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班级里,同学们乐观向上健康地成长。在一次秋季运动会上,我们班三十多人分别参加了一百米赛跑、接力跑、跳高、跳远等运动项目。同学们既兴奋又紧张,都拼尽全力参加比赛。在赛跑场上,随着发令枪响,我们班的一个赛跑选手像兔子一样蹿出,使劲跑了起来。跑着跑着,他半路上没劲了,累得气喘吁吁,我们从远处看他的.神情快要放弃了,连忙给他加油,他听到我们的呐喊声,心头一震,重又振作精神,像冲了电一样跑了起来,一直跑到了终点。虽然对手不容易战胜,但是我们班的运动员们齐心协力、万众一心、不畏艰难、勇敢拼搏,最终为我们夺得了全年级综合排名第二名的好成绩。
我们班的同学多才多艺。有什么绘画、舞蹈之类的活动,我们班的同学都踊跃参加,积极报名。我们班的一些同学,还参加过沧州武术节的开幕式,表演太极拳呢!
我们班的同学很有创意。学校经常让我们设计,我们班同学的作品几乎都是图文并茂,参加的人数是班级里最多的。
我爱我的班集体,我爱这个大家庭。这是一个快乐又温暖的地方,我们在这里茁壮成长;这是一个活跃又亲切的乐园,我们在这里努力学习,为了祖国的未来和建设和谐社会做栋梁!
大家好,我今天呢就介绍一下我的闺蜜昂!
我闺蜜小名叫月月,她长着一张可爱活泼的脸,一对弯弯的柳叶眉,那弯弯的柳叶眉下面长着一双如同星星般明亮的大眼睛,是单眼皮(但本作者是双眼皮,高高的鼻梁,一张不大不小的嘴巴(本作者却是樱桃小嘴,时时刻刻都红着,像涂了口红似的,吃了辣的更别说了,所以很羡慕她的嘴巴不是樱桃小嘴远远一看我的闺蜜,那是容光焕发呀,可是近处一看,是“国宝”啊~(≧▽≦/~,那是因为她天天当夜猫子呐,有时一个人当夜猫子她觉得太孤独,所以呢,她就让我陪她一起当,每晚浪啊浪,第二天,我们都成“国宝”啦!
其实她还很幽默滴!那次,我对她说:“闺蜜呐,你当夜猫子我不拦你,但你也不用拉我啊,我跟你无冤无仇,为啥介么对我?”
闺蜜回答:“俗话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啊,’有福我怎么不叫你来同享呢,如果是难,你也应该陪我同当啊!”
所以呢,我每晚陪她浪,每晚她不浪到12点多她不会罢休的。因此,我天天顶着黑眼圈上学,她也是顶着黑眼圈上学。她为了活跃气氛,大声说:“大家看,我找到同类啦!她在介里啊!”我一听见,连忙捂住她的嘴带着她飞奔到人少的地方,我对她说:“姐啊,你别找我浪了吧,你去找别人吧!”由于她是钱仙,她对我说:“你要付钱啊,你付钱我就不找你!”我问她:“你要多少?”她说:“你给我5元,我就一天不找你!”她一说完,我就掏出25元递给她便跑了!
这就是我的闺蜜,你想认识她吗?
我有一个闺蜜叫小张,他今年11岁。我们在一个小区,家住对门,那可是名副其实的邻居。我们从小到大一起笑,一起哭,我觉得它的最大特点是懂事善良、能包容别人。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们一起来辅导班上课,我在路上想来想去总觉得少了什么,我想了一路,在辅导班门口终于想出来了,我便垂头丧气地走进教室,心想:“等到下课再告诉她吧。”
十分钟,二十分钟……五十分钟,下课铃声终于响了,可是老师还没有下课,我焦急地等了六分钟,就是这六分钟,我觉得很漫长。过了一会儿,老师终于放学了,我在焦急的等待中见到了小张,正准备把心里的想法“放学后,我们一起回家吧!”这句话说出来时,已经上课了,幸好我还把大概意思说出来了,心里还暗暗自喜。
放学了,我收拾好书包去找他,可怎么就是没找到,我顿时火冒三丈,我下了楼,快步走到车站,上了车后,我在车上四处张望,终于在我上车后的第二站找到了她。
我连忙下车,去赶上了她,我在他后面跟着,他没发现我,我大喊了一声“小张!”他转过了头,发现了我,便疑惑的问我:“你怎么在这?”我便气愤地斥责她:“我让你等我,你为什么不等我?”他却说:“是不是当时你给我说话的时候太吵了,我没有听见,实在对不起!”就这样,我们俩谁也不理谁地走路回去。
回家的路上,我梳理了这件事情的全部过程,越想越觉得从头到尾都是自己的错,是我冤枉了她,第二天,我怀着歉意到他家给她道歉,并对他说:“对不起,是我冤枉了你。”我以为她不会原谅我,谁知他却说:“没关系,我早就原谅你了,谁让我们是好朋友呢!”
这就是我的好闺蜜,一个既懂事又善良的人,我为我有这样一位好朋友而感到骄傲。
岳母为儿刺字“精忠报国”,“忠”为岳家之家风;林则徐勤俭持家,生活简朴,他认为“贤而多财,则损其志;愚而多财,则增其过。”崇尚“俭”为林家之家风;曾国藩以为“勤”为人生第一要义,崇尚“勤”为曾家之家风也······古代大家族里几乎都有自己的家风家规,而到当代我们的家庭中很少有什么家风家规了,这次学校组织大家进行“晒家风”征文比赛可难坏了我,我们家的家风是什么呢?
“多读书才会有知识,有了知识才会有眼界!”这是姥爷常常用来教育妈妈她们姐妹几个的话。姥爷是一位小学教师,所以他十分重视学习。妈妈她们小时候住在一个很偏远的小山沟里,当地的人根本不重视读书,和妈妈同级的孩子里小学毕业时就只剩下三个人,因为读中学要住宿的原因最后上中学就只有妈妈一个人了。每个星期一姥爷要起大早走一个多小时的山路把妈妈送到汽车站,周六的时候还要到汽车站去接妈妈回家。妈妈常说她之所以能够坚持读书都是因为姥爷的支持,不然的话她也一定和儿时的伙伴们一样在山沟里种地呢!
知识改变命运,在妈妈的身上得到了体现。在姥爷的正确引导下,妈妈意识到了知识的重要性并且养成了勤学好读的好习惯。在我的记忆里,妈妈总是不停地学习参加各种,没有事儿的时候她总是书不离手,后来不知不觉中她的这种习惯也影响了我。
在我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爸爸妈妈就给我买了很多的故事书,每晚睡觉之前,他们就开始给我讲故事,讲的次数多了,我几乎可以把一本故事书从头背到尾。家里一来客人我就会自己拿着故事书给他们讲故事,其实我的书拿的都是倒着的,闹了很多的笑话。
慢慢的我长大了,开始自己认字了。于是我就学着妈妈的样子有事没事的总是拿着一本书在看。刚开始的时候我读得都是有拼音的小故事,随着我识字量的增加,我可以自己读很多书了,不认识的字可以查字典。经常吸引我的是故事中各种人物的命运遭遇,他们的悲欢离合常常让我牵肠挂肚,夜不能寐。“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是唐代大诗人杜甫的名句。读书对我的帮助也很大,虽然我没有下笔如有神,但是每次课,平时从书里积累的词句就会像酵母一样为我的作文增光添彩。为此我没少得到老师的夸奖。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是来自《论语》中的警句,还有很多古代的成语故事,例如:囊萤映雪、凿壁偷光、悬梁刺股等等……这些都是古人勤学好读的故事,也足以说明读书的重要性。家庭是圃,孩子是苗。家风如雨点,它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小苗只有在雨露的滋润下,才能健康成长。
相信大家都有过这样的现象吧。在你和你的闺蜜说话时,你还没有把话说完,她就已经知道你的心思了,这就是知心。当然,我也有这样一位知我心懂我意的闺蜜。
在她没有出现之前,我把内心所有的话所受到的委屈和伤害全部都憋在心里。那时,我整个人都是沉郁的,她的出现像一道阳光,走进我的心里,我从此不再是一人负重前行,还有另一个人替我分担,我向她敞开心扉,从此变得乐观开朗!
直到有一回,那天,我又变得沉郁,因为那天早上,我被妈妈吵了,没有告诉她,因为我害怕她嘲笑我,这么大人了,还被家长吵。这时,她满脸欢喜的走了过来,看见我变得沉郁了,就急切的问我怎么了,本想大哭一场,可我并不想让她看到我失魂落魄的样子。
我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强颜欢笑的说了一句:“没事,不用担心。”她先是没有说话,静静的看着我,过了一会儿,她说:“不要把什么事都憋在心里,说出来,你可能会好受一点。”我听她这么一说,眼泪便不争气的流了下来,像断断续续的雨滴,“我被我妈吵了,我委屈的说。”这有什么大不了的,你要变得乐观豁达,要把所有的事情都看开,你看啊,咱们要上初中四年,上高中三年,大学四年,在这些阶段,我们还会遇到比这更大的挫折,所以你要变得豁达开朗。”我一听,豁然开朗。便把这件事抛之脑后,专心致志的学习了,只有打好基础,这一层层难关才能顺利通过。
是啊,朋友固然重要,但是我们需要一个知你懂你的人,在人生的道路上开导你!
我最要好的闺蜜是和我截然不同的人,她虽然不是第一眼美女,但很耐看,穿衣服有品位,瘦高白净。她从不打断别人说话,有点出世的消极,网络世界是她的整个世界。她不爱出门,不爱交际,大部分时间待在电脑前,对韩国明星如数家珍,连男友也想在微博上找,除了上网她对任何事都兴趣缺缺。
而我是长年累月捣鼓个没停的人,每个月要看十几本新书,每一季要买一堆新上市的彩妆,要做酸奶做蛋糕做月饼,要拆开书包做成相机包,拆床刷墙换壁纸做木工,狗窝要改成上下铺,为了种菜在阳台上搭了个六层的温室,有一阵企图用瓦楞纸箱做一个可以穿在身上的钢铁侠。我三分钟一个想法,想到的都要尝试一下,身边的人时常被带着跑,直呼“吃不消”,但闺蜜是个例外。无论我做什么,闺蜜只是观望,从不跟风,也不大惊小怪。
她来我家,看见我坐在客厅中央的地上,周围摊了一圈奇形怪状的木头还有锯子和胶枪,问我:“你在干吗?”
“我想给狗狗做个可以荡的秋千。”
“你知道怎么做吗?你看过别人做吗?有图纸吗?”
“不用图纸,我感觉就这么做应该很容易。”
然后她就笑着在我旁边的空地上坐下,手里玩着一些零碎的木头。
她出门时,她妈妈从来不问,知道她一定是去见我。我出门我妈妈也不问,因为问了也没用,出门的这一秒打算去见一个人,走到楼下也许就推了这个人去见另一个人。
闺蜜对感情很谨慎,她曾有一个男友,认认真真付出过,可是对方不珍惜。后来她就没有谈过实质性的恋爱了,最多在微博上和不见面的人搞搞暧昧。但她是同龄人中我唯一见过的对父母安排相亲不反感的女生。本科毕业后她找了一份收入不高但稳定的工作工作时还能对着电脑,任务栏的众多窗口里必定藏着一个与明星有关的论坛。她早早和父母选定的相亲对象之一结了婚。过了三个月就宣布***,现在女儿已经一岁了。
她是传奇的绝缘体,她生活中唯一的戏剧性部分就是我。她过着平淡安静波澜不惊的小日子,但她知道世界上有让人不惜代价的理想,确实有让人废寝忘食的兴趣,也确实有瞒着父母偷户口本去闪婚也能获得幸福的奇迹。
照这么看闺蜜和我压根没有半点共同话题,更不用谈什么“志同道合”。可是,我们隔三差五就能在咖啡馆整整聊一上午,聊了什么事后一点也回想不起来。
大概都是废话,甚至连能构成对话这件事都能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我说我的生活,她就像听故事那样听;她说她从网上获悉的八卦时,我也会不耐烦地呛她: “这和你的现实世界有什么关系。”
年少时我们不是没有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吵过架、闹过别扭,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似乎都意识到自己未必是对,和自己相异的未必是对,所以能从容面对彼此的不同。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都和自己不同,而且没有一个人能声称自己十全十美,为什么非得找一个和自己一模一样的人做闺蜜?
如果闺蜜容不下我的热情,我也容不下闺蜜的消极,可能无法维持这么长久的友谊。最要好的朋友,因为类似于“数学老师不应该和语文老师做朋友”的可笑理由而疏远,在我看来真的不能接受。
年轻的孩子也许还不明白,能遇见一个与自己真诚以待的人非常不容易。
爱情如此,友情也一样。
首先,我先介绍一下我的闺蜜,这个人是一个疯疯癫癫的人,身上有许多的缺点,比如小动作非常多,而且他非常的喜欢笑,在班里有笑宝之称,同学们还亲切地称他为聪宝,平时他和我总是大大咧咧的。没有一点规矩,因此,我也很烦恼,但是也拿他没有办法,既然我改变不了他,那我不如慢慢的接受他呢’。
然而这天发生的一件事却让我对她改变了看法,事情是这样的,这天在马路上有一个老太太突然晕倒在地别的叔叔阿姨都只是在旁边默默的看着,什么也不做。
这就真实了春节晚会的那个小品《扶不扶》那个小品讲了一个一个郝建与老太太的故事,故事的起因呢是郝建好心帮别人却把把自己的自行车圈给弄坏了,正当这时郝建提着自己的自行车走在路上,突然,一位来太太扑倒在地,郝建好心去扶这位老太太。
这位老太太却误以为是郝建撞得她,最后警方来证实,并夸奖了这位小伙子。最后闺蜜去把老太太扶起来,送到了医院,最后,那位老太太的家人非常感谢我的闺蜜,我闺蜜还有点不好意思了呢。
此后,我就和他的关系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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