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人很多,但我却有一个同学给我的印象很深刻,那就是在我以前学校那里读书的时候。她很聪明,下面就让我来说说吧。
她的名字叫王聪蕾。她有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头乌黑的头发,挺挺的鼻子,还有着一张会说话的嘴巴。她的个性很好,她还有一双灵活的.手,而且脑筋很聪明。
她很喜欢看书。每次时她都能拿到很好的成绩,聪明极了。我和她是最好的朋友,从一年级想相处到三年级,我们都非常的友好。她做什么事情都做的很好,我感到她是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同学了。我们每天都互相帮助对方,都非常的开心。
记得有一次,我有几道数学题不会做,她就用心的教我这几道数学题怎么做,直到我明白为止。她是多么的好,多么的乐于助人,让我觉得她是多么的喜欢帮助别人。我能和她交朋友真好,让我觉得开心,她是我第一次遇见最好的朋友。
还有一次,我不小心摔了一跤,她马上跟老师说,然后陪我去校医。那时,我很感谢她,谢谢她陪我去校医。虽然这只是一件小事,却给了我很大的印象,让我不能忘记。她给了我的印好象很多,我都没有忘记,因为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啊!她是我印象最深刻的人,我和她都是最好的朋友。
《申辩篇》读书札记终于做完了,这算是我做的第一篇真正的读书札记。以前我曾经做过一篇类似读书札记的东西,那就是我那篇《借鉴名人,促进英语学习》的博文。那篇文章是我读了几本书后,结合自己的实际经验和,对书中英语名人经验的分类总结。但那篇文章后我隔了近半年才算真正做读书札记。
我在读书著名学者论读书治学经验的时候就已经知道要做读书札记或者读书笔记或读书报告什么的,也在网上下了很多关于如何做这些东西的方法之类的材料,我是知道其重要性的,也知道怎样做,但我却迟迟没有做。我觉得很浪费时间,另一方面也有点眼高手低。我犯了混淆知识和技能之错误,犯了唯方法论之错。对于方法论之类的东西,知道关于方法的知识并不意味着掌握了方法,就像背熟了游泳手册并不意味着就会游泳。知道了关于某方法的知识还要实践才能真正掌握该方法。而我在做读书札记和其他科研方法方面正是犯了这种唯方法论的错误。一味地追求方法,知道了很多关于方法的知识,但若没有去实践,则一个方法也学不会。我们的教育也有这种倾向,使我们的学生混淆知识与技能,眼高手低。
《申辩篇》读书札记做完后觉得自己才算是掌握了做读书札记的方法,才算在有了该方面第一次真正的实践。很多事情想起来简单,说起来也简单,做起来是很难的。以前只是知道多读书札记的重要性和如何做读书札记的知识,只有真正做了才真正知道其重要性。以前书读后觉得自己已经掌握了书的内容,实际上只是一种错觉。书读后只有能用自己的话把其内容复述出来,只有把自己的所思加进去,并且诉诸文字才能真正掌握,而读书札记正是其这方面的作用。《申辩篇》读了两遍后觉得已经掌握了其内容,可写的时候才发觉并非如此。等写的时候,要组织思想,才发现大脑中还是空白,还要继续翻书,而且没有把握住重点,只有真正写了才觉得算是把握了文章内容。读的时候,由于养成了速读的习惯,因而没有思考,但在写的时候问题也就出现了,思考也就有了。就是用自己的话复述文章内容也是一种思考,要用自己的话重新表达出来,并要把握要点,并按照自己行文的思路来组织,没有思考是不行的。而写的时候出现的问题,自己的感悟,更是需要思考的。这样还锻炼了自己的总结概括能力。柏拉图的着作是做读书札记的好资料,要把对话体做成读书札记,需要把握要点,重新组织思路,对思维总结能力是很好的锻炼。
Aimee说过要抱着做读书札记的心来读书才能真正思考,才能真正读懂,是非常有意义的。由此可见古人所说“读书须过笔”,古人所用的抄读法,是非常有道理的。自己以前太浮躁,不肯动笔,尽管读了很多书,但都如过眼烟云,如水过地皮湿,没有留下多少印象,徒读许多书,而没有思想。以前觉得在当今知识爆炸的时代,新书层出不穷,读还读不完,根本没有时间写,实际上很多书是没有多少价值的,不值得一读,值得读的不多,值得读的书如果不做做札记,就不会真正掌握,读了相当于没有读。做读书笔记看似笨而低效,但可以读一本算一本,而且锻炼了思维能力,长期坚持看似低效实则高效。以前读书只中速度和数量,很多书读了相当于没有读,还得重读,看似快,实际上欲速则不达,从长远看反而是低效的。
《申辩篇》读完后,做读书札记期间,就很多问题和Aimee进行了探讨,加深了印象,而发现很多自己一人读书时没有发现的问题。所谓真理愈辩愈明,“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读书要别人讨论可以促进自己的理解。现在我们的教育只有教师单向的灌输,师生之间没有交流,学生之间没有辩论,限制了学生的思考。一人闭门造车,不与别人交流,只会导致狂妄自大,自以为是,不会真正的进步。
我们得感谢我们的时代,有了电脑这样高效的工具。实际上我做读书札记,是打字,而不是写。尽管打字效果没有写效果很好印象深,但速度快。尽管最后打札记是打出来的,但在读书时在树上了也写了不少东西,划了不少东西,也算过笔了。我写的所谓读书札记还很幼稚,难免贻笑大方,但毕竟是一个良好的开始,尝到了其甜头。任重道远,还须努力!
暑假里我看了《小王子》这本书感触很深。
《小王子》是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里写的。当我读到这本书前言的时候上面写着这是“为大人们写的童话故事书。”我百思不得其解,这本童话书讲述了一位小王子他住在一个只比自己大一点的星球上,他只要挪几步凳子就能看到夕阳。上面有猴面包树小王子必须及时消灭它们因为猴面包树长得很快会四处蔓延,会占满整个星球把星球撑破。上面还有一朵漂亮的属于他的玫瑰。但小王子渴望去外面的世界,所以他乘着鸟儿迁徙去了六个星球历险,最后抵达地球。小王子就在撒哈拉沙漠遇见了因飞机故障而降落的飞行员。于是小王子要飞行员给他画了只满意的小羊,他给飞行员讲了他的玫瑰,他的星球……但是小王子不幸被沙漠中的毒蛇咬死了,但他的心回到了他的星球,回到了他深爱的玫瑰身边。飞行员为了纪念这份珍贵的友谊,所以写下了这本书《小王子》
书中有这样一句话“要用心去看这个世界,有时眼睛是看不见事物的实质的。"
看到这一句话我陷入了沉思,是呀我们要用纯洁的心灵去看这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如果你想要分辨人的善恶,物的好坏,事的对错那都要用心去看,去感受,去权衡才能看得清楚,看得真切,因为只有用心才能体会到最真挚的情感。而有时我们用肉眼只能看见事物的表面却看不清事物内在的性质。
读完以后我明白了为什么是为大人们写的童话故事了。因为他(她们被生活压迫,被困在生活的牢笼里,只是上班,上班,每天想着努力工作……却已忘记了自己,让他们变得实际,不敢幻想。
圣·埃克苏佩里他用如同诗歌一样优美的文字写出了这个令人意味深长,回味悠长的童话故事书。
小王子这本书呢,是我过生日时,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所以我也是很珍惜这本书的。
这本书讲了一位名叫小王子的仙童,居住在一个遥远的星球上,那个星球很小,只比他略大一点罢了。在这个星球上,还有一朵玫瑰花陪伴着小王子,但是,因为玫瑰花的虚荣心,伤害了小王子对它的感情,于是小王子告别了小行星和玫瑰花,开始了遨游太空的旅行,在这一路上他遇到了许多各色各样的人,有热衷于权力的国王、爱慕虚荣的人、追悔过去的酒鬼、专心数星星的商人、埋头于书本的地理学家等等,他们的行为让小王子感到不解,感觉大人的世界是多么的荒唐可笑,于是他在地理学家的引导下,来到了地球,到了地球小王子发现人类缺乏想象力,只知像鹦鹉那样重复别人讲过的话。小王子这时越来越思念自己星球上的那枝小玫瑰。后来,小王子遇到一只小狐狸,小王子用耐心征服了小狐狸,与它结成了亲密的朋友。小狐狸把自己心中的秘密——肉眼看不见事务的本质,只有用心灵才能洞察一切——作为礼物,送给小王子。用这个秘密,小王子在撒哈拉大沙漠与遇险的飞行员一起找到了生命的泉水。最后,小王子在蛇的帮助下离开地球,重新回到他的B612号小行星上。
这本书向我们讲述着一个个有趣的故事,却在那么的不经意间告诉了我们人生的真谛,有些时候,我们那儿时那纯真的梦想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怎样在社会上生存,怎样去获取我们梦想得到的东西,但是我想说,其实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住着一个小王子,每个人都有着那份独属于自己的梦想,虽然这本书有些伤感,但是当你在夜晚时抬起头,看着那天上无数的小星星,是不是也很幸福呢!
鲁迅对于我来说,一直是一个很熟悉的作家。可是,忽然发现,我只不过是对这个名字熟悉而已,并没有读过鲁迅的作品。所以,今天,我把《朝花夕拾》看完了。
作品是一本内容非常丰富的散文集,作者通过一种回忆的形式来反映自己的心路历程,也通过一些侧面的事情来描绘清末到辛亥革命时期的社会现实—————从农村到城镇,从故乡到他方,从祖国到异国。作者用自己真实的生活经历赞美了劳动人民的淳朴、善良和对自由生活的向往,对封建社会的那些不好的事情进行了很真实的.讽刺,对爱国知识分子受到不公待遇表示了深刻的同情,对胸怀博大的异国老师充满的敬意之情
作品中我最喜欢“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百草园和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童年生活中最重要的一个地方,这段回忆如一串五彩的项链,作者通过了一些很好的描写、与真实的回忆使这串五彩项链散发着迷人的光彩。在百草园里拔植物、听一些神话故事、拍雪人、捕鸟各种各样有趣的游戏令我向往,在书屋中看先生入神的读书,在书屋后的园子里玩耍,都令人羡慕。通过看了这本书,我已知道了鲁迅儿时的快乐他对自由生活的向往以及他不希望被封建制度所束缚的性格。作品完完整整的展现了鲁迅多姿多彩的童年生活。
还记得那位黑瘦的、八字须、戴着眼镜的藤野先生吗?他的那种严谨的教学态度、忘乎国界的高贵品质,令我钦佩!
长妈妈,一个睡觉是喜欢伸开两脚两手,呈“大”字形状的农村妇女,是作者幼时的保姆。从作者真实的描写的描写中,我知道她是一个没有文化的,很粗俗的农村妇女,但是她很热心而且还很乐意帮助人,不知怎么,我很喜欢这个劳动妇女。
通过这本书,我终于知道鲁迅先生弃医从文的原因了,因为唤醒中国人灵魂和救治中国人肉体相比下来,还是唤醒国人的思想重要!所以,希望大家都能好好读一下这一本好书!
耸立云霄 云雾缠绕 奇峰耸立 巍然屹立 山势雄伟 群山簇立
装模装样 若无其事 舞刀弄棍 瓮中捉鳖 胸有成竹 逃之夭夭
穷追猛打 乱作一团 鸡飞狗跳 鸡犬不宁 天真烂漫 无忧无虑
自由自在 幼稚可笑 挺胸碘肚 牙牙学语 嘻嘻哈哈 你追我赶
抱头鼠窜 逃之夭夭 穷追猛打 乱作一团 鸡飞狗跳 鸡犬不宁
自以为是 屏声息气 尖声尖气 指手画脚 油腔滑调 撒娇卖乖
东跑西颠 爱不释手 忍俊不禁 呆头呆脑 愣头愣脑 玩耍嬉戏
装聋作哑 装腔作势 装模装样 若无其事 调皮捣蛋 满身泥浆
追来逐去 大发脾气 吵闹不休 舞刀弄棍 瓮中捉鳖 胸有成竹
得心应手 随心所欲 左右逢源 欢呼雀跃 嬉水
每当我看见那双漂亮的鞋子,眼前就立刻浮现出这样的情景:寒风中,一个老人在角落里为人补鞋,他就是一位令人可尊可敬的补鞋匠。
记得去年的一天,哥哥姐姐们和我一起到外面去玩。不一会儿,天色逐渐渐暗了下来,回家的路上,我不小心滑倒了,我的鞋划了一道口子,我急忙来到鞋匠补鞋的地方。只见补鞋老人正提着箱子要回家。我迫不及待地迎上去说:“老爷爷您能帮我补鞋吗?”老人毫不犹豫地说:“好吧!我帮你补,请稍等一会儿。”我看见旁边有一把椅子,我就随意坐了下来。老人又熟悉地打开了补鞋箱,拿起鞋开始补。我仔细端详着老人,他头戴草帽,黧黑的两颊深陷进去,满脸深深的皱纹和衣服皱褶连成一片。那是一件洗得发白的旧上衣,并且纽扣没有一个是相同的,鼻梁上架着一副老花镜。右手拿着针用力穿过鞋,左手把线拉扯过来。他把裂缝缝了一遍,直到缝得很结实。鞋补好了,我问他:“爷爷多少钱?”老爷爷伸出了五个手指头。“五元!”我吃惊地说。“不,是五角钱!”老爷爷笑着回应我。““老爷爷你这么大年纪了,怎么不在享清福?而在这补鞋。”我只不过在家闲着,没事做,出来补补鞋还可以给人带来方便。”我被老人的话深深地感动了,掏出身上所有的钱给老人,穿起鞋子直奔回家。
我穿着补好的鞋往回家的方向走去,还不时回头望了望,只见和蔼可亲的补鞋老人正在寒风中收拾箱子。老人在寒风中补鞋的样子至今令我难以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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