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红了那半边的天空,暖色的阳光从窗间照进了我的房间,铺撒在我面前的作业本上。我无力地依靠在桌边,滚烫的热度使我不禁皱眉,大概是发烧了吧,我迷迷糊糊地想着。母亲这时推门而入,看我这副模样,摸了摸我的额头,竟又无言地推门而去。
本以为母亲会露出焦急紧张的神色,会拉着我的\'手嘘寒问暖,可母亲推门而去之后便久久不见身影。时间艰涩地流动着,我心中的委屈和怨怪渐渐膨胀,眼泪在眼框里打起转来。
在我难受沮丧的当口,母亲又进门来了,她端来一碗热乎乎的东西,一看,是姜汤。顿时,一股刺鼻的辛辣味窜进了鼻间。我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地啜了一口,却被呛得不断咳嗽,正要嘟嘴抱怨,一股如蜜般的甜味满溢于唇齿之间。我疑惑地看了看手中的碗,发现底部竟细细密密地铺了一层白砂糖。刹那间,泪水盈于眼眶,感动如火山喷发一般从心口涌出。想起之前的委屈和对母亲的怨怪,自责和羞愧爬上心头。我百感交集地和着自己的泪水喝下一口又一口姜汤,每一口都交杂着辣味和香甜,这辣辣甜甜的汤水顺着喉管下肚,我想起了路灯下风雨无阻的耐心等候,想起了深夜里书桌旁温热适中的牛奶,想起了冬天里细细编织的宽大围巾……细数过往,才发现自己一直遗忘了已握在手中的最珍贵的幸福。
姜水驱寒,它带走了我身体上所受的寒气;砂糖甜心,它暖了我冰冷的心灵。唇齿之间所受的辛辣与甜蜜,是感动,是幸福。
今天下午一放学,爸爸来接我回家。我刚走到学校门口,一阵烤红薯的香味就吸引了我。我很喜欢吃烤红薯,就让爸爸给我买了一个。我很想马上就尝到烤红薯的味道,但是刚从煤火中拿出来的红薯太烫了,根本不能进嘴。我不得不控制自己的食欲,把烤红薯带回了家。回家后,奶奶帮我剥去了红薯皮,再慢慢拨开吹凉了。我吃了一口烤红薯,味道真好,又甜又香,比水煮的红薯好吃多了。
我吃到烤红薯,想到种红薯的农民伯伯和烤红薯的师傅,他们很辛苦。我们吃到烤红薯的时候,不要忘记他们。
有一种幸福叫写书法,我书写的幸福是从练习通用格开始。
以前的我写字,字是正确的,但很潦草,不整洁,不美观,横不平,竖不直,用妈妈的话说就是“鬼画符”,而且是极度考验老师的眼睛,我也曾因为时写字潦草而被扣过分。虽然从那时起,我对写字有那么一丁点儿的进步,但跟书法对比,我的字还是“鬼画符”。直到今年黄德廉教授带着他的通用格走进学校,在吕老师的指导下,我真的是受益匪浅,倍感幸福。
通用格很奇怪,它既不是米字格,也不是田字格,更不是口字格,因为它中间有个小方框,外面有四个小点。后来,吕老师告诉我们,小方框叫作“中宫”,小点叫作“外延点”。吕老师还告诉我们:写通用格时要“中宫”紧敛,外宫伸展。见我们疑惑不解、满头雾水的样子,吕老师就在纸上给我们示范。随着吕老师的笔在纸上行云流水般地写着,我也窥出了一点点奥妙,并喜欢上它。
于是,每天除了完成老师布置的通用格写字作业外,只要有时间,我就认真临摹通用格教材帖子,一丝不苟地按教材上笔法、点画、字体来练习。像“禾”字和“央”字,我按书上的“禾”字竖稍长,捺变点。“央”字撇和捺要舒展这个方法不停练习,使自己怎么也写不好的字,变成让吕老师欣赏的字。渐渐地,我交给老师的通用格作业越来越多的“优”,妈妈也竖起大拇指笑着对我说“鬼画符”飞跑了。
通过通用格的练习,我学会了博采众长,学会了锲而不舍,学会了踏踏实实地做事,这真的是令我一生都受益匪浅。所以说,练习通用格,幸福在其中!
人生在世,云烟过眼。只有能够拨开浮云,学会放弃的人,才会获得人生中真正适合自己的那份快乐。
学会放弃,是一种追求。比尔盖茨,一个身上满是光环的男人——他是微软公司董事长;他是稳居世界首富十二年的人;他是全球最具影响力的人物之一。他曾就读于哈佛大学,但为了自己的追求,他毅然决然的放弃了学业,投身商海,这才有了他今天的成就。我们不妨想想,如果当时比尔安于现状,没有放弃学位,追求商机的话,结果可能就截然不同了。他舍弃了一些事,却获得了更光明的未来。
学会放弃,是一种豁达。“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东晋诗人陶渊明用自己的行为向我们讲述了放弃与获得。在官场的一片迷蒙黑暗中,陶渊明选择了放弃,归隐山林,做一个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农夫,他豁达的放弃当时人人追求的功名利禄,锦绣前程,却获得了自在悠闲的田园之乐。他舍弃了一些事,却获得了更快乐的未来。
学会放弃,是一种智慧。人们都知道,壁虎会在遇到危险时会挣断尾巴,以此逃离。在危难中保全了自己弱小的生命。同样的,有个美国人,叫艾伦罗斯顿,他在进行一项攀岩活动时将手臂卡在了一块巨石底下,他亲手用刀切下了自己的手臂,并且成功的拯救了自己。在生死两难间,他们舍弃了身体的一部分,却保全了更为重要的生命。这难道不是一种智慧吗?他们放弃了,可他们也获得了许多。
事实证明,学会放弃,对于人生是很有好处的,舍弃一些次要的或自己不该拥有的东西,能够使人生变得更加舒适,更加开阔甚至更加光明。当然,取舍的抉择是难的。放弃也要讲策略,比如在考场中,你答题速度很慢,却又纠结于难题,放弃了下面的题目,那么这成绩考出来肯定是不好看的,再就是放弃要讲原则,不能为了庸俗的追求放弃人性的真善美。
学会放弃吧,这样,才能有更多获得。
夏天的鸟儿起得格外早,天空泛白,曙光初露,就已听到鸟儿在窗外鸣啁,翻个身,不理会它,继续我的春秋大梦,瞌睡虫迟迟不想离去,我也眷恋温暖的被窝,装作没听见,再眯一会儿,清晨慵懒的回笼觉总是格外香甜,有种赚到了的感觉,喜欢做梦,梦里像是在经历另外一个人生。
隐隐听到楼道里开始有走动的声音,鸟儿在窗外唱得更欢了,这回不是几声零星的呼唤,而是来了个合唱团在放声高歌,此起彼伏,你唱我和,呼朋唤友,似乎在用一场盛大的交响和声来迎接旭日冉冉东升,迎接一天的伊始。
鸟儿都已早起了,还有什么理由再赖在床上,我知道我也该起床了。
一天之计在于晨,早起的鸟儿有虫吃。
洗漱完毕,站在阳台,打开窗户,昨夜的雨早已收工停歇,天空湛蓝如洗,空气清新湿润,四处弥漫着草木泥土的清香,树木被雨水冲洗得干干净净,叶片绿得发亮,在阳光的照射下泛着点点星光。
时光总是在不经意间流逝,曾记得,窗前这棵郁郁葱葱的大树原来只是棵小树,不到2米高,弱不禁风的单薄,女儿也只是一年级的小豆包,天天粘在我身后,走到哪跟到哪;十多年过去了,小树不知何时已接近七层楼的高度了,仰着头才能看到它的树梢,女儿也上了大学,马上要远走高飞,这次轮到我来追逐她的.背影。
心中纵有万般不舍孩子渐行渐远,但依然殷切希望她能远走高飞,看到更大的世界,知道生活远不止一种活法,不止一种风景,不止一种声音。
只有熬过艰辛的岁月,尝过打拼的滋味,才算是完整的人生。
记得《肖申克的救赎》中曾说:有一种鸟儿是永远也关不住的,因为它的每处羽翼上都沾满了自己的光辉。
就像困在笼中的鸟儿被人把玩着,欣赏着,不愁吃喝,但它囿于笼中,也挡不住对自由的向往,哪天笼门未关,它定会展翅高飞,头也不回,飞向属于自己的蓝天。
那么,我能送给女儿最好的礼物就是翅膀,让她像鸟儿一样飞向山川湖海,纵使前路暴风骤雨,纵使相隔洋端,也要去奔赴一场属于自己的山河盛宴。
而我则在这里远远地守候,等待鸟儿飞累了,这里还有温暖的家可以驻足歇息。
青春不就是用来奋斗的吗?
这个灵动的早晨,那些唤醒我的鸟儿飞到哪里去了?
随着太阳升起,鸟儿便像是完成了使命,四下散去,只闻其声不见其踪。
阳光明媚,岁月静好。
又是一个充满希望的清晨。
美好的一天,从聆听鸟鸣、拥抱阳光开始……
“追求幸运的人应当是行李越轻越好。”
我觉得自己是一个心理压力特别重、还稍微有一点虚荣的人。我总是猜测别人眼中自己的形象,总认为自己做得还不够好,沉浸在各种不烦挽回的错误当中,内心时刻处于紧绷的状态。还有父母看似玩笑的话语中透出的殷切希望,以及竞争力极强的环境,都像一座座大山一样,压得我苦不堪言,就连望着天空都觉得灰茫茫的一片。
这样的心理束缚了我很长时间,直到有一天,我读到巴尔扎克的一句名言“追求幸福的人,应当是行李越轻越好。”
我无疑喜欢上了这句话,十五岁的我充满了自怨自艾的因子,渴望着心灵的放松和对束缚的憎恨。也许每个人心中都住着两个灵魂,自由的乌鸦,和孤独的田村。在学习的压力中饱受煎熬,在希望与绝望中被交织炙烤,在平淡的生活与内心的沙尘暴中辗转斗争,而以前的我从未想过改变。看到那句名言后,我想:既然如此,那为何不来一场心灵的旅行?就如巴尔扎克说的那样,丢弃不必要的行李,做一个平静而淡然的人。
于是我闭上了双眼,任由某一种情绪将会主宰……
我看见第一颗露珠,滋润龟裂的大地;我听见第一声鸟啼唤醒沉睡的世界;嗅到幽幽的莲花暗香万里;暖暖的阳光送来温情……我张开双臂,拥抱着蓝天,拥抱着绿树,拥抱这明媚的阳光,用我的全心全意感受生命的真谛。我忘却了所有的艰辛困苦,忘却了曾经的挫折烦恼,我能感觉得到,我久贮的梦想已经复活,我不再蜷缩在那张自己编织的网中,任岁月蹉跎。我已经丢开了所有不必要的行李,真正被那句名言所改变。
“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我睁开眼,望向窗外——夏光似海,盛世如花。
他,我生活中的一颗太阳,以他柔和的光和温暖的热,悄悄影响着我,改变着我。
“老爸!”我像往常一样飞奔下楼,期待着他像往常一样从拐角处出现,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
可,拐角处空荡荡的。
我的脚步顿住了。是的,爸爸说,从今天开始,我就要自己上奥数课了。望着那拐角,我似乎看见小时候的我从教室里冲出来,年轻的爸爸早就张开双臂,看我扑入他的怀中,笑着摸摸我的头:“考得怎么样?”通常我考得很差,眼睛湿湿的,把头埋进他的胸膛,不作声。爸爸便拍拍我的肩:“没事,咱的实力还没爆发嘛!”我的眼泪涌得更凶了。然而,当我慢慢地爬上第一名时,我才发现,爸爸用他的明亮的光,打开我的心扉,影响我变得信心满满。
风,推着我往前走了几步,目光飘向那条马路。记忆中的我成长了,不再那么亲密地与爸爸分享成绩。当我走出教室时,我会绕开他。爸爸作出拥抱的手臂便只能悻悻垂下,尴尬地搓着双手。我不再关心他,总是一个人急急地往前走,爸爸却默默地跟在我身后,为我盯着来往的车辆,偶尔将我拉到马路的右侧,自己挡在我的左侧。我却总不领他的情,独自消失在十字路口的转弯处。然而,当我与同学、朋友相处得渐渐融合,对别人开始关心时,我才发现,爸爸用他温暖的热,融化我的叛逆,影响着我变得爱护他人。
目光紧随那抹记忆中的身影,止步于拐角。那是目力所及的最远了。突然,那儿急匆匆地赶来一个人,墨绿色的旧袄,脸色是掩不住的不放心,风吹着他的头发,很凌乱。
那,是我再熟悉不过的,爸爸。
我就那样站在原地,看他从远处跑过来,跑到我的身前。我自然地牵起他的手,握得紧紧的,眼神告诉他:考得不错。他也就点点头。一路上,我挺直身子,引着他往家走,仿佛我是父亲,他是女儿。这时,我终于发现,爸爸已经在悄然间影响着我成为一个荣辱不惊、会对别人付出爱与关心的孩子。
那天,我回头看着爸爸,他笑得好灿烂,仿佛漫天云霞都温柔地流进他的眼里,溢出温暖笑意。那一刻,我深深懂得:爸爸,影响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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