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柳树写一篇作文(写柳树作文的方法与技巧)

我最喜欢柳树写一篇作文(写柳树作文的方法与技巧)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4-11-16 23:34:57
我最喜欢柳树写一篇作文(写柳树作文的方法与技巧)

我最喜欢柳树写一篇作文【一】

我最喜欢的人是妈妈。因为她的很漂亮,她有一头黑油油的长发,圆溜溜的眼睛,粉红粉红的嘴唇和高高的鼻梁,而且她还长着一排排整齐的牙齿。叔叔阿姨见到妈妈总夸她是个大美女。

我最喜欢的人是妈妈。因为她很耐心,脾气也很好。平常她很忙,但只要回到家就会帮我辅导功课,我遇到问题的时候,她总是很耐心认真的给我教,直到我完全学会为止。有的时候我也会犯错误或者是厌学,使性子、发脾气,但她总是会心平气和的和我说话,从来没有打过我。妈妈非常爱我,只要有空,她总会抽出时间来陪我玩,和我一起跳绳、下围棋、跑步等。

在生活上,妈妈总会给我无微不至的关怀。记得有次我发烧住院了,妈妈陪着我打吊针,一晚上都没睡。早上起来我说我想吃饼干,妈妈顾不上休息马上开车出去给我买,由于太早了,超市都没开门,妈妈为了买到我爱吃的饼干,跑遍了开发区才给我买到。当她给我的时候,我拿出一块给她吃,她却怎么也不肯,还说不爱吃,我知道是妈妈舍不得吃,想要全部留给我,妈妈多爱我啊!

妈妈爱我,我也爱妈妈。妈妈是我最喜欢的人!

我最喜欢柳树写一篇作文【二】

我最喜欢的人是妈妈,因为他对我的学习很重视,也很爱我。

妈妈的头发像一条黑色的瀑布,她的眉毛是咖啡色的,她的眼睛水汪汪的,像两颗黑色的宝石,她的脸蛋红红的,像两个红彤彤的苹果,她的嘴巴是红色的像吃了蜜一样的甜。妈妈喜欢的颜色是绿色,因为绿色代表青春和希望,她也喜欢穿绿色的衣服。

妈妈很爱我,在生活中特别关心我。有一次,我生病住院了,妈妈得到消息后立即给单位请假,专门来到医院来照顾我,晚上打吊瓶时,妈妈一直守在我的病床边,好几天都没睡觉。还给我讲故事、在医院不停地安慰我,说:“别害怕,你的病很快会好的”。

妈妈对我的学习很严格。有时家庭听写中发现有的字我不会写,妈妈就要求我把不会的字多练几遍,直到练会为止。还有一次,英语测试我考了73分,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回到家,没想到妈妈并没有批评我,而是和我一起找出考的不好原因,原来我学习英语的方法不对,有时也很粗心,妈妈让我改掉粗心的坏毛病、学英语时多读多练。按照妈妈的方法我坚持了一段时间,期中考试时我一下子考了100分,我心里美滋滋的回到家对妈妈吗说:“妈妈,你的方法真厉害。”妈妈说:“你的努力没有白费,继续加油。”

我最喜欢的人是妈妈,我生病时她关心我、照顾我,我学习时,她对我要求很严格,妈妈爱我,我也爱妈妈。

我最喜欢柳树写一篇作文【三】

一个人随着年龄的推移,从别人身上获得的帮助也越来越多,要感谢的人也随之多了。但是,有一个人,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我都会感谢她。她是我一切的给予者,她,我的妈妈。

妈妈对我的照顾是无微不至的,在每天的起床都把衣服放在我的床前,准备好美味的早餐;在我生病的时候,她总会在喂了药后,都会往我的嘴里放颗糖;在我开心的时候与我分享我的快乐;在我伤心的时候,她会倾听着我的哭诉,我所有的苦水,妈妈永远都是这样细心体贴。

妈妈总是把决定权交给我的手中,她永远坚持地支持我的选择。在我选择音乐的时候,在所有人都认为,一个9岁的孩子应该努力学习,在竭力反对的时候,妈妈没有听取大家的意见,而是一味鼓励我。万事开头难,一开始的学习,总是枯燥无味的。妈妈每次都是默默地听着我的牢***,一句话也不说,直到一次,我实在坚持不下来了,丢开琴,负在地上哭,妈妈走过来,为我拭干眼泪,说:“孩子,人生的每一条都是坎坷的,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路途上坚持前进,过程总比成功更美丽。”妈妈教会了我坚持不懈地走好每一步,做好每一件事,无论结果如何。

时间见证了我的成长,也许我有了我自己的思想,也许是希望独立的通行证,我和妈妈的意见中有很大的分歧。很小的事情也会引起我们的冲突,作业上的字体,一道题上的不同解法,单词的拼写,练琴的时间……都能让我们吵上了架。终于,由一本书引起了积累已久的战火,她认为我只能在假期看书,我却认为只有完成当天的工作,也可以做适量的休息……从那以后,我们的关系也时好时坏,我对妈妈的责怪更是爱理不理,甚至还会吵上一架。

改变这一切的是我患有了慢性咽炎,医生告诉妈妈,这种病很难根治,一旦处理不好,会影响声带,妈妈很着急,她知道我一直以来只是把弹琴当做兴趣,我的梦想是唱歌,对于我来说声带的确是很重要,为了让我的梦想实现,她注意这一切影响病情的因素,小心的照顾我,这些我都看在眼里,我明白了,妈妈之前的每个做法都是怕我处理的不够完善,用自己的教育我,都是因为她爱我,原谅到今天才读懂你的心。

妈妈永远都是我最爱的人,也是最爱我的人!

我最喜欢柳树写一篇作文【四】

手中捧的那本书总会每次午后,手中都会捧上一本书,坐在沙发上,让阳光洒在身上,暖意传遍全身,特别舒服。是《青铜葵花》,窗台上,绿萝的影子总会随着阳光一起来到书上,绿茶上热气腾腾,茶叶总会在水中起起落落。

第一次见到它是在书店,封面的背景是呈淡淡的青色,是一条河,河岸边停着两艘渔船,一只长一点,窄一点,另一只则短一点,宽一点。离河岸不远处还有一小块陆地,有几只说不上名字的水鸟。封面的左下角,有一个长相清秀的女孩,她扎着一条麻花辫,辫子一直长到胸边,辫子的末尾被人细心地系上了一根红头绳。她的手上拿着一朵开得正灿烂的葵花。我被这本书的封面所吸引住了,便取出书,翻开了第一页。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葵花跟着她的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对面的干校。在意外中,她的爸爸被水淹死了。葵花幼年丧母,现在爸爸死了,她成了孤儿,而且她并没有任何亲戚。后来,青铜一家收养了她,她成为了他们家的一员。可收养了葵花,也就意味着青铜一家以后要付出更多的心血和汗水。

青铜和葵花以兄妹相称,青铜很爱护葵花。从决定谁上学的抓阄中就能很明显的看出。青铜在五岁时,一场大火后,他因发高烧,成为了大麦地人们口中的“哑巴青铜”。他很羡慕那些能去上学的孩子,他渴望能学到知识。但是葵花也要去上学,她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家里只能供一个孩子去上学,青铜把机会让给葵花,让她去上学,学到知识。

奶奶很爱葵花,也很爱青铜。她是大麦地最受尊敬的老人,她很爱干净,身上没有一丝老年人的气味。她为这个家终生操劳,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带了一辈子的耳环,在家里盖房子需钱时当了;临死前,将最后剩下的手镯给了葵花,留下了未来的希望。同样,葵花很爱奶奶。她为了给奶奶治病,去江南拾银杏卖钱,只得到了一些面值很小的票子,却以为自己“挣了很多钱”!葵花还小,她并不知道这是一笔很小的钱,并不够奶奶治病,她只知道这是爱的分量和责任。

回想我们的生活,我们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不用为饿肚子所发愁,也不用像青铜一样,下了大雪还要去买鞋,也不用担心住的问题。我们夏有空调,冬有暖气,我们想要什么父母都会满足我们,我们还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发脾气,青铜和葵花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连吃住都成了问题,但他们很孝顺,还想尽一切办法去挣钱,帮助父母,我们比不上他们。

《青铜葵花》就是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第一次读的时候眼泪就一只往外流,好久都没有停止。最后的结局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从此便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柳树写一篇作文【五】

我最喜欢的人不用说,就是我的妈妈了。

我的妈妈是我最亲最亲的人,我给我的妈妈经常打牌,我们在一起特别开心,我伤心的时候,她就会安慰我,那个时候我感觉她特别的亲切。而且我还从一件事情中,彻底认识到了这一点,在我5岁的那一年,我的妈妈去北京打工了,在家里只有我和姐姐还有我的奶奶,后来突然有一天,我得病了,听说还很严重,后来,我的妈妈就放弃工作做的火车,大老远的跑了回来照顾我,在妈妈的细心照顾下,我的病好了,那个时候我特别感激我的妈妈,从此我的妈妈再也不出远门打工了。以后的这些日子里,我的妈妈经常陪我做游戏,打牌,还给我讲她小时候的经历,每当我伤心或者是受伤的时候,我的妈妈都会安慰我,还经常给我做好吃了,都什么好东西都让给我,我吃得这么好,可是妈妈就每天辛苦劳作,所以我要帮助她做事情。每次返校的时候我都不想走,因为我舍不得我的妈妈,每天学校里我都在想着我的妈妈,有时候我真的想对我的妈妈说:“妈妈我喜欢你,我也更爱你!”可总是没有勇气,妈妈!你就是我最喜欢的人,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你的,是你让我懂得做人要真诚,还每天拼命的干活,就是为给我凑够学费,因为这些,所以妈妈是我最喜欢的人。

妈妈是我最喜欢的人,没有妈妈,我是到不了这个学校里的!

我最喜欢柳树写一篇作文【六】

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数学老师,她瘦瘦的,长着大大的眼睛,脸上总是挂着慈祥的笑容,她经常穿那几件衣服,只有在特殊日子才穿特别的衣服。

一个星期六的上午,我去老师家学数学。在做习题的时候,一道数学题我不会解,我绞尽了脑汁,还是一点儿进展也没有。这时一个想法突然出现在我脑海里:偷看一下课本应该没问题吧!于是我的心里有两个声音在决斗,分别代表一好一坏。两个声音决斗了好久,终于,决斗结束了,坏恶魔赢了。

我打开了课本,不巧被老师看到了,她走了过来,慈祥地问我:“你为什么打开课本?”“我不懂这道题怎么做,所以想打开书本看看。”我回答道。我以为老师会严厉地批评我,结果,老师没有说我,更没有批评我,而是坐下来,仔细地给我讲解题。老师在不厌其烦地给我解答,真是个好老师。

数学老师与我没有血缘关系,却十分关心我的成绩。老师不是母亲,却胜似母亲,我真喜欢老师。

我最喜欢柳树写一篇作文【七】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要多读书,才能增长知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苦儿流浪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雷米,本是一个贵族家庭的长子,6个月大的时候,因为叔父想拥有这个贵族家庭的全部财产,他就在夜晚偷偷将雷米扔在巴黎街头。一天,一个叫巴伯兰的人经过此地,把雷米抱回了家。养到8岁时,巴伯兰就把他卖给了维泰利斯。

从此,雷米就跟维泰利斯开始了浪迹天崖的生活。他们在途中遇到了很多困难。有一次,他们和卡比走的太累了,所以倒在了一家花农的家门口。第二天早上,维泰利斯就被冻死了。此后,雷米就开始了自己的生活,直到找到生母。

这本书让我喜欢的原因是: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感动了我,我们要学习雷米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重重困难,直到找到生母,一家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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