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刚养了一只小狗,它叫嘟嘟,一对又大又圆的眼睛,两只耳朵向下耷拉着,一身灰中夹浅褐色的毛,又细又短的尾巴,尾巴尖和四只脚都是白的,这让它看起来像穿上了白色的短靴。肥嘟嘟的身子,真是名副其实,让人看见了,真想亲它一口。
嘟嘟可爱又淘气,喜欢玩我小时候玩的娃娃,它用两只前爪抱着用嘴咬着玩。“圣诞老人”的胡须都给它咬掉了。把妈妈买的新书的一只角也咬破了,这让妈妈有些着恼,狠狠地骂了我和爸爸,因为小狗是我和爸爸要养的,她骂嘟嘟的话嘟嘟是听不懂的,所以只能骂我们了。我和爸爸就成了她的出气筒了。这还不算什么,更让她生气的的事情还有呢。昨天妈妈吃完饭照例坐到了电脑前,刚打开电脑,突然,她看见地板上嘟嘟撒的尿了,“你,你,你在地板上撒尿!”顿时,她游戏都顾不上玩了,向嘟嘟奔去,嘟嘟看见妈妈这样,似乎很懂人性,立刻跑回到它的窝里,身体蜷成一团,抬着头,用它那两只黑黑的亮亮的眼睛可怜巴巴地望着妈妈和我,鼻子低声的哼哼着,好象在说“主人啊主人,求求你不要打我了,我再也不敢了……”看见它那天真可爱的样子,我和妈妈不由得笑了。
把嘟嘟刚抱回家时候,妈妈竭力反对我养,还说最多养几天,周末送到乡下奶奶家里,理由是家里养着脏,更怕得病,我也只好无奈地答应了。可是才几天,我就发现妈妈比我还喜欢嘟嘟了,每天早上她起床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嘟嘟,嘟嘟……的叫,这时候嘟嘟听见妈妈叫它,它就会摇着尾巴欢天喜地的跑到妈妈跟前,扑上去跳起来用前爪抱妈妈的腿,围着妈妈蹦来跳去地撒欢,这让妈妈开心不已,连脸上的皱纹都舒展了,嘴里不停地说着:打你,打你……嘟嘟真是我们家的开心果!
我爱我可爱的嘟嘟!
姑姑家有只小狗叫球球,它十分可爱,每次去姑姑家,我都要逗它玩。
球球是一只长不大的宠物狗。它圆滚滚的,肉嘟嘟的,活像一只小肉球。
球球身上的毛乌黑乌黑的,光亮光亮的,还带着一些小卷。它小小的脑袋上长着一对灵敏的耳朵,只要听到一点动静,它就立马竖起耳朵,跑到门外到处巡视,张大嘴巴“汪汪汪”地叫个不停,好像在说:“有我的保护,谁也不准靠近我的主人。”它还有一双玻璃球似的眼睛。每当看到陌生人,它就会瞪大眼睛,虎视眈眈地望着,而看到熟悉的人,它就会给你温柔的眼神,让你一秒钟就爱上这只可爱的小狗。
球球可爱又调皮。记得有一次去姑姑家,我想逗一下球球,可是它只顾睡觉,根本不理我。于是,我拿来一根火腿肠,在它鼻子旁蹭了蹭,只见它一骨碌爬起来,想夺我手中的火腿肠。我想逗它,把火腿肠举得高高的。这下可急坏了球球,它飞奔过来,一蹦三尺高,就扑到我身上。我吓得手足无措,连忙甩掉火腿肠。接下来,球球就津津有味地品尝着它的胜利果实了。
球球还有很多小故事呢!比如:一次,姑姑下班回家,发现晾晒在家门口的拖鞋变了样,原来是球球***坏事,他把姑姑家的拖鞋叼到别人家,又把别人家的拖鞋叼到姑姑家,真是让大家哭笑不得。不过,球球还是一只很受欢迎的狗小姐,经常有帅气的狗先生争着陪它玩耍呢!
这就是球球,我好喜欢球球。你们觉得球球可爱吗?
记得刚上六年纪时要大扫除,老师分配好了工作,我个子高,就擦窗,她个子矮,就扫地。刚过完愉快的假期,每个人都懒洋洋的,可在偷懒时,我看到了一个忙碌的身影,原来是高利娥。她扫好了地就帮着擦栏杆和课桌椅了。我千方百计想偷懒,可她却千方百计想打扫。打扫了一个多小时的大扫除结束了,她满头大汗,可我就像没打扫前一样。
高利娥是星期一的值日组长,可星期一的值日生只有两个女生。男生都东晃西晃的,值日的工作都归女生了,高利娥又要值日又要监督,扫完地还要检查,不干净的地方还要重新打扫。不管做这个值日组长多么辛苦,她都没有一句怨言,没有向别人诉苦。
高利娥真是我的好朋友,也是同学们的好班委,还是老师的好帮手。
班主任好像非要和我作对一样,竟然把她调成了我同桌。
我们做同桌的第一天,几乎没有说一句话。我把两张原来合并在一起的课桌,偷偷拉开了一点距离。她见了,用嫌弃的目光扫了我一眼,将课桌拉得更开了。
我和她就这样僵持着,勉强地过完了一个星期。
有一次,政治老师要在咱们班上上一节公开课,我和臧雯的课桌不得不合起来。课上,老师说要玩一个游戏,需要同桌互相配合。一开始,我们俩都极不情愿,可到后来,游戏越玩越开心,我和她目光碰在了一起,我们对视着笑了笑。
从这一次公开课后,我们的`关系变得没以前那么僵了,桌子也没有分开了。上课时偶尔交流一下,不过话也不多。我渐渐发现,其实,这个女孩应该没我想象的那么讨厌,是可以接近的。
这是一节美术课。我们这一次是以草原为主题。我拿起画笔,在纸上铺上一屋草绿色,最后又加上了一点贴纸做装饰。“你的画好好看啊。”我抬头一看,同桌正微笑着看着我的画。我顿时觉得,其实臧雯是一个可爱的女孩,她的皮肤虽黑,却显得整一个人格外健康、开朗;她的头发虽厚,但乌黑柔顺;她的嘴巴虽大,配着她的五官,也十分和谐……我望着她,竟发起了呆。她推了推我“你怎么了?”我这才回过神来,急忙答道:“啊?……哦,我没事……还有,你的画也挺好看的。”她听后高兴地笑了,我也笑了。
从这以后,我们的话渐渐变多了。从互相讨厌,到朋友,到闺蜜。我们总是形影不离,巴不得每分每秒都在一起,用老师的话说,就是,“你们俩像是用502胶水粘起来了一样。”
去年暑假,我从辛爷爷家牵回了一只可爱的小狗,小狗的名字叫“B仔”。B仔是一只纯种北京犬,胖乎乎的,全身雪白雪白。它长着一张圆圆的脸,两只小耳朵挂在两边,还有一双黑黑的圆溜溜的大眼睛。平时它的尾巴像扫帚头一样,长长地拖在地上。当它高兴的时候,它的尾巴会翘起来,像一朵盛开的花儿。B仔走起路来一摇一摆,像个小绒球在滚动,特别好玩儿。
B仔是一只讲卫生的小狗。记得它刚到我家的时候,我们还不是很了解B仔的生活习惯,不知道它什么时候大小便,只好侮天带它出去逼三次,它总是会躲在墙角或树根底下小便,逼多几次,我就发现,原来它是在做记号,以后它总是盯住这几个地方,不会随便乱拉。
B仔是一只温顺的小狗,它很少叫,也从不咬人。平时我在做作业的时候,它总是卧在我的脚下,像一个白色的毛绒玩具。每天早上,只要妈妈一推开我房间的门,它就会快速地跑进来,两只前爪搭在我的床前,“呜呜”地叫我起床。每当我放学回家,一进门,它就扑上来,两只前爪搭在我的膝盖上,摇动着它的小尾巴,表示亲热。如果有客人来,它也不会乱喊乱叫,只是不停地山着客人嗅来嗅去,熟悉他的气味。B仔是一只特别喜欢玩的小狗,侮次我们对它说:“B仔,去散步!”它总是马上撒欢般地跑过来,嘴巴里还不停地“呜呜”叫着。一旦带它出去,只要一出楼门,它就撒腿往外跑,害得我不得不跟着它一起跑。
B仔是一只很有记性的小狗。有一次,我在逼它的时候遇见了另一只小狗“妞妞”,B仔和它玩得可欢了。从这以后,每次出来,B仔就拼命往上次和“妞妞”玩的地方奔.到了那里,又到处东张西望,寻找“妞妞”,真是一只“多情”的小狗。
这就是我心爱的小狗B仔,它己经是我们家人人喜欢的小宝贝了!
记得那是我读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有一天,吃过晚饭,妈妈叫我下楼去扔垃圾。当时,外面正下着倾盆大雨,我边走边想:哎,妈妈真是的,下这么大的雨还要我下来扔垃圾。我四下张望,咦!周围没人,干脆就把垃圾扔在路边吧。想着自己的“聪明”,我偷偷笑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就听见爸爸吵吵嚷嚷的进门了,妈妈问他怎么了,爸爸气愤的说:“不知道是哪个没有公德心的人,把垃圾扔在了路边,天黑没注意,踩了一脚,搞得脏死了……。”听到这里,我羞愧地低下了头,心里想:真不应该把垃圾扔在路边,害得爸爸踩到了。以后的几次,我都把垃圾扔进了垃圾筒里。
这天,我又来扔垃圾,天空也是下着大雨,和那天的天气一模一样。我看见垃圾筒旁一个个泥坑就不想走过去,于是就站在不远处“投篮”。哎哟!没有投进,看着满身污泥的垃圾袋不停地向我“求救”,我没去理会,转身准备离开,这时来了一位推着垃圾车的老婆婆。看着老婆婆把垃圾袋一个个丢进垃圾车里,我忍不住问道:“老婆婆,下了这么大的雨你怎么还不回家,还在这里收垃圾呢?”“哈哈,小朋友,因为我是清洁工,这是我的工作呀,再说如果我不把垃圾及时处理,就会给路过的人带来不便。”老婆婆边说边捡起一个垃圾袋丢进垃圾车里。这时,我想起上次因为我没有把垃圾扔进垃圾筒害得爸爸满脚都是垃圾,再看看我刚刚的“杰作”,噢!糟了。我说:“老婆婆,我看了一下,这里没有垃圾,您…您先回去吧。”说完,我帮老婆婆调转车头。“你可真是个好孩子呀,记住千万别乱扔垃圾哟!”说完,老婆婆推着垃圾车走了。我把目光转向一直向我“求救”的垃圾袋,走过去把它捡了起来,重新扔进垃圾筒里。后来只要我看见垃圾筒旁堆放的垃圾袋,我都会把它捡起来扔进垃圾筒里。
事情虽然过去了这么多年,但是只要一想到这件事我的.心就久久不能平静,老婆婆看似简单的一句话却让我明白了很多:一个人如果为了自己一时的方便,完全不想会给别人带来怎样的麻烦,那他慢慢就会变成一个自私的人。我感谢那位老婆婆,她说的那句平常的话,改变了我生活的态度。
如果家里养只小狗,你就不用怕家被盗了,小狗是我们最得力的保镖,也是我们最忠诚的伙伴。
我一向讨厌小狗!看吧,从这儿到那儿,一路是毛,再从那儿走到这儿,又一路是毛,真是又讨厌,又招人膈应。
它从早上到晚上,跟发了狂似的,没事就“汪汪”!没事就“汪汪”!这可够闹的啦。更何况它偶尔还冲你发脾气,让你不得安宁,到了晚上,更不可能安然入睡!真是没有比这还糟的啦!
室外,你总能发现一两只随地大小便的狗。“哦!太恶心了!”如果发现某处有只小狗像只变色龙一样蹲在那儿一动不动的话,那你就千万别过去,因为那儿肯定有它拉的便便。天哪!想想都恶心。
可是现在,我忽然改变了心思。因为,有一天我看见了一只陪小主人玩儿的小狗,它胖乎乎的,但不笨拙,模样很可爱。最主要的是,小主人的家长假装打小主人,这只狗汪汪的叫着上前阻拦,保护着小主人,眼睛直直的盯着家长举起的手,很怕它再一次发起攻击。那模样可爱极了!
我对狗的看法一下就改变了。养狗的主人,他总是乐呵呵地带着狗散步,难道这仅是主人对狗的喜欢吗?不!一定还有狗的惹人爱。当然,如果狗都是如此护主的话,那又有谁不喜欢呢?
在这世界上,除了人,我相信只有狗能奋不顾身的去冒着生命危险救人啦。清朝皇帝努尔哈赤在芦苇荡中被大火围困,他的爱犬勇敢的闯入丛中,将浸上水的毛往努尔哈赤身上贴,这样很多次的来回,努尔哈赤得救了,但狗却累死了。
另外,如果家里养只狗,你就不用怕家被盗了,它可是“看家保财小能手”!它警觉性高,聪明,而且嗅觉灵敏。所以,让狗看家也是件好事哦!
后来,我又看了很多关于狗的故事和趣闻,对狗有了更深的认识。它善解人意、忠诚、勇敢、本领高超……是令人喜爱的,值得喂养的“精灵”。
我再也不敢讨厌小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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