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想推荐的一本书作文初一

我最想推荐的一本书作文初一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4-12-29 16:24:37
我最想推荐的一本书作文初一

我最想推荐的一本书作文初一【一】

你们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急匆匆吗?这是因为,我要赶快回家做自己最想做的事,那就是做饭喽!

已经家门,我就撂下书包,飞快地跑进厨房,开始了艰巨的做饭“工程”。

先在冰箱里拿了两个鸡蛋,在碗里搅拌均匀,再拿两个西红柿,小心地用刀切碎。然后提起油壶,在锅里放油,准奋开始炒吧!那一刻我还真有点手忙脚乱的`,生怕鸡蛋被炒糊了,一直小心翼翼地翻动着。

几分钟台,鸡蛋炒西红柿马上要出锅了,我已经闻到了那鸡蛋被炒熟的味道。呀!好香呀!这时,我的口水也禁不住要流下来了。

鸡蛋炒西红柿上桌了,我赶紧拿起妈妈的手机,“咔嚓”一声拍了个照片。然后又把照片晒到了微信里。哈哈!咱也得瑟一回啊!当我终于完成了自己一直想做的事,真是“不做不知道,一做就是好。”

每当晚上我睡不着觉的时候,我总会想起这个画面来。一想起那个画面来,就更睡不着了。唉!想把它给忘记,但是我又做不到,因为那毕竟是我第一次做饭的劳动成果!

我最想推荐的一本书作文初一【二】

我想做的事数也数不清,我想看一整天的电视,想出去旅行,想坐一回飞机,想到大自然中待上一天……不过我最想做的一件事——是给家里人洗一次脚。也许有人会说,洗脚嘛,很简单,不就是装一盆水,帮人洗一次脚吗?但是,你或许少了一份诚意。

看上去这些事很简单,没有诚意是不行的。我希望每天晚上给家人烧一锅水,然后一个个挨着给家人洗脚。

先给妈妈洗。我会轻轻地把妈妈白天工作时粘在脚上的脏物洗去,然后轻轻抚摸着妈妈粗糙的脚,慢慢按摩着,按摩着。洗去妈妈脚上的污垢,洗去妈妈满身的疲惫。把妈妈的脚洗回白白嫩嫩的,洗回光光滑滑,就像我们的脚一样。我会用心洗着,让妈妈感受到她有一个孝顺贴心的女儿,让妈妈心里感到慰藉,而不是像他们嘴里说我知恩不报的我。

接着给爸爸洗。我最想给爸爸洗,最希望爸爸能了解我的心。我希望给爸爸洗脚后,能改变对女儿的看法,知道女儿也会孝顺父母,也会疼爱家人。我好想帮爸爸洗着脚,爸爸会用手摸一摸我的头,说一声:你真懂事。然后给爷爷洗,给爷爷洗完后也一样能抚摸着我的头激动地说:“菲菲,你长大了,知道给我洗脚了。”

我希望通过我的双手,给家人洗脚,让家人感觉到温暖,感到欣慰,感到快乐,能从心里说一声:我们的孩子,真懂事。

我最想推荐的一本书作文初一【三】

我想感谢的人很多,但我最想感谢的是我的妈妈。

每当我生病的时候,妈妈总会给予我温暖;每当我沮丧的时候,妈妈总会为我加油、打气;每当在我最孤独的时候,妈妈总会陪伴在我身旁……

记得有一次,做完作业,我忽然感到头昏昏沉沉的,于是我就把我的感觉告诉了妈妈。

妈妈一听立马摸了摸我的额头,对我说:“有点烫,可能是发烧了。”

“宝贝你会不会头晕?”妈妈担心地对我问。

“会。”头晕的我无力地回答。

妈妈听了我的话,急匆匆地帮我穿上大衣,骑着电动车,带我去看病。到了医院,妈妈急急忙忙地背着我,向门诊奔去。一路上有好几次,她都差点拌倒,但她却没有放慢速度。

到了门诊,量好体温,妈妈连忙问医生:“我的孩子怎么样了”

“没事,只是有低烧。开几服药,吃完药应该就好了。”医生说。

妈妈听了医生的话,心里像是落下了一块大石头一样——松了一口气。

拿了药,妈妈把我背到停车场,小心翼翼地把我放到电动车的后座,然后把我载回了家。

回到家,妈妈喂我吃完了药,又把我扶到了床头,说,我生病了应该好好的休息。怕我睡不着,妈妈又拿来一本故事书,给我讲故事。

半夜,我迷迷糊糊的听见,妈妈急急忙忙的脚步声和一阵阵拧毛巾时发出的滴滴答答的滴水声。原来妈妈是在帮我退烧。

早晨,当我起床时,看见妈妈躺在床头。听到我起床的声音,妈妈条件反射地站起来,把我扶下床。看到妈妈那布满红血丝的双眼,和疲劳的样子,此时此刻我内心的感受是无法用任何语言来表达的,此时此刻,我多么想对我亲爱的妈妈说一声:“妈妈您辛苦了。”

我最想推荐的一本书作文初一【四】

每次上语文课,他总是如平常一样,稳步走上讲台,缓缓地扫视一圈,“上课!”语气中透着一股威严,这就是我们的白老师。

老白相貌平平,经常穿着一条灰色的裤子,脸上总是显现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那沧桑的额头上凹陷出些许沟痕,他大概也有快五十岁了,可却显得还是那么明朗而愉快。每次在楼梯处遇到他时,我总是笑着跟他打招呼,他也朗朗的朝我轻松的笑笑。

他的课又是什么样子呢。

每次上他的课,我们总是略显紧张,戒尺成了他的不二法宝。当他激励同学时,那长长的戒尺落在人的后背上,发出清脆的声响,不免让人胆寒。每当他提醒同学们看黑板时,戒尺重重的落在黑板上,咚咚作响黑板上的粉尘扑簌簌的落下来,黑板上也显现出一个一个圆形的小坑。但令人不得不承认的是,他的字苍劲有力,如同一棵古柏,又如同一罐封藏多年的好酒,十分醇厚。似乎经历了岁月的洗礼。

他也有幽默风趣的一面,每当下课了,他总是用标准的徐州话说出,“延长生命3分钟”,引得我们哈哈大笑,当有人扬言要与他比赛时,他就会抽出戒尺,猛烈地抽打着自己的小腿,发出世界最强音,这样的老师,怎么能不让人敬佩呢!

老白不仅教书很好,而且武艺绝伦,在春节联欢会上,他被学生哄抬着到台上去表演武术,“白鹤亮翅“,”白虹贯日”,每一个动作都稳稳地,白老师这个时候一脸英气,豪气逼人。脸上泛着红,眼神里有一种异样的神采。同学们沸腾了,站起来为他喝彩。这是我们从未见过的另一面的白老师。白老师表演结束,下台,过了一会不经意看过去,一脸的镇静,又是原来的白老师。

老白就是这样纯简的一个人,他虽然只是普普通通,平平常常,在教书时严肃认真,在生活中又充满了孩子气,让人难忘。

我最想推荐的一本书作文初一【五】

有一本书,从高中时就一直陪伴着我,它是一本小说但是我却不知疲倦的一遍一遍的阅读。以后是细细品味或者是匆匆翻阅,总是能读出不一样的味道。 机缘巧合下我得到了这本书,记得还是初中的时光,无意间看到电视上在播放一部电视剧《尘埃落定》。电视剧中呈现的西藏的风景,湛蓝的的天空以及静谧的'草原以及给人激进的高原景色一齐向我涌来,瞬间被击中那是还算懵懂的心灵。不知不觉得就被这部电视剧吸引,还记得那会家里信号不好时不时地出现满是雪花的现象让我感觉无处适从,在加上爸妈管的比较严所以更加珍惜那些观看机会,往往在这种相对极端的环境下自己更难忘这些瞬间,好似被激发潜能似的,对剧中情节、人物、语言如数家珍。

慢慢的我的目光从风景转移到故事情节上了,情节的一步步推进,跌宕起伏。很久之后我攒钱买到了这本书——《尘埃落定》阿来。故事发生在民国时期的西藏,土司制度并没有随着清政府的覆灭而崩溃,反而没有了束缚更加强大。故事是以第一人称“我”慢慢讲述的,“我”是个“傻子”,是麦其土司醉酒后与一个汉族女人生下的,是麦其土司的二儿子。母亲因为“我”是傻子而气的没有了奶水,父亲而是因为“我”是“傻子”从来不把我看在眼里,哥哥则是更是没有把我当回事因为“我”仅仅是他的一个傻弟弟对他的土司继承人造不成任何威胁。虽然我是傻子,但毕竟是土司儿子,堂堂麦其土司的二少爷。下人们对我是毕恭毕敬,虽然他们也同样认为”我”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子”。故事就这样很奇异的发生了,“我”是土司制度的繁盛到衰败的见证者,也是共和国在西藏政策见证人。

土司制度本身就是中央政府为了限制藏族组织产生一家独大的措施,随之而来的就是各土司之间的矛盾不断,你来我往。在这个小世界里,“我”就是这样奇异的存在,与下人为伍但又在思考关于“辖日”的问题,为什么人要分成好几种等级而又同样活在同一个世界里。

乱世中往往只有我这种“傻子”才能看清个中关系。每个土司都是有联姻关系的个体,但在金钱、地盘等等问题面前显得格外的“不认人”。土司社会随着外来势力的介入不断分裂,最后也终将走向了道路。

面对乱世,“我”这个傻子显示出异于常人的冷静和想法,这也让其他人很正常,因为在他人眼中“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子。随着”我”的预言一个个实现,土司的世界发生着变化。不断地借助外来势力打压对手,另一方面却被外来势力控制,一步步成为别人的傀儡,慢慢毁灭。“我”的独善其身显得尤为重要,“我”不是土司,我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傀儡,“我”

能够为将来做打算,因为“我”能预言。对现实的认知以及变化都能使自己免于其难,最终在新中国政权到来时得以善终。

“傻子”的思维是我对这本书喜爱的一大原因,因为能及时认知世界并能够有相应的变化,冷静的头脑和大智若愚的境界确实是我们生活在这个社会的重要的品质。

尘埃落定后,一切归于平静,唯有世界与自己同在。

我最想推荐的一本书作文初一【六】

在我的成长过程中,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情。其中我最想做的事情是帮妈妈烧饭,别看烧饭是件小事,对我来说却是件非常有意义的事:一来减轻了妈妈的负担 ,二来是锻炼了自己做家务的能力。

每天上午放学回家后,都已经十二点多了,回到家,妈妈就急急忙忙的去烧饭,我呢!就在一旁站着观看妈妈切菜,没过多久,妈妈终于让我尝试切菜了,刚开始切菜我有点紧张,拿刀的时候,我的手直发抖,生怕刀掉下来砸到了自己的脚或刀切到了自己的手,幸好有妈妈在一旁指导,才让我镇定了下来,先将黄瓜切成小段,再切成小块,每块的厚度尽量切成一样,切完后,装在一个小碟里,用同样的方法再切火腿肠就简单多了,不一会儿,我就切好了,妈妈也刚好做完了别的工作,就开始炒我的黄瓜加火腿肠,然后又炒了妈妈喜欢吃的青菜,没过多久,在我们的合作下,一顿简单的午餐就完成了,吃着自己劳动出来的午餐,感觉这顿饭我吃得特别多又特别香。

但这样的事情我很想天天做。可是很多时候妈妈不给我机会,我想我要把厨艺学精,我来掌厨,来让妈妈来配合我。

我最想推荐的一本书作文初一【七】

记得小学的时候,她给我的印象只需三字表达,快且细。她叫吴伊涵,长相较为普通,但是让人映象深刻的是她的头发,永远干净利落地扎在脑后,没有一点碎发,整整齐齐。

平时下课,同学们都在玩,只有她在课桌上写作业,她的笔在纸上迅速地写着,我与朋友说了几句话,五分钟不到的.时间,只听“啪”的一声,我回头一看,她竟已把作业写完。我大吃一惊,可她后面的举动更是让人吃惊。她并没有去玩,而是看也不看一眼,迅速地从书包中拿出一本习题,又开始刷了起来。

我走过去,在她耳边问她:“这么着急干什么,下课了,可以去放松放松呀!”而她却只用了三个字,来回答:“没时间。”

别以为她平时作业做得很快就会错误百出,每次老师上课时,都会表扬她作业做得很好,正确率很高。是呀,她就这么一个快且细的人,但是,还不只呢。

我和她是同一天做值日的,每次轮到我,我就会心烦,这值日做的事情又多又烦,不仅要把教室里里外外,上上下下打扫得一干二净,而且还要把窗台上那些五花八门的花草都浇水,搬出去晒太酒,没完没了。大多数同学做起来都是三四十分钟做不完。可是,让吴伊涵来做,却是分分钟搞定的事,只见她拿起扫把,在地上飞快地扫着,每到一个位置扫出的垃圾,另一只手都会讯地把XX放好,把垃圾扫进,每个动作之间于净利落,一气呵成。

我走到她扫过的走廊细看,没有一点垃圾留着,地面经过她一扫,变得焕然一新,不仅如此,她还帮一些同学把桌子对整齐了,椅子摆放好了。在我们搬花,浇水的过程中,她还不忘将一些掉落捡起,扔进垃圾桶。我不禁心生敬佩,她不仅做事迅速,还心细到了极点。

这就是她,一个学习,做事都快而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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