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关注高考作文,是因为我们相信文章是可以作为一面镜子,反映中学生的内心世界和思维水平。但很多时候我们只关注高考作文命题,却忽视作文的写法。要知道,即便题目很开放,如果评卷标准死板,学生为了在考试中得到好分数,没有点魄力的话,即便自己对这类话题胸有成竹,也还是不敢下笔。
作文有字数限制,这其实是最操蛋的要求之一,我相信一句话就可以说明白的事情,为了凑字数,一定要扩写出十句话,多出的九句话,那纯粹就是画蛇添足、脱裤子放屁。可是,由于应试作文的字数限制,有时候又不得不脱裤子放屁,阅卷老师或许会觉得这屁着实太臭,但既然批卷有要求,那么再臭的屁,闻到鼻子里也必须是香的。
语文老师们教作文时可能会说作文必须要有格式,先写什么,再写什么,举例说明,最后总结。说白了就是一套作文模板,骨骼怎么长,长成什么样,你别管,老师说长成什么样,那就长成什么样。电影《无极》里红花盔甲的主人问奴隶:你为什么要跟着我。奴隶想了想,说:跟着你,有肉吃。道理都是想通的,听老师的话,有分拿。最后造出来的应试作文多数变成了八股文章,可偏偏八股文才受欢迎。
八股文有一个特征,那就是很少会表达自己真实的想法,甚至如果讲出自己真实想法,很可能得不偿失。想想看,党化教育之下,谁能真正具有言论自由呢?即便我觉得雷锋做好事不留名多么做作,可写在试卷上的还是“学习雷锋好榜样”——在此之前,我们的思想品德课教育我们诚实守信,可当我们真的做了诚实的好孩子,我们却被说成是思想有问题——在这样的环境下,一篇佳作的含金量可想而知。
为了凑字数,必然要举例子,好人好事光荣事迹爱党爱国爱家感动天感动地必须感动你,为了追求效果,本来无感的`事也必须想的惊天地泣鬼神,默默挤出一两滴眼泪,趁着泪水还热乎,抓紧时间写下几个句子,然后自觉大功告成,当试卷发下来,发现那分数和当时自己的感情不成正比时,默默唠叨一句:妈的,白恶心自己了。
应试作文和一切文章一样,不该虚假造作,不该被强迫有感,当面对一段材料,为什么非要揣测出题人心理呢?如果出题人是男人,那有什么好揣测的。如果出题人是女人,那可谓女人心海底针,不是有那么句话么,女人的心思你别猜。为了奉承一个人而写一篇文章,这样的文章遣词造句再好,又有什么价值呢?——当然,我们的教育很大程度上就是要培养能写出“花样美文”的吹捧性人才,舔脚趾,吃得香,活得长。
应试作文的问题不在于作文要求写什么,而在于作出的文章能被宽容到什么程度。这不是老师的问题,不是出题者的问题,而是这个制度的问题、言论自由的问题,而说到最根本,其实是一个政治权利的问题。
奉劝体制下辛勤耕耘却很快面临徒劳无果的体制下的人们:这是信息时代,也是聪明人泛滥的时代,当你欣喜于自己所看到的一切时,其实……
刘欢歌迷的特点各年龄段都有。说起刘欢,天视主持人王喆如数家珍:他家从84岁的奶奶到60岁的老爸、到30岁的`我、到我4岁4个月的女儿全爱听欢哥的歌,《半边楼》、《上大路》《生活问我我问生活》(姊妹行)、《康熙大帝——金屏风》《东方之光》(欢哥写的)《长高了北京》(都不好找了)我都有。我以为我喜欢刘欢是个另类,发现有这样多的中国人喜欢刘欢,我很感动!证明中国还是有男人的,不都是唯嘉、何炯之流的变态。喜欢刘欢从1986年开始。欢哥1992天津电视台春节晚会的《酒是好朋友》特棒。与欢哥侠客的气息特搭,曹勇写的<不来的美丽>《无人可替代》《离不开你》《共度今宵》也好听。还有《改革开放20年》的片尾曲,象梦,又象传说。
是啊,刘欢的歌迷年龄段的确很广,就像网友所言,无论年长还是年幼,都很喜欢他的歌声,一直觉得他不是个单纯的歌者,他是用灵魂在唱歌的一个人。有幸看过他的演唱会,那种震撼至今依然铭刻在心。谈起古典音乐,刘欢的确有独到之处:古典对我的音乐是有帮助的,因为它到底是人类几百年来留下的财富,而且很多都是靠一代代音乐家摸索出来的,西方人在这些方面很善于做比较细部的涉及到音乐技术问题的探讨,所以说他们留下的经验对我来说肯定是有帮助的。但是对于古典音乐和流行音乐本身我是这样的看法,这两种东西从来都是并存的,以我看来,流行音乐是都市里面的民间音乐,因为民间的东西随着工业化慢慢地集中到都市里,产生了一个都市民间的东西,这与我们过去认同的高层次的或者说属于贵族阶层的正统音乐一直是并存的。
刘欢认为,一直到20世纪由于都市化和商业传播的发展,使得流行音乐的水平提升了,因为原来大体上做不到,也没有机会给他们进到像样的演出场所,演奏等各个方面受到很多条件的限制,但是工业化以后,尤其是二战以后,媒体又很发达,使得这种东西被更多地更广泛地传播了出来,而且由于它很通俗,容易被更多的人接受了,影响面积很广,应该说是普罗艺术的范围。这里边,我觉得也不一定说是宣泄,我觉得流行音乐里面很多东西是可以深入灵魂的。
听了那首亚洲雄风就觉得该是刘欢演唱再恰当不过了。刘欢的嗓音浑厚,而且不失穿透力,加上莎拉布莱曼,就更有国际化的味道。相信我们中国的开幕式吧,世界第一,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祝愿刘欢用灵魂演唱的北京奥林匹克主题歌响彻五湖四海;全国人民都支持您,这是一台世界上中国五千年文化和西方文化最美的结合,用我们中国人的脸、中国人的心、中国文化、中国人的志气、神气唱出中国龙的精神!
定理二主要阐述了幸福原则。虽然幸福原则不是康德所认为的普遍适用于每个理性存在者的实践法则,但是康德看不否认幸福的作用,并且认为人毕竟是有感情的动物,追求幸福是每个人的本性。康德花了大篇幅论述幸福原则、幸福与德行的关系以及幸福之所以不能成为实践法则的理由。
1、幸福原则:一切质料的实践原则本身皆为同一种类,并且从属于自爱或个人幸福的普遍原则。即一切物质的、主观的实践原则都是从属于对幸福的欲求这股基本的原则。出自一个事物实存的表象的快乐,在它应当是对这个事物的欲求的决定根据范围内,是以主体的接受性为基础的,因为它依赖于一个对象的此在。即人们的快乐(幸福它是由人对所希望得到的对象而确定的它是人们的主观愿望、主观感觉决定的,是依赖于人的愿望的那个对象而存在的,倘若人们想要的那个东西没有得到,那么这种幸福便不复存在了。从而它属于感觉(情感,而不属于知性,后者依照概念表达表象与一个客体的关系,而不依照情感表达表象与主体的关系。即幸福是之于主体(人的一种感觉,它不是依赖客观实在而是依赖主体的感觉。
于是,只有在主题期待于对象现实性的那种愉悦感觉决定欲求能力的范围之内,这种快乐才是实践的。但是,想在一个理性存在者有关贯穿他整个此在的人生整个此生的人生愉悦的意识就是幸福,而使幸福成为意志的最高决定依据的那个原则,正是自爱原则。于是,一切质料得原则既然将意愿的决定依据置于从任何一个对象的现实性那里感受到的快乐与不快乐之中,便在它们一并属于自爱原则或个人幸福的范围以内。即这种原则就人们的行动是以是否获得了幸福快乐为依据的。
2、幸福与德行的关系:尽管康德把德行看做人之所能得到的最高的东西,尽管他把先天理性和感性经验对立起来,但他并不排斥幸福原则。
相反,他认为幸福是一个完善的道德所不可缺少的因素幸福虽然和德行相关联,但它既不是德行的附属品,也不是德行的派生物,如斯多亚派所主张的那样:幸福就是对德行的认识。在康德看来,一个有德行的人,还不是一个道德完善的人。道德虽然是最高的善,但不是唯一的善也不是完全的善。一个有德行的人还应该得到幸福,最理想的情况是所得的幸福和他所有的德行在程度上相一致。不应得的幸福是无价值的,得不到报偿的德行本身虽然可贵。而伴随着应得幸福的德行却最为理想。德行是幸福的条件,其本身必须是无条件得善。所以,康德的德行论并不否认幸福为完满的道德生活所必须。他所着重的不是幸福,而是去研究怎样才值得幸福才配得上去享受幸福,研究幸福的条件是什么,以及这种条件是从哪里来的。
3、幸福之所以不能成为实践法则的理由:由对幸福原则的论述可知,每个人对幸福的定义是不同的,只有自己期待的对象得到了,才算的上幸福,而每个人的对幸福的欲求是不同的,因此,幸福是不可能适用于每一个人的普遍法则。
整体来说,康德对于幸福的阐述是基于道德法则基础上的,是辩证论述的,因此,很有说服力。
你走在街上,突然一位老人晕倒在地上,你扶还是不扶?有人这样回答:“不能扶,有的病是不能扶的”,有人这样说:“别扶,扶了人家会赖上你的。”那若是你,你扶还是不扶?这个问题你会纠结么?会,一定会!
因为这是一个触碰所有人心灵底线的题。所有人都会有所顾虑:若扶,人家赖上我,怎么办?若不扶,也不能看着别人这样躺在
地上。这个时候,请你选择心的第一直觉:扶!
扶与不扶,怎样扶,这是一个触碰人心灵底线的问题,你会如何诠释?大多数人都不愿意去扶,不愿意扶的理由总是有那么多,
难道一条生命还比不上那么多理由么?面对扶与不扶,有的人总是将自己的利益放置于他人生命之上。人类,请反省反省自己吧!你是否知道这是在无声的掠夺他的生命?如果摔倒的人是你,你看见人们都因为扶你还是不扶你而纠结,难道你不会心寒么?就像2014年小品《扶不扶》中所说的一样,人倒了,我们不扶,那人心也就倒了,人心要是倒了想扶也扶不起来了。
扶与不扶,该怎样选择?
遵循心吧,遵循每一个人所必有的心灵品质!
我相信,自己的心所给予自己的`答案一定是:扶!
站在川流不息的大街上,我遇上了一道难题。
快车道上,大大小小的汽车呼啸而来,就像河流;慢车道上,自行车、电动车交错而行,毫不停留;人行道上男男女女步履匆匆,快速经过。似乎没有一个人发现,在道路旁的红绿地砖上,伏卧着一个老人。
那是一位年过花甲的老人,从他弓着的背和斑白的头发,可以看出他上了岁数。我快步上前,向老人伸出手,想把他扶起来,可是就在我的手将要碰到他的手臂时,妈妈曾经告诉过我的话,忽然清晰地从脑子里蹦了出来:“现在社会上什么人都有,可不要上当受骗了!”想到这儿,我伸出的手收了回来,弯下的腰直了起来。可是,老人还伏卧在地上,我甚至听见了他的***。我向四周看了看,没有人注意这里,大家好像都很忙碌,走自己的路,看自己的前面,目不斜视。
这让我想起了《钓鱼的启示》中的故事:作者钓到了一条大鲈鱼,可是鲈鱼捕捞开放的时间还没到,当时那里只有作者和他的父亲。父亲坚持要儿子把鲈鱼放回湖里,然而作者在道德和诱惑面前作出了抉择,最后还是把鲈鱼给放回去了。
我再次伸出手,可是又怕万一老人有个三长两短,会不会别人认为是我撞倒的,可是不扶,就由他趴在这里,时间长了,有个什么三长两短,可怎么办呢?他毕竟是一位老人吗。
道德看起来只是个简单的选择,可是做起来却很困难。如果人人都能遵守道德,放弃个人利益,那么这个社会变得更加美好。
扶,还是不扶?看似一件非常简单的小事情,一个非常小的动作,它也是一件难事、一道难题。
提起西方哲学上的两大重要人物,一个是柏拉图,另一个就是康德。虽然说康德思想很多都陷入绝对性,被同时代和后世所批判,尤其是黑格尔的修正,和叔本华的“另辟蹊径”但康德哲学奠定了近代哲学的根基。
先简单介绍一下伊曼努尔·康德的生平,生于1724年4月22日的东普鲁士哥尼斯堡,自幼养成了一种建立在宗教基础上的道德情操。在哥尼斯堡大学完成学业后,留校任教,除讲授物理学、哲学外,还讲授逻辑学、形而上学、道德哲学、火器和筑城学、自然地理等。1770年,他由讲师升任逻辑学和形而上学教授,并一直保持这一职位至退职。18世纪80年代,他曾两次出任哥尼斯堡大学校长。他终身未娶。1804年2月12日去世。康德生活作息的规律性,使被不同时代人们所称道的。开始我还有些怀疑,读了《实践理性批判》之后,我深深地相信,读他的书尚应在固定时间下潜心研读方可,更何况写书者。
我选取《实践理性批判》(商务出版的118-144,作为读书笔记的读本。
先说明康德对《实践理性批判》的预设。在《道德形而上学》中康德将意志自律作为道德的最高原则是个先天综合命题的解决,延伸到《实践理性批判》中,引向自由意志的自己立法,确定了自由意志的至高无上的地位。按照康德后来在《实践理性批判》一书中的说法,实践理性批判应当阐明的只是纯粹实践理性,并为此而批判理性的全部实践能力。如果它在这一点上成功了,那么它就不需要批判这个纯粹能力本身。“因为如果理性作为纯粹理性现实地是实践的,那么它就通过这个事实而证明了它及其概念的实在性,而反对它存在的可能性的一切玄想就都是白费力气了。”
在泛论中,《实践理性批判》中对道德律的论证主要是在“辩证论”中提出的。纯粹理性是辩证的,即易受到一种不可避免的幻想的或实践上对于行动的关系。他要求有一切条件的绝对总体作为任何出现为有条件的东西的必然的先决条件。可是有一切条件的这个总体不能在现象范围内找得到,理性就进行在物自体的范围里来寻找。为了能进行纯粹实践理性辩论,需要假定意志是由一条普遍规律的形式而不是有任何内容所决定的。至善有两种成分,德行的实现,和完整的幸福。“如果道德律作为至善条件也已经被包括在至善概念中了,那么就不仅仅至善是客体而且就连他的概念及他的通过我们的实践理性而可能的实存的表象,也同时会是纯粹意志的规定根据了。”(P119-120即是说,唯一纯粹的动机就是道德律本身,因为如果意志是为一个称为善的对象所决定,他就会不是纯为道德律所决定的了。
至善不仅仅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而是最大的道德的善与最大的幸福一致。至善是纯粹实践理性在其实践应用中基于理性需要设定的一个至上的无条件的客体,它是纯粹实践理性的整个对象;然而,至善不能因此被看作意志的决定根据,意志的决定根据必须始终置于道德法则之下,而至善只是道德法则在决定意志的过程中促进和实现的一个客体。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对道德律的论证主要是证明一个上帝的必要性;而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则增加了一个灵魂不朽的必要性。
至善意指无上、完整的东西,它包含德行(即无上的善和幸福:“德行和幸福一起构成了一个人对至善的拥有”(P122。德行是我们追求幸福的无上条件,即只有德行才使得我们有资格得到幸福。但是,人作为感性世界的成员,幸福必然地要成为他普遍欲求的一个对象,为此至善要成就其完满性就必须包含有幸福。然而,“幸福与德性是至善的两种在种类上完全相异的`元素,从而它们的联结是不可能以分析的方式被认识到的……”(P12。因此,幸福与德性只能以综合的方式即依照因果性法则被认识到。于是,“或者追求幸福的***必须是德行准则的动机,或者德性的准则必须是幸福的有效原因”(P125。但前者是不可能的,因为在道德上只有道德法则而不是幸福才能成为意志的决定根据;同时后者也是不可能的,因为人作为感性世界的成员只能受到自然法则而不是道德法则的决定。所以,“德性的准则成为幸福的有效原因”在这个世界上是无法指望的。于是,纯粹实践理性在设定至善的时候便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实践上的二律背反。
德行虽然不能必然地和幸福相联系,但至少可以把它与一种类似于幸福联系起来;于是,包含德行与幸福的至善,对有限理性的人来说如果不是必然的,至少也是可能的,亦即至少可以成为我们不断追求从而不断接近的一个目标。于是,如果我们设定至善在这个世界中是可以完整地实现的,亦即设定人类意志在理想上是可以完全切合道德法则的,那么就必然地要导致三个公设,即:不朽、自由和上帝。
《实践理性批判》的“辩证论”第IV部分讲“灵魂不朽,作为纯粹实践理性的一个悬设”,说到人的“意志中意向与道德法则的完全适合”是“至善的至上条件”,但这个至上条件又只有在有理性的存在者的努力的“无限进程中”才能设想,而现实的人类又都是有限的,所以就必须悬设一个灵魂不朽。灵魂不朽这一理念在此是为了让有限的人有可能完成自己的道德使命,即让自己的意志做到完全符合道德律,而设定的,它不仅意味着“来世”,而且意味着永恒的道德努力。而在《纯粹理性批判》中,灵魂不朽的设定只是为了让德福一致(至善有一个在设想中可以实现出来的“理知世界”而设定的,它就只意味着“来世”。“由于感官世界并未向我们显露出那种联结,所以必须假定那个道德世界是我们未来的世界。所以上帝和来世是两个按照纯粹理性的原则而与这同一个理性让我们承担的义务不可分的预设。”
第V部分“上帝存有,作为纯粹实践理性的一个悬设”,明确地将上帝的悬设从灵魂不朽的悬设中推论出来:“正是灵魂不朽这条法则,也必然如同以前那样无私地只是出于不偏不倚的理性,也就是在与这一结果相符合的某种原因的存有的前提下,而导致至善的第二个要素、即与那个德性相适合的幸福的可能性,亦即必定把上帝实存悬设为必然是属于至善(这一我们意志的客体是与纯粹理性的道德立法必然结合着的的可能性的。”
如何由灵魂不朽的悬设导致上帝实存的悬设?这就是要把灵魂不朽视为我们的道德“义务”的必要前提。我们的道德义务是追求“神圣性”,以便使自己完全配得上幸福,这就必须设定灵魂不朽和上帝;但这样一来,上帝就不单纯只是将德性和幸福加以摆平和合理配置的全知全能者,而且也是全善者,亦即引导人类不断提高自己道德水平的教导者。但康德的上帝不是神学家所信仰的上帝,也不是之前哲学家所论述的不可知的上帝。他是从道德实践要求肯定上帝的存在。他把上帝从知的世界拉到行的世界,从知识世界拉到道德实践世界。所以康德从善的必要性上,论述了上帝的可能。它“不应当只是包含自然与有理性的存在者的某种意志法则协调一致的根据,而应当包含自然与这一法则就他们将它建立为自己意志的至上规定根据而言的表象协调一致的根据,因而……还应当包含与作为有理性的存在者的动机的他们的德性、即与他们的道德意向协调一致的根据。”
读完康德的第二批判,将其放到想想西方哲学史中,梳理一下思想脉络。我是从黑格尔开始,进入哲学思辨的世界的。再看康德的书时,多少有些黑格尔的理解。以致期间有段时间对于康德的德行与幸福的二律背反,有些误读。不过,综观从康德到黑格尔的演进,就好像荣格对弗洛伊德的修正。黑格尔的历史理性与世界精神,为康德找到了安放理性的社会历史的基础。而且从康德的判断力批判。到黑格尔的美学,再到福珂、海德格尔的艺术归家,哲学也便进入到艺术的先验想象中。当然这是课程实践理性批判之外的了。不过本学期确实收获很多,也使我找到了近代哲学的发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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