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0日早晨的律师公证课上,我班积极参加组织的学生模拟法庭活动在教学楼三楼阶梯教室顺利举行。虽然本人不是参加出庭的人员,稍许有些遗憾,但对于这场由本班同学精心准备饰演的庭审还是充满积极性的!法官、原告、被告、辩护律师、法警等都与法院正式开庭无二样。为了这次开庭,我知道他们付出了很多,牺牲了很多课余时间,看到他们忙碌的背影,我内心顿感敬畏。经民事诉讼法老师协助,同学们多方查找,最终确定了——戴乌云诉殷勤房屋租赁合同一案为模仿的案例。
演出的时间到了,同学们走进模拟法庭,就像真的走上法庭一样,每个同学表露出的神态都非常严肃、庄重、非常投入。从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开始,到审判长宣读审判结果,所有参加表演的同学无一出现差错。现场气氛紧张激烈,案件陈述环环相扣,双方辩护依理据争,我那颗期待的心也随之而有起有落,从低谷到巅峰。那样的`氛围、那样的场面、那样的气势叫人觉着肃然起敬。那刻的我犹如身临其境于一场庭审中。整个过程既严肃紧张,又轻松活跃。同学们也为参演人员的精彩表演而鼓掌,虽然这只是同学们自己演绎的一段,它并不是真实现实的,它也不是专业娴熟的,但它确也是真实、诚恳的,真实的模拟现场,真实的人物刻化,真实的语言,真实的内心表露,都诚恳地反映出同学们对待这次模拟法庭的态度,其他观看的同学也非常细致,谨慎的听取他们的对话,言行,并不时提出意见、建议。大家还是认为受益匪浅,亲身体验的感受超脱了课本的范围,各种角色,被同学们表演得活灵活现,把各类人物形象刻化得淋漓尽致。
不过瑕瑜互见,活动中也存在和暴露了一些问题和不足。1、书记员细节上没有把握好,在开始时没有面向审判长。2、代理人没有具体阐明代理权限。3、原被告双方在没有得到审判长的同意下擅自发言。4、判决书没有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就判决,等等。还有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同学参与庭审过程中的态度,大部分同学都是照本宣读,其中辩护人最要注意这一点,模拟法庭辩论注重技能训练和职业素养,强调逻辑结构严密、法律知识丰富、法律思维睿智,依靠“以理服人”,我觉得饰演辩护人角色应该脱稿据理力争。还有一点就是在模拟法庭辩论中,当事人在陈述时的语气、手势和眼神都应该有讲究,过于自由散漫不是法律人的风格,少数同学有点像在演小品的感觉,缺少法律人应有的严肃感。当事人也应当心平气和地娓娓道来,轻重缓急,抑扬顿挫,不需要咄咄逼人,更不需要把对方的每一个观点都驳倒,关键在于自己是否有理有据,抓住对方漏洞给予致命一击,毕竟“事实胜于雄辩”。模拟法庭辩论和辩论赛的辩论还是有很多不同的,更多的是严肃庄重。
这次模拟法庭达到了预想的效果。1、现场旁听的学生感受了法庭的气氛和审判程序,增加了同学们的法庭常识。2、模拟法庭现场庄严、正义的氛围,吸引了众多观看的同学,使得上座率百分之百,其间无一同学走动或离场。同学们的精彩表演也赢得全场同学多次阵阵掌声。3、班级对此次活动进行的大量的宣传,除使用海报等基本宣传手段外,还特别请来了应添付老师、梁晓峰老师和朱林老师现场观看并做点评。
通过举办这次模拟法庭,让同学在学习中认真审视自己,让自己做一名合格的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同学们通过实际表演增强了同学们的实践能力,激发了同学们的参与意识和表现***,增强了同学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以及遵守纪律的自觉性。
一个阳光明媚、万里无云的星期五的早上,我和同学们都如约拿着小凳子,背着书包来到学校。
“XX小学模拟法庭测试现在开始!”……表演的故事主要是讲一个17岁的小男孩,因为过度沉迷于网络游戏,所以就把父母辛辛苦苦挣来的钱都大部分拿去上网了,但由于零花钱不够,便用弹簧刀,在同学们上学的路上,进行抢劫,据审问,他先后洗劫了二十至三十人,抢来的钱大约在二百五十元左右,最后,因为被某某同学发现并报了警,他终于被当地行政公安机关所逮捕,判了有期徒刑……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游戏的危害性是有多大,它能使一个好人,甚至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小学生,走上那惨无人道的\'犯罪道路。肯定会有人想:不就是一款网络游戏,用得着这样吗?其实,这都与心态有关。读到这儿,你也许会问:“玩游戏和心态有什么关系呀?”以为,有许多人,在玩游戏时,由于没有调整好心态,引发了一次次因过度兴奋而导致的心脏病发作,当场猝死!所以,在此我为大家提几个建议:
(1) 上网前,应先调整好心态,尽量保持平静;
(2) 在上网时,不浏览暴力、色情、赌博、恐怖等网站和视频;
(3) 上网过程中,要遵循《全国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4) 要规划好上网的时间,不能太长;
(5) 一定不要去社会网吧上网;
(6) 一旦上网瘾(上网瘾后,如果停止上网,就会引发头疼、失眠、消化不良等症状),一定要主动与家长和老师联系,今早受到心理或药物上的治疗。
希望大家能学会如何运用网络,不做网络世界的奴隶!
汉字与英语是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拼音可以说是两者的一部分结合体,生活中的很多事都要用到拼音,那既然这样的话,三者一定有很大的共同点,我们可以来讨论讨论。
先说汉字,汉字是源于中国,是中国的古老文化、中国的国粹。我们现在有些人甚至一些老师都认为他们已经算是识字了,可事实上并不是如此。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根深蒂固,
从最初的甲骨文到金文再到后来的隶书、篆书、标准的`楷书、和现在的行书成千上万,现在发现的甲骨文有4500多种单行字,可我们能够识别的只有1000种。金文是甲骨文的演化,是新的智慧的结晶,而现在发现了4000种,但我们能够识别的只有20xx种,可见中华文化的精彩。文字有两种含义,“文”代表的是某种事物的外形表现,艺术的表现。而“字”则是在外形表现上的规范化。
英语是来源于欧洲,而实际上,英语比汉字更加复杂,、繁琐,英语与中文的相同点在于都有类似于主、谓、宾,这样的语法规则,都有音标,中文的拼音。而不同点在于,发音规则,比如:中国人发音位置在喉咙处,因此声音清脆,而英国人发音位置则是在胸腔、腹腔位置上,声音比较浑浊,沉重,语言习惯,语言序法不同。比如how are you?意思是你在干嘛?而中国人一般在后面加一个疑问字加一个问号,如果用我们中国的文化来翻译的话则成为:“什么、是、你、做”,显然不通顺,而这就是英国人的习惯了,把重要的词语放在前面,作用不太大的放到后面,与中文相反,这就是两种无言的相同处于不同处。
拼音是两种语言的集合体,运用很广,它有英语的音标,中文的规则。而实际上,它是一种发音的语调,与英语、中文相同的一点是。它拥有鼻音、前鼻音、后鼻音等发音规则,只要使用这些语调,就会发生改变,通俗的说:就是方言。实际上,这个世界上哪里有最标准的语言?每个人与每个人说话的音调不同,比如:四川人于云南人的话语有很大差别,当你敢说不是中文吗?不是中国话吗?外国人也有,民族与民族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曾经就有这样的一个笑话:以前云南省有位干部是南方一个小城市的人,再一次大会上,拿着文稿在演讲到:我们云南是一个美丽的城市时,一阵风把稿子吹飞了,他便发火说道:“雀神怪鸟的”。听众疑惑,有人便对他说道:“是要先放气球,后放鸽子。”于是他说道:“放雀”于是有人又说:“是鸟,不是雀。”可他仍然说道:“是雀的嘛。”这个故事实际上是让我们知道:话,都是中国话,但由于音调使得听的人听不懂,从而变为了另外一个意思。而拼音实际上就是取到了规范音调的效果。这是与中文、英语最大的相同点!
语言,看似千变万化,实则一通百通,只要懂了习惯与不同点,是可以归纳出另一种语言的规则,从而更好的学好语言!
星期五,学校大队部组织了一次模拟法庭的表演。
这次模拟法庭的表演讲的是一个叫王伟的学生在打饭的时候,一个叫丁心的同学插队,抢在了王伟前面。王伟很气愤,骂了丁心一句,丁心火了,打了王伟一个耳光,王伟正要还手,却被其他的老师拦住了。回到寝室后,王伟很气愤,叫了一个名字是张华的朋友,两人约定明天傍晚在丁心回寝室的路上等候他,并报复他。果然,这天下午,他们等在丁心回寝室的路上,等丁心来了,他俩一起上前殴打他。丁心撒腿就跑。这时,张华拿出带的刀,往丁心头上砍了一刀,丁心倒在了地上。两人踢了丁心几脚,又骂了几句,才大大咧咧地走开了。晚上,王伟坐立不安,马上去了学校自首,而张华呢,也被警方抓获了。
这次的表演告诉我:冲动是魔鬼,是啊,如果王伟不冲动,不叫张华一起殴打丁心的话,他们会成这样吗?如果张华冷静下来想一想这件事的后果,现在会不会坐在冷冷清清的牢里呢?如果他们不冲动,而是冷静下来想想,会不会落到现在这个地步呢?就像“甲壳虫”事件一样,如果那女的不那么冲动,只是说算了算了,事情会这样吗?会把人家的顶梁柱就这样被撞死吗?就像我们班最近发生的那件事一样,如果我们班的那位男同学冷静下来想一想,往油漆地里扔一个瓶盖会给油漆工人带来多么大的工作负担,他会扔吗?
总之,我只是一句话:冲动是魔鬼。
进入现场,我们在正对审判台的旁听席上坐下。同学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谈论着,对这次活动充满了好奇。“法官”和“犯人”陆续来到了庭审现场,书记员面容庄重,向观众宣读了注意事项,审判长一身黑色礼服,两名犯罪嫌疑人身着黄色背心,就像我们平时在电视上见到过的囚犯一样。所有观众都被这庄严的气氛所感染了,原先喧闹的会场顿时安静下来,能听见的便是我们那有规律的呼吸声和沙沙的书写声。
“啪!”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模拟法庭庭审活动开始了。在威严的国徽下,审判员依次审问着犯罪嫌疑人。这是一个寻衅滋事案例,犯罪嫌疑人打架斗殴,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由于公诉人提供的证据确凿,嫌疑犯只好对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台下的.观众个个神情凝重,全神贯注地观看着庭审现场,被双方交锋的言语深深吸引。法槌终于敲响了,犯罪嫌疑人的审判结果已经尘埃落定。台下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在回校的路上,我感触很深:为什么他们小小年纪就要触犯法律?这样做,不但害了别人,更毁了自己,真是得不偿失呀!如果犯罪嫌疑人能从小学好法律,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就不会有今天可恨可悲的下场了。通过这次身临其境的模拟法庭活动,我深切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神圣不可侵犯,同学们要引以为戒,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从小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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