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观看了法制图片,这次法制教育的主题是:“学法律·知权利·会防范·懂礼节。”有“防诈骗”、“防诱骗”、“交通安全”、“用电安全”等13张图片,每张都是图文并茂。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防诈骗”这张法制图片。
近几年,诈骗在犯罪大家族中辰逐年上升的趋势,他们以排山倒海只是进攻我们中小学生,有些抵挡不住这个冷酷“***手”,结果上当受骗。这些冷酷“***手”的诈骗手段有很多,他们主要针对中小学生有颗天真幼稚和善良的心,利用花言巧语骗得中小学生信任然后作案。
最近,我也听说过这样一件事,李某,性别女,年龄18岁,上网时交了一个网友,她和这个网友交谈了差不多半年了,两人都挺有默契,有许多共同话题。于是网友提出在某个地方会见会见,李某觉得这个网友人挺好的,出来会个面,可以加深两人的'友谊,于是便答应了。结果,会见那天,李某就出事了,那个网友把李某拐到某事的一间夜总会从事卖yin活动。原来那个网友是拐卖少女的诈骗团伙之一,他们利用上网与少女交谈,之后约她们出来,进行拐卖。
看了这些《法制图片》,我受益匪浅。我学会了:1在公共场所上,不要贪图便宜,就算看见地上有钱,也不要随意去时捡拾。如果遇到向你推介商品的陌生人,要学会回避,不要随便搭讪。2不要看陌生人给你看的物品,如果陌生人对着你吹一口烟过来时,你要学会回避,因为这有可能是迷晕药。3不要听陌生人格你讲的故事,这是他们博取你们的同情。4不要沉迷于网吧,上网时,要慎交友,远离网上的不良信息,不要被那些看不见的陷阱所迷惑。
同学们,请勿贪小便宜,贪吃贪玩往往会吃大亏哦!我们要对不了解的人提高警惕,要学会防范,这样才能保护自己。
坚持与时俱进,学好法、用好法。在学好法方面,我个人认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正处在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我国综合国力明显增强,国际地位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社会各阶层的利益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我国经济充满生机活力的同时,市场经济利益法则也影响着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时也处于种种思想兹生的时期,一些个别的执法干部由于对法制的理解过得轻浮,无法在其思想中产生震摄,使一些违法犯罪心理上产生了的侥幸,使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遭受严重的损失。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的因素的客观存在,都提醒我们,用法制理念武装我们执法干部的头脑是十分重要的。与此同时,一些知法犯法的干部,法制基础意识的不断提高,司法程序打击职务犯罪应日益增强,对政法机关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应对新挑战、适应新要求,需要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坚持并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我们的头脑既是正确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诚然,这位驾驶人有一位爱他的好母亲,可以当众为了帮助他而下跪求情,这位母亲的做法,站在人性的角度上看,她的行为是正确的,是对孩子无私而又伟大的爱,但她的爱的方式是正确的么?盲目的偏袒包庇孩子只会造成对孩子更大的伤害。并且在法治面前,这显得苍白而又无力,我们深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高官也有落马的时候,何能为温情而不顾法,不守法呢?因此,我规劝人民莫要做“无谓的温情”来试图动摇法律、莫要企图撼动权威。
在这样的法治时代下,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美好,道路上少了闯红灯的现象,打架伤人的事件少有发生,这一切都是在“法力”努力下的共同成果。如果这位民警单单是因为那驾驶的母亲儿求情而不严于法,那如果社会上只以“温情”执法,社会将会如何发展?就如老人倚老卖老般,社会将会乱成一套,法律会遭到人们的肆意践踏,人们心中那还有法?所以法治大于温情,有法才有国,国。才能施以温情,而不是让无谓的“温情”捆绑了法。
网上也有相关记载:成龙的儿子——房祖名由于吸毒危害社会,被强制送去拘留所、戒毒所,成龙作为父亲,不但没有为其求情,反而赞成这一处理结果。这样的举动令人大吃一惊的同时,何尝不是守法的`另一种表现呢?又如税收部门因个人小惠小利而让企业偷税、***。甚至不惜代价造假账,这使我国国家财政赤字严重,这样的温情难道是人们想要的吗?在法治社会下,每个人都逃不了被法约束的命运,遵守法纪是每一个公民应该做到的事情,是人们应尽的义务。没有法治,就不会有中国的强大!
那位民警面对突发情况,忠于职守。不惜降膝,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如果方式粗暴执法执意罚款,可能会激发矛盾和带来严重的后果。材料中所述母亲的做法,这反应了她法治意识的缺失,每个人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法不可违,执法必严”,若想要发展,就必须严格守法,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切勿因“温情”害人害己!
我们,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我们生活在美好的蓝天下,要想做好21世纪的青少年,第一点就是要遵守法律规定。而我就亲身经历过这样一件事:
有一天,我和三个小伙伴,去看电影。我们兴高采烈地走着,高兴地议论着要看什么电影。突然,一个30多岁的男子,引起了我们的注意。他上身穿着一件白色衬衫,下身穿着一条黑色的短裤。蹑手蹑脚地站在一位阿姨的旁边,不时往阿姨的包里瞅一眼。“他不会是想偷东西吧?”第一个小伙伴问,“嗯,好像是!”第二个小伙伴答道。第三个小伙伴吓得惊心胆战。这时,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他竟然把手小心翼翼地伸进那位阿姨的包里,又迅速缩了回来,拿走了阿姨的钱包。“嘿!不如我们去把他逮个正着?”第二个小伙伴说,“不行,万一他有刀呢?我们要抓住小偷,也要保护自己!”我说。我们沉思了片刻,突然,一个小伙伴想到了一个万全之策:“要不然这样,小张,你去告诉前门的门卫;小丽,你去告诉后门的门卫;我就去打110;皖湘,你去跟踪!”“好!”我们齐声答道。我们,兵分四路,我小心翼翼地跟着他,他停了一下,向四周环顾了一下,决定向后门逃走。我一个转身,躲在了柜子后面,我长叹了一口气:呼!还好没发现!看着他向后门逃去,我也跟了过去。他刚要出后门,就被门卫拦住了。他拿出刀,说:“我有到,还不后退!”看着这惊心的一幕,我焦急地想:警察怎么还不来?真是的!就在这时,警察从四面八方围了过来,小偷被抓住了,我的心里乐开了花!
为了美好的明天,认真学法吧!改掉不良的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让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成为21世纪的栋梁吧!
这则成语故事是指鹬和蚌争斗,相持不下,最后被捕鱼的人捉住。用来比喻双方相争不下,两败俱伤,第三者从中得利。出自《战国策燕策二》:“蚌方出曝,而鹬啄其肉,蚌合而钳其喙……两者不肯相舍,渔者得而并禽之。”
战国末年,七大诸侯国互相讨伐,战乱频繁。有一次,一个名叫苏代的说客去拜见赵惠王,劝他别进攻燕国。他先给赵王讲了个故事:一天,天气非常晴朗,蚌便把两片硬壳张开,在河滩上晒太阳。一只鹬鸟见了,就迅速地把嘴伸进蚌壳里去啄肉。蚌赶紧合上硬壳,钳住鹬鸟的嘴不放。鹬鸟啄肉不成,嘴反被钳住,便威胁蚌说:“行!你就别松开壳,等着瞧!今天不下雨,明天也不下雨,把你xx!”蚌毫不示弱地回敬道:“好啊!我已经钳住你的嘴。你今天拔不出,明天也拔不出,把你饿死。”蚌和鹬鸟就这样在河滩上相持不下,谁也不想退让一步。时间一长,它们都筋疲力尽。这时刚好有个渔翁路过这儿,见它们缠在一起不能动弹,便毫不费力地把它们一起捉住了。讲完故事后,苏代又说:“如果赵国去攻伐燕国,燕国竭力抵抗,双方必然会长久相持不下。到时候,强大的秦国便会像渔翁那样坐收其利。请大王三思而后行。”赵惠王觉得苏代的话很有道理,便表示不再去攻伐燕国了。
还有一个成语叫做“坐收渔利”,也是从这个故事里得来。
由学校组织的一年一度的法制讲座如期而至,其主题是“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中国人都知道,从1840年开始,英国向清朝引进大量鸦片,吸食过大量鸦片的中国人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直至清朝灭亡,这种毒害仍在继续,甚至逐渐向全世界蔓延。由此可见毒品的危害一斑。
”如今,吸毒的人不只是中学生,就连小学生也加入了这个行列。“这句话是杨顺德警官的演说词。当时,我着实被这句话吓了一跳。冰心奶奶说得好:”游人不解春何在,只拣儿童多处行。“小学生正值朝气蓬勃、清纯可爱的一代,他们仿佛是清晨的朝阳,充满希望;他们是祖国的期盼,拥有大好光明的前途。可是,如今却被”黑暗“慢慢侵蚀,如不及时制止,岂不是出现亡国的危机,怎能”任性“下去……
记得,在接下来的演讲中,杨顺德警官诉说了一件亲身经历的故事。顷刻间,轰动全场。讲的是:一个吸毒者想戒除毒瘾,于是寻求家人帮助。一次家人出去工作前将吸毒者的双手绑在床角的柱子上,没想到,吸毒者犯毒瘾时,脑袋神志不清,像发了疯的疯牛,卖力的挣脱束缚,竟然拖着床,找了把刀,却不小心砍掉了自己的手,又疯疯癫癫冲去阳台,坠落,当场身亡……
只是一件惨痛的血的案例啊!只是赤裸裸的告诫:毒品,不是什么好东西。它只是在一点一点掠夺你人类的理性,使你成为野蛮的猛兽;它只会夺走你的大好前途和你感受人生的机会。都说”父母是家里的顶梁柱。“”孩子是父母的希望。“对于一个家庭,无论是哪位家庭成员走上吸毒的道路,都是对那个家庭沉重的打击,而且吸毒不仅加重了社会负担,还败坏社会风气。总的来说,吸毒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都是百害而不一利的。
所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希望我们共同努力,洁身自好,遵纪守法,出门在外处处留心。希望我们能健康快乐的在祖国的蓝天下成长,并在不久的将来成为国家之栋梁,社会之人才,老师、父母之骄傲!
今天,我们六年级的学生在三点到四点这段时间听了次讲座,内容是“远离犯罪,保护自己”。这次讲座,让我明白了许多。
提到“法”,我们首先想到的肯定是“方法、办法、法律”但是,你真的了解法律吗?提到法律,立刻给人严肃的感觉。有了法律,社会和谐;有了法律,才能控制犯罪。关于年龄方面的法律知识:若你满十六周岁,犯罪的话,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因为,你已不是个小孩子了。若你满了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犯罪的'话,统一从轻发落。但你如果不满十四周岁,犯罪的话,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因为你还年少,无知不能让你判断是非。
这次讲座举了许多罪。例如:抢劫罪。所谓抢劫,就是一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犯了数额较小的罪行的话,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较大的,一般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火无期徒刑/死刑。并处罚金火没收财产。
还有盗窃罪,盗窃罪,顾名思义,就是指一非法占有为目的,盗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值得其实就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也许是为了报仇,又有可能是泄愤。但是,就这样,毁了自己的前途,不值得。
还有就是故意毁坏财物罪。以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就是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法律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一般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的这四条罪只是皮毛。法律还有许多是值得再去研究的。但是我们应该如何预防呢?要学习文化知识,法律知识。这样,才能让我们分清青红皂白,不去做坏事。还要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习惯。做到交好朋友,不与坏人打交道,不进网吧。以免误入歧途。
这次讲座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让我明白了如何防止罪案的发生。让我学会如何保护自己,不去做坏事,不犯罪。我明白了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的;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不帮助坏人做坏事。做一个知法懂法讲法的人。
这次讲座让我明白了许多法律知识,让我受益匪浅,一生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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