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有一个书呆子,说话不看对象,总爱咬文嚼字。有一次睡觉被蝎子螫了,便摇头晃脑地喊道:“贤妻,速燃银烛,你夫为虫所袭!”一连说了几遍,他的妻子怎么也听不明白。
他更着急了,说道:“身如琵琶,尾似钢锥,叫声贤妻,打个亮儿,看是什么东西。”
他的妻子还是不知怎么回事。结果他痛得熬不住了,一气之下道:“老婆,快点灯,蝎子螫了我啦!痛死我了!”
这则笑话提示我们,讲话时一定要先看对象,这一点是绝不能忽视的。
我国古代有个叫许允的人在吏部做官,提拔了很多同乡。魏明帝觉察之后,便派人去抓他。
他的妻子为了揽过局面,告诉许允:“明主可以理夺,难以情求。”因为她深知跟九五之尊的皇帝打交道,难于求情,却可以“理”相争,依皇帝的身份地位是不可能随便以情断事的,皇帝以国为大,以公为重,只有以理断事和以理说话,才能维护好国家利益和作为一国之主的身份。
所以,在魏明帝审讯许允的时候,许允直率地回答说:“陛下规定的用人原则是‘举尔所知’,我的同乡我最了解,请陛下考察他们是否合格,如果不称职,臣愿受处罚。”
魏明帝派人考察许允提拔的同乡,他们确实很称职,于是不仅将许允释放了,还赏了一套新衣服。根据是封建王朝制定的个人荐举的任官制度,许允提拔同乡一事,不管妥不妥当,都合乎皇帝在其身份地位上所认可的“理”。这可以说是善于根据说话对象的身份地位来选择说话方式的绝好例子了。
荀子说:“未可与言而言谓之傲,可与言而不言谓之隐,不观气色而言谓之瞽。”。
这句话中的“未可与言”,似乎与整个对象相关。那个人或那些人不宜说。正像***说的,对牛弹琴,除了讽刺对象,还有讽刺主体的含义,谁让你把琴拿去对不适宜的人弹?
阅读事物说明文,不管是整篇还是整段,都要首先从整体入手,把握文章说明的是什么事物,即说明
的对象是什么;阅读事理说明文,要弄清文章说明了什么事理。
如何找准说明对象呢?
1、看题目,不少题目都表示说明的对象。如《中国石拱桥》一文。
2、抓首括句和中心句。好的说明文往往运用这种句子来突出所要说明的事物和特征。
准确是说明语言的特点。分析说明文语言,就是看遣词造句是怎样准确说明被说明事物的特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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