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晨艺扎着两个短短的麻花辫,长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和十分精致的双眼皮,忽闪着长长的眼睫毛,在她那琥珀色的眼睛里总有一种气势,那就是:“我永远是最棒的。”她走起路来总是一蹦一跳的,就像一只快乐的小白兔,可爱极了!有一次,我问她:“你是几月几日生的呀?”她把头扬得老高,用洪亮而又俏皮的声音说:“我的生日是在八月十八日,观潮节。”
杨晨艺是我的好朋友,有一次我没带品德书,我正着急得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杨晨艺跑过来问:“王又立,你在想什么?”我说:“我的品德书没带,怎么办呀?”杨晨艺说:“你也真是的,干嘛不去借呢?”说完,她跑到别的班去借了一本书,我心想:我交了一个真正的朋友。
杨晨艺是个聪明的女孩,她的英语成绩十分优秀,语文、数学也不错,在做数学难题时,她的眼睛滴溜溜第转着,像认真地思考着,她也常常受到老师的`夸奖,真棒!
假如杨晨艺能再谦虚一点儿那就更好了。
提起我的好朋友,一种敬佩之情便油然而生。她,就是李红。说起她的“三大特征”我应当向你介绍介绍,不信,你看看吧!
说起这第一个特点,那就是“高音喇叭”,只要你走进吵吵闹闹的教室,第一个听到的声音就是她。因此,“宣传委员”的桂冠就归她啦!上课发言时,不管你在教室哪一个角落,都可以听到她的声音。
第二个特征嘛,就是“乐于助人”。记得有一次,学校组织到“黄金海岸”游玩,因为我们是坐大巴去的,路上,宇杰就晕车了,吐了一地。我想:倒霉,我偏偏坐在他前面,臭死了!“有谁能和宇杰换一下座位?”陈老师说。可大家我看看你,你看看我,谁也没有回答。突然,一声清脆的声音响起。同学们循声望去,啊!是李红,李红便到宇杰的座位上坐下,好像没闻到那一阵阵臭味似的,仍没事儿似的坐着。“儍李红,自己找苦吃!”顿时,人群里议论纷纷,而我却被她感动了。
“铁面无私委员来了!”不错,李红素来就铁面无私。就拿上次我借书来说吧!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到图书馆借书,啊!真巧,今天是李红值班,当我借书时,李红还不停说:“小心点儿,不要弄坏了!”“行行行!烦死人了!”我不耐烦地说。可是晚上表弟来我家玩儿时,却不小心将书撕破了好几页。“啊,糟了,九点了,来不及补了,对了,或许李红明天会原谅我!”我安慰自己。第二天,我便到图书馆还书,李红见我来了,便笑着一边和我说话,一边检查起来。突然,她皱起眉头,“为什么破了这么多!”“嘘,小点儿声,我不小心将书撕破了,反正又没有人看见,再说我们还是‘铁姐们儿’呢!”“什么什么,不行,你补好了才可以还,还是回去补吧!”“嗯!补就补,咱们走着瞧!”我说完,嘴里还嘀咕着:“真不够朋友,破了几页就这样小题大做。”“诗晓,”李红追上来,“公物是要爱护的,如果每人都这样,那……”“好的,我补!”我羞愧地低下头,但心里却佩服着她呢!
瞧!这就是我的朋友李红,你喜欢她吗?
王微是个全面发展的好学生,说学习,成绩好;论文娱体育也不赖。不过,最突出的还是画画。她参加过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图画比赛。她的画在全校是第一名,在全区也是第一名。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这些奖状她家挂得满满的。大概是她身上的`美术细胞太多了吧——我经常这么说她。
对于学习,她总是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有一次,我在本书上看到一道难题,觉得很有意思,就把它抄下来,去难难我们的“小博士”。进了教室,我故意放大嗓门说:“小博士,这道题我不会,特来请教。”她学着古人的模样说:“不敢当,不敢当!当之有愧。”我赫赫一声笑了出来。再看她,却已经全身贯注地演算起来了。过了还一会儿,她没做出来,我得意的笑了。又过了一会儿,她还是没做出来。于是叹了口气说:“惭愧,惭愧,这道题我做不来,你另请高明吧,”我拿起本子正要走,她又拉住我,讨好地说:“咱们老朋友多年了,你就教教我吧。”我苦笑了一下说:“其实,我也会,只是在书上看到的。”她仍不罢休,缠着我说:“那本书借给我看吧。”我说:“在家里了。”
放学了我在回家的路上,她追上来对我说:“那本书~~~~~~”。我只好无可奈何地说:“好吧,你到我家里去看吧。”到了家,我把书拿出来递给她。她急忙翻来埋头看起来,我只管在一旁边做作业。大约过了二十分钟,她忽然跳了起来,一边笑一边叫着:“我知道了!我知道了!”见她这副模样,我也忍不住笑了起来。她兴奋地说:“我知道怎么做了,要不要讲给你听听啊?”我点了点头,她坐下来像个老师一样给我讲解起来~~~~~
她,就是这么一个人;勤奋、踏实、虚心好学,身上有许多优点,当然也有缺点。因为人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
他有一张国字脸,头发乌黑,黑黑的眼珠很亮,透露出一股机灵劲;他非常爱笑,一笑起来就露出两排雪白的牙齿;他长的比较高,高出我半个头,有1.45米,全班第二,他就是我的好朋友——曹潇闻。
我和他很亲密,我叫他“老曹”,他则叫我“小魏儿”,下课后,你如果见着我,就能看到曹潇闻。你见了我俩,可能会以为他比我大些,其实我还比他大一个多月呢。
我的“老曹”的英语很好,他在外面学习新课标英语,可能那里经常听写单词或者写句子,他记单词都比我这个自学新概念的厉害,这次学校的英语竞赛还得了一等奖。唉,真令人羡慕。
曹潇闻和我之间的友谊很深厚,我们互相帮助,比如我的死对头邵剑威来惹我,他就会帮我把邵剑威赶走,反之,如果有人捉弄曹潇闻,我就会跑去把那人轰走,替老曹讨回公道。下课时,我总是去找曹潇闻,其他人通通不找。
我希望我和曹潇闻的友谊能一天比一天深厚!
他留着小平头,小眼睛不大,但很有神,一笑起来就眯成了一条缝。他长得比我高,但看上去比较瘦,经常穿一件红色的夹克衫。
他很爱劳动,在家里,每天帮妈妈打扫院子,倒垃圾。在学校,他经常主动打水、擦黑板。轮到他值日,他更是不惜力,总会把卫生区打扫得干干净净,而他自己却弄成了五花脸。
他很有爱心。平时谁忘了带铅笔、橡皮,只要他见了,总会悄悄地递过去。开学初,栾豫祁没有按时返校,是他主动帮着领回了新书、作业本,还帮着包好了皮。每一次,班里地同学生病呕吐,其他同学都嫌脏,皱着眉、捏着鼻子、捂着嘴躲得远远的.。而他总是第一时间拿着簸箕撮来沙土把污秽物收拾得干干净净。
正因为这样,我越来越喜欢他,我的好朋友任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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