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许多漂亮的文具,有小白兔形状的刨笔刀姐姐,有带着许多可爱图案的尺子弟弟,有画着彩色条纹的文具袋哥哥……但我最喜欢的是头戴皇冠的自动铅笔妹妹,她是我考试得了100分妈妈送我的礼物。
这支自动铅笔非常精致,她穿着一身淡紫色的连衣裙,笔头是金黄色的,自动铅笔妹妹的头上还戴着一顶金皇冠呢!皇冠上还镶嵌着一颗洁白无瑕的珍珠。远远看去,自动铅笔就像一位亭亭玉立的公主。
自动铅笔不需要刨,要是里面的铅断了,你只要按一下皇冠上的珍珠,铅就出来了。用起来特别的方便。如果一根铅用完了,就要请自动铅小姐帮忙了,拧开笔头,按着珍珠把新的铅往孔里一插,就装好了,非常简单。它就是用这只脚,帮我写作业。它在我的指导下,一会儿在本子上漫步,一会儿在本子上跳舞 ,它的足迹是那样清晰。
瞧,我的自动铅笔是不是既漂亮又方便呢?我爱我的自动铅笔。
钢笔是人们普遍使用的书写工具,它发明于19世纪初。书写起来圆滑而有弹性,相当流畅。在笔套口处或笔 尖表面,均有明显的商标牌号、型号。
钢笔是一种主要以金属当做笔身的笔类书写工具,透过中空的笔管盛装墨水(多为黑或蓝色,通过重力和毛细管作用,再经由鸭嘴式的笔头书写,写时轻重有别,可说是西方书法的书写工具。大部分钢笔的墨水可再填充,一般使用如眼药水的小瓶或是吸管来填充墨水。关于蓄水钢笔最早的历史记录可追溯到10世纪,这种最早的蓄水钢笔一直使用到18世纪。发展进程很缓慢,不过,直到第19世纪初期,在生产过程中发明了一种稳定加速流的钢笔专利。只有3点关键的发明,却使钢笔成为广泛受欢迎的书写工具。这些发明就是:铱制的`金钢笔尖、硬橡胶和自由流动的墨水。
第一种使用了上面三大关键发明的钢笔,约在1850年代被制造出来。但直到1880年代时,才开始大量生产。法国的Waterman(威迪文和Wirt是当时主要的生产者。Waterman后来并吞了Wirt。变成以钢笔为专业的大公司。现与派克、万宝龙并称世界三大名笔。
20世纪初期,美国钢笔陆续输入中国,并在沿海城市设点经销。继后又有康克令(Conklin、爱弗释(Eversharp、百利金(Pelikan、犀飞利(Sheaffer和派克(Parker各种品牌的钢笔相继涌入。
汉字的演变可划分为古文字阶段和今文字阶段.隶书对古文字形体进行了重大变革,因而成了古今文字的分界线.隶书以前是古文字阶段,主要包括殷商甲骨文,西周金文,战国文字以及秦代小篆;隶书以后是今文字阶段,包括隶书和楷书;至于草书和行书可说是书体的演变,而不是字体的演变.
你们好!我是一支万能的笔,我是生活在小主人漂亮干净的文具盒里、小主人学习时也常常用到我,不仅如此,我还能给小主人带来快乐!身高只有十几厘米的我,全身都是粉红色的。但身子中间有一段是透明的,小主人因为特别喜欢我,所以在我的身子上贴上了五彩缤纷的花瓣,使我更加美丽,小主人更加喜欢我了。
早上,我正躺在文具盒里睡觉,小主人就早早的把我们放进他的书包里,背上书包走进了学校。上语文课,小主人用我在他的笔记本上写出漂亮的字,这没有什么奇特,可我还能变换各种颜色,小主人需要什么颜色,我就会变出什么颜色。
下课了!小主人把我带到操场上,一个个泡泡从我的身子里冒出来,只见主人把我的后身打开,拿起来,一吹,泡泡像一个个五彩美丽的泡沫漂浮在天空中,美丽极了。主人的几个同学看着我,惊讶地问主人,“这是什么?”主人自豪的会达到,“这是我的万能笔,吹出的泡泡。”主人的几个同学向他发出赞叹的目光,纷纷表扬我,我心里乐极了。
小主人放学回家了,天已经黑了许多,小主人把我从他的书包里拿出来,突然我发亮了,我身上的小电筒被主人照亮了。主人用我照亮漆黑的路面。
一天,小主人带着他的几个小伙伴来到他的房间,那时我正在小主人的笔筒里悠闲的站着,他的伙伴们看到我都纷纷赞叹,都说我漂亮极了,那时我正穿着一身粉红色带着五彩花瓣的外衣呢!他们还说我像一只荧光棒。 价格便宜,功能多样的笔就是我,你们记住我了吗?我就是那只万能笔。
一进电脑室的门,我就被那挥毫气宏,笔墨魂灵,刚劲有力的书法所吸引。那刚劲有力的草书;那像水一样柔,如风一样轻的簪花小楷;还有那虽然长的千奇百怪但意思却简单明了的甲骨文……
老师还告诉我:“人类自公元1899年发现甲骨文开始,出土带字的甲骨文已超过16万片,但这些文字能认识和隶定为汉字的才有1723字,不认识的任有2549字,另有合文371字。”
其中,“家”这个字的甲骨文 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个宝盖头就像是一个遮风挡雨的`屋子,而下面的那个“豖”就像在家庭中的每一个孩子,而父母就是为我们撑起那个遮风挡雨的屋人
,这个甲骨文就体现出家是多么温馨,多么温暖啊!那“水”字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一条弯弯曲曲的线就像一条河一样,那四点就像是被哪个顽皮的孩子弄起的涟漪……
中国的古文化是那么的博大精深,我为我是一个中国人而感到自豪。
我有一个卷笔刀,它伴随我快乐成长。
这个卷笔刀是一只浅紫色的小兔子,它由头、身子、尾巴三部分组成。头上竖着两只长长的耳朵,头部的脖子可以拉出,在小兔子张开的嘴里放入铅笔,它就以为是萝卜,一口咬住不放,我就开始转动它的小尾巴,它就饿了似的“咕噜咕噜”地啃起萝卜来。
每当我要用它的时候,我就叫着:“小兔子,你饿了吧?我给你喂萝卜来了!”“小兔子”好像在说:“主人,你有什么吩咐?我很愿意帮助你,太好了,太好了,我有吃的啰,我有吃的啰!”
小兔子卷笔刀天天陪伴着我做作业。它总是在我需要它时,她就“蹦”过来帮助我啃好笔头。
它是我读书的好朋友,是我学习的好伙伴,我非常喜欢它。
今天,我要介绍一个文具——钢笔。
六一儿童节那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支钢笔,它的身材又细又长,像一位美丽的小姑娘。它身穿粉色的连衣裙,裙子是用铁皮做的,漂亮极了,上面有一只只小兔子,好像在问我们美不美?
当我脱下她的帽子时,看见了它又细又尖的小脑袋,在脱下她美丽的连衣裙,看见了它雪白的肚皮,然后,将它的头垂直向下,挤挤她的肚皮,它的肚皮就摇身一变,变成了深蓝色的肚皮,写了好几天,我的作业上全都是星,这次它可立了汗马功劳呀!
我的钢笔不仅能干,还很淘气呢!又一次,我忘了给它戴帽子,它正好想去外面看看,就从桌子上面一跳,跳了下去。它的头上全都是血,嘴巴也分成了两半。还有一次,我忘了给它吃东西,他总是喊:“我饿了,我饿了!”可我在吃饭,怎么听得见呢?吃完饭后,我去写作业,它就睡觉,我给他吃东西他也不吃,真拿他没办法。
我喜欢这支钢笔,因为它给我带来了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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