放心灵的压抑,追求生命的美好与向往,这样的女人,如一本荡气回肠令人深思的小说书
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的女人如雨雾中迟疑着、久久不肯绽放的玫瑰,似烟如梦,富有诗情画意。读书的女人灵秀如清晨的朝露一颗,纯净而晶莹,天天读书的女人如夜空的星星,明亮中又多了一份难得的深邃。读书的女人的日子如书页缓缓翻过,雨打窗纱,清风明月,岁岁年年如一日呵,在绚烂之极后炼出处变不惊的恬淡。读书的女人都是用一颗虔诚、豁达的心去读书,汲取书籍中的营养和精华。古人云:读书让女人变得聪慧,变得坚韧,变得成熟。读书的女人有书的气质和永恒,读书的女人读书时就给自己的心灵不断地做着体操,天长日久女人满身的书卷气就如书一样使人想读、可读、耐读。
《书香女人》里写到了很多女人,每一个符号后面的女人,都是这本书里的插曲,都是那些符号的人生,每一个人生都是一个言情故事,而我们,是故事里的主角。言情是要一辈子的,爱情、亲情、友情,情是毒药,我们却甘之如饴,正如陈慧琳在《记事本》中唱的,“幸福快乐是什么,爱得痛了,痛得哭了”,女人的感性和诗意,一生都在为情缠绵。最喜欢书中爱做梦的小也,和我一样,从小就有当公主的梦想,现实是灰色的,梦想是彩色的,小也做到了在灰色的现实中涂抹上彩色的翅膀,即便被现实榨干,也要将梦想安放在现实的怀抱,让自己活出公主的精彩。另一个叫小冉的姑娘,从零基础打拼出拥有值得骄傲的资本和底气,做一个懂得珍惜的女人,延长了青春的长度,更拓展了生命的深度。书中也枚举了另一种女人的青春,生命的重量在挥霍中一点点瓦解,最终轻如鸿毛。回望一下,小也和小冉都是设计师,一个是服装设计师,一个是网站设计师,我想,她们设计的不仅是自己的专业和梦想,设计的更是自己的人生。
而我将公主梦安放在心里,就像老牛反刍一样,时不时咀嚼一下,回味余温。羊角辫在淘气的年代,向往蝴蝶结,向往花裙子,偷偷穿着花裙在乍暖还寒的日子旋转出仙女的姿态……那个年代连背景都是青春剧的模板,五分钱的冰棒嚼出了哈根达斯也企及不了的幸福。我的落笔处,标点不是符号,那是记忆的片段从远处赶来,在宣纸上留下脚印。
一本好书,必然拥有一个正能量的灵魂,《书香女人》做到了,从凌霄花到红玫瑰,从家庭主妇到熟女,从灰姑娘到优雅女王,郝教练把女人写成一本值得永远阅读的女人书。
而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女人,都是一本书,有人用雨后彩虹做前言,有人用柴米油盐做目录,有人在书里抱怨,有人在书里迷惘……无论作者是谁,无论读者是谁,写完这篇,都该续杯了。
早上,我在一家小店吃着早餐。一位擦皮鞋的女人立即盯了上来,我看看鞋子,把脚伸了过去。
这是一个40来岁的乡下女人,我一边喝着牛奶,一边唬着脸看着她蹲在地上来回抽动那粗糙多皱的手。这时,一个脏乎乎的老头走了过来,我的目光一接触,立即往回缩,那是一个脚上手上脸上都长了疮,还跛了一只脚的叫花子。他分明已经站到了我的面前,也分明向我伸出了索要施舍的手。
但我脸都不敢抬,甚至屏住了呼吸,我不是舍不得几角零钱,而是不敢看他,我感到眼前的牛奶都变了色变了味,我实在咽不下了。好在小店的老板,赶紧找出几张零钱,让他离开了我和其他吃早餐的人。
这人接了钱,很感谢老板,然后又举起手里一个矿泉水瓶子,问老板能不能给点水喝?老板随意摆了摆头,示意他自己去弄。那老头四处看看,好像有一点茫然。
我知道水桶在哪儿,我只是担心让他接过水的水桶叫别人还怎么喝?这时,擦皮鞋的女人擦亮了我的皮鞋,站了起来。她擦了一把头上的汗,转身走向那老头,手伸向他手中的瓶子:“来吧,我给你接水。”
我的心强烈地动了一下,停住了掏钱的手,看着她。只见她从老头手里抓过瓶子,拧开瓶盖,把里边残留的水甩了出来,然后在水桶下接了一瓶水,再盖好盖子,还用手把瓶子上的污垢仔细擦了擦,把瓶子递给那脏兮兮的一身疮的老头时,又叮嘱了一句:“走好啊!”
做完这一切,她才回到我身边来,提她的篮子并取钱。当我把一块钱递给她时,仔细地打量着她。她没有理会我的目光,又招揽她的生意去了。
朴素的东西为什么会让人觉得美?因为它贴近本色,因为它不为世俗所动摇。我们有时候自诩为高尚,有修养,可是所有的这些并不都表现在光鲜的外表之下。有些人不能做,因为他的心里装满了别人异样的目光;有些人做了,因为他的眼睛里满是需要关心的那些人。
我走出小店,早晨的阳光正好,低头看看鞋子,很亮。我仿佛感到,这个女人,像这阳光,把我心里的某一个角落,也擦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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