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像烟火的美丽,那么美丽,轻划过无人的天际……”在台上那双清澈的眼睛,青涩的声音,帅气的脸蛋,没错,他就是20XX年夏日最美的遇见——陈翔。
在舞台上的他,气质迷人,专心致志的唱歌,不管是得了周冠军,还是没得,不管是被淘汰了,还是依旧留下,他还是很珍惜在舞台上的每一次,每一分钟,甚至每一秒,他就是这么执着。
在舞台下的他,幽默搞怪,爱讲冷笑话。记得在陈翔被淘汰时,多少人都在喊不公,可是事实就是如此,第二天,各大网站头条几乎都是“陈翔PK武艺,人气王陈翔爆冷出局。”想想,这多么难堪呀,可是陈翔却很高兴的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被淘汰了,没关系呀,那样我的香橙就可以好好的睡觉了,不用整天熬夜替我投票了。”听听,多心酸呀,这个傻傻的男孩,怎么让我们不喜欢他呢?
就算陈翔失去了20XX年这个快男屋头,但也没关系,这只是意味着他将走向更大的舞台,就像我们的人生一样,跌倒了大不了再站起来,拍拍灰尘,继续向前走,前途依旧美好。
让我们同陈翔一起,走向更大的舞台。
陈翔,20XX夏日最美的遇见;陈翔,香橙一辈子和你在一起。
晴天,暖暖,是幸福!
遇见你,是晴天!
——遇见,一个晴天
文/依儿
也许由于性格的原因,也许由于季节的原因,心空总会下起雨,忘记打伞,淋湿自己,水珠顺着额头流至脸颊,再往下,是雨还是泪,连自己都会怀疑……
雨,打湿花瓣,落在叶尖。雨,下在心里,荡在脉搏。
花朵,期待一个晴天,完美自己。雨中的花朵或许会让人觉得它很坚强,但是,毕竟没有晴天里绽放的完美,那香味,也远远的差了,谁会愿意在雨天,驻足欣赏花开,谁会在雨天,嗅到花开的芬芳……
遇见一个晴天,照耀自己的全世界。
阴霾总会抵不过炽烈的阳光,渐渐消散,雨天,总不会分秒不停的烦扰。是谁,犹如阴霾过后的阳光,是谁,犹如雨后的彩虹……
大千世界,相遇,是怎样的一种缘分,我幸福。几世的轮回,几世的挣扎,才会以人的'身份降生,如此相遇,岂能不惊叹!
张开双臂,拥抱,是一份幸福,一缕阳光,暖洋洋的蔓延,空气里弥漫着甜蜜,不语,彼此心照不宣的感觉,美妙,极致!
踮起脚尖,那吻,是一份温柔,几分色彩,淡淡的晕染,胸膛被幸福充斥,谁能说,这一刻,不醉!
山,千万重,水,千万迢。晴天,总不会失意。
托着疲惫的身躯找寻一个依靠,何处才敢停留,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不是常见的么?是流水无情吗,也许不是,水,也许注定是要流淌的,替落花惋惜吗,不必,也许土壤更适合她呢!
天已放晴,心呢?试问自己,从前的种种,是否已释然,是否已不再留恋?不管怎么的不舍,怎么的眷恋,那些,只是季节里的阴雨天而已,何必紧紧拽着时光的衣角,不肯撒手……
乌云被风吹散,阳光撒落大地,拾遗一片阳光,给自己,有何不可?试着不去拒绝任何温暖,那么,自己还会冷吗?
遇见,一个晴天,是温暖,亦是温柔……
和风习习,有阳光的地方就不会黑暗。你是阳光,还是晴天?好像有些矛盾,有阳光,不应该就是晴天吗?
小心翼翼将自己靠在你的肩膀,嗅着淡淡的烟草,你会轻轻抱着我,这,是不是阳光?看见你脸上的微笑,不是皱眉,这,是不是晴天?
不去向往天长地久,不去追寻山盟海誓,不去相信来世,只要这一刻,会愿意,想拥有,就是微笑,就是永恒……
我知道,我的天空还是喜欢灰蒙蒙,因为它曾说过,晴天太耀眼……
我知道,你就是晴天,遇见你,阴霾会潜伏,阳光满满……
时间终究会匆匆而过,谁能将晴天把握在手心?难免还是会乌云密布,乃至下起雨……
遇见,一个晴天,足以。至少阴霾会躲避……
不再期待下一个晴天,他给的温柔没有人可以代替……
今天,我又遇到了我的好朋友朗郁,我们两个都高兴得手舞足蹈。
朗郁有两只大眼睛和一个小鼻子嵌在她那樱桃小口的正上方。她有着长长的柔顺的头发,垂在她那直挺挺的脊背上。他喜欢画人物画,她画出的人物很漂亮。
我们两个在树荫下跳绳。我们比赛谁跳得最多。我先跳,她来数。一个、两个、三个……快到139个了。“加油啊!”我在心里为自己加油。快到时间了,我的额头都沁出了汗珠。心想,我肯定跳不过朗郁。朗郁好像看透了我的心思,微笑着对我说:“要相信自己啊!”这句话使我又对自己有了信心。我跳了153个。
该我给朗郁数数了。我偶尔也会鼓励她一下,我也希望她把这句话作为动力。最终我比她多跳了3个。所以我赢了。阳光照在我的身上,使我觉到异常的温暖。最后,我宣布,我得了金奖,朗郁得了最佳帮助金奖。宣布之后,我和朗郁脸上都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这件事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因为信心可以让事情获得成功,而友情可以使你恢复自信。
释迦牟尼曾说过,每一个出现在你生命中的人是本该就要遇到的,绝非偶然。
有一句话,叫这么近而又那么远。或许是上帝熟睡时不小心撒落下的种子,遇见,在这一刻开始萌芽。
时间和空间不能成为阻碍你们交流的因素,只因惺惺相惜,或者是同病相怜。即使在千里之外,耳畔似乎能够传来37℃的呼吸声。
也许某一天,那生命的天平倾斜了,本该平行的两条线开始慢慢靠近。缘分这东西说来也奇秒,这一刻你无法预知他,下一秒他就出现你心头的某一个角落。温度,开始变化。
但,交集之后终归是愈行愈远。岁月将曾经的痕迹慢慢淡去。只一瞬,你会陡然清醒,缘分,他来过。
也许真的是命中注定。多年后,当记忆的画卷再次被展开,曾经的刻骨铭心现在看来不过是平静的秋水罢了。我们的棱角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被岁月磨平了。有时,真的需要换个角度去思考。
还记得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吗?这一刻的遇见,不过是为了下一秒更加漫长的等待……
文/卞毓方
假如西施在天国遇见海伦?——恍兮惚兮的一刹那,我曾设想西施与海伦竞美。我认为,她俩在。很多方面是可以比较的,譬如:都是出生在公元前若干世纪,都是所在国的维纳斯级佳人,都有惊天动地的战争作为背景,魅力辐射千古,于今尤烈。
但是,中国不比希腊,西施不比海伦,她俩的命运又有云泥之别——先说海伦。海伦一出场,就笼罩着一圈光环:她的生父是宙斯,天上的众神之王,生母是丽达,埃托利亚风姿绰约的公主,这当然是神话,是对于海伦之美的强调和夸张。海伦成为斯巴达的王后,深受老百姓爱戴,是希腊境内各城邦的偶像,公众的'梦中情人。即便她背弃丈夫,跟了特洛伊的王子私奔,国人的第一反应,不是谴责,而是原谅,认为她是被诱拐,属于天真无知,上当受骗。 “冲冠一怒为红颜”,希腊各城邦怒吼了,他们组成一支十万人马、一千多艘战船的联军,浩浩荡荡向特洛伊***去。这场仗打了整整十年,把奥林匹斯山上的众神也都卷了进去,天上人间闹得一塌糊涂。最终,希腊获胜。美女海伦完璧归赵,与丈夫破镜重圆。
再说西施。西施是村姑;虽然也有神话,说她的母亲吞了一颗天上落下的珍珠,因而***,生下一女,面如月宫明珠……但她仍然是村姑。父亲伐木砍柴,母亲纺纱织布,她的经典造型,就是在溪边浣纱。如果没有吴越之战,她也许就这样过一辈子,直到老,直到死。战争来了,越国被吴国打败了。败者向胜者乞降。为了取信,越王勾践亲至吴都,给吴王夫差当马夫。奇耻大辱!奇耻大辱啊!大臣文种给勾践献灭吴九术,其中有一条美人计。大夫范蠡主动四处寻找美人,在若耶溪边的苎萝村,他发现了西施。
范蠡对西施一见钟情,她实在是太美了啊。但他有觉悟,国家利益高于一切。西施于是被带到越都会稽,说明任务:到吴国当间谍。然后,进行礼仪、歌舞等必要的特工训练。三年毕业,上路。
西施的天香国色毋庸置疑,她的牺牲精神和演技也属一流,自她入富,吴王夫差就被枕头风吹得晕头转向,政治上军事上铸下一系列的大错,造成忠良见嫉,奸佞当道,穷兵黩武,劳民伤财,元气大损。
西施临危受命,忍辱负重,以身饲虎,越国最终取胜,自有其一份功劳,她的芳名应上得了凌烟阁。正如明朝人在她祠堂前作的那副: “越锦何须衣义士?黄金只合铸娇姿!”但是,越国当时的男人(我认定是男人)却不这么看,他们认为西施是狐狸精,既然能惑乱敌国,也一样能毁坏家邦,留之不祥,于是,就在举国欢庆的锣鼓声中,把她沉了江。
“西子之美,其沉也。”这是她的同代人墨子的总结。——她丧就丧在太漂亮!请问:这是什么逻辑?这是什么文明?人家海伦女士,丢下丈夫跟一个外国帅哥跑了,引得两国干了十年仗,双方心甘情愿,无怨无悔,说: “为了这样一位永生的女神,特洛伊人和希腊人再打上十年也值!”而西施女士肩负重任深入敌宫,担了多大风险!受了多少! “越王大有堪羞处,只把西施赚得吴!”(唐皮日休《馆娃宫怀古》)然而,到头来却落得猪八戒照镜子—一里外不是人:吴国恨她是间谍,越国骂她是祸水。你说这道理向谁去讲?关汉卿先生只看见窦娥冤,岂知西施比窦娥更冤!
中国男人的趣味实在令人发指,他们***了西施,他们还要拿西施血肉下酒。那天我去杭州,在一家有名的酒楼用餐,服务小姐端上一盘菜,说是西施舌。陪同的朋友给我讲菜名的来历:“西施被淹死后,她的舌头化作蛤蜊,从此,浙江福建沿海就多了一道又软又嫩的美味……”呸!还又软又嫩,亏你吃得下去!我当即停杯投箸,向吃人的饮食文化表示抗议。
朋友哈哈一乐: “这不过是传说,你何必当真。”
离开杭州已有多日了,今晚灯下,忽然又想起西施的话题。我翻出几段亦真亦假的史料看了看,愈看愈为西施抱屈。说什么“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说什么位列“四大美人”之首?这沉,是沉的咱中国人心!这羞,也是羞的咱中国人心!西施压根是一个悲剧的存在,一个美丽而苍白的符号,无血,无肉,无情感,无意志,活着,为人火中取栗;死后,犹被人当做佐餐的菜肴。西施啊,难怪你的另一经典造型,就是经常双手捧心,眉头紧皱——心口在隐隐地疼啊!生活在那个混沌龌龊的世界,你是早有预感。
西施,你美得好苦!
(余娟摘自《语文报30年经典阅读集萃》华夏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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