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是四口之家,有帅气的爸爸、美丽的妈妈、我、还有我的捣蛋鬼小弟。要说这捣蛋鬼的称号,那非我的小弟弟莫属了。我给你们讲讲我小弟的雄伟事迹吧:星期天下午,我刚从朋友家回来,就看到爸爸在找什么。“爸,你找啥那?”我疑惑的问。爸爸说“我刚买的新鞋不见了”。然后又开始到处找自己的鞋。我看到我的小弟弟正趴在狗窝旁笑的呲牙咧嘴,我好奇的走过去,“你干嘛哪?”弟弟没有理我,专注地看着狗窝里发生的事。我也低下头来看有什么好笑的,“那不是爸爸的鞋吗”我惊呼。爸爸闻声赶来,看着里边的狗狗真在撕咬爸爸的鞋。“谁弄得”爸爸生气地问,不用猜啦肯定是我的小弟弟办的“好"事呗。果不其然。我的小弟弟被我老爸赠送一顿红烧排骨。刚被我老爸打一顿的弟弟,刚刚还哭得梨花带雨,现在可好,又来找我的事了,既然把我朋友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打碎了。“哎,你能消停会不”,我强忍着怒气说。弟弟看我生气了,跑到离我十米处,生怕烧到他是的。我顿时无语了。我的捣鬼小弟真是让人又爱又恨啊!
大家好,我就是这篇作文的主人公,我叫刘晓彤,今年十四岁了,是一个楚楚动人的一个小女孩。
我个子不高,但是我有一双雪亮雪亮的大眼睛,这双大眼睛的下面还有一个不高也不挺的小鼻子,哦,对了,我还有一张樱桃小嘴,我还梳着一个高高的像毽子一样的辫子。怎么样?我长得漂亮吧!
我喜欢读书,每次妈妈给我的零花钱,我总是把它们攒起来,在偷偷的跑到书店买自己喜欢的书来读,而且我买回来的书我总是喜欢一口气把它们给读完,然后再读个十遍八遍,这个我都没有问题。每天我只要看到一些书,就会半天不出来,因为书是知识的海洋,在海洋里遨游,是我最大的快乐。因此,我就有了“驻书虫”这个外号。
我还喜欢打篮球,人家都说个子高的才适合打篮球,不过我认为,个子矮也一样能打篮球。就比如我,虽然不厉害,但也绝不甘拜下风。
我不但喜欢读书、打篮球,我还喜欢玩电脑游戏,什么3366小游戏,还有炫舞,都是我的最爱,每当看到电脑我也抑郁会爱不释手。
这就是我,一个喜欢读书、喜欢打篮球、喜欢玩电脑游戏的我。
我是小余。身高一米三五,瘦瘦的,浓密的眉毛下面,有一双单眼皮的大眼睛。眼旁边有一颗大痣,薄薄的嘴唇,显得很有
我喜欢看书,看过《丁丁历险记》《小猪唏哩呼噜》《哈利波特》……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让我看得津津有味,简直是入了迷。中午,我在看书的时候,妈妈喊吃饭了!可是我像泰山一样坐在原位,眼睛盯着书,妈妈说:”吃饭了!不然饭会冷掉。书不会“冷”掉。“我请求:”再让我看一会儿吧!!!“妈妈使出了绝招:”再不来吃饭,我就把书没收掉!倒计时,10、9、8、7……“我才放下书去吃饭。晚上,爸爸总是催我:”快,10点了,别看书了!快睡觉!“说完,我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灯就被爸爸关掉,唉!我正看到精彩处呢!
我不仅爱看书,还爱吹葫芦丝。我学了半年多了,早就会吹十级的歌曲了,只是没机会去考级。我最最喜欢的歌是《雪莲花开》,在美妙的音乐声中,我仿佛看到了雪白的莲花,一朵一朵地绽放。老师说我是学得最快最好的学生,听了我心里美滋滋的。
当然,我也有缺点:每次上学前总是没把红领巾、校徽准备好;吃饭时总是狼吞虎咽,不够有绅士风度。
我希望赶快改掉缺点,变成一个更可爱的我。
大人们都说我是馋猫、懒虫、淘气包。我倒底是我也不知道。
我是馋猫,了解我的人都知道碰到好东西我绝不会放过。每天放学回家我就东找找西瞧瞧的找东西吃。如果家里找不到东西就吵着要妈妈到超市去买。
我是懒虫,每天早上都要睡懒觉。妈妈催上好几遍还是不肯起床,直到妈妈拿着香喷喷的早饭来到我的床前我才肯勉强起床。
我是个淘气包,我明明知道妈妈怕蟑螂还是把一只假蟑螂放进抽屉里,妈妈打开抽屉,哇的一声叫了起来。我却在旁边笑个停。妈妈一看知道一定又是我搞的鬼。一看蟑螂是假的气的一蹦三尺高,就跑过来想要打我。这时爸爸刚走过来。我一闪,爸爸和妈妈就来了一个超级大拥抱。我在旁边乐翻了天。
我是馋猫、我是懒虫、我是淘气包。我倒底是谁请你们来评一评吧!
她,是一位56岁的老人,她操劳了一生,深深的皱纹爬上了她的额头和眼角,被岁月染白的头发下有一双闪亮的大眼睛。她,就是我亲爱的外婆。
外婆虽然很爱唠叨,但是我并不讨厌她。有一天放学回到家,我躺在沙发上,吃着零食,翘着二郎腿,一点不着急写作业,外婆见状,说:“你不是作业很多,还不赶快写?”“马上就写。”我嘴上说着,可并没有动。“你再不写,等到妈妈回来你又要被挨骂了。”“知道啦,知道啦!再休息一会,我上一天学不累啊?”“我还没说累呢,我每天那么早起床,一天做那么多事,要不然我们交换一下?我们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不光要上学,放了学还要割猪草……”每次一逮机会,她就会像今天这样唠叨个没完。我耳朵都听出老茧来了。无奈,只要她一唠叨,我就算不情愿,也只能照着去做。
外婆每天很辛苦,可她从来不抱怨。她每天5点多就起床了,她起那么早并不是出去玩,而是为我们做早饭、洗衣服。等到我们去上学、上班了,她又忙着打扫卫生。每天在照顾妹妹的同时还要接我放学,晚饭也总能吃到美味可口的饭菜,而且总是每天变着花样给我们做。
这就是我的外婆,一个爱唠叨却又不辞辛劳的人。
我的乐园在书中,书是我的乐园。
在标新立异的现代社会中,与书本竞争的对手太多太强了。人们可以轻松地敲着电脑键盘,打出一行行大小均匀的文字,研读诗书的人越来越少,他们疏远了让他们返朴归真的殿堂——书籍,他们不屑光顾这片乐土,他们的乐园在何方?
我的乐园在书中,书是我的乐园。衣着能赋予我外在的美,而读书却给我气质的美。读书能使我心灵得到净化与升华,能使我的心灵摆脱尘俗的纷扰,飞升到一个绚丽神奇的世界。只有在这个世界中,我才能超越时间的限制,去感知、探求人类的一切。有人说,一本好书是不会寂寞的,实际上,读者更不会寂寞。一卷在手,神游天地,俯视苍穹,与那些伟大的心灵对话,和自然的万物沟通,这是世上最美的享受。这里不会有人小你稚拙和贫穷,也没有装腔作势与故弄玄虚,更不会有烦躁的情绪,有的只是欢快的心情与美的享受。
我的乐园在书中,书是我的乐园。书籍不是名利场,在书海中我们可以尽情泛波,不用费心计算美钞与英镑;在书山上攀登,只需尽心享受自然与恬静即可。
我有一个聪明可爱的胖弟弟,红扑扑的脸好像一个大苹果,浓浓的眉毛下有一双调皮的大眼睛,可爱极了!
弟弟很聪明,我和弟弟经常一起做游戏,我们最喜欢的游戏是脑筋急转弯,这个游戏的规则是:各占领一个屋子,大妈当我们的裁判,并给我们出题,答对了就可以向前走一步,谁先占领了另一个人的屋子就算胜利了,第一题是:什么马不能动?我先举起了手,说:“木马”。“你答对了,可以向前一步了。”大妈高兴地说。我高兴地向前走了一步。第二题是:小林买了两束花,小刚买了三束花,绑在一起送给老师,老师收到几束花?大妈的话音刚落,弟弟就举起了手说:“一束花。”大妈说:“儿子太棒了,你答对了。”就这样一道又一道的打下去,答道第十二题,弟弟就差一步到我屋了,我紧张极了,我怎没也不能输给弟弟呀,在大妈还没说出题我就说出了答案,弟弟说哥哥犯规了,最后一步还是他赢了呵呵,我说没关系,下次我一定要赢过弟弟。
这就是我可爱调皮聪明的胖弟弟,很好玩吧,有时真的比我还聪明呢!
这个学期,操场变了一个样子。以前是破破烂烂的,而现在重新整修,铺上PU跑道,一完工大家都想赶快到操场上见识一下。
下课了,大家纷纷跑到操场上。有的打球,有的跳绳,也有的在打羽毛球,大家都很高兴。
每次第三节下课,我就马上跑到操场和同学打球。有一次,我们在打球时,没想到有一位大哥哥要跟我们一起玩,我们很高兴的答应了。
那位大哥哥刚开始都没接我们的球,我们以为他不会接,没想到他后来用一只手接住了我们的球,大家都很惊奇,就想,他怎么能用一只手接球呢!
还有一次,那位大哥哥很用力的丢球,被本班的一位同学接住了,我们都大声欢呼,那位大哥哥垂头丧气的走了,这是我最难忘的。
我们的操场很大,又很漂亮,我们一定要好好的爱护它、利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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