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一个少年,手拿一个塑料瓶,盖儿上插着一个大头针,脸紧绷着,眉头紧锁,那严肃认真的劲怎么看都是在做一项伟大的科学试验。“耶”我成功了!他一蹦三尺高,难道是他创造了奇迹,刷新了历史。成为了牛顿二代?“哼哼,小样,你以为你是谁呀!看我不用我的超级无敌大喷泉射你个落花流水,看你再敢欺负我不!”他满脸兴奋的自言自语。我一脸茫然地问:“你在干吗?”他却娘娘腔地回应我:“我不告你!”我气得挥手打去,他见势不妙,忙歪着笑嘴神秘的告诉我:“我要去攻打某某女生了,你瞧好吧!”说完便一跃而去。一分钟后,一个“落汤鸡”拖着“受”伤的身体回到座位,后果就不用我说了吧!
“罗嗦”一词好象是为他量身定做的。人家都说“事不过三”,可他什么事就是要验证三遍才可靠。今天上政治课时,他的同步写到十一页,在老师检查时,他几乎用同样的话一本正经的重复了三遍:“老师我写到十一页了!”“老师你看你看,我真写到十一页了!”“老师,你看看嘛!我就是写到十一页了!”全班同学爆笑,我更是笑的得找不着东西南北了。究其原因,他并非在起哄,而是怕老师导致的。平日里,他无论写得多好背得多熟的东西,只要老师一让他写和背,他的大脑就象是使用了记忆清除器,不知从何写起,从何说起。于是乎一些不着边际的话就出来了,搞得教室气氛再次活跃。
他呢,外表真是十分“出众”,头发直竖直竖的,像鲁迅先生的头发。戴着一副眼镜,面容十分清秀。两个眼睛躲在里面,似乎很害怕外面的世界,像两个大窟隆。上面的介绍可能没让你觉得“出众”。别急,接着往下看。
每当他站起来时,身体都会蜷缩起来,让我不禁想起“软体动物”甚至比“软体动物”还要软体。他的字真是“乱石铺街”。于是老师经常和他去“品鉴”一番。而我们也为他高超的书法艺术而叹服。他的言语不是很多,离他远些的同学往往只听到几只聒噪的苍蝇的嗡嗡声。但他的搞笑最突出的便是他的表情了。有时装作一个老太婆作年迈之状;有时作一个苍苍的老者沉目思考状;有时变成了猪八戒。真是十分有趣。
但如果你认为他全向身上下都是搞笑,那你可是错了。他也很勇敢,据说他曾经不小心掉进河里,他自己描述的十分夸张,说:“我当时掉在河里,心惊肉跳的,但正好水特别深,我没办法,就拼命地往岸上游。突然扑哧的一声……”大家一看他不计,十分焦急,但他却再也不开口了,大概是卖卖关子吧。
他平时言语不多,但却像一些女生一样很细腻。他家养了一条狗,叫“钢蛋”。也不知他是哪儿来的灵感,但他说是看他妈打麻将起了这个名字。他经常给他狗刷毛、喂食、星期天带狗出去玩啊,这我可是亲眼看见的:他家的车正好遇到了我家的车,透过窗户,我正看着他抱着小狗呢!不过由于他比较内向,所以班上知道的人不多。连我也是因为这件事,也才略晓一二。
有些人外表鲜明,与常人不同。所以他们的内心往往就这样被忽略了。而我同桌,就是这样的人。
他,非常爱开玩笑,非常幽默,非常爱学习,同时也很爱干净。
他的课桌是全班同学课桌中最干净的,有同学戏言:他的桌子比他的脸都干净。他经常擦桌子,上面有一点涂画、污渍,他都要弄得干干净净。
刚开学,他换到了一张脏桌子。一下课,他就拿起抹布,一口气擦了好几遍。我还从他那里学了一个窍门:桌子上那些用笔画的印迹,可以用橡皮擦清除。
我问过他,为什么经常擦桌子。他说:“桌子不干净的话,书本放在桌子上,时间久了封面就脏了,有许多黑点。”听了他的回答,我有些感动:我曾以为他有洁癖,没想到是因为爱护书。
他还很爱学习,上课时,他总是注视着黑板,该作笔记时就作笔记。尽管他的书上满是笔记,但他的字不好,乍一看就像是一只只恶心的虫子。有次做数学题,本来做对了,但因为字太差,又涂了一些黑团,所以被老师打了叉。因为这件事,他被我嘲笑了好久。
接下来他做的事让我肃然起敬。他知道自己字差,所以在时间足够的情况下,他写作业都是一笔一划的写,非常认真。我们每周要练两篇字,有些同学不是很认真,但他不一样,他对照着语文书上的标准字体,用心的一笔一划的慢慢写,从不马虎。
现在他的字虽然不能说很好看,但和以前比较起来,明显好了很多。真可谓: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
“嘭”一记漂亮的回旋踢,结束了这场比赛。带着伤痕的脸上终于显露出了自豪的笑容。此刻,脸上的水珠也分不清是汗水还是泪水。
完成绝***的便是我的前同桌——余昊阳。方方正正的脸上有一双精致的双眼皮眼睛扑闪扑闪的,秀气的鼻子下边一张大大的嘴巴。走起路来大摇大摆,同时脸上还带有一丝桀骜不驯。
此前,我与他之间没有太多的交际,我觉得他十人高冷,对人默然冷淡。但自从那件事之后,我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那是在与他做同桌的一天,天空是阳光明媚,万里无云;可我的心确是乌云密布,雷电交加。因为我闹肚子,在早上的第三节课时我的肚子和我又“友好”的开起了“玩笑”,十万火急,坐立不安,可我又不敢对老师说。
“怎么办呢?怎么办呢”我低着头小声嘀咕着。
同桌似乎发现了我的异常,转过身悄悄的问;“怎么了?”
我抬起头喃喃的说:“我闹肚子,憋不住了!”
他诡异的一笑,道:“就地解决。”
说完他就举手给老师说:“我同桌闹肚子想上厕所。”
于是乎,老师示意让我去厕所。
向老师鞠躬道谢后,我就急忙飞奔而去。
自此以后我对他有了一个崭新的认识,他不但爱助人为乐,而且还在体育方面出类拔萃,曾在“市运会”上为校争光。
虽然这件事时隔已久,虽然我们已不在是同桌,虽然我们现在交流甚少。但与他共度的时光是美好的,他已在我记忆的相册里珍藏!
小学生涯即将结束分离也是不可避免的事,然而,令我最难忘的同学就是跟我成天在一起的___梁雅雯。她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齐刷刷的刘海,让她多了几分可爱,但这只是表面,实际上她在我们中间却是个吃货,我们还送了她一个称号——“大胃王”。
记得,那是小学的最后一次春游,我背着满满一包的食品来到学校,本以为我带的东西是最多的,但我一进教室,吓了我一跳,“这好像是旅游的那种大书包吧!”一个同学说。只见梁雅雯脱下一个大铁块般重的书包,左手拿着一瓶水,右手拿着一块糖慢慢的吞下去,裤兜里还是鼓鼓的。她拿着一个袋子向我走来,嘴里还含着一块糖,她用开朗的语气对我说;卓娅,这些是我帮你买的,其实“这是我觉得比较好吃的一些东西,,你不用客气,尽管吃吧!如果你吃完了,我这里还有一大堆的东西,你就放心的吃吧!”说完便又从兜里拿出来一块糖咀嚼起来,走向自己的座位。他一直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时常拿出一点小零嘴,慢慢地偷吃起来,即使她的东西好要被她吃的一半了,但她还是管不住自己的嘴巴,用尽各种不被老师发现的动作来吃。想让自己的胃口得到满足。
她是令人哭笑不得的人,是令我难忘的同学,是我们中间的大胃王。然而,就是因为她能吃,贪吃才让我难忘,她将永远在我心中,即使是分离之后,她也仍就是“大胃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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