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时候,妈妈叫我读唐诗,背宋词。
等到大一些老师教我读论语,背古文。
就这样,一些经典的文章,古诗词伴我长到了13岁。我读过一篇十分喜欢的文章,它是《鲁宾孙漂流记》原着是丹尼尔笛福。他是一位英国人,这是一个关于冒险的故事、一个关于智慧和勇敢的故事。英国青年水手鲁宾孙由于所乘的货船在海上沉没。孤身一人流落到了一个无人的荒岛上。开始了为生存而奋斗的艰辛旅程。做木筏、造房子、种粮食、养牲畜……在整整28年的自救过程中,这座无人的荒岛被鲁宾孙建成一个世外桃源。这种乐观向上,百折不回的开拓精神和可贵的坚强品质留给人们挑战自然的信心和勇气。
还有一篇小说也不错,它是《爱的教育》,《爱的教育》不仅仅被认为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少儿读物,还被认为是“一步人生成长必读书”令全世界亿万读者感动不已,全书透过安利柯写的日记讲述了众多发生在学校和生活中的小故事,抒发了人类最伟大的情感———爱。这些“爱的故事”将真诚、友爱、坚强、善良、高尚的真情注入孩子们心田。
中国古典四大名著让我充分感受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无穷魅力:《安徒生童话》带我遨游绚丽多姿的童话王国;《木偶奇遇记》让我和匹诺曹一齐体验成长的喜怒哀乐;《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则向我展示了一个青年在战火纷飞的激情年代坎坷而壮丽的一生……这些经典作品无一不讲想象力,创造力发挥到极点。开阔了视野。感染了心灵……
就让我从那里走进经典,让经典随我快乐的成长!
小学时,我一向很向往初中。那时候渴望长大,渴望自由。小时候,是年少不知愁滋味,总觉得,每一天快乐的生活过于平淡。所以,不珍惜旧时柔软时光,进入了初中。
我觉得,初中,让我成长。让我明白:学校是社会的一个缩影――社会生活是个大染缸,是复杂的。我不再是个孩子,我再也不逃避职责。磨去了我的棱角,留下了我的骄傲。
初中,成长了我的坚持。一向以来,我便不算很有恒心。所以,有些事,我根本坚持不下去。经历了初一的背叛,经历了初二的磨练,经历了友情的洗涤,工作的锤炼,生活的变却,我想,我最后能够笑对人生了。我一向都忘不了,第一次尝到背叛的滋味时的感受。当时到底是怎样回事已记不清了,只记得一个声音在我耳边传荡:从这天起,你再也不是人物的中心,从这天起,不能以自我为中心……从那之后,我好像再也没有抬头看过。不仅仅仅是人际、成绩、工作也出现了大大小小的漏洞。那时候真的是想过离开算了。离开这儿,换个环境说不定会好过些。然而还是坚持下来了。我都不记得自己是怎样熬过来的。只是在别人问起时,嘴角是上翘的,鼻子是酸涩的。灾难不仅仅是灾难,它还意味着一场磨练。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黄沙始到金,不是么?时间是一场盛宴,亦是一支长箭。许多时候,我们不是输给灾难,而是输给时间。我坚持,固我胜。我胜过了时间,固我学会坚持。
初中生活,教我学会了淡然。你对的时候,别人不会记得你对过;你错的时候,连呼吸都是错。所以,我笑对人生。听铉断,断三千痴绵;坠花湮,湮一朝风涟;花若怜,落在谁指尖?即便不能完全做到,也要接近那份心境。
生活是真实的。它不光有快乐,亦有痛苦。命运将我们推向前,岁月的轮碾过,留下一圈圈年华的影子。是谁说过,不能回到从前?我们已经长大,根本不可能在那般无虑的过活。
人需要成长,人的一生就是在不断成长中度过。我们才刚刚步入这个不太复杂的小社会,若处理事情都不能得心应手,又何提以后?
我感谢我的初中的生活,它让我明白了很多,成长了很多。同时,我亦恶厌它,怕它给我带来的伤痛。但我明白,此刻我学会的东西,必须会受用一辈子。虽然我还不够自己,但我坚信:苍茫大地一剑尽挽破,何处繁华笙歌落。斜倚云端千壶掩寂寞,纵使他人空笑。
成长是每个人务必经历的。如果把成长的道路比喻成一条崎岖的山道,那我们则是那勇敢的登山者,每一天都有不同的困难阻挠我们前进,有时也会下下雪、刮刮风,但我不认为这是我们能够退缩的理由,不认为这样的困难能够让我们停下前进的脚步!
成长中,有艰辛,也有欢笑!那是风雪中挺进的身影,那是阳光下灿烂的笑容。风雨过后才会看到阳光,更有可能看到美丽的彩虹!当然,没有彩虹的阳光下,孤单时也要坚强,要在失败中成长,总有一天会爆发出最强的光!这些就是成长,这一切都建立在坚强之上……
成长中,有甜蜜,也有煎熬!那是朋友间的互助互爱,那是寒窗中苦读的朗朗。学生时代的19年中,有了同学、朋友的陪伴,好像已不向最开始那样凄凉。下了课,总是能听到从教室里传出的阵阵欢笑!此时,那一颗颗心儿啊!贴的是那样近!这些就是成长,这一切都建立在努力之上……
当然,成长中,也会受伤,也会有人来抚平你心中的创口!他人的欺骗、社会的不公造就了内心的黑暗,这时,总会有人肯站出来安慰你,就像蜡烛一样将你心中熄灭的灯火再次点亮!这些就是成长,这一切都奖励在历练之上……
成长的百味调料总是在变,不要去计较上天的不公使你受了太多的伤!这只是一种磨砺,在这之后,难道你没有发现么?你一变得更加努力、勇敢、与坚强!
每次回家,会看到一面墙上记录着我几岁时的身高,望着它们,似乎它向我诉说着我的成长,成长类作文。一个小孩,一阵小跑到墙前,吵着让爸爸为我在墙上作下记号,再对着那根横线感叹道:“我又长高了!”
记得刚出生时,一张泛黄的照片见证我的快乐:一个胖乎乎的小孩,用稚嫩双手拎起所谓“沉重”的纸袋子,尽管小脸涨得通红,不过脸上仍挂着成功的喜悦。当然,拎东西,对于走都走不稳的我,无非是一个挑战,而如今的困难解决了,能不为自已的成功而欣喜吗?所以成功对于一两岁的我,代表着拎起袋子。当然随着成长,我也不满足于拎袋子,为考研的爸爸在夏季拿西瓜,也成了我的必修课。
到了五六岁的时候,一个“庞然大物”来到了我家,把我吓得满屋子打转儿,但又经不住好奇的心情,便走到它的面前,踮起小脚儿,用小手按住个长方形的白色键,一个清脆而响亮地响声灌进我的耳朵,把我吓了一跳,于是,电子琴走进了我的童年。初次课,只教了“do“,兴奋的我,按着那键,摇着头,扭起身子,有模有样的自弹自唱,一副小音乐家的样子出现在琴前。对于七、八岁的我,我似乎又体会到一两岁拎起纸袋的成功的喜悦,也许是电子琴给我的启迪,使我童年的生活多了音符,少了枯燥,成长作文《成长类作文》。
在一次丰盛的生日会上,美丽的大蛋糕印着硕大的十字时,我有些恍然大悟:我已经走过了十个春秋了,十年了,为了感谢父母对我的培养,我该有一些改变吧!时光如流水,从爱看《猫和老鼠》到迷上罗纳尔多,从玩过家家,捉迷藏到会上网看新闻,做电子贺卡……我把成功与失败都镌刻进生命,我要在狂风时做卷起的浪,平静时做闪亮的波,绿色时做亮丽的花,金色时做迎风的果。向世人展示——我成长,我快乐!
成长的快乐,是咖啡那深厚的.韵味。
成长的快乐,是果冻那宜人的滑润。
成长的快乐,是海洋那舒畅的广阔。
成长的快乐,是绿洲那勃勃的生机。
那年那月那日也如今天,是“千树万树梨花开”之日,也是我们分别的日子。时间过得真快,一晃三年过去了。
那年我刚参加工作被分到初一·四班当班主任,但当我走到教室门口时呆住了,你正带着同学们朗读英语,我以为自己走错班了,又看了一遍准确无误。从这一刻起我认识了你,一个高大帅气潇洒阳光的男孩。
你是一个领导天才,全班同学,在你的带领下,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不仅班风好而且学风浓,卫生纪律更是没得说。就连试验班的老师也几次三番找我想把你要到实验班,但你没答应。你凭自己的能力管理整栋宿舍,初二时你已是学生会主席。
你是一个绘画天才,班上的学习园地黑板报从来都是你主办,你不仅画的好写的也很好。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你用嘴吹的《墨梅》,很有国画的神韵,你做了很多张送给同学们。
你是一个体育天才,曾破学校三千米记录,八百米第一,跳远第二的好成绩,打篮球是你的强项。你在朗读上也很有天份,我经常让你范读课文,因为你总是能准确的把握作者所要抒发的情感,而且普通话比赛中你又一次夺得第一。天籁般的嗓音也使你在校艺术节上再次摘冠。
你是家长的骄傲,是同学们学习的榜样;你是老师的骄傲,是素质教育的成功。我总以为凭你的实力定能跻身高中校园,甚至大学校园,然而随着我的离开你也永远离开了校园这方乐土。你的辍学是我此生最大的痛。
孩子,无论你身在何方身处何地,我在远方默默为你祝福。
——题记
好几年来,我一向喝一种药。医生说我务必坚持!于是,我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很乖违地喝下一杯杯装在咖啡杯里的药水!
味道——微苦!
我喜欢喝药的时候,眼望着窗外,哪怕是漆黑的夜里,在一种很深邃的黑暗中!然后端起咖啡杯,一饮而尽!——多年来,我一向用左手端咖啡杯,我想滕出自己的右手,因为它承载了太多不必要的负担。
我用右手画画,虽然我一腔热诚,虽然努力尝试,但结果,一张张扭曲的怪异画卷开始不断让自己恶心,我丢掉画笔,逃离即将对我永远关掉的艺术殿堂!右手,我的右手,第一次死去!只留下一段辛酸的回忆!
然后,右手笔尖里滚出的一个个方块字,也同样扭曲,同样丑陋,我开始怀疑这不是一个女生的右手!我拒绝写字,我不想侮辱我聪明的祖先!
之后,有了以下一幕:
小学三年级的课堂上,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大声宣布由于我连续一星期未交小字练习作业而罚抄全册汉字的决定!那一刻,小小的我蜷缩在墙角,我不停地看着自己的右手!不停地问:“你为什么这样不争气!”更让我难过的是,这一次,我将愧对祖先,因为在我的右手里,将诞生一本写满“丑陋”的我也不认识的“方块字”!
我的右手——我的心痛!
因为太多太多,我务必用我的右手写字!我用我的右手翻书,我用右手打球,但我决不会用右手端起苦苦的药水,往自己的胃里灌!
因为:苦·苦=苦2……
之后,最后有一次,我发现右手的光环!我能用它写出一篇篇我喜欢的文章,我微笑,回忆那个端咖啡杯的动作,我的眼角慢慢地浸出了眼泪,一种晶莹的闪动!——因为成长,因为自己的右手!
在宛东平原上行走,放羊娃是一道别样的风景。他们挥着长长的鞭子,呼哨着嘹亮的哨子,在旷野上逐草而牧。荒草坡,灌木林,河溪边,只要有草的地方,就有放羊娃的身影。秋天是放羊娃们最喜欢的季节。连片的禾稼已被收刈,不必担心羊群啃食作物,大平原露出了坦荡的胸怀,成了羊群觅食撒欢的乐园。繁茂的秋草结出了丰腴的草实,再加上田野里散落的豆荚、芝麻蒴,遗弃的花生秧、玉米秆、红薯藤等,都为羊群提供了丰富的美食。秋天是羊群抓膘的黄金季节,也是放羊娃们最忙活的时候,散学归来,放下书包,揣个冷馒头,赶上羊群就下地了。
一群羊多则二三十只,少则三五只,驾驭羊群,关键在于管理头羊。头羊通常是年长体壮的大羊,有的放羊娃能够与头羊建立良好的沟通。佩戴红花铜铃是不可或缺的标志性待遇,鞭声、口哨声是重要的联络信号。记得我那时放羊,只是将羊群往草野或灌木林中一赶,任其自由觅食,走的`时候,第一声口哨响起,头羊率先鸣叫回应,接着鸣声此起彼伏;第二声口哨吹过,能听到羊群鸣叫着奔跑的啼声;第三声吹罢,羊群已然到了眼前。点过数目,自豪地扯一声鞭子,拢着羊群回家。
看着羊群一天天地肥壮,放羊娃的心情却有些失落,不愿看到的一幕还是无可避免地发生了。大人们知道放羊娃的脾气,通常都在放羊娃上学的时候卖羊。放学了,放羊娃兴冲冲地奔回家,跑到羊圈一看,脸憋得通红,接着就嚎嚎地哭开了,残存的小羊们哀鸣四起,放羊娃哭得更伤心了,却又不得不拢着小羊放牧。放羊娃知道,羊群维系着一家人的副业收入,更关系着自己的学费。少年时代的放羊岁月,使我们过早地到了生活的艰涩与辛酸。
放羊娃与羊为伍,以羊为友,放牧着自己的羊群,也放牧着懵懂青涩的梦想。与很多放羊娃一样,终于有一天,我也离开了自己的羊群,离开了生长于斯的平原,去了远方,到了更远的地方生活。外面的世界远比大平原广阔,却少了坦荡与厚道;外面的景致远比放牧精彩,却少了真诚与温情。几经拼搏,几番挫折后发现,我终究还是一个放羊娃,只不过是在高楼林立的城市里,放牧着执着的梦想。
秋风起的时候,我喜欢到郊野散步,没了钢筋水泥的包围,视野变得很开阔,思绪在长云厚壤间翻飞。或许,保持自己的本色,做一个有底线、有梦想、有价值的精神牧者,也是一种别样的幸福吧?这样想着,不由得释怀了很多。
每次回家,会看到一面墙上记录着我几岁时的身高,望着它们,似乎它向我诉说着我的成长。一个小孩,一阵小跑到墙前,吵着让爸爸为我在墙上作下记号,再对着那根横线感叹道:“我又长高了!”
记得刚出生时,一张泛黄的照片见证我的快乐:一个胖乎乎的小孩,用稚嫩双手拎起所谓“沉重”的纸袋子,尽管小脸涨得通红,不过脸上仍挂着成功的喜悦。当然,拎东西,对于走都走不稳的我,无非是一个挑战,而如今的困难解决了,能不为自已的成功而欣喜吗?所以成功对于一两岁的我,代表着拎起袋子。当然随着成长,我也不满足于拎袋子,为考研的爸爸在夏季拿西瓜,也成了我的必修课。
到了五六岁的时候,一个“庞然大物”来到了我家,把我吓得满屋子打转儿,但又经不住好奇的心情,便走到它的面前,踮起小脚儿,用小手按住个长方形的白色键,一个清脆而响亮地响声灌进我的耳朵,把我吓了一跳,于是,电子琴走进了我的童年。初次课,只教了“do“,兴奋的我,按着那键,摇着头,扭起身子,有模有样的自弹自唱,一副小音乐家的`样子出现在琴前。对于七、八岁的我,我似乎又体会到一两岁拎起纸袋的成功的喜悦,也许是电子琴给我的启迪,使我童年的生活多了音符,少了枯燥。
在一次丰盛的生日会上,美丽的大蛋糕印着硕大的十字时,我有些恍然大悟:我已经走过了十个春秋了,十年了,为了感谢父母对我的培养,我该有一些改变吧!时光如流水,从爱看《猫和老鼠》到迷上罗纳尔多,从玩过家家,捉迷藏到会上网看新闻,做电子贺卡……我把成功与失败都镌刻进生命,我要在狂风时做卷起的浪,平静时做闪亮的波,绿色时做亮丽的花,金色时做迎风的果。向世人展示——我成长,我快乐!
成长的快乐,是咖啡那深厚的韵味。
成长的快乐,是果冻那宜人的滑润。
成长的快乐,是海洋那舒畅的广阔。
成长的快乐,是绿洲那勃勃的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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