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大名叫冰箱,小名取博士,还有代号叫KAD63P70TI,因为父母都是博士生导师。我出生后,就被一户人家用钱买走了。来到养父母家,虽然我冷言冷语、冷心冷肺,但养父母一家都喜欢我。1米75的个子,长得魁梧,四四方方,堂堂正正,白净锃亮带有银色的皮肤盈溢出几分俊秀。但我决不是“金镶其表败絮其中”的花花公子。
由于我是用特殊材料制成,所有我的体内分为两半,不过要解开我的外套才能看到。我的左半边是冷冻室,常年处在零下18度,养父母不常来,只是偶尔把一些肉类、鱼类的食物塞给我,长时间不见我,也不会担心吃坏身体。
家里的小妹妹则喜欢把冰棍一类的东西放进我的肚子里。特别是外面高温袭来时,妹妹就会时不时地拉开我的外衣,把头伸进来吸我体内的凉气。虽然我体内很冰,但我内壁不会结霜结冰。我的右半边是冷藏室,养父母喜欢把蔬菜、水果、牛奶等食物塞给我。我身后的门上有四个格子,第一格上有十几个椭圆形的窝,这些窝是用来装鸡蛋的;第二格可以放罐头;第三格可以放调料,第四格可以放茶叶。养父母每天都会光顾这我个区域,一会儿放进,一会儿取出,他们知道在这个区域存放食物时间不能太久,怕我吃坏身子。
不是我吹牛,我的功能和作用目前还没谁能比,因为我是电脑温控冰箱,不信?那我就用事实来说话。有一次,中午时分,家里突然来了客人,因为没上街买菜,把养父急坏了。养母见状,连忙微笑着说:“没关系,冰箱里还有呢。”养母不慌不忙地从我肚子里掏出菜,烧了一锅美味佳肴。我感到很欣慰,在危急关头帮了养父母一个大忙。
还有一次,刚吃完饭,望着桌上没吃完的一盘盘菜,养父又发愁了:“哎,这么多菜,扔了多可惜啊!”养母依然笑咪咪地说:“不用扔掉,你忘了,家里有储藏菜的能手——博士冰箱啊。”养母边说边打开我的肚子,把菜放了进来。我再一次感到欣慰,原来养父母已经离不开自己了。
时间久了,养父母对我像亲生儿子一样疼爱我,还把我当成宝贝,定期给我擦身、洗澡。
我是一朵小菊花,生活在一个精致的花盆里,在绿叶的衬托下,迎着风霜傲然开放。我的祖先一直生活在中国,属多年生草本植物,在我们这个大家族中,姐妹众多,人丁兴旺。我们有丰满硕大的自菊、黄菊,也有酷似悬崖的悬菊??有的白得像雪,有的黄得像金,有的红得似火??真是多姿多彩,洒脱可爱,争芳斗妍,美不胜收。你知道,在所有的花朵中, 我的花瓣数量是最多的一种,除少数几种野菊花以外,多的可达八九十片花瓣,少的也有二三十片;我的每一片花瓣大都是细长狭小的,花瓣末端像一把把小巧玲珑的勺子,一圈圈,一层层细长的花瓣围绕着花蕊,作低头鞠躬状。我们有着极好的观赏价值,也有一定的药用价值。中医学上以黄菊和白菊入药,性微寒,味甘苦,不仅能散风清热(多用黄菊),而且还能平肝明目(多用白菊),主治感冒风热、头痛、目赤等症。每年阳春三月,我从沉睡中慢慢醒来,经过春天雨露的滋润和夏日阳光的沐浴,就会迅速地成长起来。我的主人会给我浇水、施肥、除草、松土、剪枝,甚至捉虫。深秋,天气变凉,我便开始孕苞;进入11月,我就纵情开放,为人类留下一缕缕芳香。
我不仅是一个亭亭玉立的小姑娘,也是一个不畏严寒的勇士。记得陈毅元帅写过一首赞美我的诗:“秋菊能傲霜,风霜重重恶。本性能耐寒,风霜其奈何?”还有许多文人墨客写诗文赞美过我,借我来抒发种种美好的思想感情,其中包括赞美我不屈不挠、追求理想的崇高品质。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对我们的生长规律有新的了解,设法对我们的花期加以控制,使我们能够提前在十月一日国庆节或推迟到春节、元宵等节日期间应时开放,从而让我们为增加节日的气氛做出一份光荣的奉献。
亲爱的朋友们,如果在你家院子里或窗台上放一盆或几盆我的同胞,你将会有一种特别清爽和亮丽的感觉,你也将会更加热爱生命,热爱生活
大家好!我来给大家猜个谜语——两座圆房子,屹立山两边。中间架木桥,看清八方景。你们猜,这是什么?哈哈,恭喜你猜对了!这就是我——眼镜先生。
对于我,人们的态度截然不同:知识渊博的.智者为我感到骄傲;天真稚嫩的孩子视我为“仇敌”;追赶时尚的年轻人把我当作潮流的方向标,年迈的老人夸我是他们晚年生活幸福的保证……但与此同时,我也给人们带来了不少麻烦:吃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时,我的镜片会“水雾朦胧”,模糊一片;跑步时,我会顽皮的从鼻梁上滑落下来,来个“前滚翻”;倘若我一不小心蹦到地上,就会有粉身碎骨的危险……
我有一个好友,它的主人是个顽皮的男孩。由于他戴着眼镜,又属蛇,小朋友们就叫他“眼镜蛇”。“眼镜蛇”不仅从不给她擦洗身子,而且一旦把她摘下来后,随处乱放,折磨得她不是今天这儿疼,就是明天那儿伤的。最后,只半年的时间,她就被送进了垃圾桶。唉,真可怜!当然,我的朋友中也有运气好的。像住在5号楼的他,到了晚上,能舒舒服服地躺在丝绒毯子上睡觉,早上起来,主人还会给她用专用的液体洗脸、擦身……真希望我也能在这样的主人家落户!
现在,我正整装待发,迎接主人的到来。
大家好!想知道俺是谁吗?俺天生一副明星像(俺爹妈说的,不信,你们去问他们)也对,你看,俺一出生,就名列前茅,成了众所周知的"十大害之一"每晚都会被那热情的人类追得我在他们的屋子里转来转去,真是"人怕出名,蚊怕壮"哪!可谁叫我这么有"人缘"呢?噢,对了,本蚊子的芳名叫"桑娜".
我全身上下都是法宝,当然,这只是对于我门蚊子来说.
look!我这透明 、美丽的小翅膀,可别看它外表一副单薄 、软弱的样子,它的功
能可大了,每秒能够振动二百五十到六百次,你们先别惊讶,因为这个数目对于我们来说,就是"小菜一碟",而且,我们这对翅膀振动的频率也不是实数,如果要我们显示真正的本领,那不把我们累得吐血才怪呢!因此,这个数目只在我们随意振动之间.实际数目究竟是多少,我看还是由聪明的你慢慢的掰手指头,慢慢去计算吧!所以呀,这对翅膀就是我们的得意法宝之一,不错吧,我也是这么觉得滴!
我想聪明的你也知道我靠什么来维生的吧,没错,就是那些新鲜的 、可口的-- 血.无论动物血 、人血,还是什么血,我们都照吸不误.因此,我们蚊子家族又"荣获"一个"美称---"吸血鬼".知道我们是用什么来吸你们的血的吗?对了,就是我嘴中那根长长的 、尖尖的 、细细的东西,我不知道它在我们这里称为什么,但我知道它在人类眼里叫什么什么"微行针管"?!不错,形容得还蛮贴切的.
为了避免人类无止休的追捧,我们都是在晚上行动的.你可不要以为我们会有一双又大又圆又亮的眼睛哦,透个秘密给你吧,在黑暗中.我们什么都看不见,对,就是传说中的"睁眼瞎".那么,知道我是怎么知道你在那里,从而吸你的血的吗?我呀,是靠触须和三对角上的传感器,在你呼吸时,我就贴近你的身体飞,嗅到传出的二氧化碳,从而用我的那微行针管"刺破皮肤,直达密密的毛血管网,在我享受血时,我会将唾液注入到你的体内,与血液混合, 唾液有抗凝你那新鲜的 、美味的血的作用,因此血液而流动不息然后我便会疯狂地享用你的血,直到我打起饱嗝,才会离开.其实说起来挺惭愧的,因为我吸完你的血后,你被我叮咬过的地方会产生痒得不得了的肿块,而且,而且我还把各种不知名的细菌留在你的体内,具体是什么细菌,我还得去检查以下身体才知,因为我拜访过许多"名地",有厕所啦,垃圾堆啦,臭水渠啦等等,反正能和我们喜欢的"脏"字拉上半点亲戚关系的,我都基本去过,所以啊我的体内蕴含有白分之一百的细菌,其中可以致命的有白分之九十,仔细想想.我都后怕,真对不起你们哪,你们为我们停工了丰富的血资源,可我们还恩将仇报,但没办法,谁叫我们的命运如此,注定要一吸血维生呢?注定要害人类呢?
怎么样?听了我的自述,是不是对我"佩服"的五体投地了?!过奖了,雕虫小技,不足挂齿也
今早,我饿得实在是受不了了,谁叫我昨晚吃饱了撑着了,跟着一大帮亲戚朋友去跳迪斯科,结果,由于运动消耗过大,到现在,肚子里的食物已经消耗得无影无踪了,我只好冒险出去找目标了.我小心翼翼的向前飞如果哪个人发现我,一巴掌拍过来,我就会一命呜呼了,可也许我是饿得头昏脑涨了,在一个转弯处,我一不小心,撞进了一个迎面骑车的女孩的眼睛里,当我还没反应过来时,可能我弄疼了她的眼睛了,她在使劲地揉眼,我害怕极了,左避右闪的,最后没办法,我只好逢孔便钻,飞进了眼内更深处,于是,我在她的眼里看到了了许多从未见过的东西,有角膜,瞳孔,晶状体等眼内结构,过了很久,那女孩不再揉眼了,于是,我便飞回原来的地方.在那里我看见了许多东西,忽然,她来到一个地方,这个 地方有很多人,高 、矮 、肥 、瘦什么样的人都有。初步估计,这里大概是他的学校.哈哈,这下我可有口福了,我庆幸着,并试图飞出外面世界享受一番,可怎么回事?我怎么也飞不出去,看来,得先等一等看情况了,我继续坐在他的眼睛里,随着她的眼睛转,突然我看见我的老邻居西蒙正停在一个窗缝的角落里。嘿,它掩蔽得真好,我跟它打招呼,可它却毫无察觉,我连续叫了她好几声,它都不理我,为什么?要知道,我们可是一对人人羡慕的好朋友纳!我纳闷了,这时,女孩经过一块玻璃镜,我不经意地向玻璃望去,想看看自己的美资,可哪有我的影子,我怎会不见了,我明明就是趴在他的眼里呀?!!难道我已经化成她眼里的一部分了?怎么会这样,呜呜~~我的遗书还没写还没与父母道别,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完呢!看来我真的是以适应名毁于一时之差呀!
唉,什么世道阿?老天真残忍,每天我都可以有血吸却无能为力,真是怀念过去那种悠闲自在的生活,有血喝的年头呀!!!不过,我还是挺欣慰的,因为我全身上下都是细菌,而
我又残留在他的眼睛里,细菌也在他的眼里安居了。因此我的驾到,污染了眼球内环境,使他的眼睛视力下降了0.3不等。没想到,我死以后还可以害人。
真是不佩服自己都不行了.!!
我叫钢笔,我的身材非常棒。不是橡皮那种矮冬瓜体形,也不像文具盒大哥那样魁梧。我很苗条,还很漂亮、可爱。我的身子上有米奇的图案,它是我的脸,米奇老是笑眯眯的,结果我也整天笑眯眯的。有谁像我这样整天高高兴兴的呢?
我的手不长在肩膀上,而是长在我的帽子——钢笔盖子上。当然,我的手没有人类的灵巧,它就是一个小挂钩,让我可以紧紧抓住小主人。这样,我就不会从小主人身上掉下来了。
我的嘴巴——笔尖,藏在笔帽里,有了笔帽把关,我就不会乱说话了。主人想要说什么,就拔开笔帽,露出我的“嘴”,我就在纸上根据主人的指示“畅所欲言”。
肚子饿了的时候,我不吃肉,不啃汉堡,不喝饮料,只喝墨水。只有我喝得饱饱的,才能为小主人好好工作。人们都说,肚子里有墨水的人学问大,我满肚子墨水,我的学问是不是很大呢?
我是主人的好帮手。每当主人想偷懒时,我热情的笑容就会鼓励他,让他写完作业。主人非常喜欢我,让我在文具袋里住单间,使挤在另一间屋子里的8支铅笔和2块橡皮,对我又羡慕又嫉妒。
这就是我,小主人的好帮手——一支长得很帅的钢笔,大家喜欢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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