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寒假,我跟着外婆到地里掰玉米。
刚走到田边,就看见青翠的玉米杆站在地里,好像一队队士兵在守卫自己的家园。最有趣的是玉米棒子好像遇到了什么大喜事,一个个都笑破了肚皮,露出黄橙橙的玉米粒。
我想,露着肚子多难看啊,我赶快把他们收回家吧!
虽然外婆已经50多岁了,但她掰玉米的动作还是非常灵活的。只见她左手抓住玉米杆,右手抓住玉米棒子,使劲往下一压”啪”一声,一个胖胖的玉米棒就到了外婆的手中。外婆迅速将玉米棒扔进背篓里,同时又抓住一颗玉米杆,随着“啪啪”的声音,玉米棒就像跳舞一样的蹦进了外婆的背篓里。
看见外婆熟练作文的动作,我马上跃跃欲试,也学着外婆的样子掰了起来。谁知,一声声低低的声响之后,玉米棒只是怂拉着脑袋,却赖在玉米杆上不下来,我使劲加了把力气,最终还是没有掰下来。最后,我只好气嘟嘟地向外婆去请教。外婆耐心地告诉我要用巧劲,“掰玉米一是要“紧”,左手紧抓住玉米杆和玉米棒的连接处;二是要“快”,右手要迅速,这样才能把玉米棒掰下来。
真想不到,掰玉米还有这么多的窍门呢!我按照外婆教的方法,左手抓紧,右手突然向下用力,随着“啪“的一声脆响,胖胖的玉米就稳稳落在我的手中。
我终于学会掰玉米啦!以后也可以帮外婆一起做农活了。我开心极了!
大家好,我就是又香又甜又物美价廉的玉米,大家一定想了解一些关于我的资料吧,别急,我这就告诉你。
首先介绍我的名字吧,我的正名叫做“玉蜀黍”,别名有许多呢,比如:“包谷”、“玉茭”、“棒子”、“苞米”、“珍珠米”、“大芦粟”等等。我一般生长在秋季,叶片扁扁的,长长的,像一把锋利的剑。果实像葡萄一样呈颗粒状,成熟时呈金黄色,看起来就让人食欲大发。
我在全世界都是广泛流传的美食,那你们知道我是什么时候被发现的吗?我起源于美洲大陆,原产地是墨西哥和中美洲,是千本科草本植物玉蜀黍种子种出来的。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后把种子带到了西班牙和中美洲,随着世界海业的发展,我逐渐流传到世界各地,成为了最重要的粮食之一。进来还有国家把我奉为“国宝”呢!
我还是世界上分布最广泛的农作物之一,从北美洲到拉丁美洲,均有大量栽培。从栽培面积合总产量来看,我可仅次于小麦和水稻呢,暂居第三。
我不仅可以当人们餐桌上的一道美味,还有药用价值哪!可以把我煎汤喝或者是磨成细粉做成玉米饼,还可以蒸炒烹炸……样样美味又营养。我具有利尿消肿、食欲重振、小便疏通的功效。
我比土豆好吃,比西红柿好看,又比青菜便宜,还说什么,快来选购吧!
去年秋天,我给爸爸妈妈打工掰玉米,彻底到了“劳动最有滋味”这几个字的含义。
我的家住在农村,农村大多数人家都会种玉米,每到金秋时节,爸爸妈妈总是忙得不可开交,累得筋疲力尽,我决定要给爸爸妈妈“打工”,以减轻一下他们的劳动负担。
我一进玉米地,里面好闷好热呀!半绿半黄的玉米叶子的锯齿边缘剌地人胳膊、手、脸生疼,蜘蛛和蜘蛛网不小心就粘在身上。还不时有很多小飞虫撞到我头上、脸上、身上来“作客”。真讨厌呀!这时,爸爸走了过来,一见我,便拿我逗乐了:“呦!小乔来了呀!这可真是‘稀客’呀!”。我朝爸爸做了个鬼脸,说出了我在心里“酿”了一星期的“蜜”:“爸爸,你们不是忙不过来吗?我要来给你们‘打工’,工钱一天两元,不满一天也两元,怎么样?”爸爸听了,乐呵呵的对我说:“好啊!也让你锻炼锻炼,吃吃苦,体会体会这两元钱好挣不好挣。”我一听爸爸答应了,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接着,我便开始了我的打工生活。一些看似简单的活,真正干起来并不容易。就拿掰玉米来说吧!那些小个的玉米,喀嚓一下就掰下来了,可是那些大个的玉米就像粘在玉米秸上一样,怎么掰也掰不下来,手拧着玉米不停地转圈,简直是气急败坏。我想:“这可真是一穗‘倔脾气’的玉米呀!唉……还是不理你了。”接着我又去寻找下一个玉米了。所以每看到大个的玉米,我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落下了许多玉米,害得妈妈说了我好几次。
初秋的骄阳炙烤着大地,晒得我的脸上、胳膊上火辣辣的疼,加上妈妈的唠叨,我心里越来越烦,真想不干了。但我转念一想:不可以的呀,这可是我主动要求***,干这么一点就不干了,多丢脸呀!我只好耐着性子干下去。
一天下来,我的手指打颤,手指肚上也磨了好几个水泡,连拿筷子都有点力不从心了,碗也端不住了,但我毕竟坚持了下来。爸爸为了鼓励我,破例给了我十元钱,我只觉得沉甸甸的,真舍不得花。
第二天,我掌握了一点窍门,碰到大个的玉米,不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见到它们,一要狠,二要急,要使出全身力气一下去就掰下来了,同时学会了防止被划破手,因为玉米席篾有时非常的锋利。妈妈见我长进不少,一直夸我,我心里美滋滋的。
这几天,我挣了好多钱,假期结束后,我将钱全部退给了爸爸妈妈。这次“打工”得到的收获是金钱无法衡量的。
生我养我的故乡,给我留下了许多梦幻般五彩缤纷的记忆:那清澈见底、白如玉带的白河,那灿若繁星、许多叫不出名的美丽的花朵,那望去像铺撒着一方方碎金似的油菜花……都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尤其令我永远不能忘怀的是故乡的玉米。玉米不喜欢单个儿独处,总是成片成片地生长,它们团结成一个绿的集体,哪怕连狂风也不能把它们刮倒。
你看,那高高的玉米秆碧生生、绿油油的,迎着夏日的阳光茁壮成长。玉米的生长期是一百天,到秋天就能收成,是大众喜爱的食品。瞧,被叶包裹着的如金豆般的玉米籽吃起来香美可口,是故乡最好吃的玉米。
玉米的秆很长,有的比大人还高。玉米的叶子又细又长,玉米的根像鹰爪般紧紧地抓着土地。黄澄澄的玉米棒外面包裹着几层绿皮,上面长着黄色的“头发”,像一个胖胖的小娃娃。
爷爷说:别看玉米朴实无华,但它全身都是宝。
全身是宝的玉米叶子可以做成纸,还可以包出又香又美味的粽子,也可以卷起来当成哨子,吹出悠扬动听的乐曲。有的玉米上面还没有结籽,妈妈说那叫“哑巴”,“哑巴”的秆可以当甘蔗吃,秆上的汁特别甜,吃了能清热去火。
故乡的玉米是这样令人喜爱,令人难以忘怀,一想起那美如画的故乡,就会想起故乡的玉米。
我爱故乡,也爱故乡的玉米。
中午回家的时候,一眼便瞧见庄头的水泥柱子上挂满了层层的玉米。心中不由的一凛:已经很久没有见到如此层层叠叠的玉米了!
还记得小的时候,父母把地里的玉米收割完毕,推到家里来。晚上,吃完饭以后,一家人就围坐在玉米旁,开始掰玉米。那时,伴着天上明亮的月光,一家人就围在玉米堆周围。先把玉米的外衣剥掉一层,剩下几片叶子,拧在一块,两个一起,系在一起。顺次叠放在地上,慢慢的,由低到高,会堆积成一座小塔形状的玉米山。玉米多的时候,邻家的小伙伴回来帮忙,一起完成这个有意义的任务。那时,收获玉米多的人,家中的人会把玉米放在平房的顶上,或者挂在家里的树上,形成了一个个的“树挂”。远远的从路边走过,就能作文看到这家人的收成有多少。
再到后来,随着上学的时间紧迫,正是在秋忙的季节,却常常是在学校里上学,回家干活的机会少了。而玉米的价格一直不高,生姜的价格一路走高,致使家乡的人们,纷纷舍弃了玉米,改种生姜。每次回家,再也看不到路两旁满是金黄的玉米的情景了。
然而,对玉米的那种依依不舍的情结,却始终没有散去,尤其是看到那闪闪的金黄色。对玉米的依恋,似乎隐藏着对土地的依恋。本是农民,土地是养育农民的根本。只有土地,才能让农民生存,才能让农民生活的富裕。这累累的玉米,像一座小小的宝塔,矗立在村头,昭示着收获的累累硕果。在迎接辛辛苦苦回家的人们;好似站岗的士兵,守护着人们辛勤的劳动成果。
金秋十月,是丰收的季节,安静的村庄一下子热闹起来了。而我,在老家帮爷爷奶奶剥玉米呢!
这一天,我们来到玉米地里摘玉米,姐姐为我们分工作。姐姐说:“陈天(我弟弟)和子琦(我)留在外面剥玉米,小兴(我二哥)和我(我姐姐)去里面摘玉米,陈浩(我大哥)运送玉米。”
接下来,我们开始工作了,二哥先进玉米地里摘了一些玉米,让我和弟弟来剥。接着,二哥便和姐姐一个人拿着一个篮子进去摘玉米了。而大哥没事干就来帮我和弟弟来剥玉米。
我剥玉米的时候,不是太用力把手弄疼了,就是太轻了剥不下来。后来,大哥帮我找了一个铁条,我一开始还不知道怎么用。可后来,我慢慢地掌握了方法:先用铁条划一条缝,再用手把它剥下来。而弟弟呢?他早已经跑去和小朋友们玩耍了。
过了一会儿,二哥和姐姐从玉米地里出来了。他们说太累了,出来休息会儿,于是便坐下了,我们边聊天边剥玉米。
到了傍晚,我们五个人高高兴兴地回了家。到家后,爷爷把玉米粒做了一些处理,奶奶把玉米粒做成了香喷喷的玉米粥。
品尝着由自己的劳动换来的果实,我感到心里甜丝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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