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爱他的小情人作文(爱玩手机的爸爸四年级作文)

爸爸爱他的小情人作文(爱玩手机的爸爸四年级作文)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4-10-18 07:59:14
爸爸爱他的小情人作文(爱玩手机的爸爸四年级作文)

爸爸爱他的小情人作文【一】

我想推荐的是,玛格丽特杜拉斯写的《情人》,我读的译本是由王道乾先生的译本。而我选择这个译本的原因带着些年少的孤傲与无知。

我有段时间极其喜欢王小波先生的书,那是高二的时候了吧,时间总是很紧,所以我选择读了王小波先生的一部杂文集《沉默的大多数》,书里多次提到了杜拉斯的《情人》,王小波先生是这么推荐这本书和这个译本的。“我总觉得读过了《情人》,就算知道了现代小说艺术;读过道乾先生的译本,就算知道了什么是现代中国的文学语言了。”我是总相信,你喜欢的作者会和你对书本有着一样的喜爱和看法,于是我读了道乾先生译的杜拉斯的《情人》。

而这本书,在我不够长久的三年书龄里,被我看了五遍以上。这本书吸引人的不仅仅是它本有的内涵,还有道乾先生所赋予的,带着中国文学的意蕴。而我也是存在着一些私心,《情人》中的女主是和一位中国男人在一起的,那除了杜拉斯的语言,用中国的文学语言,也总是再合适不过的。

这本书所讲述的爱情,真实的可怕,这本书表现的人性也是真实的可怕,我喜欢杜拉斯的这种叙事方式,她不谈论什么好坏,只是心底的感受。那个女孩,她觉得适宜的装扮,她做出的决定,她选择的爱人。她明白她的虚荣与卑微,毫不掩饰的***与阴暗,很多事情她都不曾隐瞒,她一直都很脆弱,可是杜拉斯女士却用一种意料之内又意料之外的方式,让这只刺猬露出了她柔软的肚皮。那个中国男人是真的爱着她的,而我想,尽管被压抑,尽管不堪,尽管是欺骗,可是还是爱的,女孩也是爱着那个中国男人的。

可是,太晚了,在她还年轻的时候,一切就已经太晚了。

这本书不仅仅在讲那个,会一直爱她爱到他死的情人,更多的是在讲自己的人生,那些隐藏在心底里无人知晓,又无处遁逃的。那些光明与黑暗交织的,无法忘记的曾经。

我从这本书里得到的东西,很难去说的清楚,是一种不服输的倔强,还是一种坦然面对自己的勇气,亦或者是学会了与孤单的相处。

而我也总觉得很多的女孩子都应该看一看这本书。

爸爸爱他的小情人作文【二】

情人节的惊喜

情人节就要到来了---2月14号。这一天对于情人来说是很重要的,他们需要在浪漫中度过那一天,男孩们总是买礼物给他们的女孩们,最常做的事情就是买鲜花和吃一顿晚饭,也许他们可以做更有趣的事。男孩可以给女孩子惊喜,他们可以带女孩到最初认识的地方逛一会,回忆那些美好的日子,就像刚认识的时候,这是多么浪漫啊!这会给爱情带来新鲜的东西,可以让他们的感情更加坚定。女孩可以通过手工制作礼物来给男孩惊喜。女孩擅长手工制作,因此他们可以制作礼物而不用到商店买,因为男孩会因为你的心意而感动。情人节是浪漫的,你准备好了吗?

爸爸爱他的小情人作文【三】

故事梗概说:本书是讲主人公修子和事业成功、有家室的远野婚外情,但远野和妻子离婚后,修子却和远野提出分手…我真的不敢苟同这种做法,但看到渡边纯一的名字,还是坚持看了下去。

花两天时间看完了以后,我觉得主人公修子很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虽然她已经三十二岁,但是她面容和身材姣好、工作稳定高薪、经济独立、精神丰富,只想享受恋爱的甜蜜,有自己的底线。

虽然修子是有妇之夫远野的情人,但是她没有争强好胜之心,没有破坏他家庭,然后自己上位的想法,也没有接受他的金钱给予,而是纯粹欣赏远野这个大自己十几岁的成熟男人,享受和他在一起的时光,自己也越发变得成熟理性。

所以我也能理解为何远野离婚,随即提出要与修子结婚时,她的恐惧和抵触,甚至向远野提出分手。这样一来她会变成上位的小三,随着生活上的接触增多,自己可能会变成远野口中“没话讲”的妻子,毕竟前一任妻子也是远野曾经深爱过的。最主要的是恋爱的新鲜感和神秘感会荡然无存,修子追求的本就不是相夫教子的平淡主妇生活,而是男人对女人的宠爱和认可。

不评判对错,知道自己想要的、维护好自己的底线很重要,也很需要勇气。

爸爸爱他的小情人作文【四】

外面,白日已尽。从外面的种种声响,行人越来越多,越来越杂沓,可以听得出来。这是一个寻欢作乐的城市,入夜以后,更要趋向高潮。现在,夕阳西下,黑夜已经开始了。

这床与那城市,只隔着这透光的百叶窗,这布窗帘。没有什么坚固的物质材料把我们同他人隔开。他们不知道我们的存在。我们,我们可以察觉他们的什么东西,他们发出的声音,全部声响,全部活动,就像一声汽笛长鸣,声嘶力竭的悲哀的喧嚣,但是没有回应。

房间里有焦糖的气味侵入,还有炒花生的香味,中国菜汤的气味,烤肉的香味,各种绿草的气息,茉莉的芳香,飞尘的气息,乳香的气味,烧炭发出的气味,这里炭火是装在篮子里的,炭火装在篮中沿街叫卖,所以城市的气味就是丛莽、森林中偏僻村庄发出的气息。

城市的声音近在咫尺,是这样近,在百叶窗木条上的摩擦声都听得清。声音听起来就仿佛是他们从房间里穿行过去似的。我在这声音、声音流动之中爱抚着他的肉体。大海汇集成为无限,远远退去,又急急卷回,如此往复不已。我要求他再来一次,再来再来。和我再来。他那样做了。他在血的润滑下那样做了。实际上那是置人于死命的。那是要死掉的。

她很注意这里事物的外部情况,光线,城市的喧嚣嘈杂,这个房间正好沉浸在城市之中。

肌肤有一种五色缤纷的温馨

城里的喧闹声很重,记得那就像一部电影音响放得过大,震耳欲聋。我清楚地记得,房间里光线很暗,我们都没有说话,房间四周被城市那种持续不断的噪音包围着,城市如同一列火车,这个房间就像是在火车上。窗上都没有嵌玻璃,只有窗帘和百叶窗。在窗帘上可以看到外面太阳下人行道上走过的错综人影。过往行人熙熙攘攘。人影规则地被百叶窗横条木划成一条条的。木拖鞋声一下下敲得你头痛,声音刺耳,中国话说起来像是在吼叫,总让我想到沙漠上说的语言,一种难以想象的奇异的语言。

相互对视的目光这时发生了质变,猛可之间,变成虚伪的了,最后转向恶,归于死亡。

他那一双手,出色极了,真是内行极了。我真是太幸运了,很明显,那就好比是一种技艺,他的确有那种技艺,该怎么做,怎么说,他不自知,但行之无误,十分准确。

现在已经是黄昏时分。他对我说:将来我一生都会记得这个下午,尽管那时我甚至会忘记他的面容,忘记他的姓名。我问自己以后是不是还能记起这座房子。他对我说:好好看一看。我把这房子看了又看。我说这和随便哪里的房间没有什么两样。他对我说,是,是啊,永远都是这样。

暗夜透过百叶窗来到了。嘈杂声有增无减。闹声响亮刺耳,不是低沉的。路灯发红的灯泡亮起来了。

人行道上,人群杂沓,十分拥挤,人流或急或缓向四面八方涌去,有几股人流推挤出几条通道,就像无家可归的野狗那样肮脏可厌,像乞丐那样盲目又无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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