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咸亨酒店的小伙计。
一天,我走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树枝上还有一层层的雪。“这么冷的天,老板还让我出来买菜,真是的。”我边走边自言自语。
突然,在一个拐角处,我看到一个趴着东西,忙走上前去看看。我用脚踢了踢,原来是个人。于是说“嗨,你是哪儿的啊,怎么趴在这儿啊,这么冷的天?”这个人抬起头来,却吓了我一跳。这不是当年被打断腿的孔乙己吗?“你不是已经死了吗?”我忙问道。“我自从那次在你们那儿喝完酒后,我就没有回家,我去了别的地方,想找点儿可以挣点儿钱的出路。唉,难啊!这一路上,我又冷又饿,唉,不说了,不说了……”“你还欠我们店十九文钱呢?”“我现在哪有钱还给你们啊,真的是没有啊,要是还有钱,我早就拿去喝酒了,哪还会在这儿挨冻受饿啊!”孔乙己说完又趴了回去,身子蜷缩的更紧了。
我想了想,他说的也有道理,像他这样的人,有了钱早就去喝酒了。哪儿会还钱给我们呢!“既然你没有钱,不还也是不行。如果老板问起我,我就说没有见过你,你可能死了吧!”
“谢谢,谢谢,太感谢了……”孔乙己听我这样一说,马上用双手爬坐起来,连声的道谢。
我买完菜回来,走到拐角时,孔乙己还是趴在那里,在冷风中显得格外的醒目。“唉,现在的人怎么都这样了呢?从前的他还能替人家写写字,挣点钱混口饭吃。可现在……唉,给他点吃的吧。”我从装茴香豆的袋子里掏出一些放在了他的身边。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一群男孩子们高高兴兴地走到这片空地,把书包和帽子一丢,堆成两堆,便成了简易的球门。激烈的球赛开始了。
那位头发金黄的守门员,脸因紧张和高兴涨成了红色,虽然昨天膝盖被擦破了,但他毫不在意。只见他把双手放在膝盖上,半蹲着身子,聚精会神地盯着足球,跃跃欲试。
站在他身后的小男孩,穿着红色的运动服,挺着肚子,有些不服气,昨天大哥哥的腿摔破时,还是他踢走了一球,取得胜利呢。他想到这,有些洋洋得意。
过往的行人都被这场紧张的球赛吸引了。纷纷停下脚,坐在长凳上,也不知是谁家的小狗,它可对足球不感兴趣,它只对主人供它玩的小皮球感兴趣呢。现在正无所事事地在草地上打呼噜。
你瞧,那个带着弟弟的小男孩,目光紧紧的琐在黄队,坐这一动不动,生怕黄队输了。
和守门员一样有着金黄色头发的小男孩,伸长了脖子,口中轻声喃喃自语:“加油!踢!好!”站在他身后的,头上系着深红色蝴蝶节的小女孩儿,索性站起来,只见她双手叉腰,眉头紧皱,好像有什么不顺心。
戴红色帽子的小女孩,弯着腰,伸头向右望去,她涨红了脸,虽说她没有上“战场”但她的心跳自己清清楚楚能听见。
一位抱着洋娃娃的女孩,一直微笑着,眼睛却繁忙了,一直盯着球,看球究竟在哪队里。那个穿着绿衣服的小男孩,也许是第一次看见这种场面吧。他的小手在计算胜负,一边轻轻摇手,一边说:“真精彩,太不可思议了。”
看得最认真的算是那位大个子叔叔了,他看得津津有味。他想起了童年,他是足球的先锋,那是多么难忘的岁月啊,他又想到了将来足球事业的发展,和即将到来的世界杯。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刚放学,几个男孩子就一起到学校附近的大草坪上开始了足球比赛。
他们分成了两队,分别是红队和蓝队,分完后,便麻利地把自己的书包和帽子堆在了一起,当作简易的球门。
一位上身穿着黑色衣服,下身穿着浅蓝色短裤和黑皮鞋的守门员半蹲着,身子稍微向前倾,两手搭在包扎着白色纱布的膝盖上。
他的膝盖好像是昨天练球时摔伤的,虽然他的膝盖已经摔伤了,但是他还是坚持踢球,这种遇到困难毫不放弃的精神真令我敬佩!他全神贯注地注视着前方,严阵以待。
守门员的身后站着一位身穿红色运动服的小鸟,他是候补守门员,只见他挺着肚子,撅着小嘴,埋怨道:“怎么还不到我啊?”
正在这时,蓝队队员发球了,他左脚使劲一踢,球被踢到了红队队员的脚前,蓝队的守门员焦急万分地说:“不好!”之后,他也用力一踢,激烈的时刻到了,局面扭转了过来,蓝队反败为胜。
路过的人看到如此激烈的场景,匆匆忙忙地跑过来,坐到木头凳子上,聚精会神地观看了起来。
一对弟兄俩坐在凳子上,为他们助威,呐喊着:“加油,好球,好球!”
有一个扎着蝴蝶结的小女孩竟然站了起来,生怕自己看不见精彩的地方;还有一个戴着红色帽子的小女孩弯着腰,专心致志地看着比赛。
“踢得好!”一位黄色头发的小男孩欢呼道。不是谁家的小狗正躺在草地上闭目养神,好像他对足球赛不是很感兴趣。
一位戴着灰色帽子的`小男孩看上去紧张无比的样子,像是他第一次观看足球赛似的;还有一个小女孩抱着一个可爱漂亮的布娃娃,观看着比赛。
只有一位大个子叔叔看的最入迷,脸上浮起了一丝丝抹不掉的笑,他兴奋不已地对守门员说:“快点,接球,接球!”这场足球赛使他回想起了自己童年美好的生活,也使他兴奋不已。
这时,红队守门员猛地一踢,红队获胜了!观众席上想起了一阵热烈的掌声,蓝队队员很不服气,他们约定:明天在这里,在赛一场!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刚放学,几个男孩子就一起到学校附近的大草坪上开始了足球比赛。
他们分成了两队,分别是红队和蓝队,分完后,便麻利地把自己的书包和帽子堆在了一起,当作简易的球门。
一位上身穿着黑色衣服,下身穿着浅蓝色短裤和黑皮鞋的守门员半蹲着,身子稍微向前倾,两手搭在包扎着白色纱布的膝盖上。
他的膝盖好像是昨天练球时摔伤的,虽然他的膝盖已经摔伤了,但是他还是坚持踢球,这种遇到困难毫不放弃的精神真令我敬佩!他全神贯注地注视着前方,严阵以待。
守门员的身后站着一位身穿红色运动服的小鸟,他是候补守门员,只见他挺着肚子,撅着小嘴,埋怨道:“怎么还不到我啊?”
正在这时,蓝队队员发球了,他左脚使劲一踢,球被踢到了红队队员的脚前,蓝队的守门员焦急万分地说:“不好!”之后,他也用力一踢,激烈的时刻到了,局面扭转了过来,蓝队反败为胜。
路过的人看到如此激烈的场景,匆匆忙忙地跑过来,坐到木头凳子上,聚精会神地观看了起来。
一对弟兄俩坐在凳子上,为他们助威,呐喊着:“加油,好球,好球!”
有一个扎着蝴蝶结的小女孩竟然站了起来,生怕自己看不见精彩的地方;还有一个戴着红色帽子的小女孩弯着腰,专心致志地看着比赛。
“踢得好!”一位黄色头发的小男孩欢呼道。不是谁家的小狗正躺在草地上闭目养神,好像他对足球赛不是很感兴趣。
一位戴着灰色帽子的小男孩看上去紧张无比的样子,像是他第一次观看足球赛似的;还有一个小女孩抱着一个可爱漂亮的布娃娃,观看着比赛。
只有一位大个子叔叔看的最入迷,脸上浮起了一丝丝抹不掉的笑,他兴奋不已地对守门员说:“快点,接球,接球!”这场足球赛使他回想起了自己童年美好的生活,也使他兴奋不已。
这时,红队守门员猛地一踢,红队获胜了!观众席上想起了一阵热烈的掌声,蓝队队员很不服气,他们约定:明天在这里,在赛一场!
孔乙己在众人的哄笑中,有他的手,艰难地,一步一步地爬出了咸亨酒店。一路上,不知道受了多少人的白眼和耻笑。他的脑海里有一双双鄙视的眼睛,有丁举人打到半夜再打折了腿时候长大了嘴巴的狂笑。
看着自己用来走路的手,孔乙己所有的伤心刹那间涌了起来。无数次的考试,无数次的失败,无数次的被嘲弄,无数次的尴尬……心中的冷比这冬天凛冽的风还要冷。无数的冰冷的刀戳穿了他的破夹袄,戳破了他已经在滴血的心。
就这样,孔乙己用手,在寒冷的鲁镇的小巷里没有目的地挪动着,蠕动着。那两碗酒带来的丝丝暖气渐渐减少,渐渐消失了。他的身后,留下了暗红的血痕。终于,城隍庙出现在他的眼前。
趴在土谷祠的门槛上,烟熏了无数年的城隍老爷黝黑的眼神冷冷地打量着他,自己每次科考前都会跪拜过无数回的城隍老爷冷冷地打量着他。忽然,城隍爷的嘴角动了几下,幽深的声音充斥了孔乙己的耳鼓:“孔乙己,上大人孔乙己这几个字怎么到现在都没写成功?”孔乙己浑身一哆嗦。“哈哈哈哈哈!”城隍咧开他吃人一样的大口。孔乙己怔怔地呆在城隍庙门口的墙角。
阴云渐浓,夜风更劲,雪珠过后,雪花开始肆虐在夜色中。孔乙己望着迷迷蒙蒙的夜空,渐渐合上他浑浊的眼睛。恍惚中,他灿灿然坐在高头大马上,披红挂彩,前有回避肃静,后有锣鼓喧嚣,远远地,丁举人笑逐颜开,小步疾趋:“孔大人……”
……
第二天,雪停了,孔乙己成了一坨冰。几天后,孔乙己所在的地方,渐渐化成了一滩污浊的水。
这回,孔乙己是的确死了。
凉爽的秋风划过地面,一行清泪却从他的面庞滴下,更显蓬乱的白胡子让他如一位孤苦伶仃的老人一般使人感伤。下半身巨大的疼痛把他又拖进了那无底的深渊。
“给我使劲打!你这个畜牲,竟然跑到我丁举人家里来偷东西,我叫你偷,叫你偷!”不住的抽打使孔乙己抽搐起来,自己早已伤痕累累,受伤的绳索已经把他吊在房梁上大半夜,腿上的伤口流出一缕缕殷红的血液。身体已麻木,也不知到底还要被打多久,不就是几本破书和笔墨纸砚嘛!有啥了不起,唉!早知现在何必当初呢?过了一会儿,他就被扔在了路旁的小道上,夜晚的月亮将草坪照得格外明亮,似乎是要为自己探路。强忍着疼痛,只得一瘸一拐地走向远处。
几声萧条的鸟叫声打断了孔乙己的回忆,他慢慢地走向一处长满了狗尾草的草地上,轻轻地躺了下来,缓解自己的疼痛,暂时的休息让他舒缓了下来。他眯起眼,刚才的酒已经开始起作用了,两腮渐渐有了几抹红色,不远处,一个躺在地上的黄澄澄的窝窝头勾起了他早已消退的饿意。在确定四周没有人之后,他慢慢地爬向它,用枯瘦如柴的手把它拾了起来,用力一咬,一汪泪已经凝聚在了他的眼眶。他思索起来,若不是自己的品行与虚荣,也不会落到这种考偷东西度日的田地吧!真不该!真不该!孔乙己后悔了,他的品质也在时光的流逝中悄然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一天以后,一位老僧人碰到了蓬头垢面的孔乙己,当他听说了孔乙己的故事后,破例让他和自己共同修行。孔乙己听后对老僧人万分感谢,答应与僧人一起浪迹天涯海角。在诸多苦难之中,孔乙己舍己为人,先人后己,帮助了许许多多和他有着相同凄苦身世的人。当今皇上听说以后,大为感动,让孔乙己当上了县令,于是,他为当地的老百姓做了许多好事,并铲除了当时的许多恶霸。最后流芳百世,为世人所瞻仰。
直到第三年,人间蒸发的孔乙己又出现了。我至今记得那个一袭长衫,手执一把纸扇,意气风发地走进酒店喝酒的样子,虽已发迹,但他仍然保留了站着喝酒的习惯,唯一不同的是,昔日那些人,如今个个对他点头哈腰的。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他竟有如此大的变化,听掌柜说,他这几年竟放弃了自己的书生气,改掉了好逸恶劳的毛病,做了生意,也赚了不少。孔乙己还是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孔老爷。
“孔老爷又来喝酒啊!”孔老爷在在众人的问候中走进店里,一路满面春风。只对那些个短衣帮不理不睬,“哟,孔老爷来了,来,快落座。”“坐什么坐,我又不是那群穿长衫的,整天一副老爷作派。”“是,是,您说的是。小二,快,温酒,您悠着喝,钱下次再给罢。”孔老爷点点头。又进来一个短衣帮的,掌柜变了脸色“哟,这不王秀才吗,怎么,又‘捡’了东西?换了钱?”“掌柜,你就别取笑我了。温一碗酒罢。”“钱,先给钱,没钱免谈。”“咳,今天先记着吧,改日再还。”掌柜一脸不屑地扔给他一碗酒,“诺,这天气,不用温了。”那人拿了酒,一口饮下,走了,孔老爷从后面叫下了他,替他还了酒钱,两人一见如故。
这人自姓王,单名一个秀字,两人倒真是一见如故,孔老爷每日与他一同出游。王秀见孔老爷有钱,想方设法地与他加深“友谊”,孔老爷虽说读过几年书,但却不如王秀这般奸诈,几月之后,将管家一职封于王秀。
王秀得了好处,得寸进尺,明里将孔老爷的家中事务打理得有条不紊,暗里却悄悄将他的钱转移了,这就是所谓“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没过多久,孔老爷这位人物又从鲁镇退场了,我四处打听,主顾们却都对这事闭口不提,惟有问及王秀时,他才跟我说上两句“孔老爷病重了,你呀,就别想他了。”我这才有些了解,却不敢确信。
直到王老爷这一称呼盛行起来时,我才明白原委,这时的鲁镇,没有了孔老爷,只有一片死气沉沉,我竟有些想念孔乙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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