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一盏灯,黑暗中照亮前行的远方;爱是一首诗,冰冷中温暖渴求的心房;爱是夏日的风,是冬日的阳光,是春日的雨,是秋日的果。
有一次,我在书店读书角的借阅室看到了一本非常好看的漫画书——《赛尔号》。
到了家里,我央求妈妈帮我买这本漫画书,可是妈妈说我的成绩提高才能买。为了这本书,我学习认真了很多。过了几周,我的成绩达到了妈妈的.要求。
这下,我满心欢喜地向妈妈要书。可妈妈却神秘兮兮地说:“妈妈一定会兑现承诺的,不过现在不买!”我非常生气,不满地想:“妈妈真是太不守信用了,以后不理她了。”这时,窗外的鸟鸣似乎也非常尖锐,仿佛也在责骂妈妈。
时间如水,我的生日到了,正要吃蛋糕时,发现妈妈买了一套的《赛尔号》,放在我的位子上。妈妈在我对面笑着说:“刚开始我不奖励给你,是因为要在你生日这个特别的日子送给你一个大惊喜。”此刻,窗外小鸟的叫声仿佛格外悦耳,似乎也在给我唱《生日快乐》歌呢!
我被妈妈的举动深深地感动了,这个事令我久久不能难忘怀!
第一次看《东宫》时,我真的很恨李承鄞,小枫那么单纯可爱的女子,他竟然一而再再而三的利用她,她付出真爱,却国破家亡,她跳下忘川,却又还要和他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当我看到最后李承鄞记忆找回的时候,感受他震惊、悔恨、遗憾的的心情时,我的心真是痛并快乐着......
第二次看《东宫》,我不再那么着急的去知道这个结局,我发现其实李承鄞也不再那么令我痛恨了,可恨之人也有可怜之处,看看他的身世,他身上背负着弑母之仇、背负着身为储君要担负起的责任与风险,他确实很不容易。
我想他是爱她的,就算他***白眼狼王是为了接近她,就算他狠心的灭掉突厥害她国破家亡,当他随她一起跳进忘川的时候,我相信他是真的爱她的。他说“和你一起忘”,我相信他是悔恨的,他对不起她,他也想忘掉那些让他们万劫不复的过往。
三年后,他还是那个腹黑的太子,即使他已忘记,他的潜意识里还是记得那段情,那个她的。所以当她被顾剑将计就计的绑走,他放下那些狠话,折箭起誓,他冒天下之大不韪放火烧承天门,他害怕从此失去她。他以为顾剑就是顾小五,他求她忘记他。他为了那个“情敌”精心部署,他以为他死了就可以留住她。
他们还是爱着对方的,当她拿刀架在他脖子上的时候,他蹙眉在梦中呓语“和你一起忘”的时候,她的金错刀掉在地上的时候,我知道,他其实还是有残存的记忆的,她其实还是深爱着他的,他们都还是不舍的。
当她跳下玉门关,当她拿刀捅向自己的胸口,她已为他上了一把枷锁,这把枷锁牢牢禁锢祝他们的`回忆,禁锢他的一生,他注定再也忘不掉她,却终生寻不回了。
这世界有着太多的限制与隐秘的禁忌,又有太多难以预测的变故和身不由已的离合,虽然真爱已去,真情难舍,但李承鄞终究要成为一国之君,终究要肩负起整个天下大业。但我相信,这份痛彻心扉的感觉、这种永失我爱的情绪,这段抱憾终生的爱情就像一把尖刀,一刀一刀戳在他的心上,直至生命的终结!
三年前。
他是顾小五。
他与她相遇在西凉美丽的沙漠上。他的笑容简明耀眼,“姑娘,你的东西掉了。”他为她***掉白眼狼王,他为她射下百只蝙蝠,他为她捉一百只萤火虫。
他爱上了她。她也爱上了他。他们在大漠上举行了婚礼。婚礼上,他们交换腰带。却戛然而止。敌人来犯。
顾小五动作爽利,翻身上马,回眸浅笑,一去不返。
三年后。
他是李承鄞。
他与她结下政治姻亲。他讨厌她,三年来见面就是争吵。他说,“西凉的女子都是这般没皮没脸的么?”他不相信她,侮辱她,他爱的是他的妾。
他为她挡下致命一刀,命悬一线。她爱上了他。
他为她火烧承天门,只为保证她的安全。他也爱上了她。
三年前,东宫太子李承鄞隐藏身份潜入西域,与月氏族里应外合灭掉突厥。他为她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取得信任和利用。他成功了。
突厥是她第二故乡。李承鄞***了她的阿翁,***了阿翁二十万全族,逼死了她母亲。
西凉小公主,本就是要嫁给东宫太子的。他以她父兄的性命要挟,她不得不嫁给他。
忘川之水,在于忘情。她决绝的从万尺高崖上一跃而下,“今生今世,我都要忘记你!”他毫不迟疑的跟着她跳下,眼神痛楚声音坚定,“我和你一起忘!”
于是,他们都忘记了彼此,忘记了那段刻骨铭心的感情。
于是,命中注定要爱上的人,又重新再爱上了一次。
李承鄞,就是顾小五。只不过,他不记得了。而她却在爱上了李承鄞后,记起了一切。
她哭着对他说,“你拆散了我和顾小五!你***死了他。他比你好一千倍!好一万倍!”他心如刀绞,“我会好好对你,你把顾小五忘了,好不好?”她说,“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顾小五!他就是比你好!”
天知道,这一刻,他们都是多么多么深刻的,绝望。
顾小五,是那个相遇于西凉苍茫的月色下的中原茶贩,笑容灿烂一心一意只为她的御风少年。
李承鄞,却是那相遇于尸横遍野西凉王宫中的东宫太子,城府极深猜不透要看不穿的冷血男子。
她的顾小五死了,死在他们的婚礼上。
她的顾小五死了,被李承鄞***死了。
她的顾小五死了,再也回不来了。
她站在高高的城楼上,笑容凄美哀绝。他求她跟他回去,她说,“李承鄞,你为我捉一百只萤火虫,我就死心塌地的跟你回去。”
——“顾小五,你为我捉一百只萤火虫,我就死心塌地的嫁给你。”这样相似的一句话,谁对他说过?他脸上的茫然惊怔告诉她,他是真的忘了。
忘川之水,只让她忘了三年,却让他忘了一辈子。
而这次,她是真的要忘了。
在她纵身而下的一瞬间,她轻笑,“我要忘记你,顾小五。”所有的壁垒顷刻崩塌,他疯了一般的喊道:“我是顾小五!!!”他仍想随她跳下,可是——他已经不是顾小五了。他是李承鄞,他是东宫太子,他要天下。
她闭上眼的时候,终于看到了她的顾小五。他扬着明媚的笑容策马向她奔来,要带她,去捉一百只萤火虫……
顾小五是每个女孩心中的那个可以也值得托付终生的良人。他有着可安天下的雄才大略,却只心向娇妻。
李承鄞是每个男人心中的那个驰骋天下的英雄梦想。他韬光养晦运筹帷幄,他城府极深帝王之才。却唯独辜负了他的妻。
好男儿不要逞英雄,英雄总善始不善终,天下事自有天去愁。
只盼君能收起战台,断头换不来。不想最后无能为力,尸遍满地,故人心远。
第一次看《东宫》时,我真的很恨李承鄞,小枫那么单纯可爱的女子,他竟然一而再再而三的利用她,她付出真爱,却国破家亡,她跳下忘川,却又还要和他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当我看到最后李承鄞记忆找回的时候,感受他震惊、悔恨、遗憾的的心情时,我的心真是痛并快乐着。。。
第二次看《东宫》,我不再那么着急的去知道这个结局,我发现其实李承鄞也不再那么令我痛恨了,可恨之人也有可怜之处,看看他的身世,他身上背负着弑母之仇、背负着身为储君要担负起的责任与风险,他确实很不容易。
我想他是爱她的,就算他***白眼狼王是为了接近她,就算他狠心的灭掉突厥害她国破家亡,当他随她一起跳进忘川的时候,我相信他是真的爱她的。他说“和你一起忘”,我相信他是悔恨的,他对不起她,他也想忘掉那些让他们万劫不复的过往。
三年后,他还是那个腹黑的太子,即使他已忘记,他的潜意识里还是记得那段情,那个她的.。所以当她被顾剑将计就计的绑走,他放下那些狠话,折箭起誓,他冒天下之大不韪放火烧承天门,他害怕从此失去她。他以为顾剑就是顾小五,他求她忘记他。他为了那个“情敌”精心部署,他以为他死了就可以留住她。
他们还是爱着对方的,当她拿刀架在他脖子上的时候,他蹙眉在梦中呓语“和你一起忘”的时候,她的金错刀掉在地上的时候,我知道,他其实还是有残存的记忆的,她其实还是深爱着他的,他们都还是不舍的。
当她跳下玉门关,当她拿刀捅向自己的胸口,她已为他上了一把枷锁,这把枷锁牢牢禁锢祝他们的回忆,禁锢他的一生,他注定再也忘不掉她,却终生寻不回了。
这世界有着太多的限制与隐秘的禁忌,又有太多难以预测的变故和身不由已的离合,虽然真爱已去,真情难舍,但李承鄞终究要成为一国之君,终究要肩负起整个天下大业。但我相信,这份痛彻心扉的感觉、这种永失我爱的情绪,这段抱憾终生的爱情就像一把尖刀,一刀一刀戳在他的心上,直至生命的终结!网名昵称
三年前。
他是顾小五。
他与她相遇在西凉美丽的沙漠上。他的笑容简明耀眼,“姑娘,你的东西掉了。”他为她***掉白眼狼王,他为她射下百只蝙蝠,他为她捉一百只萤火虫。
他爱上了她。她也爱上了他。他们在大漠上举行了婚礼。婚礼上,他们交换腰带。却戛然而止。敌人来犯。
顾小五动作爽利,翻身上马,回眸浅笑,一去不返。
三年后。
他是李承鄞。
他与她结下政治姻亲。他讨厌她,三年来见面就是争吵。他说,“西凉的女子都是这般没皮没脸的么?”他不相信她,侮辱她,他爱的是他的妾。
他为她挡下致命一刀,命悬一线。她爱上了他。
他为她火烧承天门,只为保证她的安全。他也爱上了她。
三年前,东宫太子李承鄞隐藏身份潜入西域,与月氏族里应外合灭掉突厥。他为她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取得信任和利用。他成功了。
突厥是她第二故乡。李承鄞***了她的阿翁,***了阿翁二十万全族,逼死了她母亲。
西凉小公主,本就是要嫁给东宫太子的。他以她父兄的性命要挟,她不得不嫁给他。
忘川之水,在于忘情。她决绝的从万尺高崖上一跃而下,“今生今世,我都要忘记你!”他毫不迟疑的跟着她跳下,眼神痛楚声音坚定,“我和你一起忘!”
于是,他们都忘记了彼此,忘记了那段刻骨铭心的感情。
于是,命中注定要爱上的人,又重新再爱上了一次。
李承鄞,就是顾小五。只不过,他不记得了。而她却在爱上了李承鄞后,记起了一切。
她哭着对他说,“你拆散了我和顾小五!你***死了他。他比你好一千倍!好一万倍!”他心如刀绞,“我会好好对你,你把顾小五忘了,好不好?”她说,“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顾小五!他就是比你好!”
天知道,这一刻,他们都是多么多么深刻的,绝望。
顾小五,是那个相遇于西凉苍茫的月色下的中原茶贩,笑容灿烂一心一意只为她的御风少年。
李承鄞,却是那相遇于尸横遍野西凉王宫中的东宫太子,城府极深猜不透要看不穿的冷血男子。
她的顾小五死了,死在他们的婚礼上。
她的顾小五死了,被李承鄞***死了。
她的顾小五死了,再也回不来了。
她站在高高的城楼上,笑容凄美哀绝。他求她跟他回去,她说,“李承鄞,你为我捉一百只萤火虫,我就死心塌地的跟你回去。”
——“顾小五,你为我捉一百只萤火虫,我就死心塌地的嫁给你。”这样相似的一句话,谁对他说过?他脸上的茫然惊怔告诉她,他是真的忘了。
忘川之水,只让她忘了三年,却让他忘了一辈子。
而这次,她是真的要忘了。
在她纵身而下的一瞬间,她轻笑,“我要忘记你,顾小五。”所有的壁垒顷刻崩塌,他疯了一般的喊道:“我是顾小五!!!”他仍想随她跳下,可是——他已经不是顾小五了。他是李承鄞,他是东宫太子,他要天下。
她闭上眼的时候,终于看到了她的顾小五。他扬着明媚的笑容策马向她奔来,要带她,去捉一百只萤火虫……
顾小五是每个女孩心中的那个可以也值得托付终生的良人。他有着可安天下的雄才大略,却只心向娇妻。
李承鄞是每个男人心中的那个驰骋天下的英雄梦想。他韬光养晦运筹帷幄,他城府极深帝王之才。却唯独辜负了他的妻。
好男儿不要逞英雄,英雄总善始不善终,天下事自有天去愁。
只盼君能收起战台,断头换不来。不想最后无能为力,尸遍满地,故人心远。
那么多书,为什么我偏爱动物小说?那么多动物,为什么我钟爱猫?其实,这都是因为一套书,一套令我如醉如痴,浮想联翩的《猫武士》。
小时候,我就喜欢读书,成天围着爸爸转,让他给我讲故事。
长大一点,我觉得狼酷酷的,很是喜欢,就嚷嚷着让爸爸给我借关于狼的书。
上小学了,我常在图书馆中找写狼的图书。虽然书中的地位等级、语言、名字,很多是似懂非懂,但也有不小的乐趣。
然而我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乐趣,竟是误打误撞找到的。
那是我又来到图书馆,开始了地毯式搜寻。我的眼睛机械地寻找,一目二十行,一遍,一遍,又一遍。咦?一本书,一本封面精美,却又不大引人注意的书!好奇心驱使我“不务正业”地翻看起来。
当耳边再次传来管理员的怒吼时,我才发觉已经读了近二十来分钟了。书里的精彩内容像磁场一样,深深吸引了我这只求知若渴的小猫。于是,我与猫,我与《猫武士》就此结下了不解之缘。
书中的好词好句、信仰、权力的纷争。像黄牙储药洞中的一团蜘蛛网,把我粘得动弹不得。那些严谨的“族群守则”反衬出了人性的黑暗、善良,彻彻底底申明了书中的正义所在。坏脾气的、已经去了星族的老巫医黄牙;被黄牙的徒弟炭毛的灵魂宿身的煤爪;坚持正义、“多管闲事”的火星;视武士守则如命的冬叶青;盲眼超能力巫医松鸦羽。深深刻在了我的心中。
如果有人问起我一直最喜欢的一样东西是什么,那一定是《猫武士》,因为它陪伴我度过了美好的.时光,这美好的时光不会有尽头!
这是一本一般的书。它和其他书一样,有內容,有图片,有各种各样平时的其他书都是有的东西。
这是一本好书。如果你细细地品读时,一定会被吸引住。我之前每日基本上都是会如醉如痴、津津乐道地读上一遍。虽然读过上千遍百遍,也一点也不厌烦。
这是一本闲书。实际上在空余时品读也是非常好的挑选,里边的“故事情节”会令人一会儿捧腹大笑,一会儿暗暗拭泪。确实,确实,你需要看来一看吗?
这是一本像教师一样的书。打开它,里边一个个精彩纷呈的小故事仿佛在引导我如何写作文,牵引带我写下好的文章,这并不,它又变成我的好老师。
这两三年,我却不动过这本书,它也静静的躺在那里,但它给过我开心和专业知识!
如今想再读很有可能来不及了,它已被母亲纳入“取代名册”,不舍得这本书……
白礁慈济宫始建于绍兴二十年,是宋高宗颁诏赐建的三进宫殿式庙宇,总面积1300平方公尺。整座殿宇依山递高,飞檐交错,富丽堂皇,雄伟壮观。殿内的盘龙石柱、斗拱朱漆、彩绘描金,集宋、元、明、清的建筑、绘画、雕塑、书法等艺术于一炉,有“闽南故宫”之称。
正文:
第一次有了想要说走就走的旅行,没有过多的准备,没有详细的线路规划,只是简单的一个念想,便一再让曾经沉静良久的心境,晃动出层层涟漪,拍打着心的彼岸……
其实,一直以来都萌生着一个想法,就是在闲暇的时候,可以外出走走,爬爬山,或是看看海,缓解下紧绷的弦,恢复到最初的那份淡然与安逸!也许是上天的安排,或许是命中的契约,在一次从厦门到漳州的路途中,隔着车窗,看到了令自己生畏,敬仰的而内心震感的一处美景,虽然当时只是从眼前一闪而过,但那朦胧的美,已然走进了自己的脑海,就这样温暖了11月的厦门,就像那缠绵的爱意,挥之不去,淡淡的流露……
回到家,满心的欢喜,打开电脑一阵的搜索,终于凭着朦胧记忆的画面,找到那个地方———慈济东宫,于是一直想着可以在未来的某一天自己真的`闲来无事之时,可以驱车前往!
也许是工作有些压抑的原因,或许是大家很久没有外出游玩了,当很多同事又在向我抱怨时,便欣然决定,组织大家在周末的时间,去厦门慈济东宫走走!
说走就走,就这样,一次周末游,便顺理成章的开始了。
11月的厦门,没有盛夏的闷热,明媚的阳光,淡蓝的天幕,似团团棉絮的白云,好生令人陶醉,要知道这样的天气在南方真的很难一见,似乎这所有的一切都在安排之中……
快点,快点,快点啦,车来了……一个同事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大声的呼喊着,就像一个回到童年的孩子洋溢着兴奋与幸福,坐上车,一路畅聊,看着车窗外急速而过的风景,感觉都是那么的温馨,忘却了时间,宛若隔着时空在独舞,空灵,唯美……
也许是难得有这样的一份清闲,每个人都忘却了忙碌,让心境变得水一样透明,在悄然回眸中,梳理自己杂乱的思绪,那些明媚或忧伤的念想,也便在流年的滴答声中慢慢沁暖,静静地倾听灵魂与心的对话,一语经年,恍如隔世……
到站了,每个人就像飞出牢笼的鸟儿,欢快的跳下车,看着眼前如此宏伟的建筑群,不仅被深深的折服,那近800多的石板台阶,从山脚直通顶峰,壮观,豁然,心境如此的淡然,跨上背包,一鼓作气,爬上顶峰的时候,早已汗流浃背,站着,环视眼下的万物,所有的一切都尽收眼底,那一刻心静,风过,吟成梵音中的莲……
累了,随便找个干净的地方,席地而坐,看着形形色色的人群,很是美好,那一刻没有了言语,只有静静的沉默,看着远方,始终相信,岁月可以流走,但季节不会被无情的遗忘。安静地端坐在心的世界里,与思念对望,万缕柔情,化作一念地老天荒;风住尘香,一声呢喃,凌乱了思绪……
现在的时间,似乎很少在写文了,偶尔的一篇却也在心头构思着许久,不是词穷,也不是没有时间,只是觉得每一段文字都赋予着生命,用心来写,才倍感亲切,来的真实……
闲暇的时候也曾翻阅自己曾经写过的作品,每一段文字都见证着自己成长的历程,从懵懂到睿智,从平淡到华丽,似乎也都在自己的预想中,现在看来那些华而不实的修饰,其实都在书写自己的所思所想所感,又真正有多少是来自心,来自对身边人和事的关注?
细细想来,写文的最终目的是回归平淡与真实,因为,这样的文字,暖心,就像那凉白开,永远是甘甜的源泉!平淡—华丽—平淡,其实写文就是这样一个过程,从开始平淡的文字,到追求华丽的辞藻,再到平淡而氤氲馨香,这一个过程就像人生,当最后回归真我,其实这一生已无憾!
夕阳西下,一抹落日的余晖倾泻而下,透露出一种宁静的美。铺一张宣纸,凝思片刻,提笔凌墨,此刻挣脱繁杂琐碎,或行于青山绿水间,或缓缓漫步于铺满落叶的林间,抑或,空旷无人的田野,去寻找一处安逸的所在,静心,冥想……
现在的自己,更喜欢写下淡淡的文字,沧海桑田,柔情依然,悠悠徘徊在时光的流影里,习惯将所有的喜怒哀乐静静收藏。这一刻,一份情怀,一缕相思,牵绊着自己情感的弦,穿行于风尘俗世,轻吟着平仄流年!
厦门的天气已开始渐渐转凉,而我,独守着自己温馨的小屋,却是满满的幸福,因为有牵绊,因为有真爱,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浅望幸福,不写忧伤,红尘三千,不道惆怅,不问花开几许,只问浅笑安然。画一笔领悟,书一笔珍重,抑或安静,抑或淡然。
人生幻化如梦,一个擦肩,一个转身,便物是人非,对于过往,不须回首学会浅行,学会释重。心,只有经历过,才会坚强;生命,只有承受过,才会厚重。
后记:一个人漫步于灯火阑珊的街市,捡拾那些曾经被遗忘的记忆碎片,那些华美的时光也便晶莹如琥珀,定格了流年里的曾经……
“到底要买还是不要买呢,到底怎么办呢?如果不买又很想看这本书,如果买的话又怕被爸爸妈妈发现,怎么办呀!”我的心一直矛盾着。漫画书里有趣的内容吸引着我。我心想:平常我看的都是文学作品,现在看一本漫画书也没关系吧!我决定豁出去了,反正我也喜欢看这本书。我买下了这本书,笑嘻嘻的回家了。
我拿着书回到家,踮起脚尖偷偷摸摸地回到了房间。啊,太好了,终于可以痛痛快快地看书了。一页,两页,我像肚子饿了似的,读着这本漫画书。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 看着看着,我感到很不安,一般我到房间里来,妈妈通常都会进来看一看的,今天怎么这么诡异呢?突然,妈妈叫了一声:"景琦,你在房间里干什么呢!“我吓了一跳,赶紧把漫画书放到背后去。随后,妈妈便走了进来。我说”没干什么,对了,妈妈你进来有什么事吗?“”景琦,吃饭了!你背后放了什么东西?“我觉得瞒不住妈妈了,就把漫画书拿了出来。”原来是在看漫画书呀!可看漫画书也不能偷着看啊,好了,以后我准你看漫画书!“我高兴地跳了起来,大叫:”太棒了!“ 我终于可以看漫画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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