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长时间没看世界名著了,最近整理书籍,《傲慢与偏见》扑入我的视野。好久没看这本书了。内容也忘得差不多了。兴趣一来。我马上捧起书津津有味的看起来。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其实这本书,在高 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只是草草的把故事情节看完也就算了。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副”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奥斯丁《傲慢与偏见》的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化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至今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吗?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在傲慢与偏见这部书中,我很喜欢达西先生,他是一个很呆板中有着羞涩,傲慢中有着可爱的人。
然而我想在这部书中我最印象深刻的是伊丽莎白了。
伊丽莎白无疑是幸运的,除了她自身的优秀与自尊,她对爱情与婚姻的态度都决定着她的不凡,她能够坚守自己对爱情的渴望。对于一个女性而言,她拥有着天真率直以及理智自尊自爱,最重要的更是她的傲骨,她拒绝collins,这不仅是一种勇气也是一种对自身优秀的肯定。优秀的女人会被仰慕,被欣赏,有时也会被贬低,就如鲁迅先生捧与挖中说的一样,压下去,捧起来。虽然很多女性都有了觉醒,但依旧是不够的,对于剩女这个身份,很少有女性欣然接受,但正是剩下了,才是优秀中的优秀,毕竟男性不愿娶一个过于优于自己的女性,无论压还是捧,都不愿娶。
伊丽莎白的确是幸运的,如果自身的优异来源她本身,那么他父亲如此的了解她,也赞同她,就的确是一种运气了。我自始至终都认为班纳特先生最喜欢的一定是这个自信可爱聪明的二女儿,他开明,睿智,虽然有时迫于伊丽莎白母亲的施压,但关键时刻,重要之事,他都会做出最正确的判断,伊丽莎白拒绝collins的之后,他说,如果你不嫁给他,你会和***妈绝交。但是,如果你嫁给他,我就会给你绝交。当时真心爱死这个开明的父亲了,可爱,还有点冷幽默。
然而最庆幸的更是mrdarcy的存在,因为自己的优秀是自己决定的,有长者爱护是比较好得到的,然而要找一个欣赏自己,接受自己的伴侣确实一件难事,这让我想到人生下来就是注定孤独的,因为思想注定是孤独的,世界上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人,思想也没有,那么再是知音也不可能完全接纳理解自己。所以能找到一个比较相似(我指的不完全是性格,更多的是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诸如此类的人,也是很不容易的,有的恋人当年爱的死去活来,最后还是一句不合适分手,要融入对方的世界其实很难,尤其是你陌生甚至带有一点排斥的世界。
达西是傲慢的,带有偏见的,伊丽莎白也是如此,正是这样有些相似,再加上价值观也没什么缺陷,于是他们幸福的在一起了,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伊丽莎白都找的到配得上她的人,灰姑娘的外表高贵的心,这些公主有很多剩了下来。
相信自己,永远没有错。不愿委屈,不仅是孤高,更是爱护自己,自尊自爱自立自强不息。
天灰蒙蒙的,又阴又冷。寒冷的北风似乎要把整个人吞没掉。
这是战乱的岁月。暮色笼罩着一个边远僻静的村落石壕村。诗人杜甫从洛阳向华州赶路。这一天,天色已经昏暗,诗人错过了旅店,只好投宿在石壕村。
房东是一对年迈的老人,还有他们的寡媳和尚未断奶的小孙子。他们衣着破旧,面黄肌瘦。
一天的劳累奔波,诗人和衣而卧,很快就进入了梦乡。约莫二更时分,一阵犬吠,村中突然纷乱起来,粗暴的`叫喊声、急促的打门声越来越近了。诗人被惊醒了,借着惨淡的月光向外窥看,原来差吏又来抓壮丁了。房东一家吓得心惊胆战。老翁慌忙披上一件破褂,匆匆爬过屋后的断墙,向村外逃去。老妇人战战兢兢,颤抖着去开门。
砰的一声,门还没有开,就被差吏一脚踹开,只听道差吏粗野地吼道:你家男人呢?你家还要再征派一个男子去当兵。把人交出来!老妇人苦苦哀求道:长官,我家有三个儿子都去戍守邺城了。最近一个儿子写了封信回来说,两个兄弟都战死了。哎,我担心他的幸免也难保全啊!官爷,可怜可怜我这个老婆子吧屋里实在没有人了!
哇孩子的啼哭声突然响起来了。
你还说没人!这孩子哪儿来的!他的父母呢?你敢欺骗官府!差吏吆喝着,挥动皮鞭往里闯。
老妇人眼看哀求无用,哽咽着说:我的媳妇刚失去了丈夫,带着还在吃奶的孩子艰难度日,连一件穿得出去的衣服也没有了。孤儿寡母,可怎么过啊?你们实在要人,就把我这个老婆子拉去顶差吧,我随你们去,也许还来得及赶到军队烧早饭。
差吏们骂骂咧咧地把老妇人带出了院子。在惨淡的月光下,老妇人回头望望自己破旧的茅屋,掩面而去。孩子的啼哭声一阵阵传来,令人肝肠寸断。
夜深了,窗外万籁俱寂,说话的声音没有了,似乎听到有人低声在哭,这哭声在旷野上飘荡。
诗人一夜无眠,他的耳边仿佛仍然回响着老妇人凄惨的哭诉声。天蒙蒙亮,诗人收拾好衣服和悄然回家的老翁告别。面对这令人心碎的现实,诗人还能用什么样的话语安慰这痛苦万分的老人呢,只能长叹一声,放了几两碎银在老人的身边,然后,他的身影慢慢消失在萧索的村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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