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爱是英国作家夏洛勃朗特的小说之一,讲述的是女人公简爱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悲惨的命运,简爱最中成为上流社会的家庭教师,之后顺利进入了桑菲尔德庄园,在这个庄园里面简爱邂逅了自己的主人,在相处的过程之中 ,简爱发现尽自己和主人很多方面都有相同的地方,两个人可以产生共鸣,简爱身上展现的是正直,有好,不卑不亢的特点,最总简爱爱上了自己的主人。
简爱这篇文章给我最深的感受就是简爱的感情观,感情是一辈子的事情,抛开外貌,身材我们更要追求的是内心的共鸣,所以我觉得简爱是一个独立的女性,是值得拥有幸福的女性,因为她懂得什么是爱,现在很多女生选择男朋友的标准是帅,这种情况不仅仅出现在女生身上,对于男生也是一样的标准,对于外贸协会的会员我觉得最终他们都会丢失自己的爱情。
因为他们在开始的时候并没有找到爱情的本质,爱情的本质是两个人的内在,我们要寻找的是即使你的容貌改变之后,你的爱人依然被你的内在吸引,对你不离不弃,这样的爱情才会长久,时间可以改变每个人的容貌,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有昙花一现的时候,相比较外在我们更加要追求内心的需求,如果你想要一段持久的爱,那就寻找可以跟自己产生共鸣的人吧,如果你想追求的是光鲜的感情,那就继续做外貌协会的会员吧。
《简爱》是一部激励女性,振奋人心的作品。这是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
故事中的简爱从小就失去了父母,被舅舅家领养。舅舅里德很照顾简爱,却不幸过早离世了。这就使得简爱在舅舅家的地位是无足轻重的了。简爱在那受尽了歧视和瘧待,表哥常常欺凌她,舅母对她甚至是像对仆人一样,并且千方百计地要赶走她。尽管如此,但小小年纪的简爱离开的时候并没有表现出一丝的留恋和依赖,因为她知道她心里坦荡荡的,光明正大,所以才无所畏惧。送去罗沃德孤儿院之后,她遇到了最好的朋友海伦。两颗幼小纯洁的心灵从此联系在了一起。简爱体现出了一种敢于反抗封建思想的精神。怎么可以因为上课时分神了一下就得遭受严厉的鞭打呢?这是冷漠人心的表现,是不符合人权的行为。期间,简爱掌握了不少知识,并且还做了老师。
之后,简爱来到桑恩费尔德庄园应聘,也就是在这里,她遇到了生命中的真命天子——罗切斯特。他们在庄园里的第一次对话便有些针锋相对的意味。罗切斯特是个富有的有社会地位的庄园主,也许是对贫苦人的抱怨和希望博得他人同情的行为司空见惯了,他以为简爱也会如此,会大肆宣泻自己的不幸与不满。可是令他意外的是,简爱竟然说她自己没有不幸。而且是在父母早亡,在舅舅家受瘧待和歧视,被舅母赶出家门,在孤儿院受压迫过活的情况下。其实光是这一点,就足够令罗切斯特对简爱感到另眼相看了。
在点点滴滴的相处中,罗切斯特深深地感受到,简是个坚强,内心深处有着自己独特想法,有血有肉的女子,是个能与他的灵魂平等交流的女子。他被简彻底地打动了。一次Party使得简爱的期待落空,也使得屈辱不堪的\'她终于爆发了,道出了自己的心声:不要以为我长得矮小平凡就以为我不会思考,就没有爱的能力;如果我也有上帝所赋予的天资,那么我也同样会很出色。我认为,这也是本书最精彩的地方。的确,其实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有的人出于富贵之家,有的人生来就拥有一幅好的容貌。可是,何必要执着于这些呢?要知道,我们还是能够满怀友爱,自信而平等地对待他人。
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如何取舍就在于自己的一念一想。误会解除之后,罗切斯特向简求婚,简高兴地答应了,然而没想到的是,这背后却有个惊天秘密。罗有个患有精神病的结婚十五年的妻子!这个事实令简大受打击,她忍受不了她最信任的人一直欺骗着她,忍受不了他们之间有道法律的鸿沟,而这条鸿沟却是跨不过去的。简带着她仅剩的一点尊严离开了罗,之后被牧师圣。约翰收留。圣。约翰请求简做他的妻子,一并带她去印度。当问及娶简的原因时,他的回答却仅仅是简适合做传教士的妻子,而不是出于爱。不,这不是简想要的爱情。她想拥有的爱情是纯洁的,是两个心灵激情碰撞之后产生的火花,是因情感交流而衍生出来的惺惺相惜,绝不是存在利益关系的交易。于是,简又回到了庄园课那里却变成了一片狼藉,简急切地想要找到罗切斯特,看他是否安好。因为那场大火,罗切斯特变成了一个残废。可尽管如此,简还是一如既往地爱着他,并没有因为他变成了残疾而鄙视、抛弃他,也并不会因为他变得一无所有而离开他。这就是简对爱情的态度:你可以贫穷,你可以变丑,但你不能欺骗我,伤害我的自尊。这才是真正的“因为爱情”。
我想,简的这种精神是独立的,是难能可贵的。我们是活生生的有思想,有感情的人,带着尊严和爱生活在这个世界。别人可以瞧不起我们,但我们不能看不起自己,我们要“自命不凡”,坚强、自信、努力地面对一切困难,迎难而上。如何做的关键就在于自己如何想。选择积极的心态那么阳光、快乐、满足将会伴你一生;选择消极的心态,那么阴郁、抱怨、不幸将会长相随。所以,对自己好一点的话,全世界都会为你让路。
《简爱》这本书,被誉为人生追求的二重奏,它是由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写成,这本书简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主人公简,是一个孤女,她从小失去父母,寄住在舅妈家,不平等的待遇,让她受尽欺凌,小小的年纪就承受了别人无法想象的委屈和痛苦。成年以后她成了桑菲尔德庄园的家庭教师,她以真挚的情感和高尚的品德赢得了主人罗切斯特的尊敬和爱恋,但是命运又如此残忍,她为这段婚姻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但她始终都坚持自己的信念,执着追求着自己的理想。
《简爱》这本书,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本书大量运用心理描写,全书构思精巧,情节波澜起伏,给读者制造出一种阴森恐怖的气氛,而又不脱离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背景,这本书情感色彩丰富而强烈。让人回味无穷。
课上讲到《简爱》,对《简爱》不了解的我回去看了《简爱》的书,感受颇深,发现在作品主线以外,还涉及到四个人的死,虽然不是最重要的部分,但在文中的作用也不可小视。
这四个人是:简幼年时的朋友海伦·彭斯,她一度憎恨的里德姨妈,关照她的里德舅舅,以及全书最末她的表哥传教士圣·约翰。其中海伦·彭斯和圣·约翰的死都带有强烈的宗教色彩。在我看来,简·爱尽管很明显地对这两个都很崇敬,但海伦与她却是在性格上大相径庭的——简是乐于反抗的,而海伦显然极为逆来顺受。因而时至今日,我依然并不太理解海伦在简心中到底处在什么位置,抑或是简不安的内心也对那种平静有强烈的向往?
对于圣·约翰,序言中说他“实际上不过是要取得绝对支配别人的权力而已”,坦白说我以为序言对这个人物的种种评价是有失偏颇的。至少从原作中我们可以看出,虽然简对圣·约翰对她的支配感到不快,但这本身似乎并非她要批判的真正对象。我认为作品中还有一个不起眼的人物其实与圣约翰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她在里德府的大表姐伊丽莎。
从表面上看,他们都将生命献给信仰(伊丽莎最终成为修道院院长,而圣则去东方传教并客死他乡),而且或多或少地由于信仰而过分让理智主宰自己,具有按部就班的性格。从内心来讲,他们却形成了十分鲜明的对照:伊丽莎似乎给人以“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感觉,并且我们从书中对她由普通富家千金转为修女的思想历程难以做深入了解,只能猜测这多少与家道中落有关(尽管书中无论伊丽莎本人还是作为叙述者的简·爱都完全没有提到这两件事的因果关系),由此我们大致可以得出结论:她的心是较为宁静的,当然同时也很冷酷。
她好象是离这本书主要故事很远的一个谜。与之相比,圣·约翰的一切行动无刻不在表明他心中火热的欲念。也许作者在对他描写的过程中,尤其是前半部分,将他写得难以了解;然而最终读者能通过简·爱的眼睛将他看得赤裸裸。他并不是一个常人,不光由于他的行为非常人可做,更是由于他甚至无法引起我们一种较为清晰的感情——可爱?可憎?可悲?兼而有之?其实他就是我们每个人为***而奋斗的那一部分,他就是***的奴隶,而决非他一再认为的“主的忠实的仆人”。
《简爱》的最后几句中说:“下一次,将会由一个不相识者写信给我,通知我,这个善良忠实的仆人终于被召唤去享受她的主的欢乐了……阿门。主耶稣啊,我愿你来!”从此我们更可以看出,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生的目的即是换来死后的欢乐,这便是他一生中最大的***。为之从付出了一切——爱情,婚姻,甚至生命。他的血肉之躯只是他灵魂的工具。我但愿他早点死,因为在我眼中,尽管他有明确的生活目的,但她是不快乐乃至痛苦的。
关于里德舅舅,全书着笔不多,老实说,还只是在写到里德姨妈死时才多提了几句。但我赞同序言中的观点:作者对舅舅的描写是相当成功的。若由简来流溢感激之辞,或其他人来将之大肆颂扬,都不免显得矫情;正是通过最不理解他的人——里德姨妈的口,方才使之显得真实与生动。
谈到姨妈,我认为,如果这本书只是像其他的苦命孩故事那样渲染其不公,那么《简·爱》就不配成为一流的文学作品。事实上,对于不幸童年的描写,均是在给《简·爱》的非同寻常的个性以合理的解释。在此我又不禁想,简最终彻底原谅她的姨妈,到底出于什么?本心的善良?我想其实在很早时她已开始学会原谅她,而这,似乎理应归功于海伦·彭斯。这一点在本书中并不特别明显,但勃洛克赫斯特先生叫她站在长椅上示众后与海伦的交谈中也有所体现。姨妈至死对简充满敌意,这无疑是她的悲哀。
这是我对《简·爱》一书中一些内容肤浅的\'解读。爱情、亲情和怜爱之心是人类最丰厚也是最重要的精神财富。缺了它,等于白活一世。学会爱人,感恩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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