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球的乐趣80字作文(我学会打篮球作文850字)

打球的乐趣80字作文(我学会打篮球作文850字)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4-09-26 00:02:07
打球的乐趣80字作文(我学会打篮球作文850字)

打球的乐趣80字作文【一】

第二次听到这首得,是我在电脑上听到的。我一边打文章,一边听着这首歌,我静静地听着。直到文章打完。我不知道是我懒得搜寻那些好歌,还是怎么着,我只点了这首歌。我那文章大概有六千字,所以我打的时候电脑就一直放着这首歌。我仍旧静静地听着,似乎也被那美妙的歌声所吸引,所陶醉。毕竟,现在能让我觉得好听大歌实在太少了。

我呆坐着听,全心全意领会音乐带给我的乐趣。

突然,我似乎记起了什么似的,抓起鼠标,点击到《隐形的翅膀》的歌词。因为不知什么着,我听歌如果不看歌词,我能听懂的歌词只有百分之六十,不过,像周杰伦、潘玮柏的,我可能连百分之二十也听不懂。

我把唱的歌词与电脑上的歌词一一对照,总算知道在唱些什么了。原来这首歌不仅旋律好。就连歌词都这样棒。这么好的旋律,这么棒的歌词,再加上张韶涵那独一无二的`嗓音,绝啊!

我重复地听着歌词,难免会有感而发。

其实,我觉得每个人都有双隐形的翅膀。

坚强,隐形的翅膀,带我们飞过失败的痛苦,飞到振作的起点;自信,隐形的翅膀,带着我们飞过别人的议论,别人的眼神,飞到\"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的起点;开心,隐形的翅膀,带着我们飞过愁虑的忧伤,飞到开怀大笑的起点……

隐形的翅膀永远插在每个人身后,只是看你懂不懂得去摆动它,让它带你飞了。

打球的乐趣80字作文【二】

我们拿了球,进入了发球区,就开始打门球了。我瞄准好角度,调整了力度,信心十足地发球了,但是不进。我想了想:为什么会打不中呢?我想了一会儿,终于知道了:原来是我的棒打中了球的两侧。到戴煜盛的时候,他一打就进一门,一下就冲到了二门前。我吸取了第一次失误的教训,开始了第二次的发球。果然,进了一门,我还冲进了二门。戴煜盛也不甘示弱,一口气冲进二门,打到了我的球,他本来是想把我的球打到了三门后的,但是他控制不好自己的力度,把我的`球打到了三门前。他气冲冲的,好像很后悔似的,他奋起直追,好像一定要拿到冠军。我看到他的棒偏了一点点,果然,他打不中我的球,还出界了。我不管三七二十一,直冲三门,努力争取赢得第一名。但是球没有进门,而是撞柱了。他却冲进三门,撞中柱了,赢得比赛冠军。

虽然我没有赢得比赛,但是我学到了打门球的方法,也是很值得的。

打球的乐趣80字作文【三】

前几天,我在社团训练的时候,教练走过来对我说:“王智恒,你想不想参加一个篮球比赛?”

真的么?我当时不敢相信我的耳朵,也不敢相信教练会对我说出这样的话,平常他都是特别严厉的对我们训练,很少会对我们说话。

“可是....我是不是有一点胖了?”

“谁告诉你你这样的人就就不可以参加正式比赛了?当年奥尼尔(NBA前湖人队职业篮球运动员)不是也经常遭到队友的斥责么?可是他不是也没有放弃,得到了2004年NBA的总冠军加MVP么。你也是一样....不想和你说太多了,去不去你自己决定,不然让丁一晨代替你得了。”

什么?丁一晨!那个捣蛋鬼代替我?不行!“我参加!”那时的我毫不犹豫的决定了。

就在昨天(7月18日),我们来到了在京广路上的一个超大的一个体育场,到那里一个小时后,总决赛开始了(7月16,17日选拔赛和总决赛的淘汰赛已经打过了,我们队得到了参加总决赛的机会,选拔赛56:48赢了陇西,淘汰赛70:65赢了迪一俱乐部。),对手也是不可小看,一个个肌肉满身,呵呵,有一点夸张了,毕竟他们才12岁,但一个个各自都特别高。

开始了!我拿到球,看着这个阵容,心中有一些紧张,因为其他几个队员都被防着了。正当我我没办法的\'时候,华昌博(详情请看我的我的博文《三分球大神》)在观众席大喊:“王智恒,投三分!”我听到了他的呼唤,我跳到三分后,双脚用力跳起双手用力向前投球,进了!我自己都不敢相信我居然在那么远的三分后投进了一个完美的三分球。“太棒了,王智恒!”华昌博也为我而高兴。

第二场开始了,我再一次拿到球,这一次对方变聪明了居然有两个人防我,我这一次一点都没有紧张,一个背向转身突破,成功从那个圈中冲出来,抱起球,大步向前跨着双脚用力起跳来了一个完美的三步上篮。

不知不觉,比赛就结束了。我们花了1小时50分钟结束了这场比赛。最终比分为56:37,我们队大获全胜,也是因为这一次比赛,同学们也是对我更加赞赏。

这次比赛,我自己单拿15分,6次助攻,2次篮板,8次抢断,成为了整个篮球场上的焦点。

我悟出了一点道理:管他们怎么说!我就是我,自己做自己的主,不能让他们的话进入我的心甚至伤害我的心,只用在最后告诉他们三个字“我能行!”。

打球的乐趣80字作文【四】

骑车,这是我的乐趣

我的爱好非常广泛,就像那天上闪烁的繁星,数也数不清——读书、滑冰、登山......但是说起我最感兴趣的,还是要数骑车了。 那天,爸爸妈妈带我去上街,无意中看到了一辆自行车,红色的扶手,红色的车身,还有红色的坐骑,是多么的精致啊!而且还有专门的给我这样的“菜鸟”准备的护轮呢!这——正是我梦寐以求的单车呀!于是我便软磨硬泡地叫爸爸妈妈给我买下来,终于,他们答应了。我乐得一蹦三尺高。在回家的路上,我一直乐不可支地骑着我心爱的单车。 第二天一大早,我便叫妈妈陪我去练车,妈妈答应了。因为护轮昨天弄歪了,在练习的时候我骑得东倒西歪的,护轮翘得老高,只能够靠妈妈扶着我才能骑了。当车子斜起来的时候,那护轮就痛苦地吱吱***着。当我把车子扶正的时候,护轮就不声不响地了。

骑了一会,我已经可以让护轮不发出声音骑上5、6米了。又过了一天,爸爸就把护轮给拆了,我就只能够让妈妈扶着我骑了,在篮球场上,我骑了一个圈又一个圈,不知道什么时候,妈妈把手给松开了,没过多久就被我发现了,我慌张起来了,车子左扭一下右扭一下,忽然,车子歪了,幸亏我反应快,赶紧用脚撑住了地,要不然的话就得“血流成河”了。 又过了几天,有人叫我去溜冰,我说:“NO,我不跟你玩溜冰了,我们来骑车!”结果,我很容易就赢了。 有喜有笑,有欢有乐,既锻炼了身体,又可以去兜风,这就是骑车的乐趣!

打球的乐趣80字作文【五】

读书的乐趣

设问:人世间最有趣的事情是什么?是去游乐场尽情地玩上一个下午?还是去高级饭店大吃一顿?就我来说,这些都不是,倘若能够一个人捧着一本书,在一片静静地草地,在无人的公园里的长椅上,在家里舒服的沙发里,或是在学校自己的课桌上,如痴如醉地读书,便是我最向往的事。

我是一只书虫,整天在那充满墨香的书中爬来爬去去啃那永远也啃不完的大餐,遇到里面的精华和营养,我会慢慢地把它吸收,一口一口,直到把它全吃完,才去仔细回味它的香味。

当你爱上读书,去仔细品味读书时,你会发现它就像一台时空穿梭机,把你瞬间带到故事的情节中,仿佛你就是其中的一员,正所谓“身临其境”。当你遇到令人同情的遭遇,你会为他默默祝福,遇到令人快乐的事情,你也会为此高兴。

因此,你必须不断去探索,去发掘书中的宝藏。

著名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错,书的确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也可以把书比作一架梯子,我们要一步一步向上攀登,却永远到达不了顶峰。

读书还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增长我们的见识。我们会了解历史,名人经历等等,不知不觉,你就会知道了许多别人不知道的东西。

读书固然有好处,但读书也要分“好书”和“坏书”。正像冰心奶奶那样说的,我也喜欢读那种真实的.、质朴浅显的文章,而那些风花雪月的文章,我自然也不喜欢。 我爱读书,因为它将我引入另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里,我会得到许多别人得不到的东西。我把读书当做我生命中必不可少的一件事,它就跟我们每天吃饭睡觉一样重要,我离不开它,因为它早已是我生活中一个最要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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