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高考的日子已经整整15年零11个月了。回想当年,咱也是上知天体运行原理,下知化学反应神奇,内修古文犹如先人附体,外讲英语好似英伦后裔!可现在,除了会在自媒体号里扯扯淡……啥都不会了!
昨天,拿到北京作文题目的.那一刻,瞬间觉得自己就像文盲,接下来的一小时,我居然一点思路都没有!如果说去年那篇《深入灵魂的热爱》是花了半小时在公交车上写完的,那么《老腔》我是彻底没有了注意,所以决定聊聊《神奇的书签》。不过,这记叙文,已经不会写了……
清明,搬家……(别误会,正常举动,与亡者无关收拾屋子后卖废旧图书,仅杂志一项,摞起来三米有余。母亲大人问之:“这么多,扔了不可惜?”我点头:“这是那个时代的记忆。”随手翻开几本,无论是泛黄的《读者》,还是发霉的《科幻世界》,亦或是那琳琅满目的IT杂志,似乎都在和我做着最后的道别。不经意的翻开一本:《写在杂志边上——-大众软件五周年》,16元!看到这熟悉的红色封皮,我不由得一笑,为了省钱买到她,当年愣是吃了两周的烧饼代替午餐。轻轻地翻开已经磨损的书脊,一张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书签轻轻掉落,我弯腰拾起,一行小字映入眼帘:
童年
那是一段没有雾霾,没有手机,没有互联网的日子。那时,盛夏的雨后,到处都是蜻蜓,草丛中也尽是蟋蟀的叫声,蝉鸣伴着长辈的蒲扇成为了挥之不去的咏叹调;那时,三九隆冬,空气中混合着蜂窝煤的烟味,平房屋檐上垂下的冰锥足足有20厘米长,打雪仗成为了冬季最快乐的集体活动;那时,家家都没有电视,放学后除了和小伙伴一起砍包儿、踢毽,剩下的就是坐在话匣子前听田连元的“杨家将”;那时,父母的经济十分拮据,但就是这样仍会花5元钱给我买到几本心仪的书籍,而我也会精心的用废旧挂历纸给新书包上书皮儿,翻来覆去的字里行间的意义。
而今
时过境迁。盛夏,除了一身的空调病,最常见的就是夜幕降临时,高楼大厦的酒绿与灯红;隆冬,当雾霾成为了新兴的主流词语,意味着口罩也多了一份全新的健康意义。如今,家家都有电脑和手机,下班后除了宅在家中,还有就是“畅游”在各种虚拟的网络游戏里,渐渐地,颈椎病也成为了“低头一族”早晚都要面对的严重问题;如今,自己的工资已经是父辈们难以企及的高度,但为什么放在书柜中成套的管理书籍却难以勾起我阅读的兴趣?
一张神奇的书签,让我的思绪穿梭于三十年的光阴记忆,也从世事的变迁中体会生活的五味杂陈。互联网+时代的今天,我们是否还在为儿时的梦想打拼?也是否在残酷的现实中一声叹息?无论如何,请将曾经美好的记忆风干,年老时再去慢慢品尝,请将那些痛苦悉数接纳,因为坎坷才是成长路上的“大酱汤”。
一本好书,可以针砭时弊,为我们开启一隅新的视野,一只朴素的书签,也可以穿越时空,让我们在纷繁复杂的今天,重拾儿时的记忆!
最后,借用刘慈欣先生在《三体》中的一句话结束这篇高考作文随笔:给岁月以文明而不是给文明以岁月!
去图书馆借书,不是我惯常的行为。家里藏书够多,足以让我看一辈子,但那图书馆了 的书有一些不一般的东西,一如既往的吸引着我前去探询。
几年前的一天,我无意间在图书馆了的藏书了发现了一张书签,不大的纸,手绘的无名小花,美丽的花体英文,纸张发黄,字是用铅笔写的,也早就磨的不是很清晰,但上面仿佛散发着一种时光的气息,把我拉回到一个陌生的区域。我闭上双眼,瞬间我来到一个从未来过的地方。阳光温暖,房间里家具古旧,灰尘飞舞着,光线摇曳心也摇曳。
我曾一度想把那张书签剧为己有,反复思量便决此念不妥。我读懂了那个人的意思,他造了一个简易时光机让所有人都来分享他的感触,虽然物是人非但东西还是留下来了--心,那时的心留下来了,我不能那么自私它是属于所有人的。
我用黑色将那些画和字从新描了一遍,又将它夹回书中,就算是也夹了一些自己的理解,心中很是坦然。
某一天,朋友也从图书馆的一本书中翻出一张书签,上面立着一位修眉细眼的女子,眼角挂着一滴兰色的泪,满面哀愁,旁边无任何字迹注释是画在浅蓝色的一张纸上但作者与我发现的那个显然不是一个人。我们开始慢慢感觉的图书馆中的秘密:每个人都要为没有书签的书绘上一张书签。有些书里或许已经有书签了,发现她门时的那种惊喜闭上双眼时感受它传输的故事仿佛在高楼里听雨,又远又近,和宁静融为一体。
于是我开始画我的书签,每添一笔,都让我回忆起许多从前的故事美好的哀伤的,一齐涌上来。这些书签被夹在旧旧的书里,沾染了灰尘和历史,变的更加完整就算字画都褪色了它所传达的感情依然是很深的侵在纸里语言和形象都是它们的载体,有了,就能表达出来,没有了,也依然能感受出来。
我离开这所图书馆的`日子不远了,也就想看进所有的书签。我是很怀旧的人,无论对我的或别人的过去,我都会很感念的去思慕,从中它们有多深沉有多美,因为我总觉的有过曾经的人会很成熟,但每个人的曾经都是有限的,所以我在冥冥中搜索所有人的曾经,使它变成一种财富一种光阴留给人们。
四季轮回,每一天都会变的不同,都说时间能改变一切,我却觉得时间无法改变对曾经的看法。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那曾经在你心中留下的画面和感受是不变的。就算连画面都忘了--仿佛那些书签----感受也仍然鲜明的留在心中。
不妨给自己的生命夹上书签暂且跳过去读下面那页。待到在回到从前--岁月的油墨飘香,历史的微尘飘起------夕阳西下时,都不会遗憾;美人老去时,还仍会感恩,因为光阴给我们一笔财富。人生又怎么能有不满足的道理?
我,是一枚书签,一枚神奇的书签。由竹子切下雕成,也透着修竹独有的芬芳。或许是在油墨中浸润了太久的缘故,将我拿在手中的人总会不由自主地静心,将身心托付在书中。初来世间,我毛刺未脱。扎手的身体被放入一本《海国图志》中。我什么都不懂但却隐约感到从手上传来的炙热。天演论、沉沦、彷徨、家春秋……渐渐地我身上的毛刺被磨灭,我越发的看清了这布满硝烟的天空,看清了那双燃烧着希望的双瞳。
一个时代下,一个民族在屈辱中守护着千年文明奋身站起的形象印在了我的身上。时光流转,清风吹散了烽火,渐渐一股如早春的复苏气息盈溢在空气里。我又被夹在了一些新朋友中。《边城》里温润的乡土气;《平凡的世界》里充斥的倔强感;《繁花》里飘逸的'落寞情。王小波、王火、毕飞宇、北岛……这些名字带着这个时代独有的奔放与内敛、激昂与沉思填满了我的又一份记忆。在那阵狼藉席卷过后残存的刚强,挟裹着年轻与朝气,染就了人们的心魄。晨光之中我甘做桥梁,在字与心之间勾勒了一份安逸,一份静谧。曾经迷蒙幽邃的天空,慢慢被灯光照亮;曾经清新沁心的空气,慢慢纷扬了尘土;曾经静谧安宁的世间,慢慢被噪音不留空隙的填满。
时光荏苒,我竟是再也抓不住人心,再也看不清人们的瞳孔。书页越发的白了,越发的软而光滑,我挣扎着不闭上双眼,却抵不过外边的黑暗——我罕见天日。我被长久的夹在一本杂志里,只能透过缝隙看见人们的目光,流连在刺眼的屏幕上。手,紧紧地握着冰凉的手机。他们越发的孤独,蜷缩在心中黑暗的角落里,瑟瑟发抖。长久地等待,长久地窥视,我终于看懂了人们的心,他们在年华中遗失了曾经的记忆,迷茫在无知的昏暗中。他们狡辩说他们可以看手机中的文字,却不懂得我较之他们更多了一份温度,多了一份记忆。多了风花雪月之外的家国天下,纸醉金迷之外的微言大义,醉生梦死之外的血气方刚。正因为他们缺失了对这个悠久文明的曾经苦难心酸的体察,才有怅惘与迷茫……
我,是一名考生,一名普通的考生。书签为我讲述了它非凡的经历,渴望并向往着将一份人文记录、流传。我想,这就是我在这个时代的使命与光荣。
以前一向不喜用书签,读到哪停下,就轻轻折上一个角,像一只欲飞的纸鸢。但一次得了一本自我格外心爱的好书,并且有作者的亲笔签名,我翻阅时就显得格外地细心翼翼,生怕扰动了书中沉睡的文字。折,自然更是舍不得的了,于是便有了我的第一枚书签,也是我唯一的一枚书签。
用“枚”似乎过于精巧了些,其实那只可是是张淡棕色的硬质卡纸,未来避免过于单调,就简单而随意地勾勒了古朴的花边,并写上一句我最爱的诗句“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喜欢这句话的美,正如我读书时的心境“宁静闲适,轻盈舒畅”。
细细想来,这书签已然伴我走过许多有书相伴的日日夜夜,或许仅有它见证了我的成长。
依稀记得中学时疯狂痴迷于《西游》的妖魔鬼怪和《水浒》的行侠仗义,以至于成天手不释卷,连入了被窝还偷偷用手电专心致志地读。为此,挨骂是免不了的。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学会了在听见妈妈靠近的脚步声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书签卡入正在读的那页,再把书藏进枕头下,闭上眼睛佯装入睡。就这样,我成功地逃脱了“追查”,但这枚书签也因我的惊慌和频繁使用,被“蹂躏”得皱皱巴巴,简直能够说惨不忍睹。这枚书签,承载的是我童年的纯真欢乐与无限的好奇心。
渐渐大了,爱上了诗词中别样的美,爱那“叶上初阳乾宿雨,水面清圆,一一风荷举”的清新柔美,爱那易安“绣面芙蓉一笑开”的风情万种和“花自飘零水自流”的惆怅落寞,爱那“提携玉龙为君死”的忠诚决绝,更爱那“留取丹心照汗青”的铮铮铁骨。还有那青莲的豪放,李煜的无奈悲苦,容若的清丽哀怨……待一个澄澈的午后,携上一身轻盈,撷一份诗词的清新隽永,余辉殆尽时,把那签轻轻嵌在书中,也嵌在如画的风景里。
慢慢地,自我仅存的那些完美的阅读时光似乎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逝去。浪漫的诗意不再,读书也不再是我闲暇时的唯一选择。那书签,就这样夹在某一本书中,静静地封尘进房间的某一角落,沉淀进记忆的最深处。直到一天,打扫房间时,无意中看见自我以往最爱的那本《雨季不再来》,仿佛又触到了心底的那一块柔软。拂去表面的尘,怀着庄重的心境缓缓翻开,熟悉的淡棕色与清秀的笔迹又一次映入眼帘:“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
缓缓的心境,缓缓的生活态度,真好!其实心中的那张签不曾远去,它只是有待开启……
午后,翻书,拿起书签。
书签很简单,一张黄底纸片,水染的印迹,就是岁月的写证。上面有自己写上的卧龙先生的话——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不把眼前的名利看得清淡就不会有明确的志向,不能平静安详全神贯注地学习就不能实现远大的目标。
若我们过分地热衷于眼前的功名利禄,亦不思考他人感受,忽视掉长远打算,只为逞一时之快,那么短暂的愉悦将会蜕变成断线纸鸢,迎来无尽的反噬。
继续凝视着书签,沉思。
想想刚刚做成时的欣悦,再转观今日这破烂不堪欲丢之的窘态,难道,时间流逝的那么快吗?
书签上一个大大的指纹油印,如同墨汁一般颜色的文字,仍泛着点点光芒。
每每学习无力,心情郁闷之时,翻开书,看到你,心血便沸腾起来,一股奋发向上的勇气向四周迸射!
眼神中冒着火,激动!
书签,你承载了我太多太多的回忆啊!
你甚至快成了我人生的知己!
看着你,我有时想换掉你,不再用了,可是,我换不掉啊!谁能够将一个人生的知己抛弃?谁能够将这么多年的信仰毁弃?谁能够将这岁月的沉积遗弃?没有人。
……
午后,合书,放下书签。
正是人间四月天,夫子把今天的课程安排在了午后的杏坛,点点杏花可真够亮眼。这簇赶着潮儿吐蕊,怒放的生命正应了春景;那枝却更有公主风范,红嘟嘟的小嘴久久不舍咧开。“道白非真白,言红不若红,请君红白外,别眼看天工。”手捧的书签就有文化多了,一首杨诚斋五绝不知何时装点了人家的气场。
“夫子,您觉得这满树繁花,哪株开得最美呢?”夫子也正赏花,“我偏爱这株。每一朵都开得富有个性,每一朵都开出了自己的韵味。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笃定了自己绽放的目标,与身边花朵构成迎春图,从未花云亦云,盲目追寻。花之君子也!”
我正感叹夫子对生活认识之绝,长袖里的书签一震,三秒钟后眼前景象便穿越两千多年来到了二十一世纪。别担心我精神分裂哈,谁叫我跟幸运之神关系好,人送给我这么一个神奇的书签呢。我把它插在书页间,只需稍候几分钟墨香的浸染,我和书签便可以化身爱丽丝2.0版,尽情梦游书中的那个章节啦!
“怎么样,有没有被古人的智慧震撼到?”“这还用问?怪不得说孔老夫子是咱一等一的中国好老师呢!我只能对孔老夫子的学问表示顶礼膜拜!”书签虽然发现我对刚刚的私塾游学意犹未尽,但我也发现又有一丝古灵精怪的气息游走于书签的脸颊上。“世界那么大,那接下来咱按照计划去老人圣地亚哥的英雄之海看看?”“走着!”
转眼,我就已经化身成一个菜鸟级的古巴渔夫了,在一艘很复古精致的小船上,在九月傍晚清新的海洋气息中。“看左边儿!”书签这叫一语点醒梦中人了吧,不然我还想操练一下船上的鱼叉鱼枪呢。把目光投在海湾西南方,我果然看见了一条身长将近四米的大马林鱼伏在船板上——船头还坐着一位老人,我想他的眼睛一定像海水一样蓝。
我于是想要带着书签划船过去,来近距离地感受一下老人身上如海风初起般强劲的魄力。可突然瞥见在老人的渔船前方,有个蓝色的背鳍刀子般划水而来——这是条无所畏惧的鲨鱼,它想要掠走老人的战利品。我和书签有点儿害怕,却又想捕捉老人的铁血回击。眼看鲨鱼迅速接近船尾,凶猛的大嘴朝向大马林鱼,可老人也已做好了打败鲨鱼的准备,鱼枪同时猛地刺中鲨鱼。胜负已见分晓。
书签哪管周围的血腥味,在这场战斗之后便催着我把小船靠拢了圣地亚哥。“老先生,您好!我是镇上新来的渔夫,今个儿来海上探探路。您捕到的大鱼可是真漂亮,刚刚跟鲨鱼的比试也尽显豪迈呀!”书签即兴杜撰出这样的自我介绍,我于是欣欣然让它做我的配音。“哦,你好!我没想到除了马诺林这孩子,还会有人跟我这个老头子打招呼呢。不过我这条鱼倒是真不错,两天两夜才捕到的!可惜了刚刚那只利齿鲨的糟蹋!一路上,还会有更多鲨鱼的肆虐呀。”老人顿了顿,“但好汉不是为失败而生的,”我和书签都知道他要说什么,于是跟着附和,“好汉可以被毁灭,但绝不能被打败!”老人惊奇地望向我,书签却把我召唤了回来,或许是他想让老人以为刚刚的交谈只是一场梦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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