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妈妈有一个风宝宝,妈妈告诉对风宝宝说:“孩子你长大了,要做些有意义的事情。”风宝宝一听嗖嗖,嗖嗖的就走了。
风宝宝来到田里看到农民们在收稻子,满头大汗。马上跑过来,张开他那大大的嘴巴嗖嗖,嗖嗖的吹了几口气。农民们连忙说:“谢谢,谢谢。”风宝宝说:“不用谢,不用谢。”风宝宝高兴。
风宝宝又来到了广场上,看见到小朋友在放风筝,就上前去吹了几口气。风筝在空中摆呀摆,摆呀摆。风宝宝一看风筝在乱晃,马上停了下来不在吹风了。风筝马上不乱晃了。风宝宝一看自己做坏事了马上说:“对不起,对不起。”孩子们说:“没关系,没关系。”
风宝宝又来到了河边看见了渔夫在拉船,马上又吹了几口气,船马上开了起来,渔夫对风宝宝说:“谢谢你,谢谢你。”风宝宝说:“不用谢,不用谢。”
风宝宝渐渐的长大了。在沙漠上建了一个电力发电厂。去沙漠旅游的.人们也可以在沙漠上有电。
人们说风宝宝是个好孩子,风宝宝很高兴!
岁月沉香,来去无痕。光阴如梦,且听风吟。——题记冬已过,春已过,夏将逝,一袭微风吹尽了惆怅。阴暗的天空,诉不尽的离殇。独倚窗前,帘席随风浮动。心情还未悲伤到下雨,只是寒风徐徐凉人透。抑郁压在心头,我们像鸟儿被困在这樊笼之中,接受着情感的考验,逃不出,忘不掉。唯一能做的是淡然,笑看着笼外的风雨,一切与我无关,走一步看一步,不奢望逃离,只盼有一天,去远方,去见见那些没见过的.景色。不奢望有人理解,更不奢望有人一生相伴,只是望有人能明白那良苦用心,悄然流逝的时光里,我只能用我的记忆来告诉自己我存在过。在这个繁华的世界里存在过,只是如果可以,我想逃离这种繁华,到一个清心的地方度余生。
我们拼搏着,奋斗着,为的是那未完成的梦,为的是那未走完的路,为的是那看不透的未来。我们都望在那无痕的岁月里,留下属于自己的痕迹,而并非遗憾。就这样努力着,渐渐地脱离了初衷,忘记了最初的信仰,就这样一步一步如行尸走肉般过着。而我多希望在这还未开始的时光里,拥有属于自己的忙碌和闲适,在将要累垮时,坐在窗前且听风吹过的声音,不是贪图闲适,而是不愿自己如此如此的过着,我不愿为梦想的傀儡,需为梦努力,可也要给自己、自己的身心些许抚慰。我伫立于阳台,凝望远方,淡淡的风吹起青丝群摆,吹走了我混乱的思绪。只留眼睛看着稀疏的人群,和脑中幻想的对话。不去想那些别离的场面,不去应对那些刁难的问题,就这样,呆呆地站立着,如果风吹落了我的泪,请记着那只是天空在下雨。房间里传来的还是熟悉的声音,没有什么矫情的歌词,只是心想的远了,希望岁月无痕,带走你们所有的伤痕。再心烦的时刻,坐在窗边且听风吟。脑子早已是一片空白,没有任何情感的文字,空洞,乏味,糟乱,将堵满我的脑袋,而我能做的就是清理这些,用文字改变这些……年华散尽,谁还能在,风雨中,念起谁?
当她晕倒在工作中,谁都不能让我放开她,即使我是一个残缺的人,我拥着她,爱在,情在,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我爱着她。其实我不懂深爱是什么概念。我与一个文静的女孩沈静结婚了。大喜的日子,她一直未出现,我不知道她是否因为各种原因,可在我一直的相思快要凋零时,她出现了,即使在寒冷的雨夜中。我不知道她是否知道我掉了眼泪,也不知道他是否明白如今的我还相思和想念着一切。
沈静是个好女孩,她会包容我,即使她明知道我还相思着和另一个她的曾经,我一直认为自己亏欠她。当学宁说我的眼睛可以治好时,我笑了,我以为这样就能补偿她,我不想让沈静嫁给一个有缺陷的男人。眼睛好后,原以为一切事情都结束了,可我的听觉却逐渐下降,即即使有一天我发现我原本可以对沈静一直好,但我一看到学宁,不知为何,心里竟有一丝痛苦与甜蜜。
我有一次听觉失误了,竟让学宁被***,我挖掉了自己的双眼,可泪水还是不停地涌出:我竟然***害了自己最想爱的女人我的一辈子是有缺陷的,我感谢爱我的女人沈静,我念着我的曾经张学宁。失散的绝句,谁在为我轻轻唱,孤独两个人就好。(张学宁)阿兵,其实我一直看着你的努力与付出,但我却爱上了一个和你一样勇敢有思想的男人,你跟沈静结婚,我很祝福你们。即使我不相信命中注定,但又有何解释更好呢?
当时的秋花,已化作几枝枯梗;当时的秋月,已变作残缺的下弦(自己)风再一次吹起了一些叶,他站在学宁的墓碑前,听着远方传来的'风,他变成了真正的听风者。我笑了,为阿兵对学宁不知明的爱,我哭了,为阿兵对学宁的单相思。即使本影片演的是一种战争,想想要激发人们的爱国情愫,但他们的爱足以让我们心痛。
后记:是岁月的疾风沐雨,是曾经的月圆月缺。学宁阿兵,让我们共同走过那段路,聆听风的声音,做一个真正的听风者。
村上春树的第一本小说,写于1979年。因为这本小说,村上春树开始了作家的生涯。
一本青春回忆录。小说的语言很直白,情节也很简单,没有转折、没有起伏。语调谈谈的,但是却给人一种涩涩的感觉,它似乎在表达着什么。就像每个人的青春里都曾有过的矛盾,不想为人所知的,但又渴望被人了解的东西。
故事的主人公和身边的朋友用喝啤酒来打发迷茫、寂寞、孤独。青春是挥霍的,因为没人想要去珍惜。渴望独立、渴望摆脱、渴望自由。即使是死亡,在的他们眼中,虽然无可奈何,但也并不沮丧,也不觉可惜。
电台的来电,让他开始想寻找五年前曾借给他唱片的女孩。“我一连忙花了三天时间查她的电话号码……第二天,我给几个高中同学打电话……第三天,我再次跑去母校,在办公室打听到她上大学的名称……”
错过了的东西就再也找不回来了。即使费尽周折去寻找,但仍然是徒劳。这遗憾,也许就永远存在了。
在酒吧里遇到的女孩,又在唱盘店里偶遇,这个左手少一根手指的女孩,他们的交往,似乎和主人公以前交往的女孩不同,亲密而又纯洁的相处,也许这就是作者当时眼里的爱情。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挥霍青春肆无忌惮。那个十七岁的孩子,得了“脊椎性神经症”在病床上躺了三年。他每天从医院的窗口可以看到港口,他的愿望是:“假如每天清晨我能从床上起来,步行到港口,满满地吸一口海水的清香……哪怕只有一次……即使在床上终老此生,恐怕我也能忍耐。”
世界上许多人,以各种各样的方式生活着。一些人习以为常的事情,对另一些人却是梦想和奢望。在村上春树的书中总可以找到一种力量,他似乎在传达着什么,或者说是一种信仰。
“不存在十全十美的文章,如同不存在彻头彻尾的绝望。”也就是这句话开始了他的人生转折。岁月不能回头,寂寞时,且听风吟。
席慕容说:“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逝去的青春,一段迷茫、固执、挥霍的岁月。轻盈散淡,又扣击心扉,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怀想。
然而,无论是团花的旗袍,还是笔挺的风衣,都被演绎的恰到好处。美丽聪慧的女人,加上神秘莫测的身份,本身就是给观众致命的诱惑。 有人曾评估过,说梁朝伟最有魅力的部分就是眼睛,一双勾魂的眼睛,没有一个女人可以拒绝,当他望着你的时候,就如同陷进了深不见底的深渊,无法自拔。然而这部剧中,导演却别出心裁,让梁朝伟饰演一个盲人。 有人说是掩埋了光辉,然而从另一个角度看,或许是给了观众更大的想象空间。因为有些光芒,永远是遮不住的,越是遮住,越是闪耀,越是能激起观众心底深处对它的.记忆,从而也就越能够得到认同。而剧中的梁朝伟扮演的何兵,性格也同样是捉摸不透,他不是谁可以轻易掌握的棋子,就如同他的眼睛,不是轻易可以掩盖的光芒。 在片中,周迅饰演的张学宁是梁朝伟饰演的何兵的上司。她受命将有听觉天赋的何兵“请”到701部队,但这却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任务,梁朝伟黑色墨镜下黑白相间的灰色瞳孔,总会让人感到看不清、捉摸不透他到底在想什么。他来到701,有重大意义,同时也带着巨大威胁。要驯服这个不稳定的危险因素,是上级交给周迅的任务。 故事往往也就是这样开始的,女人聪慧,男人睿智,斗智斗勇的过程,也是感情衍生的过程。在那个硝烟四起的年代,爱情也随着硝烟一起,悄悄的来临。在预告片中,从周迅和梁朝伟的眼神里,有一种不一样的东西已经通过屏幕传到了观众的心里,勾起了大家深深的好奇心。虽然导演对此只有一句:未尝深爱已无情。但只要这一句,就已经足够唤起观众无尽的想象了。 最后的最后,她们到底怎样了?究竟是怎样的无情?是互相背叛,互相伤害?还是来不及相爱,就各自天涯,或者阴阳两隔? 这样乱世中隐忍的爱情,定是让人深深动容的。与其说这是一部谍战片,我更愿意说它是一部悲伤的爱情片。 “未尝深爱已无情”,没有波澜壮阔,没有轰轰烈烈,寂寂静静,无声却更比有声寂寞。
柳云龙版的电视剧《暗算》早就看过,王宝强演的盲人阿炳印象深刻,可以说天生一副吊丝面孔的傻根演的中规中矩,让我深受感动的是其他两部,听风者章节也不愧是茅盾文学奖得主麦家的作品,不仅是高智商的间谍剧,还写出了点儿反封建以及人性的内涵。 猛然间听说梁朝伟要演麦家的戏,而且是拍《无间道》的麦兆辉、庄文强执导,顿时惊愕。这个,这个,怎么拍,拍成什么样。“对不起,我是特工。”“其实我想做一个普通人。”呜呼,无法可想。
当看到第“37”次印刷后,不禁睁大眼睛又看了一遍。嗯,确认是37次。印刷次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书的受欢迎程度。
《且听风吟》是村上春树第一部为人知晓的作品,也是其成名作。其语言模仿美国作家又有自己的风格,个性鲜明,独树一帜,其一经投稿,便斩获“新人奖”,一时声名鹊起,甚至这个意义大过它的内容。
然而,第一部作品通常意味着“不成熟”。通篇作品笼罩在忧郁之中,读来甚感压抑,《挪威的森林》也有淡淡的忧郁,但有疏通的出口,比如“敢死队”,比如绿子。
对景物描写详尽,但不如《挪威的森林》那般深入人心,似乎缺少一股精气神。文中对话有些语焉不详,给人“只说一半话”的感觉。诸多倒叙和插叙,来回跳跃又重重叠叠,读起来有些费力。比较起来还是《挪威的森林》更胜一筹,《挪》读起来如行云流水,毫无阻滞之感。主要内容是主人公的四段感情经历和其朋友“鼠”的厌世生活。故事情节很少跌宕起伏,相对《挪》平淡很多。
其中心思想大抵是讲述社会上有形形色色的人,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活方式及生存方式。就中心思想而言,并不像《挪》那么突出。
读过《挪》再来读《且》,《且》相形见绌不少。
《且听风吟》是村上春树的处女作,译成中文还不到七万字。七万字是多少呢?是《挪威森林》的三分之一,是《海边卡夫卡》的四分之一,是《刺***骑士团长》的五分之一。村上春树在本书一开始就写道:“…如若进展顺利,或许在几年或几十年之后可以发现解脱了自己。到那时,大象将会重返平原,而我将用更为美妙的语言表述这个世界。”
诚如所言。距1979年村上春树发表《且听风吟》至今已有三十九年,大象早已重返平原。
于我而言,小说精彩绝伦之处并不在于故事情节,设若把这本小说比作可供我自由呼吸的房间,故事情节便是构砌这间房子的砖块,重要固然重要,然而想要彻底进来这房间,就必须掌握门的钥匙,无视砖块的存在。
《且听风吟》小说分成40节。讲述杰氏酒吧店长“杰”和回家过暑假的“我”与“鼠”三人之间的友情,以及“我”与一个醉倒在酒吧的“没有小指的女孩”之间短短十八天的恋情。
整本小说简洁洗练的文字使我区别出村上春树与其他作家的不同,“别人怎么看我是不大清楚,但如今想来,自己是将贴裹在语言周身的各种赘物冲洗干净….洗去汗斑冲掉污垢,然后再排列好,抛出去。”村上春树在《远游的房间》一文中这样说。
从文字开始,《且听风吟》摒弃了所有小说(当时我看过的)的一贯模式。叙述中不带有人名,出场的两位友人都冠以“杰”和“鼠”这样单字的名称,没有对感情的渲染,家庭观念十分模糊,虽然故事有十八天的恋情,但也不是平日看到的黏黏糊糊的那种东西。一切都透出纯净的,给人以空气可以自然来回流通的舒适感。在这本说里,禁锢我的家庭也好,跟人打交道的寒暄也好,统统不复存在,与友人对话心照不宣,不必费力解释,只有喝不完的啤酒和吹着微风的海边,甚至小说中,专门用一节笔墨播放了一段广播。
请想象一个属于你自己的房间,整个夏天,厨房冰箱里都放满了你爱喝的什么,吃不完的爱吃的食物,角落堆起自己中意的小说或漫画,收音机播放自己喜欢的广播节目,偶尔也有讨厌的广告插进来,打开的窗户吹进八月的热风,你站起身,从冰箱里抓起冰镇的饮料….
虽然表达不好,但这本小说就是给我这样的感觉。
《且听风吟》中结论性语言一概没有,作者高超的将自己隐藏在小说的背后,像手背后观望学生阅读考卷的老人一样一语不发。另外,在村上春树所有的语言中都找不到爆发式的宣泄,即使“我”遇到再大的麻烦,语言也一如缓缓流过石块的小溪那般平静自如。文字未尝不是一种性格的表现,硬汉如海明威,敏锐如川端康城,村上春树是默默地不动声色。
不过,村上春树的作品不是看一眼就能直接明了的作品,还是应根据个人喜好做一番尝试,稍花耐心,一旦掌握开门的钥匙,必定可以进入一个不可思议的世界,从而深深喜欢上这位小说大师。
村上在《无比芜杂的心绪》中提到:故事就是风,只有物为其所动,风才能被人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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