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每个法学院学生在刚刚踏入这座大门、对“法律”这个字眼如饥似渴的时候,你的书单上都会出现“《西窗法雨》(刘星”的身影。就算你当初在浩如拾贝的书籍沙滩上,遗漏了这颗珍珠——像我一样——也不怕,它随时准备好,润物细无声。
不要小看这短小精湛的十六开本,当真浓缩的都是精华。里面正文部分收录了73篇连载于《南方周末》专栏的短文,短文把每个英美法判例作为一个小故事娓娓道来,结合中国的世情民风,引出人们对法理的思考,将西方的法律文化洒进每个中国读者的心中。这本书最早出版于1998年,在当年国民的法律意识尚且朦胧的时代,当真是一场甘霖。
篇篇讲法,却远胜那些厚重的只能放在图书馆架子上的法学典籍。像一位师长,更像一位游历归来的老友,拉着你的手,在三杯两盏淡酒间,讲述一个个取意盎然的故事,正是“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
开题第一篇从苏格拉底之死讲起,我想,这也是作者从西方法律文明的开端时期讲起的一种隐喻,也是作者在敬告读者,想要了解法律了,首先,你要敬畏法律。漫谈开来,从戏剧《安提戈涅》中法律与宗教的关系到1801年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中违宪审查权的确立,从对法官的作用的思考到辛普森案中刑事审判与民事审判的结果迥异的考量,每一个小故事都像星星点点的火种,点燃人们对法理、对中国社会的法律现状的无尽思考。
比如,我在《官司的成本计算》这篇,获得的启发很大。“法治”的精义到底是什么?这在当前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更值得我们好好思考一下。我们过去提倡法治,要依法治国,增强公民的法治理念,最好事事都翻开法条,找一找“该怎么办”?怎么维护我们那点权利。我想,这种提倡是在过去改革开放不久人们法治意识尚很淡薄的时期谈的,经历了十余载的发展,在法治初有成效的今天,我们应该反思,“凡是必讼”真的是好事吗?“法治”是社会治理的一种手段,并且在各种治理手段中,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因此,法律的使用必须追究社会治理的效益,而非本末倒置,为了“法治”而“法治”,最后导致刻板地追求“事事必讼”。相反,我们应当强调的是,在承认法律在各种社会治理手段中的最高地位的同时,不可否认甚至应大力提倡多管齐下,积极运用其他社会成本较小的手段。这让我们想到中国传统的“和为贵”思想,简直是一种零成本的“低碳、环保”的社会治理方式。在社会效益这一目标的指引下,为了使社会收入大于等于社会支出,我们就会自然而然地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如果一个人为了一根头发起诉,那么这场官司的时间、人力、财力、物力成本综合起来的消耗、付出,将远远大于一根头发的价值,那么这场官司的价值是零,甚至负。结论就是完全不应启动这场官司。因此,书中告诉我们,有许多西方人认为,“法律解决纠纷的功能最好不要无限膨胀,否则官司越多,不仅个人的收入少于支出,而且社会的收入也会少于支出”,越来越穷,显然违背了“法治”的初衷。这时,就该及时运用到道德、习惯等调节杠杆,“凡事必讼”既伤和气又浪费资源。
《西窗法雨》就是这样带给我们更广阔的视野,引领我们进行更深度的思考,把高高在上的法律揉进家长里短,将僵硬的法律技术打碎,交由我们细细品味,化百炼钢为绕指柔。
西窗法雨真的是一本很不错的书,难得的一本让人不会觉得枯燥,有兴趣读下去的法律书籍。它以精彩的案例为载体,巧妙地将枯燥的法律与文学融为一体。刘星老师更是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使文章变得更加通俗易懂。虽然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但是它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引领读者一步一步地走进法律世界,领略“法”的奥秘。
对于《西窗法雨》,黄树森先生评价道:“我愿将全书归纳为:一袭纵横捭阖下的法趣谈,一阖学养驳杂下的法议论,一掬情感积淀下的法情结。灵动,缜密,成熟,读之,感到一种法理精神的欢愉洗礼,一种法理智慧的痛快淋裕”。不得不说这实在是贴切,我相信读过《西窗法雨》的人都不会否认,读《西窗法雨》让人有一种如沐春风,很舒适的感觉。
书中引用了许多精彩的案例和故事,其中有几则让我影响深刻。苏格拉底誓死不越狱就是其中的一个。苏格拉底是个著名的哲学家。此人述而不作,性格倔强,尤其喜好运用“辩证法”将那些自以为学富五车的人驳得哑口无言,(最终)得罪了一些自以为是的“智者”。于是,这些“智者”便利用雅典荒诞不经的法律,控告苏格拉底传授对诸神不敬的学问(言论?),腐化及误导青年,并且还真的把他送进了监狱。在狱中,他被判饮毒而死。临行前,苏格拉底的学生克力同来看他,告诉他朋友们决定帮助他越狱,而且一切已安排妥当。可是苏格拉底却坦然自若,表示不越狱。克力同提出各种理由来说服他,告诉他雅典的法律不公正,遵守这样的法律简直是迂腐,但仍然无效。苏格拉底还反问:越狱就正当吗?对一个被判有罪的人来说,即使他确信对他的指控是不公正的,逃避法律的制裁难道就正当吗?有没有一种服从任何法律的义务?经过与克力同的一番“探讨”,苏格拉底最后选择了饮毒。
它揭示了西方法律文化的一方面:对待自己认为不公平的法律,态度要慎重,理由是,人们要法律,就是想要社会有个方圆,有个秩序。因此,即使是恶法,苏格拉底依然选择了遵守。
赖特的英国前特工的故事讲的是一种“全法治”的精神,在法院眼中,法律在政府之上,而且政府和其他人一样并不与法律有亲近的关系。法律至上就是全法治,而王权或者政府凌驾在法律之上就是半法治,在中国,政府远比人民和法律更亲密。人们常说,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法治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说法一半对,一半不对。中国历史上都有法律,统治者都用过法律来约束被统治者,但统治者自己却不在法律的约束之中,这是中国古代“法家”所说的那一类法治。在西方,从古至今也有法律,在近代之前,法律与统治者的关系也和中国差不多,可到了近代以后,统治者也得接受法律的约束,这便是现代意义上的西方法治。所以应该说历史上的中国是个半法治。我们不必因为中国历史上没有一种“全法治”而感到自卑,更不必因为有一种“半法治”而感到自豪,但是真要好好想一想哪种更好。
除此之外,《西窗法雨》还有很多鞭辟入里的见解,很容易就能引起我们法律初学者对法律的深层思考,也极具启发性。很适合我们阅读学习。
刘星的《西窗法雨》一书,由一篇篇简短的小文章构成,多数以一个事例讲述一个个与法律有关的观点。全书都在表达着西方人眼中的与法律这一主题有关的不同的观点,这不难从书名开的是西窗,下的是法雨中看出。
书中观点很多,其中的“‘上下关系’还是‘契约关系’”一节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这一节开篇即“颠覆”了我对契约的认知。最初接触契约一词,是在高中历史书上中卢梭的一个观点中,那时老师为了方便我们理解,简单的告诉我可以认为就是签订了合同。而在我看来合同就只是两家公司为达成合作而签订的文件,并无它意。事实却不然,在西方人的观点中,契约不仅存在于私领域,也存在于公领域。因此,在他们看来政府在管理国家的时候,是与民众有一个“社会契约”的关系的。为了证实这一点,他们甚至编织了一个古代故事:认为远古时期人们处在自然状态中,后来大家为了共同生存便签订契约组成社会,再后来又与政府签订契约授予政府权力。也正因为这一层原因,政府在行事时必须按照与民众订立的契约行事,维护民众利益。而一旦政府所做之事违背契约时,民众也有权推翻这一政府,与新的能够维护其自身利益的组织重新订立契约。从这一点出发,西方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关系,更多体现的是契约关系。
但在我国,政府与民众的关系更多给人的感觉是一种不平等的上下级之间的关系。这不难从最近的热点事件中一探究竟。还记得上个月的一篇“小伙为办护照返乡六次多跑3000公里”的报导。相信这也是很多民众经历过的,排了长长的一条办证队伍,到自己办证时工作人员一句材料不齐,然后让你备齐材料再来,一番折腾后你又得排长长的队伍去办证。这不免让人觉得办证的政府工作人员没有维护我们的利益,浪费了我们的时间精力,更有甚者会认为其有凭一己权力玩弄民众之嫌。
我们不可否认,西方的法治发展起步比我们早,发展水平比我们高,许多制度比我们完善,许多研究比我们透彻。我们需要学习的不仅仅是前文中的这一观念,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国法治发展进程,深化依法治国,在立足本国国情的前提下,我们需要向西方学习的还有很多。相信这也是作者刘星写作此书的一个原因。
短短的初中三年的时光已如风般悄然逝去,而那些青春的回忆,却永远留在了我的心底。每当独自一人时,眼前总会像放电影一样,闪现出曾经的一幕幕,或是某一次运动会,或是一次小小的争吵,或是一次和老师的短短谈话,亦或只是一次的简简单单的几句调侃...
在初中,我们的班几乎被公认为是全年级最乱的`一个班,因为我们班经常出现打架事件,或有些坏事总能牵扯到我们班,而我们的平均成绩也总是倒数(即使班里有几个顶梁的精英。除此之外,我们班的风气似乎是最不好的,在初一时曾几次众人抵制班主任,黑板上写满了尖锐的字眼;在一次两个班之间的拔河比赛中,我们故意输给别人好让班主任难堪...
但有时我们班同学的行动也是别的班所想不到的。
在初二时,我们换了个班主任,也是教英语的,她是个很要强的老师。但有一次,她竟被我们气哭了。我记得很清楚,他的眼睛通红,但却有强忍着不让眼泪掉下来,说了几句话,然后就跑出了教室。与平常不同,教室里静得出奇,几乎听得见自己的心跳声。接着,两个班长互相低声说了点儿什么,然后也慢慢走出了教室...
后来的几节英语课,老师仍每节课都准时出现,只是不像从前那么有激情了...
几天后,正巧是圣诞节。不知是谁发起的,买了棵圣诞树,装饰得挺漂亮,上面还挂了一个圣诞果,班里所有的人都在上面签了字,还附了一封信,由两个班长送到班主任办公室...
美好的初中生活,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他们将被我藏在心底,直到...永远...
决定让我先学会最简单的家务------洗碗。我听了之后把胸脯拍得“咚咚”响,以我最响亮的声音回答:“没问题,包在我身上,你们就等着用干干净净的碗吃饭吧”。
说干就干,我端了一大叠没洗过的碗放进水池里。我学着妈妈的样子,打开水龙头,放进洗洁精用水慢慢地冲出泡泡来,我用手擦掉碗上的.饭粒、菜渣,一开始进展得很顺利,碗上的许多杂物已经清理掉了。我关上水龙头。得意洋洋地想:“没什么难度。以前老听爸爸、妈妈说洗碗很难,没想到也不过如此嘛”。我正想拿洗洁精,忽然我手一滑,碗就在地上炸开了花,我急忙把碗捡起来,心想:“纯属意外,这碗真可怜,第一个成了牺牲品,不过这也不能怪我,失败是成功之母嘛”。接着我拿起另一个碗洗起来。这个碗好象在和我做对,一个劲地往下滑,我洗了半天,也没有洗干净。我一急,手一松,只听“咚”地一声响,结果可想而知。我这才如梦初醒,捡起地上的碗,可惜已经迟了,这个碗摔了个“半身残疾”。我心里打起了退堂鼓,心想:“再这样下去,一池的碗都会被我摔完的”。这时,妈妈走了进来,笑眯眯地问我:“碗洗好了吗?我和你爸爸都等着用你洗的碗吃饭呢!”。我羞愧极了,低着头回答说:“还没有,我老是洗不干净碗”。妈妈见了说:“不要心急,我来给你做示范”。
说完,妈妈拿起碗,熟练地用水冲洗着,然后抹上洗洁精,用手细心地把杂物清理掉,最后用水把洗洁精冲干净。我仔细地观察着妈妈的动作,只见妈妈把碗底抹干净,之后一圈一圈地往上擦。妈妈边擦边和我说:“有油的碗不太好洗”,我听了恍然大悟,心想:“怪不得第一个碗好洗,而第二个碗不好洗”,之后我学着妈妈的样子,笨拙地冲洗着,虽然我洗的盘子没有妈妈洗得那么好,但是我还是很高兴。接着我又照着前次的方法把碗全部洗完了。
看着一叠干净、舒适的碗,我心里美滋滋的。从这次洗碗中,我不仅懂得该怎样洗碗,还懂得了:实践出才干!
现在,已经是2015年的12月份了。屈指一算,来到初中已经有三个月了,离别小学已有半年了。今天,我忍不住翻出“珍藏屋”里的小学毕业纪念册和同学录,看了看,眼泪直在眼睛里打转……
翻开纪念册第一页,我看到了小学的老师,他们微笑着,我便觉得他们那么美,那没帅!随后,翻开了我们班的那一页。我们班57名同学都微笑着,但他们心里,可能谁也不想和三年的同学、朋友分别吧!这是,我看到了我的好朋友,也是我的好姐妹,我们三站在一起,笑着,表面很轻松,心里谁又不好受。不知怎么,我想起了放假那天,也就是我们离别的日子,那天早上考完试,我的一个好姐妹送了我一张卡纸,上面写着:“我的好朋友,今天我们即将离别,请不要难过,今天的离别是为了以后的相聚!我相信,等到了中学,我们依然会见面,我们依然做最好的姐妹。如果幸运,我们还能做三年的同学。我希望你好好学习,不辜负大家对你的期望。在我心里,你永远是我的好妹妹!你要永远记住我。你的同学及朋友:×××。”那时我在睡午觉时看,看了以后,我的泪水快把枕头给浸湿了,我当时特别感动,我感觉我交对朋友了!之后,我也写了一张卡给她:“我的好姐姐,谢谢你在这三年里对我的照顾,虽说是在学校,但只要我有困难,你总是第一个伸出援助的手,把我从深渊解救出来。我也相信,我两还会再见面,还做姐妹!”就这样,我们不情愿的分别了。放假第二天,我们同学组织同学聚会,但我却没看到好朋友的身影,我很失落,但我那天很开心,因为那天我得到了很多惊喜!
看完纪念册,我翻开了记录着同学们爱好等等很多东西。我特别注意的是同学们对我的看法和留言,看了以后,我依然是满满的感动,有的同学说,你很萌;有的同学说,你很可爱;还有的同学说,你是一个学习不一般的女子……同学们给我的留言也很多,希望你好好学习;以后我们我依然做姐妹;我不能忘记你,你也不能忘记我哟……我也非常感动!
记得在我生日那天,我收到了很多来自朋友,同学的问候,一句句“生日快乐”又让我眼泪哗哗直流,都过去那么久了,同学们依然记得我的生日,给我送上祝福。这件事我一定牢牢记在心上!
虽然现在我已经是个初中生了,已经离别小学了,但我依然是小学时那个活泼的我。小学六年,深深记忆在我脑海里,永远也无法抹去,就让这六年的时光,成为我的美好的回忆吧!
在我们心中,法学从来就是厚重的,法学著作似乎也常以一贯的严谨示人,以至于我们不得不正襟危坐地捧读,所以,在一次很偶然的机会读到这本《西窗法雨》时,才会让人心里一动:原来,我们的法律也可以如此生动。
作者用一种亲切家常的语气,以平和幽默的手法将西方的法律文化娓娓道来,似乎不沾半点烟尘,平淡的就像是在向我们讲述邻家趣事。在小幽默之中溶进了大智慧,在小事情之中融入了大法理。当我们的眼睛扫过那薄薄的书册,思绪也随着作者的指引飘忽起来,似羚羊挂角,了无痕迹,但是,合上书本,却有一种淡淡的感悟在心头,虽然只是蜻蜓点水的一点,却让我们在不知不觉中领略到了作者颇为尖端、颇为前沿的研究心得。
第一次,我们如此真切地感受到了,法律不仅仅是一种冰冷的规范,不仅仅是一条条死板的条文,法律是我们身边一个个鲜活的面孔,是这些鲜活的面孔构成的社会生活,是这些社会生活中体现出来的人类的高超智慧。作者给我们讲"政府旁边的法院"、讲"政府的承诺"、讲"道德的法律强制"、讲"隐含的法律规则"、讲"正义的自然性质"等这一切,只是为了和读者一起培养"反省的能力",引导我们形成对法律与道德的最深层次思考,"既然我们喜欢上了法治,假设一下人性的不完善或许就是必要的",让我们能对法律的作用有一个起码的认识,"人们要法律,就是想要社会有个方圆,有个秩序"。
以史为鉴,可知兴亡。旁征博引的目的显然不是为了嬉笑怒骂,而是为了古为今用;妙笔生花的初衷也不是为了卖弄文采,而是为了西为中用。虽然作者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却时时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中国的问题。在作者刻意为我们营造的轻松氛围里,我们随着他的笔尖的指引在法律的智慧天地里畅游了一圈,享受了智慧的乐趣,感受了法律的魅力,最终,却依然是要回到我们的现实。那轻松潇洒的字里行间,唤醒了我们强烈的责任感。我们应当做的,就是从这轻松的随笔中读出厚重的法律,读出共和国当代法官的使命!
曾经,先贤们把一条条枯燥的法律条文书写成一个个鲜活的案例,用以给我们解释什么是公平、什么是正义、什么是公正、什么是权利。今天,我们依然在重复着他们曾经的努力,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播撒在古老的神州大地上,在田间地头的奔走中、在乡村社区的普法里,展示共和国法官对人民司法的虔诚、对"三个至上"的坚守,把一次次微弱的努力化成法律的春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捍卫一个法律人必须捍卫的普世价值!的确,时代在变化,法律在发展,但是,那些永恒的价值追求却依然是法官心中最柔软的存在,就像高高矗立的灯塔一样,指引着一代代人民法官前行的方向。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当古老的中国突然迸发出前所未有的激情,以日新月异的速度展示中华民族的潜力的时候,当我们的民众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毫不掩饰地展现自己对法律的渴望、对公正的渴求的时候,作为法官,我们不仅要能反观中国法治的过去、审视中国法治的今天,更应该去思考中国社会的规矩与方圆;我们不仅是要看前方的风景,更应该修缮甚至规划前方的风景,让它更加符合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在《西窗法雨》的潇潇声中获得一份灵感,在乡土中国的大画卷上描绘出法治中国的水墨画,这是时代赋予人民法官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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