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读了《布鲁克林有颗树》,这是一本讲述生命的书,讲述如何从卑微的生命变得高贵,讲述了知识如何改变命运,家庭的力量可以让孩子实现自己的愿望。
《布鲁克林有颗树》主要讲述的是弗兰西,一个生活在布鲁克林穷人区的贫困的十一岁女孩,一个经常挨饿,整天吃发霉面包的女孩,可她怀有伟大的梦想,她的母亲不疼爱她,她的父亲也很早去世了,她总是遭遇到别人嘲笑。
弗兰西是一个有自己思想、乖巧懂事的人。她的童年如同打翻的五味瓶一般。
活着,奋斗者,爱着我们的生活,爱着馈赠的一切悲欢,那就是一种实现,生活的充实常在,人人皆可获得。
她的学生时代十分悲惨,她的同桌每次让煤油浸湿他的毛巾,在弗兰西的头发上涂抹煤油,弗兰西被全班的小朋友嘲笑,回家之后,它还被自己的母亲将大蒜放在身上,身边的人都躲避她。
作者和《童年》中的阿廖沙有相似之处,但阿廖沙的童年里虽然有黑暗,但是他的人生中也不缺乏着光明。文章中的弗兰西的童年与我们身边的人的童年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他们当中也许有的人穿过黑暗,遇见光明,但有人却会因为无法面对黑暗,从此一蹶不振。
以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弗兰西当时生活艰苦,条件恶劣的情况下,依然能够保持良好的心态,我们更应该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
在一个宁静的夏日午后,我偶遇了弗兰西·诺兰,一个出生于贫民区的女孩。与所有的孩子一样,她爱幻想,对未来抱有无限憧憬,热爱阅读,渴望学习。但现实往往不那么如人所愿,家庭的贫寒让她早早便得去学着成长,体味人生百态。
弗兰西一家生活在布鲁克林。妈妈是清洁工,以一人之躯支撑着一家生计,坚强能干;而爸爸却恰恰相反,是个打散工的歌唱侍者,即便能歌善舞,但嗜酒成性,而且缺乏挣钱养家的本领,他自责,但也无奈什么都不会。而这个“软弱无能”的父亲,却一直尽心尽力地爱着孩子,给予弗兰西的童年无限的温暖。即便其他人包括父亲自己都说爸爸如何如何一无是处,但弗兰西还是更爱爸爸。她一直坚持阅读,命运也终究让这个卑微但坚持梦想的生命看到了一丝希望——她上大学了!
它所给人的感动,并非是故事的悲惨与煽情,而是它的真实,你可以在其中看到自己。这种感动,也并不一味体现在那些坚强能干、心怀悲悯的人那里,还包括那些似乎有缺陷、没有责任感的人那里,而这种峰回路转时的感动,却格外使人心灵的暖流环绕不息。
悲情中的温暖,苦难中对梦想的坚守,给了千万人生存所需的人格力量;这个午后,它让我想起当初那个天真的梦。梦想,千万不能荒了。
刚开始在书店看到这个书名,还以为叙述的是一棵树的成长过程,看了看简介才发现是叙述的是一个贫穷却快乐的小女孩弗兰西的生活故事。
弗兰西生活在一个贫穷的家庭。她必须熟悉回收站每一种废品的价格,因为只有通过卖废品她才能得到一点点微不足道的零用钱;她必须知道如何买到完整的廉价发霉面包,因为只有发霉的面包才能为他们节省那么一点点的生活费用……她生活的环境、生活的质量都是那么的让人同情、让人悲伤。这是和我们完全不一样的生活!要是我处在这样的生活里,我早已怨天怨地,自卑极了
但是弗兰西却有自己的办法使自己快乐起来,她能在平凡中发掘快乐。她卖废品得到的零用钱是稀少的,但她却如视珍宝,她会小心的计划,一些存钱,一些去买自己喜欢吃的小零食,虽不经花,但她却乐在其中;她买的廉价发霉面包味道固然不好,但她却会缠着妈妈做独特的美食,品尝着这廉价却饱含快乐的食物。
她每到周末都会去图书馆借书,虽然图书管理员对她的态度不好,她却不放在心上。每次借完书,她就坐到家门口的太平梯上,藏在浓浓树荫里,她在这里看着书,做着白日梦。这样的时刻,让她超脱了星期一到星期五的困顿,她享受着、快乐着,或许在她看来,快乐就是这么平凡!这也是和我们完全不一样的生活!
现实中的我们不用卖废品也能得到许多的零花钱,吃的也不是廉价发霉的面包,而是好饭好菜,可我们却缺少快乐,更准确的说我们是不会在平凡中发掘快乐。我们中有的人总是羡慕有钱人,希望手头阔卓有花不完的钱,却不知到父母为了尽量满足你的心愿,是多么的辛苦,你有美满的家庭和疼你的父母这是多么快乐的事啊,为什么还要追求富有呢?这就是平凡的快乐。
还有些人做着明星梦,却不知明星为了躲避狗仔队和娱记的追踪拍摄是多么痛苦,你还有自己的隐私,有自己的私人空间,能够在自己的喜爱的空间里藏一点小秘密,这难道不该感到快乐吗?这也是平凡的快乐!
弗兰西是怎么快乐起来的?她的快乐是那么少,但她却会在平凡中发掘快乐,而且当她拥有的时候,她就会就千百倍地去享受。或许不一样的生活,有着不一样的快乐,但是平凡的快乐却是时时刻刻都有的。一杯暖茶,一句问候叮嘱,一段属于自己的时间……这些都是生活赐予我们的平凡的快乐,我们应该像弗兰西一样在平凡中发掘快乐,在平凡中享受快乐,在平凡中拥有快乐!
“原谅是一份价值不菲的礼物。而且一分钱都不要花。”这句话出自美国著名作家贝蒂·史密斯的《布鲁克林有棵树》。
《布鲁克林有棵树》是一本关于成长的书,讲述的是一个生活在贫穷地区的小女孩——弗兰西是如何成长起来的。在生活中,总有这么一些人:他们的身世或许很不幸,他们的父母或许不宠爱他们,或许过早去世,他们总是受到别人的嘲笑。弗兰西就是一个这样的女孩,她的童年如同打翻了的五种调味料:母亲偏爱弟弟,父亲深爱她却英年早逝,家境贫寒,在学校饱受轻鄙。面对如此坎坷人生,她也曾苦闷、忧愁,却始终保持着那份尊严和知识改变命运的信念。人生的另一扇大门终于为她打开。
整本书就如同一首歌,一首古老而又婉转的民谣飘荡在夜空里,在心中的湖面上平添几分涟漪。它不是阳春白雪,只能在华丽的宫廷中歌唱;它或许是下里巴人,在贫民窟肮脏的街道上、破烂的衣衫旁,高亢地唱着生命的歌。
弗兰西是一个孩子,但是她饱尝了大人们为生计奔波的艰辛:卖垃圾、购物、打工……是这些让她成长起来的。她养成了坚韧的性格,同时这种性格使她受益终生。
其中有一段令我记忆犹新:弗兰西和弟弟尼雷在上学前要去打天花疫苗,但是因为他们玩泥巴馅饼而忘了洗手,手臂上十分肮脏、沾满泥巴的弗兰西受到了医生和护士的鄙夷:“这些人这么肮脏的活着,实在不应该。”但弗兰西勇敢地反抗着:“我弟弟是下一个,他的胳膊和我一样脏,请不要吃惊,你不用跟他说跟我说好了。”护士很吃惊:“我真不知道我们说的这些话她居然都懂”。
为什么弗兰西应该不懂?难道穷人家的孩子就没有“知书达理”、“有文化”的权利吗?这个护士出身于布鲁克林,可是当她飞黄腾达以后,她选择了忘本,这也是人性的一大悲哀所在。
我放下书去品味的地方在这本书的最后一部分。弗兰西去她曾经生活过的地方,重新触摸那些旧日时光。她想记住它们的样子,但再也不会回到过去的生活。成长的经历逐渐塑造了你现在的样子,但我们需要用更多新的经历去填充新的生活。
每一本书,每一个故事都应该有一个主题。而这本书显而易见的主题就是成长,是经历了更多的人和事,逐渐的打开了自己的视野,发现自己想要什么,然后去追寻它的过程。那么主人公的成长会带给读者什么呢?我想了很久很久,最终的想法是,成长并不能带来什么,而是成长的过程中不断遇到的事和主人公的思考,带给读者的体会与影响,这才是成长的故事的魅力所在。
差不多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断断续续地读完了这本书。有一些启发和感悟:
布鲁克林的这棵树长在移民区,生长环境贫困、卑微、脏乱,是一棵大大的'臭椿树,但是却勇敢、顽强、乐观,即使是在坚硬的水泥地面也能长出芽来。它又被当地人称为天堂树。
布鲁克林的这棵树也是一个贫困的小女孩,她家庭贫困,有时候缺衣少食,经常被迫饿肚子,但是她却有幸如饥似渴的读书,是一个被书喂大的孩子。她发誓把图书馆的书从A读到Z,最幸福的童年时光就是坐在树荫里静静地读书。这个爱读书的小女孩靠读书学会写作和思考,甚至走上工作岗位,走出赤贫,跳出那方贫穷天地,走上创作之路,开启自己幸福的美国梦。
布鲁克林的这棵树也是一个赤贫的家庭。虽然极其贫穷,父亲靠在酒店给人唱歌赚点小钱,母亲靠帮人做清洁填补家用,但是,爸爸即使只有一套礼服也总是能收拾地干净笔挺,皮鞋、纸做的假领子也一样锃亮挺括,俨然绅士。母亲更是能干利索,总是能把一贫如洗的家和做清洁的地方收拾地非常整洁。最值得敬佩的是妈妈听从不识字的姥姥教诲,从孩子们生下来就给孩子们睡前读书,《圣经》、莎士比亚,在那样一个极其贫穷的时代(二十世纪初)反反复复地给孩子读书,以至于孩子们都能背下来了。
布鲁克林的这棵树还是一个时代,在二十世纪初期美国那样一个物质极其匮乏的时代,人们能够坚强地克服艰难,顽强地生活下去……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受就是这几个关键词:坚强、乐观、拼搏。
我家种葫芦了,是爸爸种下去的,开始还是个葫芦秧,后来长得死快死快的。
都快爬到屋檐了,已经在顶上了,而且还多出了一大截。它只长根茎叶,就是不开花结葫芦,我每天观察葫芦到底有没有开花,有没有长出披着绿衣裳的葫芦来。最可笑的是,我异想天开,联想如果长出了葫芦,会不会时不时蹦出一个葫芦娃来。
扎在土里的根特别牢固,刚出土的茎原来街上买来是非常细的,现在简直就像树枝干那样粗了,也像青菜上的菜跟头,硬硬的。它的藤丝蔓延开来,几乎要和旁边的黄瓜丝交叉在一起了。
过了几天,长出一个个小花蕾来了。到了晚上,爸爸又到阳台去欣赏他那些和孩子一样疼爱的农作物了。"哇噻!"只听爸爸非常惊喜地赞叹道,当时我刚刚上床睡觉,那一声赞叹惊动了我,我还以为出了什么大事了呢!原来是葫芦开花了,而且开出的葫芦花还是白色的哩!爸爸非常激动,我还不相信,傍晚还是花蕾的,怎么一到晚上就开花了?这也太快了吧,简直就是在一瞬间。早晨起来一看,果然开花了,不止是一朵,有三四朵呢,其中有一朵还冒出了葫芦头。
我们连葫芦都种出来了,还有什么能难倒我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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