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问我的偶像是谁,我可以毫不犹豫的告诉你,他不是明星,不是大款;而是我的老爸。他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但骨子里却有一颗善良、正直的心。我很崇拜他。
还记得那一次,本来心情就受到了重创的我还在回家的路上遭到了来势汹汹的洒水机,它的水溅了我一身,我已经没有力气去与那人辩论了,也只好忍着怨气乖乖的回家,在回家的路上,车子又突然罢工了,这更使我着急忙慌;不过又有什么办法呢。只能推着回家了,在回家的路上我还在想着回去该如何解释呢;我很快就到了家,刚进门,就看到了老爸的那张脸,我惊恐万分,顿时哑口无言,不过还是被老爸逼得说了话,我语无伦次的讲出了一路上的所有事情,说完了就立刻闭上眼睛,本以为老爸会对我大发脾气,甚至对我动手,我正等着老爸的耳光,没想到触摸我脸庞的竟是老爸那双温暖的大手;本以为睁开眼会看到老爸愤怒的面庞,没想到看到的竟是老爸那张善良,和谐的脸庞。老爸他那双闪亮的眼睛略带些慈祥,他看着我,让我顿时觉得他并不是那么可怕。果然,老爸让我先洗个澡,上点药,他要下楼去惩治那辆突然罢工的自行车。等着等着,老爸回来了,他告诉我,一切搞定。
我突然觉得老爸不是那么可怕,相反,我却感受到了他对我的关爱与呵护。
我感受着老爸对我的一次次呵护,一次次关爱,让我觉得老爸‘真好’。
这就是我的偶像,它既不是明星又不是大款,但却有着一颗正直而又善良的心;他是我现在的偶像也是我唯一的偶像,之所以崇拜偶像,不是因为什么,而是因为他是我的老爸
这就是我崇拜偶像的原因,这就是我的偶像老爸!
1955年10月28日,比尔·盖茨出生在美国的西雅图。他用了15年时间,积累资产竟达1100亿美金。他的人生格言是:“我是王,我能赢!”
我喜欢比尔·盖茨的远大理想,喜欢他永远自信的笑容。
盖茨从小就喜欢看《世界图书百科全书》。盖茨经常连续几个小时地阅读这本大书,总是强烈地感觉到,在这些小小的文字中隐藏着一个神奇的世界!他经常在幻想:人类的历史将越来越长,那么以后的百科全书不是会越来越大,越来越重呢?如果能造出一个只有魔盒那么大,却能包罗万象的百科全书,那该有多方便呀。这个奇妙的梦想,后来他实现了——芯片。
盖茨看的书越来越多,想的问题也越来越深奥。一天,他对他的同学卡尔·爱德蒙德说:“与其做一棵草坪里的草,还不如成为一株耸立于秃丘上的橡树。因为小草毫无个性,而橡树则昂首苍穹。”从这以后,他坚持写,随时记下自己的想法,小小的年纪竟像大人思考问题。他很早就感悟到生命来之不易,他在日记里这样写道:人生是一次盛大的赴约,对于一个人来说,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信守由人类积累起来的理智所提出的至高无上的诺言,他在另一篇日记里又写道:也许,人的生命是一场正在焚烧的火灾,一个人所能去做的,就是竭尽全力要从这场火灾中去抢救点什么东西出来。这就是,追赶生命。
比尔·盖茨的精神永远激励着我前进!
我家有两只小猫,它们朝朝暮暮地和我们生活在一起。就在回家的前一天晚上,一只猫,独自出去了。它放弃了丰衣足食、不怕风吹日晒的日子,开始过起自由的生活。可是,它时刻不忘仍然关在猫笼里的那只猫,每日徘徊在猫笼边。
我们一家也在“追踪”着猫的“行踪”,每天都斗志昂扬的“上阵”,灰心丧气的“回来”。但是,我们仍不放弃,变本加厉地抓回这只猫。今天下午,我们发现,这只猫停在别人家的栅栏上,东张西望,似乎在寻找另外一只猫。爸爸亲自上阵,经过了一翻激烈的“讨论”,爸爸敲响了猫“所在地”的那家人的门,打开门的是一位和蔼的老奶奶,她热心地表示“热于助人”,配合爸爸抓猫。爸爸毫无畏惧的爬上老奶奶地洗衣台,拿起漏网,往小猫的“栖身之地”猛地盖去。可谁知,那只小猫同样以掩耳不及盗铃之速,飞开了。爸爸扑了一场空。那只猫“飞”到了另一幢楼的二楼。幸好那层楼有一个大伯在洗衣服,他同样热心地打开了门,这次的爸爸有“无比英勇”地登上了高达一米的洗衣台,奋力朝阳台扑去。
那猫从网的底部溜走了,爸爸再次白费了心血。猫在小区里饶了一圈,又飞会了大伯的阳台上。这会的爸爸可是有了丰富的。他翻过楼层之间的矮墙,来到了二楼阳台的屋顶上,那只猫正蹲在阳台正中间恭候爸爸的到来。爸爸竟然站在了二楼的屋顶上!我大吃了一惊,又回过神来,叫爸爸加油!爸爸把网往阳台中间用力一扑,像扑蝴蝶一样,可是,仍然是以前的结局,猫飞了,“鸡飞蛋打”呀!
让我敬佩的是爸爸竟然敢爬上屋顶,沉着的抓猫,爸爸,你真是我的“偶像”!
一位平凡的不能再平凡,且又伟大的不能再伟大的父亲———我的爸爸!
我爱他。因为他当年以优异的成绩走进清华大学,除了聪明的脑袋和智慧的学习方法外,靠得是一股坚忍不拔的毅力和意志。清晨六点,他帮爷爷奶奶干农活,然后,骑车十多里路到学校。路上,他一边踩着自行车,一边在脑海里背默英语单词。课堂上,他把老师讲解的要点难点一一牢记,学会学懂,在学校里迅速地完成家庭作业。放学后,他飞奔回家。帮助爷爷奶奶再干一些农活。他是全村中学生中农活干得最多的,却总是学习成绩最好的一个。
我爱他。一个充满了孩子气的爸爸。忆起儿时最快乐的事,莫过于和爸爸一起在小河边、田地里、树林中嬉戏游玩。他抓大鱼,我抓小虾。他用竹叶编小笼子,然后把我找到的蟋蟀放进去。他教我用一种树叶做笛子,吹出来的声音虽然不是很清脆,但是我们都乐此不彼。你看那张照片,一对父子,手里合捧着一条大鱼,笑不合拢的两张大嘴巴露出两副大牙齿,多么朴实和天真,一点都不掩饰从心里往外冒的快乐。与其说是一对父子,不如说是一对玩伴。
我爱他。我的一点点进步,总少不了他对我的教导和督促。一道道题目,一个个定理……,在无限快乐的童年时,他同时又不断地对我灌输寻找规律的意识。在快乐的学习中,他成了我的一个形影不离的老师。当然,他严厉的时候,我心里也会犯怵,这个时候,往往都是我学习上出了问题的时候,例如:上课走神、对问题不求甚解、作业马虎等等。我都奇怪为什么他总像是我肚子里的蛔虫,知道我的点滴心思,我的一点点小动作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但偶像就是偶像,生了一阵子闷气后,我又不得不佩服他对我的了解和观察竟是如此细致入微。细想起来,肯定是因为我的血液里流着他的血液吧。
所以,我爱我的爸爸,他是我的偶像。
每个人的心目中都存在着一位偶像。这位偶像或许其貌不扬、或许没没无闻,但在某人心中,却被崇拜着,有些人认为不应崇拜偶像,但我却认为在心中有个人能做为自身待人处事的准绳是件极棒的事。如秋瑾女士以花木兰、梁红玉等巾帼英雄为偶像,但若我们所崇敬的偶像本身便品德不佳,将会使我们堕落,成为素质不良的小人。如政府官员们若不将包拯视为偶像,反而将李林甫、秦桧等佞臣的所作所为奉为圭臬,国家必置身于水深火热中,民不聊生,到达“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地步,最终走向败亡之途。
我的偶像是中国残疾人艺术团的团长——邰丽华。她虽后天失聪,却乐观的面对自己的缺陷,认为“残疾不是缺陷,不是不幸,只是不便。”在无声的世界中,用心音乐的律动,靠着坚强的毅力舞出自己的一片天,著名的“千手观音”即是代表作。每当我遇到挫折时,我就会想:“她的境遇比我苦上数百倍,都能如此乐观的克服,若我无法突破这难关,岂不是太难堪?”这一想,便使我有勇气克服眼前的瓶颈,更进一步,继续自己的人生。
有了偶像,便有了行为的典范;有了偶像,便有了心灵的依从;有了偶像,人生便有了目标。由此可知,有偶像是件多么美好的事!
貌似小学每一学年都会面对一个作文题目——《我的偶像》,我总会写我爸。
现在已经记不得为啥不写我妈,大概是他那时候老忙没啥空絮叨我,还带我吃大盘。
记得他只打过我两次,而直到生娃前最长的独处是复读那年陪我艺考的两个周。
他做过最酷的事情是我复读高考完的那个晚上,他看着看着电视说,“你相好的女同学照片可以给我看看吧?”
我戴着眼镜负责任又有些有点愧对我妈地说我长得一点都不像我爸,但拜年时看我爸长大的一个奶奶说我像我爸,走路都像年轻的他。
这个我不知道,但我觉得看不到的那个我那么的像他。
所以,当我爸用柔和的方式关心我时,我开始觉得他老了。
最铁的同学说起我爸最多的事就是我最大的一次酒我同学把我架出车时,楼下等我的我爸冲我就是一巴掌,我同学吓了个楞都要干仗。上床后除了零星鼻涕泪一把把的咋呼着的记忆就是我爸一直叹气一直给我拿纸。
所以,当我用强硬的方式抵触他的关心时,他应该也许是觉得我长大了吧…
高中的时候自以为是不时写信劝他宽心,现在懂点事了却更不会说话。
换句我妈的话就是越大不如小。
每每无地自容又每每依然如故。
老照片里搂着4.5岁我的他大概是我现在的年纪,大嘴巴露着着牙笑着,我很难过的随了他嘴巴的辽阔和我妈嘴唇的丰硕。那时候他一天两顿酒,一顿一斤,混蛋的时候应该比我还混蛋。
我想我的今夜的几颗星一定挂在我爸昨天的夜里。
可我又想等我明天老去的时候,可以比现在的他更开通。
所以,爸你看到的话,你要听我的话每早喝大麦若叶。
我的老爸语言风趣,会写一手漂亮的\'毛笔字,一手好文章,打得一手特棒的乒乓球,还会弹琴、唱歌、说相声……因为他对任何事情做起来都很专心,所以各个方面都很好。我崇拜他,他是我的偶像。
我先来说说学习方面。老爸爱读书,家中一半的藏书都是他的。一次,妈妈叫我帮爸爸查字典,我很奇怪,查字典干什么呢?后来我翻开书才知道,爸爸把书里不认识的字都写在空白的地方,注音、解释,多么严谨的人啊。每翻开一本书,都能清晰地看见爸爸密密麻麻做的批注。老爸还爱看电视,但是大多数都看有益的节目,像每天早晨的《百家讲坛》栏目,他一集也不落下。我曾经问过爸爸:“为什么你要看这么多书,看这么多有益的电视节目呢?”他只告诉我一句话:“博采众长吗”。
他把职业当作事业做。每天都早出晚归,一周很少在家吃晚饭。他写稿子时能从上午一直写到傍晚。那天上完补习班,老爸接我到他单位,看着一篇篇的稿件向小山似的堆在桌子上,我惊呆了。老爸对写的每一篇稿件都很重视,他总会先拟好思路,在提笔写作,之后便完全沉浸在工作之中。周六、周日他也不休息,总是趴在桌子上写东西,就连吃饭也是让我把饭放到他的书桌上。晚上一看,饭还是刚放时的模样。我劝他歇歇,他却说工作最重要,不能休息。
看,老爸的字又在展馆展出,在灯光下一闪一闪的。看,老爸的奖杯在最显眼的地方摆放,在阳光下格外耀眼。
我不能像老爸一样对任何事情都很专心,但是我会向老爸学习,专心做好每一件事,决不一心二用。在学习上一定更加努力、刻苦,也看一些名着,并像爸爸那样做批注或写些读后感。而且看一些有益的电视节目。我决心超过老爸,我相信自己经过坚持不懈地努力,一定会学有所成。
他,我的偶像,不是什么大文豪,不是什么红遍全亚洲的明星,也不是什么科学家、发明家,他只是清朝开封府的包拯——包青天。
包拯,他之所以获得“包青天”这个称号,就因为他大公无私,在他的眼里,只有公正,没有设么儿女情长。他为了“公正”这两个字,得罪了庞太师、太后,等等等等,甚至连一国之君——皇上都给得罪了。有不少人想要找他报仇,他身边的南侠展昭、张龙、赵虎、王朝、马汉,伴随左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保护一个与自己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老百姓尊敬他、爱戴他、拥护他……敢问,一个人能够如此,是多么的伟大,多么令人肃然起敬啊!
他,又是多么细心,不放过一点蛛丝马迹。一个案子,是那么扑朔迷离,在我们看来,是一点线索也没有。而他呢?是那样善于去发现。整个案件,从扑朔迷离,到水落石出,被害人沉冤得雪。有时,这个案子的结果是那么匪夷所思,可又找不出任何不好,任何不对,是那样合情合理。
他,不像其他官员一样,受人贿赂。不管多么有钱有势的人向他威胁,不过有多少好处,总之,他在金钱面前毫不动摇。人们说,“天下乌鸦一般黑。”错了,真的错了,包拯他为官清廉,两袖清风,不会做出任何一件对不起老百姓的事。为了天下苍生,他甚至可以去死。只要老百姓开心,他也就开心;老百姓难过,他比他们还难过。正应了那句话——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包青天这个称号,他当之无愧!他的英名,与山川共存,与日月同辉!他为人们做的一切,将随着时间沙漏的不断流逝,万古垂青。他,是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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