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长耳朵短尾巴,三瓣嘴红眼晴,这就是我们心目中的兔子。很多人儿时都养过小白兔,但对兔子并不真的了解。不过,兔子鲜为人知的趣事儿还真不少。
②对人而言,兔唇是生理缺陷,必须进行手术修补,但三瓣嘴却是兔子生存的必需。兔子三瓣嘴,准确的表述是兔子上唇有两片唇瓣。兔子的门齿,像是割草机上的刀,且天天在长,所以很大。兔子低头吃草时,如果上嘴唇不分开,门齿正好挡住口腔;而分开的上唇,可以把草夹住后再送到嘴里,因此吃草时,兔子的上唇必然会习惯性地动起来。三瓣嘴增强了兔子嘴唇的灵活性,更便于把地面上的草搂进嘴里。
③尾巴是动物很重要的器官,可驱赶蚊蝇,奔跑时作舵控制方向,从高处落下时当降落伞……卷尾猴用尾巴带孩子,老虎用尾巴作武器,但兔子的短尾巴的功用却令人捉摸不透。动物学家研究认为,兔子的短尾巴是为生存而进化的结果。兔子胆小,一旦遇到敌害就得迅速跑跳,这就要求尽量轻装,长尾巴显然是累赘。长期的`选择进化使兔子的尾巴变短了。当兔子被猛兽咬住尾巴时,兔子会立刻将尾巴的“皮套”脱下,从而赢得逃命的时间。兔子在跳跃时会上下抽动尾巴,跳与摆尾十分协调,这是兔子的习惯动作。如果你发现兔子经常抽动小尾巴,就如人伸舌的动作,哈哈,那是它调皮的表现。
④兔子不会像猫狗那样大叫大嚷,在选择进化中,它们形成了复杂的声讯和肢体语言,足以表达自已的要求和情感。
⑤兔子满足时会“呜呜”地叫,不过这声音不是从喉咙里发出的,而是用牙齿发声。当兔子对另一只兔子发出“嘶嘶”叫声,意思是告诉另一只兔子别过来。兔子感到非常高兴时,会原地跳跃,在半空微微反身,有时候还会边跳跃边摆头。它们跳跃的姿势,像舞蹈演员一样灵活,十分优美,特别是侏儒迷你兔,最喜欢用跳跃表达自己高兴的感觉。当兔子躺在地上翻身时,意味着它心情很不错,感觉很舒适。如果侧着身子睡,表示它很享受。有时,兔子会同狗一样舔主人的手,这表示它对你很满意,舔手是“谢谢你”的意思。
⑥遇到危险时,兔子会用后足站立,这种站立可以持续几秒至几分钟,直到危险过去。当感到害怕时,它会用后腿跺脚。在野外,当敌人接近时,兔子也会用后腿跺脚,通知同伴有危险快躲开。兔子下巴有香腺,所以常用下巴去擦东西,以便留下自己的气味,划分地盘。
⑦我们都说,兔子急了也会咬人。的确,兔子不急,是不会咬人的。如果你的行动令兔子感到有威胁存在,它就会发出喷气声。如果你再不停止这种行动,它要真急了就可能去咬你。
(据《科学大众》有关内容改写)
12.阅读全文,请你概括文章主要介绍了兔子的哪些事。(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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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③节中,“动物学家研究认为”能否删去?为什么?(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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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分析第⑤小节用了哪些说明方法?有什么作用。(4分
12.主要介绍了兔唇的作用,尾巴的功能和复…查看完整答案(在第七页)…巴是进化的结果”这一结论的准确性。
14.打比方,举例子,作比较。说明了兔子肢体语言的复杂。
——题记
在校园樱花飞舞的大道上,我静静的漫步,望着学部的教学楼,一阵忧伤涌至心头,不禁想:转眼间我也成了别人口中、老师关注、家长挂念的“毕业班”。每当我们盼望长大,总有一群人带着不舍伤感各自奔走。如果还能回到从前,我会把那些遗憾埋葬在青涩的时光内。
升入五年级以来,我们都格外的珍惜这一段小学阶段的美好时光,人手一本同学录,希望能留下身边好友的一些信息,带有一些祝福和念想。时间在一滴一滴的流逝,花朵在一瓣一瓣的凋零,我们在一点一点的成长。谁又能轻易描绘出我们分别时的`不舍?在每一张同学录的赠言下,我用心的写下每一句话,想着我们那些 的日子恍如昨日,却再也回不去了。
或许在未来的某个角落,我们会再一次相聚,回忆着曾经的点点滴滴。有欢乐、有苦涩、… …在奋斗的路上,有你、有我,把属于我们昔日的旋律,用我们的方式歌唱起来。
属于我们的梦,还有很多。
属于我们的路,还很长… …
从朱元璋出生讲起,到崇祯天子自缢明朝灭亡。以史料为基础,以年代和具体人物为主线,对明朝十七帝和其他王公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全景展示,尤其对官场政治、战争、帝王心术着墨最多,并加进对当时政治经济制度、人伦道德的评判。
读了这本书,我发现历史原来不难理解,实在也很有趣。通过这本书,我全面地了解了明朝的历史,明白了很多历史谜团,比如对于袁崇焕的评价。当我看到明朝强大,非洲国家都来进贡,所有国王都乐不思蜀,每次进贡至少在明朝住一个月,有4位国王甚至在明朝往世并葬在明朝,明朝对所有国家都很友好,还维护世界和平,解决小国纷争,不像后来的'西方人,我为中国感到骄傲;当我读到严党乱政,大XXX臣九千九百岁魏忠贤时,我义愤填膺,恨不得飞到那个时代把他们千刀万剐;当我看到天子不理朝政时,我恨不得提醒他一下;当我看到忠臣为国鞠躬尽瘁时,我感到由衷的敬佩,敬佩他的勇气和能力。我要学习忠臣为国为民的精神,以祸国殃民的XXX臣警示自己,做一个优秀的人!
曾经有一位母亲,处处包容着因为双腿瘫痪而一蹶不振、失去生活希望的儿子,隐忍着儿子的暴怒无常。曾经有一位母亲,默默付出自己的辛勤劳动,小心翼翼地隐藏着自己身患绝症的秘密,不希望儿子知道后为自己担心。曾经有一位母亲,她的病痛比瘫痪的儿子还要严重,却依然不能畏惧而退缩,因为她必须要给儿子做一个实实在在的榜样……这位伟大的母亲,就是文坛著名作家史铁生的母亲。
与其说《我与地坛》这篇文章是在写“我”与地坛,“我”与那个古老的地方,倒不如说是作者史铁生在描绘那段无滋无味的日子:他的世界,他的生活一下子就像那高高耸立的大楼不堪重任而后轰然倒塌所带来的强烈振动。他的青年时期就是在一把轮椅上度过的,那时年轻的他还不明白,不懂得母亲是怎样用心地关心他,等到他知道为母亲着想时,却为时已晚,因为确实如他在文章中写的那样,“他被命运击昏了头”。
史铁生的母亲逝世时年仅49岁,49年的辛劳,49年的无怨无悔,终于换取了儿子深刻的理解。在《我与地坛》中,他写道:“曾有过好多回,我在地坛里呆得太久了,母亲就来找我。她来找我又不想让我发觉,只要见我还好好地呆在这园子里,她就悄悄转身回去。”看似一个很细微的描写,饱含着母亲的多少良苦用心,在关心儿子的同时又不想让儿子发现,维护他年轻气盛强大的自尊,当然,这正是史铁生当时理解不到的地方。
我们的生活也是这样,总有生活幸福时心情愉快的高潮和满心不悦时无法摆脱的低谷。心境好,挫折可以轻描淡写;心态差,坎坷变成致命打击。正是因为有了亲人,我们在生活的风雨中才会过得更好。史铁生正是因为有一位希望他像菊花拥有顽强的生命意志和正确的人生态度的伟大母亲,才能走出黑暗,在光明中寻找自我,成为一位文坛作家。希望我们不要像史铁生一样,他明白的太晚,太晚了,没有珍惜自己的亲人。我们的亲人都深深地爱着我们,我们要懂得珍惜他们,有时候亲人做的举动无法理解,就不接受,可是转念一想却又何尝没有道理呢?
我们不要走他的前车之鉴,可以的'话,从现在开始,为我们的每个亲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哪怕只是一件小小的微不足道的事情:一句问候、一杯热水、一个微笑、一个拥抱……都可以,总而言之,希望家人可以因为我们的存在而感到幸福,感到欣慰。相信我们在亲人的帮助下,在成长的道路上一定可以飞得更高,跑得越远!
不知为何,每当我想起晴子的时候,总会有一种莫名的心痛,因为我知道,她从来就没有爱过我。
我叫唐枫,已近而立之年,如今在世间游游荡荡,不知所终。
初次认识晴子的那一年,我十七岁,她十五岁,我与她在同一间中学念书,她是个标准的乐天派女生,长发,终日都是面带笑容,嘻嘻哈哈,不知疲倦,特别是那眼睛,明亮地透人心扉,有的时候,我想我会不会正是因为她那眼睛才使得自己迷恋上她,以致到了如今我渐渐忘却了她的面容,而那眼神总会在某一刻闯入我的脑海中,清晰透明。
夜渐深了,也起了风,原本平静的海面也开始泛起波浪,我双手插在外套的口袋上,眼睛盯着前方,此时,即使是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了。风渐大,感觉更冷了,这地方已不属于我,我转过身,慢慢往家的方向走去。
路上安静的出奇,传闻此一带抢劫伤人者与鬼怪居多,我突发奇想:如遇抢手,我逃不了,而又身无分文,他会不会因为我比他更穷而放过我,如遇鬼怪,此物我生平未见,它什么模样,我甚是好奇,世人常说:鬼与人一样,都会有好坏之分,这又让我想到遇抢手和遇鬼怪哪个更令人可怕,权衡之下,我心底竟选了鬼怪,可能我想自己生平没做亏心事,即使遇鬼怪也会是个好鬼吧!假若,一切都往坏的方向去想,最糟的结果是我死了,别人死我见过,而自己死却不是自己能见到的了。我又想起我对死亡的理解,死了的人将会和死了的人在某个空间,继续活着,如此如此,死亡并不可怕,只不过是离开了生的人来到死的人身边而已。
一路胡思乱想,我到了我家,说是家其实也不太准确的,只有一个小小的房间而已,里面装饰也很简单,除了书架上慢慢的一堆堆书之外,只有一桌一椅一床一灯,也正因为如此,倒很整洁。房间是一所单独的平房,在一个月前,我游荡来此小小渔村之时,发现这里很安静,村民都很淳朴,初来之时一小女孩拉着我的手叫我哥哥的情景使我倍感温馨,我发觉我爱上了这地方,便有了在此地长住的想法,如此一来我便租了这个小平房。平日里除了写作,玩玩大话之外,我便喜欢到处游荡,日子虽简单,但也快活。
躺在床上,闭上眼睛,我一直无法入眠,漫漫长夜,我也不知道今日自己到底怎么了,到了最后我好像作了一个梦,也或许不是梦,我自己没有睡着又怎么会作梦了?突然又想到白日梦的说法,而现在又是个黑夜,我发觉自己的想法很是荒谬,可能我从没作个这样一个梦吧!而梦中的情景却是如此的清晰:一只孤单海鸥追着一只仙鹤在空中飞舞,仙鹤飞的很慢而海鸥很努力的飞却是无法接近,最终海鸥筋疲力尽,落海身亡。这到底是梦非梦也无关紧要了,因为那只仙鹤又让我想起了晴子,我只能一味钻进对晴子的思念当中,因为我有种害怕,在某一天我再也记不起她的.模样,甚至她的眼睛也将会被时间的力量无情地从我脑袋中夺走。
在很久以前的一天,具体时间,晴天阴天我也早已忘却,那是我第一次遇见她,初来一陌生学校,我一人到处闲逛,或许我本就非欢喜说话之人,她跑过来问我女生宿舍该往哪走,眼睛直望着我,我一时竟无法反应过来,没有说话。而她依然面带着微笑又问:同学,你知道女生宿舍该往哪走么?我不知道答案,只耸耸肩说不知道,她说了声谢谢,走了。我望着她的背影,呆在原地,久久没有离开。有人相信一见钟情,而一见钟情往往只有在电影或者童话世界里出现,我没有相信,而在那一刻,一个人却是真真切切的出现在我的面前,给了我一种真真切切的感觉,直到现在我依然无法用文字将这种感觉表达出来,只能把它静静埋藏在心底。此后的一个月里,我再也没有见过她,那时候我想,我会很快就忘记她,因为那种感觉像一场梦,而梦是奇怪的东西,时隐时现,但终究还是会消失的无影无踪。
时钟已经指向了深夜的四点三十分,我走出房间,望着不远处的渔光点点,我知道这是即将出海捕鱼的船只,我有些茫然,也许这种简简单单的渔民生活才显得更加真实吧!没有任何理由的,我突然又想起张继,这位大唐科举的落榜者,为何会想起他,我自己也不知道,或许一直以来我便喜欢他那首诗的缘故吧!不知觉中我便念了出来:夜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此时此刻,我感觉有点累了,走回房间,准备大睡一觉,或许一觉醒来,阳光照满大地,我将对着大海,放声高歌。
自打小时候起我就不喜欢阅读先生,教幼儿识字的小纸片被我丢弃在家里的各个角落、贴在墙上的声母表也被我撕扯得遍体鳞伤。所以,阅读先生从小也就不喜欢我他认为我是一个顽劣的`淘气包。可我也不是没有安静的时候,在我玩拼图的时候,那活脱脱就是一个不吵不闹的乖宝宝。直到现在我仍然认为即使拼图小姐缺失了一块,她也带有一种残缺的美。于是拼图小姐总是挑衅的看着阅读先生,气得阅读先生甩袖愤然离去。
上小学后我还是不喜欢阅读先生,每当老师抽查背诵的时候我总是被罚抄,一边罚抄一边痛骂阅读先生。所以,阅读先生也还是不喜欢我,他认为我是一个不上进的大懒虫。
在我九岁那年,在我妈的威逼利诱之下,我心不甘情不愿的背下了一篇课文。那是我有生以来背下的第一篇课文,为了表示鼓励,我妈送了我一份礼物。可当我满怀欢喜的打开时却发现那是一本书。就在我气得要坐在地上大哭之际,我妈拉着我读起了这本书,里面有很多童话故事。渐渐地,我居然被它吸引,开始向往那个不属于现实的世界,这是我与阅读先生第一次心平气和的谈话。
到了初中,接触到的书籍越来越多,种类也越来越广泛。我看到那些令人欢笑或是流泪的亲情,看到那些令人感动或是心酸的友情,看到那些令人心动或是扼腕的爱情。我开始走近阅读先生,慢慢地,开始了解他。
现在,阅读先生以越来越多的形式存在于我的生活中:电子书、演说、电影……他让我知道,世界上还有很多知识等着我去学,还有很多挑战等着我去做,还有很多美食等着我去吃。也让我知道,生活不只是你眼前的这一片天地,还有很多的未知等着你去探寻。然后我发现,我好像爱上了阅读先生,爱他的博学,爱他的幽默,爱他的睿智……
最后,我想说,我与阅读先生从和解到相知相恋的过程,就是我爱上这个世界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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