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桌的他一双不大的眼睛,一张不大的脸,再加上一个终日不摘的眼镜,他就是我的同桌了。
此人有一个特点,“脸皮比墙厚”,用自己的话说就是“集日月之精华,核弹炸不烂之脸皮。”有一个女同学回头看了一眼,他就跑过来若有其事的对我说:“刚才有个女生回头看了我一眼,是不是哥太帅了?”然后摆弄摆弄自己的头发。我冷笑了一声对他说:“是,您是风流倜傥、英俊潇洒。只是我这肉眼凡胎丝毫没发现啊!他说:“没事,总有人会欣赏哥的。”
他很调皮,甚至不能说调皮,是“坏”了,可是有时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有一位同学的帽子不小心掉了下来,他看见了,想要过去踩一脚。可是,刚跑过去,自己的眼镜抢先落地,原先高度近视的他,一下子分不清南北了。一脚踏去,正中眼镜。幸亏只是碎了镜架“而已”。自己又去配了一个,打进去了一些钱,回来支支吾吾的说:“破财!破财啊!”
他也是一位“灵魂歌手”,整天哼着一首不入调的《我多想回到从前》,跑调咱先不说,这没白没黑的唱,让谁谁受得了啊?再说人家那不是跑调,人家那是“原创”,唱的和原唱没有一个字的调一样,这也是他成为“灵魂歌手”的一个原因吧。于是,等他唱歌的时候,教室里就只有他一个,其他人便纷纷离开灾难现场了吧。
别说,他还真有一个大优点呢!天生的喜剧演员和模仿演员。自己写的剧本完全不亚于专业水平,模仿起来更厉害。模仿的刘能赵四栩栩如生,绘声绘色,惟妙惟肖呢!当你不开心时,看看他一眼,估计心情大好吧。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调皮但不失可爱的同桌。
别看他身材不怎么胖,但那吃样堪与小猪媲美。早晨,走进书声琅琅的教室,就能闻到一股浓浓的香味,还不时地听着有人啧啧:“真香!真香!”斜眼一看,他那红润的舌头正经不住诱惑的跑出去环绕嘴唇,回味那顿早餐呢!怎么样,这吃相够陶醉的吧。
奇葩年年有,近年特别多,我曾经遇到过一位很别致的同桌,他在我的印象里是这样的:肤黑,貌丑,小短腿儿。
如果你不去仔细观察他,很可能会认为是一只猴子。我很理解你们的小心灵,别怕这是正常现象。
刚开始,他进入我们班的时候,很多同学都认为这是谁家养的小黑猴子,赶快抓回去。也许大多数同学都是因为外表而嫌弃他,唾弃他,但我却曾经因为他的习惯而厌恶他。
他这个人有一大癖好——好动。上课动,下课动,不论何时何地,总能看见他在远处,跑着跳着。我也常因此说他患有多动症。但他却无所谓的说:“没事儿,这是小毛病越动越健康,你不妨也试试?”“不了,我很健康!”我赶紧说,生怕被他染上多动症。
他这个人除了患有多动症,还有一种症状,那就是“恐师症”。
也许有人会问,这是一种什么症状呢?下面就请大家侧耳细听,听我细细道来。“恐师症”用书面语言来讲就是很恐惧老师一种症状。凡事生怕会牵扯到自己。通俗点儿说,就是怕老师,当我知道了他这一症状后,我几乎要笑掉大牙,头一次听说过,这样怕老师的,我曾经对他说过,老师是很和蔼的,又不会吃了你。“你不懂!”他很大声地对我说。我以为他可能会有一段鲜为人知的故事吧!总之我看到他见到老师就瑟瑟发抖,像是触电了一样,我就感到特别奇怪。
虽然他有一些不尽人意的小癖好,但我认为他有一点还是很值得我们学习的,那就是善良。
我记得,在小草刚从土里钻出来的时候,地上还会有一层冰碴儿,那一天,有许多小孩子在上面踩着玩,毕竟是还有一些滑,有几个小男孩,在上面嬉戏玩耍。其中一个男孩儿一不小心倒在了那光滑得能照出影子的冰面上,当我去想扶他一把的时候,看见他走过去把小男孩扶了起来,用手轻轻拍了拍小男孩裤上的灰尘,问他:“还疼吗?以后别在这玩儿了,你们简直比我还调皮!”我在他的身后笑了笑,走了过去。
虽然他的癖好让人感到有些无奈,但是他的善心让人感动,其实在走向成功的道路上有一颗善良的心比什么都重要。
我和任硕是同班同桌同学,我们之间的关系非同一般,是因为我们之间平时经常相互帮助共同学习,久而久之便成了酷似兄弟般的好同学、好朋友了。
任硕既是我同班同桌同学又同住在一个小区,要说我们是同桌同学,还不如说我们是一对行影不离的好兄弟、好朋友。任硕家里的条件比我们家里的条件要好一些,平时他总是时不时的资助我,什么本子、笔呀!他都是在我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就放进了我的书包里。有时还送给我一些旧衣服、旧鞋。开始我还不好意思,后来时间长了,我也就不再嫌弃一切照收。并且还特别开心,因为我有了一个好兄弟、好同学、好朋友,他能够我在生活上最困难的时候帮助我。我也知道他也特别开心,因为他知道他能用他的微博之力帮助一个人了。他同时也多了一个好兄弟、好朋友。
在生活上他经常帮助我,在学习上我也经常帮助他。他平时英语成绩不算特别好,于是每到星期天我都要到他们家里去帮助他学习英语。开始我从字母读音开始教他,从发音到读写一步一步慢慢地教他,每个发音我比老师都讲得过细。慢慢地他的英语成绩上升了不少。后来我又借用他们家的电脑教你学英语,他在掌握了电脑学英语的方法之后,他的英语水平又有很大的提高。就这样,在生活上你帮助我,在学习上我帮助他,我们在相互帮助之中便成了好兄弟、好同学、好朋友。
可以说,他是我一生之中无话不谈的好兄弟、好同学、好朋友,跟他在一起的时光是我一生之中最幸福的时刻。我们之间相互帮助共同成长,我们彼此一起学习,一起玩耍,共享美好时光。
他,非常爱开玩笑,非常幽默,非常爱学习,同时也很爱干净。
他的课桌是全班同学课桌中最干净的,有同学戏言:他的桌子比他的脸都干净。他经常擦桌子,上面有一点涂画、污渍,他都要弄得干干净净。
刚开学,他换到了一张脏桌子。一下课,他就拿起抹布,一口气擦了好几遍。我还从他那里学了一个窍门:桌子上那些用笔画的印迹,可以用橡皮擦清除。
我问过他,为什么经常擦桌子。他说:“桌子不干净的话,书本放在桌子上,时间久了封面就脏了,有许多黑点。”听了他的回答,我有些感动:我曾以为他有洁癖,没想到是因为爱护书。
他还很爱学习,上课时,他总是注视着黑板,该作笔记时就作笔记。尽管他的书上满是笔记,但他的字不好,乍一看就像是一只只恶心的虫子。有次做数学题,本来做对了,但因为字太差,又涂了一些黑团,所以被老师打了叉。因为这件事,他被我嘲笑了好久。
接下来他做的事让我肃然起敬。他知道自己字差,所以在时间足够的情况下,他写作业都是一笔一划的写,非常认真。我们每周要练两篇字,有些同学不是很认真,但他不一样,他对照着语文书上的标准字体,用心的一笔一划的慢慢写,从不马虎。
现在他的字虽然不能说很好看,但和以前比较起来,明显好了很多。真可谓: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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