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读过季羡林教授的一本《我的人生感悟》,让我对生活有了深刻的感触。生活在这个缤纷的世界里,我就是一个追梦人。梦与生活并存于我的人生当中。
生活永远是美好的,青春犹如绽放的花朵般美丽,忧愁算得了什么。在遇到生活的烦恼时,往往是理想战胜现实,微笑是最终的胜利。生活之余,喜欢幻想,幻想人生的美好未来和打算。更喜欢做梦,做梦也让生活有几分的向往和追求。
喜欢读散文。读那些名家写的人生感悟,读作者的'思想和生平。读过余秋雨的《霜冷长河》后,再读《文化苦旅》。要感受这位天才作家的生平,就再去读《借我一生》。用他那触及到哪里哪里就会发出光芒的神笔写下的作品,让人真的感触深刻,也略懂了生活会造就一个人。
喜欢养花。记得老舍先生很爱养花,写过一篇养花的文章,乐在其中。的确,养花的乐趣远远胜过欣赏花。虽然年轻,但很耐得住烦恼,这是养花教给我的。经过自己的艰辛努力,原本毫无生气的小院全被我绿化了。夏天的静夜,坐在小院欣赏我的杰作,真有种收获的喜悦。
喜欢追梦。读过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后,也有增有减。我的人生有梦让我生活得快乐和自在,我就像大海中的鲤鱼一样时时想越过龙门。但是,回到现实,却又觉距离太远,因为我的梦有点长久,要花费我更多的努力去实现。不喜欢半途而废,因为我不想成为生活的弱者。
冰心说:爱在左,情趣在右,一路走来一路阳光相伴。这就是生活,阳光下的微笑永远是灿烂和美丽的,对待生活,我有足够的勇气和把握。读散文培养了我的生活情趣,养花磨练了我的耐心和意志,追梦让我对生活有了更贴近的感悟。还有什么不满呢?唯有的就是再去感悟生活。
人生因有梦而精彩,生活因有梦而充实。我的人生就是这样,在人生边上写些我喜欢的和感悟到的,供我茶余饭后去欣赏,也提供给文学爱好者,让他们去评价一下好与坏。
俗话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把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当作通往成功道路上的垫脚石,我们在逆境中不断的吸取经验,就离成功更近了一步。
第四届cctv电视舞蹈大赛上摘得银奖的《牵手》,见证了舞蹈者马丽的辛劳付出,也向世人传达了坚强不屈的精神本身就是一种感人的艺术。一场可怕的车祸夺走了马丽的右臂,也夺走了她的舞蹈梦。她曾自卑过,绝望过,可最后,坚持下来的信念终于战胜了放弃的念头,她的汗水并没有白流,付出让她收获了荣誉。而生活中的一些人,因为各种不顺心的事,而自暴自弃,甚至自残自***,相比之下,他们是多么的可悲,一点都不懂得珍惜生命,尊重生命。
人的一生不可能都是一帆风顺的,必定会有各种挫折和困苦。菜青虫要在痛苦的蜕变之后才能成为美丽的蝴蝶;木头要在熊熊烈火中成为火炭;而人要成功,必须先经历一番痛苦的磨练。韩庚是著名人气偶像组合sjm中人气最高的',也是唯一的中国人。背井离乡的他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不仅因为语言的不通造成了很多人的误会之外,艰苦的训练也常常使他全身伤痕累累,但他并没有因此而放弃、退缩。他成功的实例说明:渴慕成功,就不要吝啬汗水,成功的鲜花是用汗水浇灌的。“不经一番彻骨寒,怎得梅花扑鼻香。”生命的成功与否在于挑战和放弃的选择。面对任何不幸,都不要轻易放弃,要迎难而上,相信风雨之后又是迷人的彩虹,生命因挑战而精彩,而更有意。
像歌词中唱的那样“前面的路还很长,带着你的梦想,朝着成功的方向,鼓起勇气向前闯。”成长的道路很长,我们会遇到很多的困难,但只要我们永不言弃,继续往前走,相信成功的彼岸就在前方。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孟子的这句话,清楚地告诉我们,古往今来成就大事业的人,无不历经磨难,是在逆境中成长过来的。
逆境磨练意志。是的,一个人之所以能走向成功,必不可少的`是坚定的意志,还记得黑色羚羊鲁尔玛道夫么?有谁能够想象一个曾经身患小儿麻痹症,连走路都很艰难的小女孩如今却站在辉煌的奥运颁奖台上享受着王者的荣光?然而她的确做到了,她用一次次跌倒与一次次艰辛地爬起铺就了自己走向成功的路。这路上的坎坷与荆棘,我们常人是无法想象的。可正是这种逆境造就了她坚强的意志,成就了她辉煌的一生。
逆境彰显气节。古往今来,仁人志士正是在逆境中彰显其高风亮节的。朱自清在生活穷困潦倒中,宁可饿死也不吃美国的“救济粮”,表现了“崇高的民族气节”;抗日战争时期,闻一多在昆明联大任教授,当时有的学者谋官,有的文人为财主、达官显贵们写墓志铭之类换取钱财。闻一多对此不屑一顾,常靠借贷度日,甚至拍卖了自己仅有的一件大衣和十分心爱的藏书,他每天拄着手杖,步行20里,拎着妻子用旧蓝布缝制的书袋进城上课,回来就埋头在木板搭成的书案上看书做文章。在他们身上表现了中国人的骨气!
逆境激发爱心。05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中的洪战辉,他的成长历程是多么的艰辛,精神病的父亲,出走的母亲,拮据的生活……但面对这一切困难,他没有退宿,而是坚强面对,自己的不幸反而激起了对比他更苦、更弱者的疼爱,他细心照顾父亲捡来的妹妹,让妹妹享受到了人间的至爱亲情。
逆境是磨刀石,逆境是试金石,逆境是助推器,只要我们在逆境面前迎难而上,直面挫折,定能成就完美的人生!
苦难对于天才来说是一块垫脚石,对能***人来说是一笔财富。对弱者是一个万丈深渊。
“自古英雄多磨难,从来纨绔少伟男”大量的历史事实证明,没有谁的人生能够坦荡无阻;身遭残酷腐刑的司马迁忍辱负重地坚强活了下来,并着成了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的煌煌巨作《史记》他是逆境造就人才的。他的事迹依然被后世所铭记;音乐巨人贝多芬先天性残疾,面临着常人无法想像的痛苦,却没有怨天尤人,他说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是逆境,让一位音乐大家横空出世,才有不朽的作品流芳百世;是逆境,才不会让他颓废,而是用与命运抗争的勇气战胜恶魔,成就人生。
从自动生活在“簪缨之族,花柳繁华节,富贵温柔乡”到“瓦灶绳床,举家食粥酒常赊”曹雪芹历史生活沧桑,深感世态炎凉,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才会婵情竭虑,奋笔疾书地创了中国小说的巅峰之作《红楼梦》,他“于悼红轩中,批阅十载,增删五次。”倾注了毕生心血,在逆境中铸就辉煌。
可见,面对逆境,丧失奋斗勇气和决心的人只能是苦苦***,怨天尤人,不知道怎么脱离困境,只有扼住命运咽喉的.人,只有在逆境中不屈服的人,才能使生命绽放光彩。
朔风凛冽,他与冷月相伴,北风呼啸,终吹不灭对大汉的忠诚,北顾中原,将“生是大汉人,死是大汉臣”的高贵铭记心灵深处,用十九年的光阴诠释了真于忠永恒。
胡笳幽怨,他与孤为伍,仰望大漠飞雪,冰冻万里,将“荣华富贵,千斤封侯”的许诺抛清脑后,地窖冰冷,饥寒交迫,他将满口毡毛与草皮一块咽下,忍受着饥饿,浑身沸腾的血却坚持着一个至死不渝的信念,即使环境如何艰难,厄运多么可怕,精忠报国。冰雪飘零,他用至情婢晓的佳肴美酒的铮铮傲骨敲响千古绝唱。
好一个永远的苏武,他用睿智和坚强,在漫天风雪中且行且歌,他那光秃秃的节升华成一段千古绝唱,书写了一段千古清奇。
好一个北海的苏武,那流放于荒山野岭的铁血男儿,在朔漠中塑造民族形象,他用不屈的坚强谱写胜任的秩歌。
好一个逆境中的英雄,面对种种屈辱和威逼利诱,没有向命运屈服,忍受着困苦的折磨,用奋斗与努力塑造了一个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形象。
面对逆境,聪明的人把它当成人生的一笔宝贵的财富,学会在逆境中磨难,于是才有歌而不泪,舞而不的苏武,我明白了。在逆境与顺境之间,我们不做幸运儿,在奋进与颓废之间,我们仍旧英姿相抗,那行于枯草遍野的朔漠且行且歌的苏武作了最好的回答:逆境铸就人才。
我喜欢吃水果,在各种各样的水果中,我尤其是喜欢吃草莓。
到了草莓上市的季节,每当走到草莓摊前,那红彤彤的草莓,闻到一股甜丝丝的香味,我就会像只馋嘴的小猫,口水忍不住“飞流直下三千尺”。
我喜欢吃草莓,因为它的颜色、形状和味道都特别惹人喜爱。草莓的.形状像颗鸡心,浑身长满了细细软软的小刺,摸上去毛茸茸的,不像仙人掌的刺会扎人。熟透了的草莓穿着红艳艳的“外衣”,头上戴着一顶绿色的“太阳帽”,样子可爱极了。取一颗熟透了的草莓放在嘴里轻轻一咬,软软的,那酸酸甜甜的红色液溢的满口都是。
我喜欢吃草莓的另一个原因,因为它没有皮和壳,吃起来特别方便,这样我就不用剥皮,吐壳了。嘻嘻,一口一个,痛快极了。
草莓不但好吃,营养也非常丰富,含有多种维生素。草莓的吃法有很多种,除了直接食用,还可以榨成汁或者腌着吃。我们家的金典吃法就是酸奶拌草莓,妈妈把刚买回来的新鲜草莓切成一块一块的放进一个大碗里,我把原味酸奶浇在上面,再拌一拌,等酸奶的颜色变得艳红艳红的,草莓就腌好了。哈哈,吃上一口酸奶草莓,更是回味无穷。
这就是美味的草莓,怎么样,听了我对草莓的介绍,你一定口水“飞流直下三千尺”了吧?保管你吃了还想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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