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门拐角处有一间小小的书吧,推门而入便会立即被暖暖的书香味所包围。不管是软软的沙发还是发旧的木质地板都会让人产生一种错觉,好像在慢慢的时光长河中唯有这个温暖的一隅是静止的。陷在沙发里,周围环绕着层层叠叠的书籍,随手摘取一本,便能静心的读下去。在这里每一分每一秒都是慢的,慢到似乎可以天荒地老。”
————《人与书俱老》
听了丰湘羽的《人与书俱老》,突生一种想开一家书店的想法。名字呢,就叫做“午后时光”。
在悠闲的午后,手捧一本书,伴着慢慢倾斜的阳光,一起沉沦。梦想着熟人踏着熟悉的脚步,推开门,门上的铃铛发出清脆的声音,抬头、点头,便是打过了招呼,然后继续自己的世界。
木质的书架,书架中间的沙发,沙发旁边的小椅,小椅靠在窗户旁,窗户上随风飘荡的“晴天娃娃”……各种各样的看书人摆出各种各样的姿势——小孩趴在地板上津津有味,两个女孩背靠背,男生斜靠在书架旁,老奶奶带着老花镜坐在小椅上……很温馨呢!有这么多的人陪着你,陪着你看书……
书屋是一个大世界,大世界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世界。书屋里很安静,只有可爱的“阿狸钟”发出“滴答滴答”的响声。偶尔有小孩子争论书里的故事,却不显得突兀,反而另生一种童趣。
书屋的开放时间就随我意喽。想开就开,不想开就不想开。开心的时候,送上一壶清香的茶水,给入迷的人们解解渴;心情不好的时候,关起大门,自己一个人躲在书屋里,舔舔伤口,继续遨游于自己的小世界,不管其他。
书屋里的书,都是主人喜欢的;书屋不大,却处处可见主人精心的布置;书屋的书不外借,若想购买,请自己到网上订购;若书屋的主人心情好,或许会帮你买一次;书屋的主人很爱护书,所以,也请你爱护每一本书;书屋的主人很懒惰,所以,“入屋请脱鞋,看书请保持卫生”……
梦想,是人生的羽翼。尽管教书是我的职业,读书是我的嗜好,但回首曾经,能拥有一间清静的墨香四溢的书房,晴窗万卷,笑看流年,却是我最大最真的梦想!
正像梁实秋先生所说的,书屋,尽管是一个非常典雅的名词,但在旧时,唯“士大夫人家才有书屋”吧!愚生也晚,虽是红旗下的新社会,但恰值20世纪七十年代,乡下的故土田园并不容我有丝毫的关于书房的念想。那些年,自家的两间土坯草房里,光线昏暗,墙体斑驳,除了两张木床,便是破烂的农具,还有一些杂乱无章的生活用品。我和弟妹们看书写作业,总是依赖一条狭长的板凳,在门前的大树下你推我挤地完成。若逢着阴雨天气,便只能弓腰撅腚地趴在屋内床上“鬼画符”一番了。其时,家中也根本没什么书看,床头枕下,偶尔倒能翻出一本半旧的《***语录》来,那是爹娘的时代记忆了,像现在的孩子爱看的《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等翻译作品,抑或皮皮鲁、马小跳之类,更是闻所未闻,梦中也无。既无书,又谈不上爱读书,又奢望什么书屋呢?
我到省城读中专时,仿若毫无缘由,忽然就对书着了迷,读而上瘾,整日里手不释卷。之所以有书可读,有闲得读,盖因学校有一座四层高的图书楼,楼内藏书无数,而其时我们的课程也并不紧张,吃住皆在校舍。我那时对随园主人提出的“书非借不能读”这一观点委实是“顶礼膜拜”——一来囊中羞涩,无钱买书;二来亦无须购阅,图书馆便是我这书虫的超级“书房”。所以,中专四年,书梦未曾休,书房梦却难得做一回。亦可说,那样的青春岁月里,书于我,重在“读”,而非“藏”,或曰“拥有”。我甚至自视颇高,觉着唯有图书馆才是一本本著作典籍的最好归宿,而不是被私人所独占独赏。
毕业那年,我被分至小城某企业工作。先是栖身于集体宿舍,人多物杂,生活繁乱,偶尔躺在单人床上翻翻书,疲了,倦了,便随手撂在一边,并无珍藏之心。书,大多还是借来的,有单位的,也有小城图书馆的。借而读,读而还,来有影,去无痕。当然,偶逢手头宽裕了,或于书店看中了一本心仪已久,偏偏图书馆又难寻的书,我亦会毫不犹豫地乐购而返。天长日久,竟也积了不少,因居室大家共用,无处摆放,所以东一本,西一本,床角,枕畔,餐桌上,鞋盒里……书影散乱,举目可见。其时,我有意无意地亦开始了写作的练习。但室内仅有的一张桌子亦是“多功用”的,上面常常粘了饭米粒,泛着啤酒沫,有时甚至还躺着两双臭袜子。加上同室兄弟们兴趣不一,工余闲暇还要用它打牌、下棋来调剂生活,故尔,即使我灵感突至,欲捉管为文,常常亦是草草收场。慢慢地,我在心底也就萌生了独居一室,可以自由读书、恣意写作的渴望。或者说,书房即卧房,卧房亦是厨房,三合一倒无所谓,总之得“离群索居”。然而,当时单位的境况是江河日下,弟兄们撑不住,相继摇首跳出,我也交了一纸辞呈,转身下了江南。走时,宿舍里已是狼藉满目,那些年购的书,我也只是随身带了痴爱难舍的几本,其余的,只能忍痛换作远行的盘缠了。书房梦于我,依然遥不可及。
在小城漂泊时,一个女孩竟相中了喜欢读书写字的我,给了我一个家。房子虽是租来的,且仅有两间,但,这似已足够。情郁于心的我仿佛一下子找到了恣肆倾泄的决口,在三年的时间里,不仅潜心凝虑地研读了大量的文史哲典籍,还顺利拿到了文学学士学位,走上了教师工作岗位。郑板桥曾笑吟:“室雅何须大,花香不在多。”这句话真是说到我的心坎里了。窗外虽非帘幕几重,阑干几曲,屋内却也报刊遍地,奇书满床。改作业,批试卷,乐而读,读而作……小小书屋“锁不住五夜书声”,承载了、容纳了我太多的荣辱悲欢,催我奋进,教我自省,甚至,使我从根本上忘记了它是租赁而来的。
20XX年,我们终于挥别了租房岁月,搬进了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置办的新家。新家三室一厅,明净敞亮,我的书屋梦,也终于变成了现实——无事此静坐,有情且赋诗。那些跟随我辗转多年、不离不弃的书卷文集,亦终于有了一隅歇脚地。想想,我本是普通的乡村中学教师,读书与写作,既是工作需要,亦是业余嗜好;既算闲情逸致,亦为精神追求。我所憧憬并享受的,是陆放翁“读书有味身忘老,病经书卷作良医”的从容之至与淡泊之趣,尔今,梦已成真,我的书屋我的梦——祖国在发展,城乡在进步,我有理由相信,一切都将不再是梦,夙愿终偿在今朝!
《西游记》是我最喜欢读的书之一,在取经途中师徒四人不畏艰险终于到达西天取得真经。孙悟空:他是石头里蹦出来的一只猴子,他机灵、勇敢、善良、敢作敢为,也是虚化出的人物形象。他一时任性大闹天宫,却又不愿意牵连任何一个人,后来被玉皇大帝封为弼马温,但是他还是不高兴,大闹蟠桃园,又一次跟玉帝协商,封了一个“齐天大圣”的.名号,但是当他得知这是一个安抚他的权宜之计后,他再次跟天庭闹翻。后来当如来佛祖将孙悟空制服后,观音点化孙悟空下凡保护唐僧西天取经,如果成功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便可让孙悟空成仙。在取经路上孙悟空靠他的七十二变一次又一次打败妖魔鬼怪,化险为夷,最后唐僧四师徒取得真经。
诚然,孙悟空有着他的本领,有着“火眼金睛”,有他的金箍棒。在现实世界里,有很多人都有着孙悟空的本领“火眼金睛”。并不是说他们真的能分辨妖与人,而是说他们对善与恶能用客观的眼睛去看,有着强大的分辨能力。孙悟空精神已经深入所有青少年读者的心里,也包括我!每当我对想做的事情有惧怕心理时,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情形立刻浮现在脑海,让我有了挑战的勇气,每当我做事情想要半途而废的时候,孙悟空精神又在我心中升起,让我有了坚持的决心。每当我爬山爬到半山腰想要放弃时,看到周围人一个又一个超过我的时候,孙悟空精神又在激励我,于是我便脚下生风立刻向山顶跑去。每当我对滑雪有着惧怕心理时,想起孙悟空一人对抗十万天兵天将都不曾有半点惧怕,区区滑雪又算得了什么,就是这样的心理让我两天就掌握了滑雪的技能。
读一本好书,可以无时不刻激励着我们前行。书带领我们领略人世间的真谛,正如美国诗人艾米丽·狄金森在神奇的书里说过:“没有一艘非凡的战舰能像一本书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空,没有一匹神奇的骏马能像一首诗带我们领略人世间的真谛,即令你一贫如洗,也没有任何栅栏能阻挡你在书的王国里遨游的步履。多么质朴无华的车骑,可是它却装载了人类灵魂的全部美丽!”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
“王奕,我的好船长,你能不能开快一点儿?”我身边的小伙伴望着天枰座的方向,焦急地催促我。小伙伴与我同岁,搭乘这艘飞船一道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星座。我望着飞船外面的浩瀚天宇,有点发愁了。已经飞行好多天了,但是根本感觉不到飞船在移动。宇宙真是太大了!
“速度已经达到极限了。”我又看一眼面前的仪表,有点泄气了。
这时,飞船前方有一个绿荧荧的光团朝我们飞来。渐渐地,我们看清楚了,是一位光彩夺目的仙子。
“我认出来了,她是天枰姐姐!”小伙伴喊道。
“打开舱门,请天枰姐姐进来。”我下达命令。
天枰姐姐款款地走进飞船,微笑着问我们:“你们想去哪里呀?”
“去天枰座,考察新地球。”
“哦,我知道了,你们说的是行星581C。为什么要考察它呀?”
“我们人类的地球毛病越来越多,想找到第二家园!”小伙伴抢着回答。
“你们的地球怎么了?”天枰姐姐困惑地看着我们。
“天枰姐姐,你看哪!”我指着地球的方向,告诉她:“原来蔚蓝色的地球现在已经被桔黄色的有毒气体笼罩了,那些被称为‘地球之肺’的热带雨林伤痕累累,千疮百孔的臭氧层再也抵制不住紫外线入侵,还有越来越高的气温,不断上升的海平面,艾滋病、禽流感和非典经常流行,战争和恐怖袭击连年不断,人口极速膨胀、资源越来越少,动植物物种每小时就灭绝3个……我们总得找个适合居住的地方啊!”
“是这样啊!”天枰姐姐摇摇头,说:“你们要去的新地球,我也没去过。可是我知道,它的半径是地球半径的1.5倍,质量是地球的5.1倍,表面温度估计在0摄氏度至40摄氏度之间,可能有液态水存在,这些和你们地球差不多。但是,这个新地球也有你们不能适应的地方。它一年只有13天,气温变化可能十分剧烈。它的引力是地球的`2.2倍,你们到了那里,体重会增加到现在的2.2倍,恐怕双脚承受不住呀!还有,新地球不会自转,朝阳面一直是白天,背阴面一直是黑夜,你们需要学会‘白日做梦’或者干脆取消睡眠。现在还不能断定它是否有大气层,如果没有,你们就需要再进化一下,学会不呼吸才行……”
我和小伙伴对视着,半天说不出话来。
天枰姐姐接着说:“最大的难题是,你们什么时候才能到达那里呀?”
“我们的飞船快着呢!”我从电脑上给天枰姐姐调出一组数据,自豪地告诉她: “这是地球上飞得最快的飞船。”
“这个速度还是不行,新地球与你们地球有20.5光年的距离呢!”天枰姐姐再次摇头,苦笑着说:“你们人类目前飞出地球最远的航天器也刚刚超过10个光小时的距离,跟20.5光年相比,相当于1.7万公里的路程才走了1公里。按照你们这艘飞船的速度,要运行61.5万年才能到达那颗行星!别说你们,就是你们的儿子、孙子,你们儿子、孙子的儿子、孙子……也完成不了这次飞行啊!”
我和小伙伴一下子变得目瞪口呆。
“你们还是回去吧!”天枰姐姐离开飞船前对我们说,“好好爱护你们的地球吧,那是你们永远的家园!”
天枰姐姐又变成一个绿莹莹的光团,越飞越远……
“天枰姐姐,你别走!”
我大声地呼唤着,把自己从梦中喊醒了。
那天,我告诉妈妈:“还是我们的地球好。”
……
家里,有一个小小的书屋。
这个书屋房间很小,摆下一张床,一个书柜,一张桌子和一张茶几,剩下的.空间就没有多少了更是所剩无几了。因此,这个房间很是狭窄。
把这个小房间的另一扇门打开,就是阳台了。天气好的时候,每当午后,灿烂的阳光便会从那扇透亮的窗户间悄悄地的探进来几缕金丝般的阳光。这阳光洒在身上,暖暖的,热热的,舒服极了。
那个木头做的书架上,已经很久没用了。上面的书也不常看,所以,书架上,包括那些不常看的书,都落下了一层薄薄的灰。
这些已经差不多废弃的书把整个书架都占满了,因此,我的书就只好摆在书架对面的茶几上了。
我是很喜欢看书的。无聊时,我便会从茶几上随手拿起一本书,或靠在床上,或坐在椅子上,津津有味地的读起来。
我最爱看动物小说了。我特别地的喜欢小动物。自从上次在书店里,随手挑选了一本沈石溪老师的动物小说,便一发不可收拾了。直到现在,我们家已经有了30多本他的小说了。茶几上,他的作品已经堆得跟一座小山似的了。
我之所以喜欢他的作品,是因为他笔下的动物,仿佛都有灵性一般,并且每一本书都充满了哲理与内涵。每当读他的小说时,就仿佛书中的动物都活灵活现地出现在了自己的眼前一般,让人久久沉醉于其中,好长时间都还在自己的想象中畅游。所以,他的小说,我是百读不厌。
每当午后,我便会拿一杯牛奶,从茶几上挑出一本书背靠在床板上。暖洋洋的阳光轻轻柔柔地洒在身上,喝口牛奶,仔细地的品味书中的每一个字。这真是一种享受啊。每当这时,自己的灵魂仿佛都在书香的沐浴下,得到了升华。遨游在书海中,仿佛自己就是一叶小船,慢慢地感受着书海的一片汪洋。
有一次,我刚看到好看的部分。去上厕所时,也把书捧着。我边走边看,不知不觉中竟然走错走到了厨房。
每当我沉浸在书带给我的快乐时,便会梦幻般地想象自己能够拥有一座用书堆起来的房子。房子前,一片五彩斑斓的花,花香弥漫。一些青绿的树藤缠绕在房子上,开了几朵牵牛花。打开一扇用一本好大的书做成的门。进去后,浓烈的书香扑鼻而来。堆成小山似的书随处可见。,《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三国演义》《西游记》《一岁的小鹿》《上下五千年》等各种经典名著。一个书架搭成的床头前,挂着一个笔记本,里面记录着各种书的编号,资料。一边的墙上贴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书读百遍,其义自见。
要是真有这样的一座房子该多好啊。不过,我相信,虽然现实中没有这样一座神奇的房子,但是,我想,它就藏在每个人的心中,每个人的梦中。
书是人们理想的航标,它会指引人们到达理想的终点。人只有有梦想,才能展翅高飞。那么我想,书籍就是助我们展翅高飞的那双翅膀吧。
飞吧,飞到理想的终点;飞吧,飞到梦想的彼端。
一下课,我就做了一个“精致”的“贺卡”,虽说是贺卡,其实只不过是一张卡纸而已。上面用红笔涂了一个大大的爱心,爱心中间写上了几句祝福语。回到家,我一本正经地对妈妈说:“妈妈,今天是只属于你的节日,我要帮你……不不,帮您拖地,老师说今天要让妈妈开心地放松一下。”
妈妈看着我严肃的小脸,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我的节日,我没生日……哦,知道了,你说的是母亲节是吧,哈哈,这是谁告诉你的呀?”
“老师。”“哦,对了,拖地你就不用拖了。”
“那我能帮帮您做什么呢?”
“看情况吧。”
一番对话后,转眼就到了晚上。洗脚时,妈妈突然说:“哎呀,擦脚的毛巾忘拿了。”我一听,立马把脚从洗脚盆里拿出来,踩着水泥地板,“咚、咚、咚”地就跑去拿毛巾,一间房一间房地找,当拿着毛巾回来时,脚底已经黑了。我把毛巾递给妈妈:“毛巾在这呢。”说着又把脚放进了洗脚盆,脚盆里的水顿时黑了。妈妈哭笑不得:“谢谢‘帮忙’!”我听不出其中的意思,傻傻地挠了挠头,说:“不用谢!”妈妈笑了。洗完了脚,妈妈拿手机拍下了路上的那一串湿湿的脚印。
那张照片,至今我还保存着。
这本书是张幼仪的侄孙女听张幼仪口述写成的传记,可以说是掌握了第一手的资料,很多事情他们的`家人都不能一一知晓。简单来说,如果从外人的角度,这是一个民国第一才子抛弃旧式婚姻的“乡下土包子”妻子,追求有才华的西式新女性的故事。但是从本书当事人女主的角度,我们看到的就是民国第一渣男抛弃妻子,不负责任的自由。
这本书的名字叫《小脚与西服》,典故是有次徐志摩有个裹着小脚穿着西服的女性朋友来做客,过后徐志摩问张幼仪怎么看她。她说小脚和西服不太配。徐志摩借由提出离婚,说他们俩正是小脚与西服的搭配。然而有意思的是,张幼仪虽然受的中国传统教育较多,读书笔记.但却未裹小脚,只是不管她怎样好学,试图拉近与丈夫在志趣上的距离,她的脚在徐志摩眼中都是一双小脚。而我觉得其中很大的原因来自于他们认识的契机就是旧式婚姻,所以无论张幼仪怎样力求变成新式,这种第一印象已经决定了最终印象,所以丈夫从未给过机会让她变成新式女人。
真相是什么呢?徐志摩究竟是值得我们歌颂的为了追求爱情甘冒天下大不韪的英雄,还是自私不负责任却还希望得到世人赞誉的小人?我觉得用王尔德说过的一句话特别适合回答这个问题。
一个人生活中的真实事情不是他所做的那些事,而是围绕着他所形成的传奇……你永远不该摧毁传奇。只有通过它们,我们才可能对一个人的真实相貌略有了解。
我们很难要求一部传记给我们提供“真实的答案”,但是好的传记却可以提醒我们这种混沌性。徐志摩渣么?要看从谁的角度看,而更重要的是,要看以哪个时代的标准看。
我很喜欢看这样的一种小说,它建立在一种和我们当下所熟悉的价值体系相悖的道德共识中,在人物面对冲突的时候——小说世界中角色之间怎么看待这件事;小说中的那个“我”(隐含作者)流露出怎样的态度;作者所处的时代背景所暗示的真实作者可能出于怎样的心态看待这件事;作者认为的读者(隐含读者)怎么看待这件事;以及和我同时代环境下的真实读者会怎么看待这件事。而当这些态度都不尽相同时,我相信这会是一部很棒的作品。听起来可能有点绕,但这就是叙事学让我觉得非常有趣的地方。如果有这类作品,欢迎给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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